弗雷德丽卡出发前往尼姆斯的时候,她对法国的南方并不了解。她知道尼姆斯是个省会城市,但她不喜欢“省会”——这是19世纪英国小说里写到乡下时的词汇,而不是罗马统治时期的普罗旺斯那样的“行省”。她这一代人都往城里迁徙,她真希望那里是巴黎,灯火辉煌。她买了从巴黎出发的卧铺票,主要是出于旅程时间的考虑,“我可不能坐一整个晚上”,而不是旅途距离的问题,“我要一路向南走很远”。上火车的时候,她跟一个卧铺车厢的服务员吵了起来,她喜欢吵这一架,因为他们是用法语吵的,她居然能用上虚拟态和条件句,还能在恰当的时候用恰当的语气词。她输了,他们之所以吵架,是因为车票的事,车票用英语写着“7号”卧铺间,但服务员固执地认为,按法语,那应该是“1号”。弗雷德丽卡解释说,在法国,“7”这个数字多一笔撇,但在英国约克郡卡尔弗利车站卖的票没有这一撇。服务员说已经有个先生在1号里面,他已经脱了衣服。弗雷德丽卡又提起“9”这个数字,但服务员没有再理睬她,只是允许她站在过道上。火车咣当咣当着离开站台。她看着巴黎在身后越退越远,一幢幢灯火明亮的楼房和一根根电线杆一闪而过。一个身材精干的男人跟她一样,手肘倚靠在窗台上,紧紧挨着她。他递给她一根高卢牌香烟。她接过香烟,人家给她东西她一般都会接着。令她非常高兴的是,她说的法语这个法国人听得懂,两个人也能对话。她主动跟那个人说她要去尼姆斯找一户人家。她本来可能跟他说得更多,全是些乱七八糟不应当说的话,幸好,他用这门新的语言、新的词汇给她说了一些老生常谈的话。那个人告诉她,春天去南方,她的运气真好。那里植被芳香。这是弗雷德丽卡的心灵首次接触到南方。那个人说他要去圣拉斐尔。他经常出差,是卖利口酒的,主要卖给宾馆、酒店。他可以拿君度酒、金万利酒和查尔特勒酒来让这位小姐尝一口,要是她没有铺位的话。
弗雷德丽卡很高兴地回答说那当然好。其实,她看得很明白,那个男人有点紧张,害怕她不答应,焦虑是终结谈话的利器。虽然弗雷德丽卡不喜欢跟一个忧心忡忡的男人一起关在一个卧铺车厢里,但她不希望一直站到天亮,也希望他们的法语对话能一直接下去。那个车厢服务员回来了,说非常幸运,有一个铺位空出来了,那个铺位的乘客不知去向。他把弗雷德丽卡带到7号卧铺间,站在门口不走,也许是等着她给小费,但她给不了,她身上只有大额钞票。于是,她进了卧铺间,很粗暴地关上门,那个卖利口酒的也被一起关在外面。她一个人享受一个卧铺间,很快就把他给忘了。
她开始脱衣服,脱鞋子,最后只剩吊带裤、胸罩和袜子,在不停震动的地板上,蹑手蹑脚地走来走去,仔细检查了卧铺间里的环钩、水瓶和洗脸盆。她从窗帘的缝隙朝外面看。有个车站一闪而过,实在太快,她没看清楚站名,也没看明白铁栏杆的花式图案。她看到了一团团黑乎乎的灌木丛、牛群,还有茅草屋,连绵不断。她很高兴。她喜欢一个人待在暖和、明亮的小隔间里面,看着世界从身边呼啸而过。她弯曲着身体躺在卧铺**,欣赏着自己的长腿,欲望油然而生(不是对那个卖利口酒的),读了一点《包法利夫人》,读了一点《恶之花》,再读完一本玛杰丽·夏普的小说,这些书都是她在巴黎里昂车站一时冲动买的。天刚蒙蒙亮她就醒了,她把百叶窗帘升起来。外面灰蒙蒙,她看到连绵不断的树墙,很奇怪,都被修剪到了根部,像粗壮的爬山虎被削平了。这个景象没有一闪而过,而是连绵不断,因为一段过去了另一段又接上。要看明白需要时间。在她印象中,藤蔓一般是往架子上爬的。随着天越来越亮,这些树根周围原来冰冷的土地渐渐暖和起来。
她仔细穿好衣服,绿色人字形花纹收腰套装,搭配半高跟鞋,样子很普通,但妆容比较复杂,画眼线的时候还因为火车摇晃差点就画歪了。她有一顶天鹅绒鸭舌帽,垂下的面纱遮住脸庞。她相信,即使是便宜的衣服,搭配得好,简约一些,也可以显得很优雅。有时候效果不错,有时候她的模样显得**,有时候看起来却很土。那天早上,她穿着鞋跟两英寸的鞋子和倒郁金香形的裙子踏上尼姆斯的站台,既有点优雅,有点**,也有点土。
那户人家给她写过信,说他们会开一辆蓝色雪佛兰科尔维特去接她。到了这里,她才明白,其实,他们就是她弗雷德丽卡·波特离开里思布莱斯福德,离开约克郡的借口。站台的另一头出现了一个高个子男人和一个小男孩。她踩着高高的鞋跟,扛着沉重的手提箱,别扭地朝他们走过去。他们向她问好,做了自我介绍,分别是格里默德先生和保罗-马力。保罗-马力穿着跟英国人不一样的短裤,脚上是一双白色长袜,腿是橄榄棕色的。弗雷德丽卡没有睬他。格里默德先生接过她的手提箱,微笑着,甩到肩上。他腰身粗壮,铁灰色的头发竖起,像刷子,脸晒成了褐色,嘴巴周围有一圈微笑纹,手指上戴着图章戒指,一条金色的蛇绕着中间的鸡血石。从他的皮肤判断,他的日子过得很舒坦。他问路上怎么样,她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向他汇报了车厢号和铺位号,这些数字可能有错,但她很高兴:她又说法语了!格里默德听着笑了。车开进了尼姆斯城里,然后出了城,进入乡村。笔直的道路旁长着梧桐树,左右两边都是开垦过的荒地。格里默德先生信手拈来地介绍着,既有法国人的教养,也有当地人的热情,弗雷德丽卡觉得很新鲜,她没接触过这样的文化,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路走,天越来越亮。
格里默德先生说,这里的田野都种着薰衣草,这是普罗旺斯的主要产业。这里是讲奥克语的地区,奥克语和奥依语一定要分得清楚。他提到了这里的吟游诗人,以及古时候的贵族老爷,他还自然地唱起了关于薰衣草、杏树和爱情的曲子,但都是用普罗旺斯的方言唱的,她一点也听不懂。弗雷德丽卡看到了一长畦灰绿色的薰衣草叶子,想象着紫色花盛开的样子。她看到阳光下没有阴影的土地,看到了更多的葡萄藤,看到了玉米苗,但她不认识那就是玉米苗。后来,到了三四十岁,她的知识和阅历积累得多了,对小地方有了深入的认识,包括各地的特色食品和葡萄酒,乃至路边餐厅和消失已久的沙丘,那时再到南方来,她都会努力回忆初来乍到感受到的惊喜。今天,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过后还是一知半解。这里的一切也是青涩的,既灰蒙蒙,也明晃晃。她记忆最深刻的是南方的气息,后来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她好像马上能闻到这样的气息。野外的香草,如杜松、迷迭香和百里香,这些都是她知道名称但认不出来的,还有些香草,如牛至,她连名称都不了解。他们的车来到一个农庄,经过一条林荫道,两边种着酸橙树。“酸橙树”的法语名称她早已了解,可直到现在,这个名称才终于和郁郁葱葱的树木对上了,她终于知道,这种树还能发出一阵阵香气。这时,格里默德先生提起了花草茶的做法,有意无意提到了大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跟酸橙树一样,弗雷德丽卡也知道“花草茶”的法语名称,但没见过实际的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她才领会到花草茶和普鲁斯特的联系[1]。这个大作家之所以能够进入她的心灵,是由于她做过一个噩梦,那是她参加牛津大学入学考试的前一晚。有香气的树不断向车后方退去,她一边听着格里默德先生的介绍,一边回忆着那个梦。
在梦中,她被关在学校图书馆里做考卷,考卷只有一个问题:分析比较普鲁斯特和《汤姆·琼斯》的叙述方式异同。她对两者都一无所知,在梦中,她感到非常羞愧和无能,哭得稀里哗啦。醒来之后,她非常懊恼怎么会做到这样的梦,一个人和一本书怎么能相提并论,但她没有认识到,性质错乱正是那个问题的答案所在,因为普鲁斯特这个人名比《汤姆·琼斯》这个书名和书的联系更加紧密。她每次想到这个梦,就会感到羞愧和烦恼。1969年,在一次派对上,有个人告诉她,做这种梦的人,考试通常都能够通过,不管是真的考试还是模拟考试,尽管如此,她仍然耿耿于怀。1954年,那辆汽车经过一座中古时期或者文艺复兴时期的院子的时候,弗雷德丽卡还惦记着那次梦中的考试,仍感到很郁闷。后来,到了1965年、1974年和1984年,她对诺齐埃的印象逐渐完善,因为要等到日常琐事、规划、期望都从脑海中清除掉之后,人们才能真正认识死亡的本质,认识人生的起点与终点。院子的围墙是用金星石建的,墙头覆盖着干净的灰尘和地衣。母鸡咕咕叫着乱跑。
格里默德夫人身材矮小,体形保持得不错,腰部纤细,臀部紧致,黑色的头发梳得干干净净。她站在门口,身边有两个十几岁的女儿,表情有些尴尬,弗雷德丽卡就是来跟她们聊天的。她们身后有几个穿着黑衣服的地中海女人,弗雷德丽卡第一次看到这种人。大家正式地握了手,弗雷德丽卡说了几句很优雅的法语——这可能就是这种语言的本质——表达了感激之情。进了房子后,有一间石质餐厅,瓦片屋顶,墙壁灰暗,里面放着一张巨大的橡木餐桌。他们坐在餐桌边,有人给弗雷德丽卡端来了一碗热巧克力、一片很大的法式面包、一块没放盐的黄油和一瓶樱桃果酱。然后,有人引着她走上几段装着铸铁栏杆的石质楼梯,来到给她准备的一间巨大的房间。房间的墙壁被刷成鲜艳的深蓝色,让她想起一张印着凡·高《星夜》的明信片,更想起劳伦斯·奥利弗自导自演的电影《亨利五世》中画着百合花的横幅的底色。弗雷德丽卡感到难以置信,在英国,房间没有刷成这种颜色的,也许,这更像“利洁时蓝”[2]?地板铺了蓝褐相间的瓷砖,已经褪了色。床很高,围着帐子,盖着已经起球的带蕾丝边的编织棉毯。洗手台上有一个广口水壶、一个污水桶和一个瓷脸盆。卧室相当于她在里思布莱斯福德家里的客厅的两倍大,里面没有写字台,但有一整套沉重、漆成黄色的卧室家具,有衣柜、壁橱和五斗橱。真是跟国内不一样。很有意思。这么多陌生的东西让她兴奋不已。她也累极了。有一小会儿,她还想念起了家里的地毯、书架、小窗户和人造采暖设备等熟悉的东西,这让她吓了一跳。
后来,至少有很多年,她都不承认这段时间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所以不值得细说。弗雷德丽卡对于所见所闻的回忆不像斯蒂芬妮和马库斯那么直接和明白。她的思维是自我和排他的,跟斯蒂芬妮和马库斯不一样,只有在解开艰深谜团的时候,她才没那么封闭。20世纪70年代,埃兹拉·庞德19关于生命力和垂死文化的论述让她认识到,格里默德先生关于土地和掌故信手拈来的叙述,以及她不知不觉之中撞上的这个语言,都是他所处社会的生命力所在;对于节后的约克郡,那样的社会只是念想,可望而不可即。比尔·波特也有地域自豪感,他教的夜校学生专门去收集本地方言,观察分析本地的社会行为和家庭关系模式,而且热情极其高涨,不过没有格里默德先生的轻松惬意,不像他相信世界可以共享、可以永恒。
这个家不是她的家,却让她暂时忘记了她自己的家。这一家子都是好人。格里默德先生有一艘船往返于马赛和突尼斯之间。他有时会出门好几个星期,回来的时候,船上会载满阿尔及利亚羊腿、油罐和几麻袋的豆子。格里默德夫人管理农庄,农庄很大,但不是劳动力密集型的(这个概念直到1960年左右才进入弗雷德丽卡的词汇表)。农庄覆盖了好几公顷的葡萄园——她一直都不知道有多少公顷——还有桃园、樱桃园和西瓜地。他们雇了意大利用人,有人干家务活,有人干田里的活,普通家庭妇女都插不上手。
弗雷德丽卡平时都不自己铺床,但学会了一两样奇怪的技能。她学会了收割芦笋。在金星石围墙的外面有一畦畦芦笋,她每天都要出去,仔细寻找刚冒出来的紫色芦笋头,然后用锋利的刀子,插到土下面,把嫩芦笋切断拔出来。她还学会帮忙做一些菜,那些在1954年都是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有橄榄油蒜泥酱,有红酒炖牛肉配土豆和大蒜,有素菜汤,还有沙拉——都是些她不知道叫什么的蔬菜叶,有的深红色,有的乳白色,有的深绿色,有的淡绿色。烤阿尔及利亚羊腿的时候,她负责转动烤肉叉。羊腿要用蒜泥和凤尾鱼调味,放在一个椭圆形铁条箱里,架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上烤,通常是用葡萄树的树桩烧火。她坐在壁炉前的凳子上,等叉子下沉的时候,她就把它翻转过来,用很长的勺子,往羊肉上浇油和肉汁。
她本来觉得自己法语说得挺好,是她的一大强项,如今却成了短板。玛丽和莫妮卡没有学到多少英语,因为弗雷德丽卡会恐吓她们,她们也会反过来恐吓弗雷德丽卡。她会用很漂亮的英语改她们的作业,但是,在当时,她并没有领会家庭教育的精髓,对于她为什么要那样改语法和句法,她还不能够向她们解释清楚。因此,尽管她们得到的分数高了,但实际上她们并没有学到英语。过了很久,她才意识到问题在自己的身上,她自以为学问很高,所以完全以自己为中心,总觉得她们那么笨,认定那是她们自己的错。格里默德夫人很客气,有一次,她表示至少弗雷德丽卡给她们做了道德示范。当时,弗雷德丽卡还认为这种说法是无知的表现。后来,回到了英国,她才意识到格里默德夫人的话里有话,但她已经忘记了具体的语境和说话的语气,只记得当时她们就在房子外面沐浴着尼姆斯明媚的阳光,风不小,石头闪闪发光。
大家对她都很客气,一直善意地逗她开心。第二天,他们给了她一把木质球拍,上面用橡皮筋连着一个橡胶球。她,一个十七岁、有点性饥渴的姑娘,站在院子里,表情严肃,肌肉僵硬地玩着乔凯利球[3]。她玩得不好。家里的用人和格里默德夫人在屋里干家务活的时候,走到门口和窗口都会停下脚步,看看她,大家的表情也都很严肃。弗雷德丽卡想起了哈维珊姆小姐逗小男孩皮普玩的情景,想起了那个酿酒厂的院子,皮普就在那里认识了赫伯特·波克特[4],但想到那个院子她就不高兴,因为她从未能够在脑海中描绘出它的样子。
他们带她去了许多地方。清晨,他们带着她去鱼市买鱼做鱼汤,那里对她来说毫无浪漫可言,因为当时她还没有读到过福特关于卡朗格峡湾地区鲜美鱼汤的诱人描述,也没有读到过伊丽莎白·戴维20描写的鱼摊上五花八门的鱼。格里默德夫人带她去过裁缝店,店里有一个法国女人标准体形的假人,丰满矮小,双手可以活动,没有头,下面用一条金属腿撑着。所有人好像都互相认识,见到一个人就会停下来说几句话。她记得在裁缝店里见过几只爱情鸟,也记得喝过的黑咖啡和猫舌饼。在她的脑海里,爱情鸟逐渐模糊,演化成了一只鹦鹉,也许是那条金属腿变的。她去过附近其他的农庄,人家给了她一瓶没有标签的开胃酒,她抿了几小口。他们到过阳光曝晒的港口,到过紫藤架下,也在合欢花树下站过。其中有两户庄园中的男青年是注定要继承家业的独子——不善言辞、表情一直很严肃的米歇尔,以及叽叽喳喳但只会说一个英语单词(蓝色牛仔裤)的丹尼。他时常骑着兰布雷特摩托车,搅起一溜尘土。她喜欢这两人,尤其是米歇尔,但她也知道,在他们的眼里,她是隐形的,根本不存在,用服务换膳宿的姑娘通常就只有这个待遇。她说了好些话,他们却转头恭维主人家,夸她的法语不错,好像她是哪户人家的管风琴。她渴求性,但更渴求赏识。
当先生在家的时候,他们的外出活动就更有文化内涵,更具目的性。他们去尼姆斯的罗马竞技场看过米斯特拉尔21伟大的普罗旺斯文学作品《米雷耶》。有一天,弗雷德丽卡在同一个地方观看了斗牛表演。她希望那是值得欣赏而有美感的表演,希望她能够看到揭示“生命本质”的一幕,尽管她可能会受不了。但是,她所看到的是一次又一次残忍的杀戮,缓慢、重复,让她这个爱动物的英国人大倒胃口,格里默德先生看到了,很不高兴,他是个斗牛的狂热爱好者,他还跟弗雷德丽卡解释了一大通什么叫作狂热爱好者。于是,那个地方突然有了血腥的气息,但还是不够激动人心,也许是因为尼姆斯人不像罗马人那么嗜血,而是更热衷于把自己晒黑以及讨论斗牛士的斗篷。他们倒是起哄过一次,不过,据格里默德先生说,那是看到毕加索22时自然而然的反应,他们都不喜欢毕加索,当时毕加索就坐在竞技场的另一头,他那张咖啡色的小脸被一顶黑色贝雷帽遮着,但人们还是认出了他。格里默德先生说,人们觉得他所谓的“艺术”是骗人的。弗雷德丽卡开始努力回想,是否热爱足球的英国人民也对某一现代艺术家有如此统一的意见,可她什么也没想到,反而突然想起来,在里思布莱斯福德学校,亚历山大·韦德伯恩的书房墙上就挂着毕加索的版画。她爱上了亚历山大。如今她背井离乡,但她知道她还爱着亚历山大。但是,由于她自己的原因,也由于周围的环境,她把这段爱情搞砸了。她觉得他肯定不想收到她的信,甚至可能希望把她忘得精光。他的毕加索版画涵盖蓝色时期、流浪艺人主题和《拿烟斗的男孩》。真奇怪,跑了那么远来到这个地方,顶着太阳,听着这么多人大呼小叫,居然还能看到画那些东西的这个人,能看到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他画的线条很简洁,她对格里默德先生说。格里默德先生听了之后显得很震惊,然后他说毕加索画的那些三个**的女人和一只眼睛的人,比克罗马农人画的岩画更幼稚。而且,他说,毕加索在瓦洛里发现并摧毁的古代陶器,现在看来,只是不入流的烟灰缸,上面乱涂乱画了一些牛和鸽子。“他亲手杀害了他热爱的传统。”格里默德先生很不屑地说。弗雷德丽卡觉得他很庸俗,后来才发现他说的都是大实话。“不过,他的斗牛画还是不错的。”格里默德先生这样安慰她。可她不再说什么。因为她不知道毕加索画过斗牛,更厌恶斗牛。
斗牛被杀死后,血淋淋的牛肉就挂到肉铺的钩子上,要么就放在白色的盘子上。格里默德会买很多斗牛肉回来烧,他们跟弗雷德丽卡说这是惯例。弗雷德丽卡捂住嘴巴,突然想起黑乎乎的斗牛轰然倒下,身下漫延开稠腻的血,漫过牛的肩膀,然后牛蹄子和牛角都被锯下来的情景。她感到肚子里翻江倒海。她后来得知,有个叫奥利维耶的人认为凡·高在阿尔勒的自残算是一种斗牛仪式。他说,获胜的斗牛士会得到一只牛耳朵,那是他的战利品,然后他会把这个战利品献给他的妻子或者引起他注意的某个女观众。(弗雷德丽卡去看斗牛的那天没有举行这样的仪式。)于是,奥利维耶认为,凡·高既是失败者也是胜利者,在和高更争执之后,割下自己的一只耳朵,虔诚地献给他的爱人,即阿尔勒的妓女。
葡萄园生产很不错的玫瑰红葡萄酒,她每顿午饭都当水喝。和玛丽、莫妮卡和保罗-马力都不一样,她不往酒里掺水,她认为这样做很幼稚,本来是好酒,稀释之后就没那个味道了。结果,她喝完都会头疼,晕乎乎,总是无精打采。格里默德家人一向很客气,会说那可能是因为风太大,或者天气太热,或者饮食不习惯。如果他们知道她中午好好睡了一觉,应该会很开心,因为他们发现要让她高兴很不容易。
这里没有书。格里默德先生告诉她,尼姆斯早期的居民是帮助屋大维[5]战胜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的将士,他们的姓名,包括安东尼、驽马、弗拉维安和阿德里安等,都还有很多人叫。拴在棕榈上的鳄鱼已经成为尼姆斯的标志,那是对征服古埃及的纪念。他带她去于泽斯[6],大剧作家拉辛23曾经在那里体验乡村生活,思考教会问题,然后开始创作。于泽斯是座泛黄的老城,建于一座小山丘上面,几何形的屋顶层层叠叠,现在的模样肯定和莎士比亚写《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14的时候没有差别。弗雷德丽卡想和格里默德先生聊聊拉辛,可是,虽然他引述了拉辛的几段名言,但他更感兴趣的是拉辛这个人,对他的作品兴趣不大。他提到拉辛,提到莫里哀24,提到夏多勃里昂25。弗雷德丽卡则提起海明威和他描写过的斗牛的场景,他说过地面在移动的话,提到这句话,她感觉更糟糕,对性的饥渴更强烈,更渴望生活、爱情和行动。她说她想看看英语书。夫人带她去了尼姆斯城市图书馆,那是一幢黑乎乎、样子很寒碜的房子,百叶窗开得很高,天花板也很高,里面藏着皮革封面的书,布满了灰尘。基本没有英语书,她借了一大本多比亚斯·乔治·斯摩莱特26全集。这些书不是她所向往的,不过终究是英语书,是小说。小说是最好的麻醉剂或镇静剂。起码都很长。
夫人想到了自行车。
于是,弗雷德丽卡骑着自行车,开始探索那个单调而冒着热气的乡村。她喜欢从葡萄园穿过,经常被泥浆溅一身。她仔细倾听知了的叫声,闻着弥漫的干草清香——本地种了很多干草,都拿到尼姆斯主干道路旁的一家工厂去加工。每次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她都就地坐一会儿,呼着酒气,在太阳的曝晒下昏昏欲睡。她决定要当作家。这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波特家对文字近乎崇拜,而她自己在学校写论文的时候可谓得心应手,也乐在其中。而且,来到异国他乡,一般人都会产生创作的冲动,何况是文字功底深厚的弗雷德丽卡。我觉得,书写异域风情的冲动,不能和画家对新光线、新形状和新颜色的热爱与追求相提并论。在安提布岬,莫奈看到的是蓝色和粉红色,在威尼斯,透纳27看到的是威尼斯特有的水面反光,高更在塔希提也差不多。不管在什么文化中,颜料就是颜料,光线就是光线。但是,文字是感受世界的另一种途径,文字功底是需要长期积累的。文字伴随着我们的成长,限制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我发现,许多文字叙述和描写似乎都千篇一律,乃至对于陌生事物、异国情调的描绘也是如此,这是个悖论。弗雷德丽卡将是解决这个难题的范例,她要用不同的笔调描写陌生的环境。
她想首先描绘南方的风景。她的风景描写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虽然她不断提醒自己华兹华斯的语言只适用他的时代和他的环境。弗雷德丽卡可能在英格兰湖区看到过华兹华斯笔下的山间小湖,也能用华兹华斯的笔调对此加以描写。而且,既然华兹华斯的语言已经被广为传诵和研究,她只需做出微妙的改变,看到他所没有看到的一些细节,就能变换成另一个角度。安第斯山的牧羊人可以用六十个不同的词汇来细分羊皮的棕色。但他们是安第斯山的牧羊人。弗雷德丽卡掌握了很多词汇可用于描绘北约克郡妇女在茶会上的举止和她们的购物习惯。对于莎士比亚喜剧的故事情节和隐喻,她可以遣用的词汇量同样不小,而且还在不断积累扩充。很奇怪的是,面对新鲜事物,她首先会想到一些老话。华兹华斯也让人笑话过,他居然说草是绿的、水是湿的,不过,那是因为他透过我们司空见惯的表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神奇而神秘的本质。他为这些本质找到了合适的描述,绝对不是简单的重复。就像有一次丹尼尔和斯蒂芬妮在菲利海滩散步,突然说他终于明白爱情为什么是“甜蜜”的,为什么人们把他们爱的人称为“甜心”。这是醍醐灌顶的体验。此时此刻,弗雷德丽卡首次认识到,阳光是金黄色的,橄榄是黑色的温暖,橄榄树是粉灰色的,薰衣草是紫色的。但是,这些东西落到纸上以后,她却觉得非常无趣,都似曾相识。
弗雷德丽卡认为她就应该写虚构的小说,这是小时候形成的观点。“小说是书写人生最缤纷斑斓的书。”劳伦斯是这么说的。比尔·波特也常引用他的话:“小说是人类自我表达的最高形式。”如果有人质问弗雷德丽卡相不相信这样的话,她会好好跟他说道说道。可是,20世纪50年代,记录取代了虚构,虽然她的身上有华兹华斯的影子,但她编不出故事,或者说没有意识到她拥有那些故事。在这个年头,大家都不关心创造。
她想刻画丹尼和他的兰布雷特摩托车或者不善言语的米歇尔,结果恶心到了自己。她不得不又想起亚历山大,她想把那个英国诗人塑造成橄榄树林里的神,但还是不成功。在此过程中,她的性欲强烈得令人痛苦,不只是渴望那么简单,而亚历山大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以糟糕的方式逐渐模糊。她试着写日记,但每天记的东西都一样,越来越无聊,甚至她弗雷德丽卡·波特都觉得受不了,况且,她想家了。这让她感到很羞愧。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玛丽、莫妮卡、保罗和夫人,酒厂合作社和以新教徒为主的尼姆斯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她为人比较狭隘,但她是个不错的评论家,于是,她虽心有不甘,但也果断决定放弃当作家的梦想。
她终于放弃了,坐在阳光灿烂的葡萄园里,想睡觉就睡觉,醒来就拿起那本脏兮兮的《皮克尔传》,看一会儿就又睡着。这本书包装着深红色和金黄色的皮革,真正的书虫慌慌张张地从暗处爬出来,跑到光天化日之下,穿过斯摩莱特描写的荒唐场面——那些老太太居然留着尿,等上火了就喝尿,说是尿能够降火,有的会含紫色的口香糖除口臭,然后去勾引年轻的情人。她没有探究他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情节,构建出这样的世界,如今她自然地接受一切,就像小孩子接受童话故事一样。
凡·高呢?普罗旺斯就该是他画的那样,他的画为我们认识这个世界打开了窗口,尤其是他画的松柏,以及橄榄树、石头和植被,莱萨尔皮耶山和克罗平原,乃至画中的光线,在人们的心中,都代表着世界的真面目。
他来的时候——跟弗雷德丽卡不一样——带着明确的审美期待。他希望能找到日本的元素、蒙蒂塞利28的色彩、塞尚和雷诺阿29的形式以及备受高更推崇的南方光线,他认为南方的光线是给予画家的神秘礼物。凡·高得偿所愿,此外,他还在法国的阳光下看到荷兰的景物,这里的桥和代尔夫特、莱顿的没多大不同,这里乡村的颜色让他想起维米尔30常用的柔和的蓝色和黄色。与此同时,在这里,他看到了别人没在意过的东西:向日葵、松柏和橄榄树。
亲爱的提奥,天刚亮我就在给你写信,太阳出来后,我就去画阳光下的院子。我画好拿回来,接着又拿着一张空帆布出去,这一幅也已经画好了。现在,我可以接着给你写信了。
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机会,这里的自然界实在是太美好了。每个地方,乃至整个世界都是蓝色的,漂亮极了。天上洒下来淡黄色的阳光,蓝色和黄色结合,非常柔和、可爱,跟维米尔所描绘的世界一样可爱。我画不了那么美的画,但我深受触动,尽量画吧,反正也不存在唯一的画法。
在这里,随着阳光越来越强烈,我发现毕沙罗31说的话是真的,高更写信告诉我的东西也是存在的,在明媚的阳光下,一切都很简单,颜色都会褪去,阳光是画作效果的核心。在北方,这一切想都想不到。
[1] 指《追忆似水年华》中关于玛德莲小蛋糕的著名片段:“正是那段待在贡布雷期间、每个周日早晨都会尝到的玛德莲蛋糕的滋味。因为在当天早上不到做礼拜的时间我不会出门。当我去姑妈雷欧妮的卧室向她请安,她都会给我这种小蛋糕,而且会先放到她的茶(花草茶或椴花茶)里沾湿一下。”
[2] 利洁时是早于洗衣液之前的洗衣皂产品,包装为深蓝色。
[3] 乔凯利球为单人训练用的弹力绳网球。
[4] 哈维珊姆小姐、皮普、赫伯特·波克特都是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中的人物。
[5] 即盖乌斯·屋大维·图里努斯,又称“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的开国君主。
[6] 法国加尔省的一个市镇,位于该省中部偏东北,属于尼姆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