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八月秦桧被罢后到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年底,帝国事务的中心内容一是与敌伪军对峙中的拉锯战,一是对各地盗寇的收剿,再有就是不断地向金人派遣使节示以停战议和之意。对高宗来说,前两者并不是时政之要,重要的是后者。让天子感到无奈的是,即位以后虽屡屡遣使如金通问,但绝大多数都被对方拘留,金人也从未派遣过一介之人报聘。直到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春,通问使潘致尧去而复回,才终于打破了旧例。这件事情当然是某种消息的透露,高宗感到由衷的高兴。为此,天子立即停止了吕颐浩的北伐准备,同时由枢密院发布命令,谕戒边将不得擅越疆界。这年七月,命韩肖胄为使如金。五个月后,韩肖胄不辱使命,返国时带回了金帅完颜宗翰派遣的九人使节团,双方终于开始了正式的谈判接触。此后的几年里,金廷不断在战场和谈判桌上双管齐下,迫使宋方答应苛刻的条件,但宋廷内部反对和议的力量甚大,使高宗一时不能遽下决定。另外,有两个重要的因素也使高宗不得不暂时将和议搁置一旁,一是金人的要价甚高,一是局面有所缓和后,朝廷上下滋生了一些相当乐观的情绪。殿中侍御史常同的话就是一个典型,他认为,和、战其实是同一件事,关键在于掌握主动,本朝已有二十万的兵力,用不着畏首畏尾。在这段时期里,主战派基本占据了主流,也不能不影响到我们的天子,尽管高宗从心底里恨不得一朝一夕就达成永久的和平而一劳永逸。
与和、战的艰难选择相关联,朝堂之上的政治斗争同样十分激烈。吕颐浩罢于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九月,直接的原因是他因独断专行过于苛刻而遭致御史的参劾,但内里的原因则是因他屡请北伐而一无效果,使一心望和的高宗有所不满。此后是朱胜非担任了一年的宰相,胜非是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秦桧去职后由吕颐浩力荐出任的,也是第二次入相了。他与吕颐浩很有相似之处,一是他们在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的那次兵变中同有斡旋靖难之功,二是两人的时誉都不很好。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九月朱胜非罢相后,赵鼎与张浚先后人相。
赵鼎字元镇,南渡后历任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由参知政事拜相。他基本上是一个稳重派,主张战、守、避三者并重,反对退守吴越。在这一年的二月,极力赞成岳飞收复荆襄要地襄阳的主张,并一力促成以岳飞主持战事,使其最后取得胜利。因此,赵鼎得到了高宗的充分信赖。张浚字德远,靖康初为太常簿,闻高宗即位,驰赴应天。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后力主经营川陕以保东南,并受命出任川陕宣抚处置使,一去就是五年。张浚在川陕主持抗战中取得过一些胜利,但也在富平战役中遭致严重失败,丧失了陕西大部。从总体上讲,张浚尽管有所失误,但毕竟还保全了整个蜀地和陕西的部分领土,为屏蔽江淮、牵制金军起了很大的作用,应该是功大于过的。然而张浚回朝后,却有不少人攻击他丧师误国,处事无方,甚至说他当年请行川陕是“避祸远去”,此番受命回朝是“闻知虚位,前缓后急”。不过,高宗并没有为此所左右,仍然命其入相,并对他们两人寄予了甚高的希望。
可是事与愿违,赵、张两人虽被舆论誉为“同志辅治”的不二之选,但几乎从一开始就产生了摩擦。赵鼎特别注重程颐之学,因此十分推崇元祐政治。高宗早在建炎初期罢停王安石在宗庙中的配享地位,反熙宁而尊元祐,就是赵鼎一力所促成。赵鼎此次入相后,提倡程门之学,擢用元祐大臣子孙不遗余力,显得十分偏激。可笑的是,由于赵鼎从没有见过程颐,有人冒称程门子弟,他也照纳不误。赵鼎的努力加上高宗本有否定熙宁之意,一时程颐门人充斥朝野,大有死灰复燃之势。
然而张浚却不以为然,至少不像赵鼎那样以个人好恶妄定雌黄,他认为元祐未必全是,熙宁也未必全非,对程门之徒喧嚣朝野也有所不满。在对待金人的态度上,赵鼎主守,张浚主攻,也有不同。政治原则上的重大分歧必然反映在日常事务中,因此两人之间不断产生龃龉,议论既不合,言语之间也有冲撞。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底,赵、张的不和达到顶点,赵鼎对皇上抱怨说:虽然我两人早年如兄弟,但今日共相,势同水火,不如留彼而去臣。经过一系列冲突后,赵鼎终于在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十二月罢去。九个月后,因为刘光世部将郦琼叛变投敌的事件,张浚也引咎辞职。不过,张浚此际的表现还是值得称道的,罢相后主动荐举赵鼎自代,于是赵鼎复相。
赵、张不睦并不是悲剧产生的根源,他们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让秦桧复出。始作俑者是张浚,他这个人性格轻躁锐进,喜欢奇士,因此对秦桧十分赞赏,不止一次地在其他人面前夸奖秦桧。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后,和议之论渐占上风,秦桧的境况开始好转,张浚又力荐可用,遂使其渐渐起复。赵鼎去后,张浚进一步引用秦桧,最终让他做到了枢密院使的位置。赵鼎本来很鄙视秦桧,但再相后在秦桧的逢迎苟合下,竟也改变了想法,反倒认为他堪当大任。张、赵二人在与秦桧共事一段时间后都有所省悟,但明白得太迟了,最后皆被秦桧排挤出朝。张、赵的这个错误使我们的帝国从此真正变成了一个不思进取、退守自保的偏安政权。
由此看来,一时名臣赵鼎、张浚德才器量不过如此,识见更不见得高明。高明的是秦桧,这位左之右之翻云覆雨的诡黠奸佞之徒。可叹的是,这种人总是能运用巧妙的手法为自己铺平道路。
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份。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九月,金军协同刘豫部队南进,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给宋军的长江防线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但不知为何,金军前锋完颜宗弼在十一月间的一个风雪之夜里突然就撤军而返,使得整个南侵战役不了了之。事后才知道,原来是金太宗病重的消息传到了金营,宗弼已经无心恋战。
金太宗死于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由金太祖孙完颜亶继位,是为“金熙宗”。金廷自发动侵宋战争并取得胜利后,以完颜宗望、完颜宗翰东西路大军为主的军阀派别即已形成,宗族之间不可避免地开始了激烈的争斗。宗望死后,宗翰所谓的“西朝廷”在后来成为金国最具实力的军事集团,继宗望出掌东路军的完颜昌等人已无法企及。宗翰的权势如日中天,必然引起新帝金熙宗的疑忌,即位之后,首先采取架空的策略罢卸了宗翰等人的军权,然后又默许以完颜宗磐、完颜昌、完颜宗弼为首的一批实力派合力排挤宗翰。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秋天,宗翰终于被逼迫致死。刘豫的“大齐”本是完颜昌一手树起来的,不料刘豫被立后,为生存计竟大力攀附宗翰,这使得完颜昌甚为痛恨。完颜昌一上台,立即就在金帝面前弹劾刘豫,并得到了响应。这年的十一月中旬,金廷正式下诏废除了刘豫的政权。此后,完颜昌升任左副元帅。完颜昌成为金廷的掌权人物,也是高宗重新启用秦桧的动机之一,因为据说完颜昌一直都很赏识秦桧,两人的私交还很不错。既然天子有意与金人谈判,秦桧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
宗翰被除后,金人内部的矛盾又开始转化,宰相完颜宗磐和完颜昌成为一派,与另一派太傅完颜宗斡、军事统帅之一完颜宗弼发生利益冲突。为了增加自己的砝码,完颜昌主动向宋廷示以和谈之意,于这年的十二月份遣送宋使王伦返朝,表示可以归还徽宗灵柩。而且只要宋廷臣服,愿将刘豫所领河南之地归还。王伦辞行时,完颜昌意味深长地说:
“自今以后道路畅通,和议可以平达了!”
刘豫伪齐既已不复存在,宋金之间名义上的缓冲阻壅也随之消失,双方当然可以方便来往。但是,这种方便对我们的帝国意味着什么呢?
高宗皇帝为此欢欣鼓舞。“只要能从朕所求,其余一切无所计较”,这是他的原话。王伦回来后仅几天,又被高宗再度遣往金廷,名义当然是奉迎徽宗梓宫。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五月,金使乌陵思谋、石庆来到宋境。此时秦桧已升任宰相,他不折不扣地执行着高宗的方针,开始了帝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和谈。
金人当然附有苛刻的条件,这从朝廷没有公布金廷国书内容的事情上也可略知一二。高宗当然也没有立即表态,原因是宰执大臣争论不定,参与谈判的宰相赵鼎、枢密副使王庶两人就表示不能接受金人的侮弄。但高宗的犹豫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七月,又派王伦出使。到了十月份,高宗已经和秦桧达成了完全的一致,明确表示坚决讲和,并且同意了秦桧提出的由其独主此事、不许群臣干预的请求。十月二十一日,无可奈何的赵鼎只有称疾求去。十月二十六日,金使张通古、萧哲抵达宋境。这一次朝廷已无法像上一回那样遮人耳目,因为这两位使节所挂的头衔一是“诏谕江南使”,一是“明威将军”。既“诏谕”又“明威”,天子想躲都躲不过去。张通古一到临安,事情马上就会摆到了眼前:要想达成和议,我们的天子就必须跪接金人的诏书,更不用说那封诏书上有什么屈辱的条件了。但是,高宗已下定了决心。
朝野内外针对皇上不惮屈己,只求速和的政策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浪潮。早先的澶渊之盟尽管带有岁币的条件,但毕竟还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和议。而靖康之难中的徽、钦二帝,乃迫不得已屈膝称臣。帝国历史上,从来也没有过哪一朝天子主动以臣子之礼事敌的。负责起草国书的曾开当面痛责秦桧:
“主上以盛德当大位,相公则当强兵富国,尊主庇民,为何自卑辱至此?”
司勋员外郎朱松等六人的联名上疏更是一针见血:
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于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边备,以竭我国力,以懈缓我不共戴天之仇,以绝望我中国讴吟思汉之赤子,以诏谕江南为名,要陛下以稽首之礼。自公卿大夫至六军万姓,莫不扼腕愤怒,岂肯听陛下北面为仇敌之臣哉?
这可以说是自南渡以来最具酣畅淋漓之气的一道奏疏。尤为可贵的是,从中可以看出本朝士子也并非都是心态糜烂而不可收拾。特别是枢密院编修胡铨的上书,直接要皇上处斩秦桧、王伦等人,一时间市井之间争相传诵。然而天子和秦桧并不理会这些,秦桧甚至干脆大事清洗主持抗议的大小官员,将他们一一处理,其中受到打击最大的是程颐门生。同时秦桧把自己的党徒勾龙如渊提升为御史中丞,对反对和议的大臣专事弹劾。其手段之强硬,已臻极致。
但军队的参与让秦桧紧张了一阵。帝国此时的三大军事统帅中,除了岳飞在鄂州不知详情外,张俊、韩世忠均上表极力反对。御军将领杨沂中等甚至告诫秦桧:若皇上必行屈膝之礼,万一军民汹涌闹出乱子,我等概不负责。在群情激昂面前,秦桧虽然毫不动摇,但如果拿不出好的办法来照顾天子的颜面。则必然激发事态进一步扩大,导致和议中辍。不用说,秦桧绝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
天子也未尝不知道跪受诏谕对他来说是多么的尴尬,但为了自己想望已久的大计,似乎也没有其它的选择。高宗认定,这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是万乘之主所作出的牺牲,他不止一次地标榜说:梓宫未还,母后在远,陵寝宫阙久稽汛扫,兄弟宗族未得聚会,南北军民十余年间不得休息,是他不惜屈己就和的出发点。所谓“若使百姓免于兵革之苦,得其安生,朕亦何爱一己之屈?”他甚至有理由为自己这种忍让与厚生之仁感到骄傲。因而天子不仅十分奇怪臣民们不能谅察苦衷,对士大夫们缺乏为人主分忧的勇气尤感到愤怒,进而对秦桧、王伦也有相当的不满,认为他们拿不出良策来帮助圣躬。可见,最使高宗为难的不是国家的尊严而是自己的面子,假如真的跪在金使的面前,这对于堂堂大宋君主威信的消极影响确实是无法弥补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金使到达临安,下榻于左仆射府邸。同时,金国方面也不断施加压力,甚至放出有意立钦宗为帝的消息,我们的帝国朝廷已到了必须做出最后决定的关头。
还是秦桧为天子解决了这个难题。他受到一位聪明的大臣楼炤的启发,突然想到天子眼下正在为先帝徽宗守丧,嗣君谅荫虽不一定三年,几个月还是必要的,这岂非是一个绝妙的借口!四天后,秦桧以暂摄国政、总领百揆的冢宰身份,代替天子在金使张通古的面前跪受诏书。秦桧以下的从官,其实都是些披绯着紫,装扮成朝廷大员的低级官吏。这样一来,既维护了天子的尊严,又照顾了士大夫们的颜面。也亏他想得周到。
这件事一完成,和议就成功地告一段落。无论如何,金人毕竟答应了归还河南之地,朝廷还是得到了不少战场上没有得到的东西,天子觉得有资格为此自许。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元旦,不无欣喜的高宗下诏布告中外,同时大赦天下,并开始了一系列落实措施,其中包括派遣各种使节,或如金报聘,或交割地界,或宣谕诸方,甚至派皇族前往河南恭谒祖陵。天子的心情十分迫切,恨不得达成的书面协议马上就变成现实。这时,前线的岳飞方得知确切消息,累表反对和议不果,于三月份愤然上书乞解军务。高宗没有同意,他在敕书中信誓旦旦地表示,朝廷并没有放弃武备,希望岳飞不要遽而言归;但他同时告诫岳飞要始终一心保卫社稷,切不可以贪功为念。张浚在永州也前后上疏五次,力言金人狡诈无信,但同朝内外许多上疏讽劝的人一样,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和约实施了一年有余,河南地区也差不多交割完成。但是,和平终归是金人赏赐的,操纵权既然在人家手里,注定事情必然会有反复。
金国的形势陡然又起了变化。完颜宗磐、完颜昌联盟得势未久,就遭到了完颜宗弼等一派的打击。宗弼自建炎以来,一直就是金军南侵的急先锋,此人极端狂傲,从来都不把宋廷放在眼里,尤其反对完颜昌让地和宋的做法。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七月,宰相宗磐被诬以谋反罪处死,完颜昌也由汴梁调往燕京,到任不及一月,即以“与宋交通,倡议割地”的罪名被执,满门处斩。完颜昌死后,宗弼顺理成章地进位“都元帅”,并立即撕毁和约,于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五月向宋廷展开进攻,帝国刚刚得到的东京汴梁、西京洛阳、南京应天等地又告沦陷,高宗的欢喜瞬间化为乌有。
为此,朝廷上下自然群情激愤,这也包括天子在内。高宗又在诏书中称金人为“贼”,对夷狄之徒出尔反尔的行径感到由衷的伤心。在这种情况下,帝国也只有开始全面的抵抗。令人兴奋的是,在岳飞的奋勇抗击中,金人的势头很快被遏制。本朝建国以来最伟大的军事统帅岳飞率领他那支战无不克的岳家军,进而把矛头指向了河朔,欲乘此东风,从头收拾帝国的山河。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六月,岳飞的牛皋、孙显部首战告捷,大破敌军于陈、蔡州界;闰六月二十日,张宪部克复颍昌城;二十四日,张宪、牛皋克复陈州,几天后,另一路王贵军收复了郑州,此外河南义兵也纷纷而起,占领了不少州县。岳家军所向披靡的同时,负责淮西战事的张俊、王德部却无意锐进,攻克亳州后便班师庐州,这使得宗弼集中兵力,开始对岳飞实施重点打击。七月初八,完颜宗弼探知岳飞本人驻扎在郾城,遂派了一支突击队偷袭,以冀建立奇功。但在岳飞亲卫军的迎击下,这支近一万五千人的敌军还是大败而逃。七月十二日,岳家军进入洛阳城。七月中下旬,岳飞以挺进突兀、两翼空虚的孤军,犹与完颜宗弼在颍昌府境内展开决战,并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在一系列战役中,整个岳家军号令严明、作战英勇,具有一种守死无去、有进无退的顽强精神,俨然是一支不可动摇的力量。那句有名的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就是所有金兵从内心发出的感叹。
然而岳家军由于不断的进攻而掉进了一个危险的境地,这是因为淮西一翼的张俊、王德部不仅没有火速并进,反而继续撤退,使岳飞完全暴露在敌人的夹击中,前不能进,后不易退。颍昌决战胜利的第三天七月十七日前后,岳飞在连章请求增援而不得的情况下,反复掂量得失,不得不按照朝廷的严令“措置班师”,使眼看就要到手的胜利付诸东流。这一事件使岳飞为之痛心疾首。确实,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这对于一位赤胆忠诚、以灭虏复仇为己任的志士来说,又岂是一个“痛”字所能概括的!
金人叛盟对秦桧是一个重大打击,他为此很是忧恐了一阵子,深怕他的地位会从此丧失。但事实证明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高宗依旧对他保持信任。秦桧转忧为喜,决心重整旗鼓,从头再来。
到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八月,中原和淮东的宋军已基本撤退,金军也开始休整。从十二月起,经过了充分准备的完颜宗弼选择了淮西作为重点进攻的目标,开始从汴梁一带向南移动,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正月,渡过淝水攻占了寿春,揭开了第二次战役的序幕。进军初期,金人并不顺利,在柘皋县一战中,还遭致了失败,但不久宗弼就来了一个回马枪,将轻敌的淮西宋军张俊、王德部成功地击退。在这场战役中,奉命驰援的韩世忠水军也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等到岳飞受令移师淮西时,沿线宋军已全部脱离了战场,岳家军也自然也无可施为。
此次战役双方的得失参半,但这两年进攻宋军如此不顺,是宗弼没有想到的,这使他锐气顿失,大有无可奈何之态。在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的八月,宗弼转而在心理上向宋廷施加压力,放回了扣押的宋使莫将、韩恕,并让他们带信返国,信中极尽威胁利诱之能事。岂料这个效果竟出奇的好,高宗一下子就表示接受金廷的责备,愿意以新的条件重新和谈。
许多迹象表明帝国的天子根本就无心恋战。去年停发援军,让岳飞不明不白退军是一例,今年四月,更以庆贺淮西之捷为名,一下子就将三大主帅张俊、韩世忠、岳飞明升暗调,从而罢卸了他们的兵权更是一个典型的表现。在这一事件中,秦桧与高宗的目的相同,但出发点却不一样,他之所以汲汲于此,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把这三人除去,自己就不可能安居其位,秦桧并没有忘记前番议和时三大帅强烈反对的旧事。三帅名义上担任了枢密使和副使,但除了战功最逊的张俊逐渐倒向秦桧外,韩世忠、岳飞两人都成了地道的闲人,内心苦闷中,表面上还不得不装作优游闲散的样子。最可忧的是两帅的部属,疑惑之下,不免猜测纷纷,军心已有所动摇。这一倾向不仅给秦桧重新整编韩、岳两支部队提供了动机,也为他们的主帅埋下了悲剧命运的种子。
最能表现秦桧丑恶嘴脸的事情是岳飞的冤案。岳飞对我们帝国的贡献有目共睹,短短十年间,他从一个普通的将校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主帅,完全是凭着自己对国家社稷的忠诚和血汗努力。然而,甘泉易竭,秀木必摧,岳飞的赫赫功勋却使许多人由嫉妒而忌恨,张俊就是最不能容忍岳飞的人,就连韩世忠也不能免于此病。金人就更不用说了,宗弼就曾一再表示,若要议和,必须杀掉岳飞。利害得失如此,叫我们的天子和秦桧怎么做呢?
这场冤案的过程虽然很复杂,从这一年七月初秦桧党徒谏议大夫万俟卨率先弹劾,到张俊首告岳飞部将张宪与岳飞子岳云谋反,再到十月份岳飞入狱,前后共三个多月的时间。但制造冤狱者的动机如此,这件事情其实是十分简单的。岳飞的申诉已经毫无意义,他脊背上刺写的那闪耀古今的“精忠报国”四个字,更打动不了诬陷者的顽石心肠,他只有在最后的逼供纸上写下“天日昭昭”的字样来迎接最后时刻的到来。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毒死,年三十九岁;岳云、张宪斩首。
似乎不能认为秦桧一人就可以一手遮天,若没有天子的默许,秦桧要想杀掉一位朝廷重臣绝非如此轻而易举。本朝虽然一向防忌武人,但自太祖以来,从未杀过一位大将,秦桧胆敢开此先例,不可能没有倚仗。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岳飞之死竟没有引起朝堂之上的任何反应,只有韩世忠一人到秦桧面前说了句气话。士大夫们可以为天子的无端受辱而不顾性命,为己辈的忠而不察而抗言直疏,但却不能为精忠报国的岳飞说上一句公道话,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悲哀?
与此同时,和议在紧张地进行着。这一次已与帝国的颜面浑无关系了,因为天子已全盘接受宗弼的条件而表示臣服,再在细枝末节上锱铢必较不仅毫无意义,也不为高宗所同意。十一月二十六日,天子不等金朝一方的誓书签返,就正式告祭天地宗庙,宣布和议的完成。誓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以淮水中流为界,宋方另割京西一路的唐、邓两州以及陕西大半予金,每年纳贡银、绢二十五万两、匹;金方则归还徽宗梓宫及太后。帝国的誓书最后说:“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
誓仪完成后,高宗先后两次对金使表达这样的意思: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已不能及,若太后能回,自当谨守誓约,否则朕不惮用兵。这就是说,天子不耻屈和是为了孝义。那为什么一字不提他的兄长、正在敌人囚窗中度日如年的钦宗皇帝呢?可怜的钦宗,在送高宗生母韦太后返国的时候,痛哭流涕地拉着太后的衣服不放:
“寄语九哥,吾若南归,但为太乙宫主足矣,其他不敢望于九哥。”
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八月二十三日,当高宗在临平镇与母亲抱头痛哭的时候,太后一定对他转达了此话,但效果自是不言而喻的了。
帝国的半壁河山就这样形成了,整个疆域只有两浙、两淮、江南东西、湖南湖北、四蜀、福建、广东广西十五路,京西路襄阳一府,陕西路阶、成、和、凤四州,共计府州军监一百八十五,县七百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