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公牛(1 / 1)

单手持球 江奉先 1527 字 1个月前

第一百七十四章 公牛

2008年的最后一场比赛,森林狼和小牛大战了三百回合,2009年的第一场比赛,森林狼要远赴芝加哥,挑战公牛队。

没有人不愿意在新的一年里开一个好的兆头,公牛队也不例外。

何况,本赛季最佳新秀的争夺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状元郎罗斯,名声大噪的梅奥,以及两双小王子乐福,都有机会问鼎最佳新秀。梅奥现在在新秀得分榜上一骑绝尘,他以场均19.5分的成绩让所有专家对他赞不绝口,成为了新秀排行榜的第一位;而乐福,他以12.3分和10.4个篮板的成绩成为了新秀排行榜的第二位;至于状元郎,虽然同样数据不错,但是和前面两位比起来,也只能排在第三位了。

罗斯憋了一口火。

他的好胜心非常强烈,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比任何人差,新秀排行榜屈居第三位,他认为自己被低估了。

对于梅奥,他在大学也多次和他交过手,不认为这个家伙有比他强的地方,罗斯认为,梅奥之所以能拿近20分,那是因为在灰熊,灰熊这种摆烂队伍,他想刷个高分还不容易,如果换了自己,场均得分怕早就上20多了。

对于乐福,罗斯还是挺佩服他的,乐福和维斯布鲁克在大学时候的组合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当初就有预感,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篮板手。现如今看来,乐福果然表现相当出色。当然,罗斯认为乐福之所以表现出色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正好在超级球星身边打球,身上没那么大的压力而已,换到在公牛,罗斯不认为乐福比自己表现要好。

所以,他觉得自己被低估了,被外界低估,也被对手低估,他迫切的想要证明自己。这时。机会来到他面前。森林狼1月2日飞来芝加哥,挑战自己的公牛队。

在东区,相对而言竞争压力没有西部来的大,公牛队这种重建球队也得到了栖息的土壤的生存的空间。

本赛季,公牛能够凭借并不完善的阵容在东区杀进前八,和东区整体战力不高是有很大关系的。

“所以,虽然我们都是各自分区的第七名。但是实力上,我们是占据优势的。”惠特曼赛前拿出准备好的战术板,侃侃而谈:“公牛队近期遭遇伤病困扰,鲁尔-邓,辛里奇,古登都确定本场不会出战。”

“当然。他们的外线德里克-罗斯和本-戈登在球队遭遇伤病困扰的时候表现抢眼,最近五场比赛,罗斯场均可以轰下18分9次助攻,昌西,他就拜托你了。”

“嗯。”比卢普斯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阿隆(阿弗拉罗),本戈登就交给你了。本赛季他能够场均轰下20.7分,是公牛队内的得分王,你的任务不轻啊。”

阿弗拉罗没有说话,重重的点下了头。现在球队每天队内训练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要求防守郑克,虽然经常被打爆,但是谁都看得出他在篮球场上飞速的成长,外界对他的评价也越来越高,他用了半个赛季,得到了惠特曼的青睐,成为了森林狼的先发得分后卫。

“克里斯,对于格雷,你需要.......”

联合中心球馆里,23号的巨大球衣高高挂起。抬头望去,一眼看到那六面总冠军的旗帜,心里闪现的是浓浓的敬仰与怀念。

公牛队的球迷在本赛季看到了自家球队崛起的曙光,与之相应的反映,便是球馆内不断上涨的上座率,人们喜欢上了那个劲爆的一号,喜欢看到他闪电般的变向突破,喜欢看到他冲进人群里完成魔术师一样的拉杆上篮。

“让我们欢迎,我们的超级新秀,身高六尺三英寸,来自孟菲斯大学的德里克~~罗斯!”随着现场动感的音乐,DJ富有**地喊出了公牛队的当家球星。

罗斯面色肃穆,挥着手从球员通道跑了出来。他伸手和先前出来的队友们击掌,引起现场不小的欢呼声,掌声以及口哨声。

“呵呵,救世主啊!”看到联合中心球馆随着罗斯的出场而高涨的气氛,郑克嘿嘿笑着,但是心里却早就下定决心,必须要拿下这09年的第一滴血。

“要是我们在东部,恐怕都能进前四了吧。”乐福双手叉腰,似乎颇有感触。

郑克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乐福,然后不以为意地说道:“东部球队虽然弱了点,但也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对的,说不定到了东部,我们反而会没有了在西部的进取之心。“比卢普斯说道。

“你这话倒是有点得道高僧的味道。“郑克笑道。

“哎,“郑克用肘尖碰了碰比卢普斯,眨了眨眼睛,道:”你防的住那个一号吗?他可是号称控卫线上的勒布朗呢。昨天的比赛锦集你也看了,啧啧,那个变向,那个速度,你真的可以?要不我来防吧。“

比卢普斯顿时额头上冒出三根黑线,他翻了翻白眼,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没那么容易被他突破的,帕克我都能防死,何况是他?”

“哎哟喂,”郑克调侃道:“有点厉害嘛。”

“那是。”比卢普斯头一昂,难道地霸气了一回。

郑克还想调侃几句,忽然听到了裁判吹响的哨音,顿时脸色一整。

郑克举起手,把周围所有的队员都呼唤过来。森林狼的全体球员围城了一个大圈,郑克率先伸出手,然后大家手把手放在一起。

“一二三!”

“战斗!”

全队的手一起重重压下,然后散开。

首发的五人组登上了场地,迎面走来了公牛队的首发球员,控球后卫罗斯,得分后卫本-戈登,大前锋蒂鲁斯-托马斯,中锋阿隆-格雷,小前锋萨博-塞弗洛纱。

郑克迎上了罗斯,率先伸出了手。

罗斯同样扬起了手,两人手掌有力地握到了一起,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互不退缩。

空气中硝烟的味道渐渐浓郁起来......

当值主裁判看了看手表,再一次吹响了哨音,然后他托起篮球,走向了比赛场地的中圈,两支球队的大中锋也各自错开脚步,踏进了圈中。

“滴”

随着比赛最终开始的哨音响起,主裁判笔直地把球抛向了高空之中。

“喝!”

安德森和格雷同时大喝一声,两人憋了一股子力量,全部地爆发出来,拔地而起,同样奋力地把手伸向高空之中。

球被安德森率先碰到,他轻巧地把球忘脑后一拨。

乐福抓到了篮球,但是他并没有把球交给身后的比卢普斯,而是出人意料,双手腕一抖,把球往前场扔去。

不好!罗斯心里大叫一声,他转头向一旁看去。

只见一道黑影飞速冲进了公牛半场的三分线内,右手接过了刚好掉下的篮球,并没有运球,就跨出了第二步,在所有人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便已经飞跃到了半空之中!

他在天空飞翔,就像长了一张翅膀,滑翔地飘向了篮筐。

“砰!”

通过扬声器发出的巨大声响把所有人的耳朵震得一鸣,人们甚至忘记了呼吸,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不知道干什么。

开局不到两秒钟,郑克便完成了一次闪击战,公牛队赛前鼓舞起来的气势为之一破。

“传得真好!”回防的时候,郑克和乐福击掌庆祝了一下。

按照惠特曼赛前的布置,众人各自散开,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防守对象。

公牛队的第一次进攻交给罗斯主导,本-戈登也没有要进攻的意思,躲在底角没有要移动的意思。

罗斯向内线找了找手,示意格雷给他做挡拆。

所有人都以为罗斯这是在寻找挡拆,包括老奸巨猾的比卢普斯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没想到,罗斯居然变向了。

他把左手腕一抖,把球交到了右手,就像一头矫健的猎豹瞬间爆发出了一百二十码的速度!

比电视上看到的更快!比卢普斯脑海里忽然闪过这样一句话。

罗斯瞬间便突破比卢普斯的防守,杀了进去,他拍球一送,接着一把抱住了篮球,三步而起!

“休想!”

安德森大喝一声,一步踏出,如一座巍峨大山一样,遮天蔽日地向罗斯封来。

“喝!”

罗斯身体一沉,腰板一挺,整个人扭曲成了一个骇人的样子,恰恰地躲过了安德森的封盖,然后轻巧地拉杆。

篮球碰了一下篮板,精准地掉进了篮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