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父母与子女01(1 / 1)

如果我要对于家庭问题有所说法,我定会引用梵莱梨[69]的名句:

“每个家庭蕴藏着一种内在的特殊的烦恼,使稍有热情的每个家庭分子都想逃避。但晚餐时的团聚,家中的随便、自由,还我本来的情操,确另有一种古代的有力的德性。”

我所爱于这段文字者,是因为它同时指出家庭生活的伟大与苦恼。一种古代的有力的德性,一种内在的特殊的烦恼。是啊,差不多一切家庭都蕴蓄着这两种力量。

试问一问小说家们,因为凡是人性的综合的集合的形象,必得向大小说家探访。巴尔扎克怎么写?老人葛里奥[70]对于女儿们的关切之热烈,简直近于疯狂,而女儿们对他只是残酷冷淡;克朗台[71]一家,母女都受父亲的热情压迫,以至感到厌恶;勒·甘尼克(Le Guennic)家庭却是那么美满。莫利亚克[72]又怎么写?在Le Noeud de Vipères[73]中,垂死的老人病倒在**,听到他的孩子们在隔室争论着分析财产问题,争论着他的死亡问题:老人所感到的是悲痛,孩子们所感到的是,那些有利害冲突而又不得不过着共同生活的人们的互相厌恶;但在Le Mystère Frontenac[74]中,却是家庭结合的无可言喻的甘美,这种温情,有如一群小犬在狗窝里互偎取暖,在暖和之中又有互相信赖,准备抵御外侮的情操。

丢开小说再看现实生活,你将发现同样的悲喜的交织……晚餐时的团聚……内在的特殊的烦恼……我们的记忆之中,都有若干家庭的印象,恰如梵莱梨所说的,“既有可歌可颂,又有可恼可咒的两重性格。”我们之中,有谁不曾在被人生创伤了的时候,到外省静寂的、宽容的家庭中去寻求托庇?一个朋友能因你的聪慧而爱你,一个情妇能因你的魅力而爱你,但一个家庭能不为什么而爱你,因为你生长其中,你是它的血肉之一部。可是它比任何人群更能激你恼怒。有谁不在青年的某一时期说过:“我感到窒息,我不能在家庭里生活下去了;他们不懂得我,我亦不懂得他们。”曼殊斐儿十八岁时,在日记上写道:“你应当走,不要留在这里!”但以后她逃出了家庭,在陌生人中间病倒了时,她又在日记上写道:“想象中所唯一值得热烈景慕的事是,我的祖母把我安放在**,端给我一大杯热牛奶和面包,两手交叉着站在这里,用她曼妙的声音和我说:‘哦,亲爱的……这难道不愉快么?’啊!何等神奇的幸福。”

实际是,家庭如婚姻一样,是由本身的伟大造成了错综、繁复的一种制度。唯有抽象的思想才单纯,因为它是死的。但家庭并非一个立法者独断的创造物,而是自然的结果;促成此结果的是两性的区别,是儿童的长时间的幼弱,和由此幼弱促成的母爱,以及由爱妻、爱子的情绪交织成的父爱。我们为研究上较有系统起见,先从这大制度的可贵的和可怕的两方面说起。

先说它的德性。我们可用和解释夫妇同样的说法,说家庭的力量,在于把自然的本能当作一种社会结合的凭借。联系母婴的情操是一种完全、纯洁、美满的情操,没有丝毫冲突。对于婴孩,母亲无异神明。她是全能的。若是她自己哺育他的话,她是婴儿整个欢乐、整个生命的泉源。即使她只照顾他的话,她亦是减轻他的痛苦、增加他的快乐的人,她是最高的托庇,是温暖,是柔和,是忍耐,是美。对于母亲那方面,孩子竟是上帝。

母性,有如爱情一样,是一种扩张到自己身外的自私主义,由此产生了忠诚的爱护。因了母爱,家庭才和夫妇一样,建筑于本能之上。要一个社会能够成立,“必须人类先懂得爱”[75],而人类之于爱,往往从母性学来。一个女子对于男子的爱,常含有若干母性的成分。乔治·桑爱缪塞[76]么?爱晓邦[77]么?是的,但是母爱的成分甚于**的成分。例外么?我不相信。如华伦斯夫人[78],如贝尼夫人[79]……母性中久留不灭的成分,常是一种保护他人的需要。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的弱点(关于这,可参阅萧伯讷的Candida [80]和Soldat de Chocolat [81])。

孩子呢?如果他有福分有一个真正女性的母亲,他亦会受了她的教诲,在生命初步即懂得何谓毫无保留而不求酬报的爱。从母爱之中,他幼年便知道人间并不完全是敌害的,也有温良的接待,也有随时准备着的温柔,也有可以完全信赖而永不有何要求的人。这样开始的人生是精神上的极大的优益;凡是乐观主义者,虽然经过失败与忧患,而自始至终抱着信赖人生的态度的人们,往往都是由一个温良的母亲教养起来的。反之,一个恶母,一个偏私的母亲,对于儿童是最可悲的领导者。她造成悲观主义者,造成烦恼不安的人。我曾在《家庭圈》[82]中试着表明,孩子和母亲的冲突如何能毒害儿童的心魂。但太温柔、太感伤的母亲也能产生很大的恶果,尤其对于儿子,使他太早懂得强烈的、热狂的情操。史当达曾涉及这问题,洛朗斯的全部作品更和此有关。“这是一种**,”他说,“这是比性的**更危险的精神的**,因为它不易被觉察,故本能亦不易感到其可厌。”关于这,我们在下文涉及世代关系及发生较缓的父亲问题时再行讨论。

既然我们试着列举家庭的德性和困难,且记住家庭是幼年时代的“爱的学习”。故我们虽然受到损害,在家庭中仍能感到特异的幸福。但这种回忆,并非是使我们信赖家庭的唯一的原因。家庭并且是一个为我们能够显露“本来面目”(如梵莱梨所云)的处所。

这是一件重大的、难得的德性么?我们难道不能到处显露“本来面目”么?当然不能。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得不扮演一个角色,采取一种态度。人家把我们当作某个人物,我们得尽官样文章般的职务,我们要过团体生活。一个主教,一个教授,一个商人,在大半的生涯中,都不能保有自己的本来面目。

在一个密切结合的家庭中,这个社会的角色可以减到最低限度。试想象家庭里晚间的情景:父亲躺在安乐椅中读着报纸,或打瞌睡;母亲织着绒线,和大女儿谈着一个主妇生活中所能遇到的若干难题;儿子中间的一个,口里哼着什么调子,读着一本侦探小说,第二个在拆卸电插,第三个旋转着无线电周波轴,搜寻欧洲某处的演说或音乐。这一切都不十分调和。无线电的声音,扰乱父亲的阅览或瞌睡;父亲的沉默,使母亲感到冷峻;母女的谈话,令儿子们不快,且他们也不想掩藏这些情操。礼貌在家庭中是难得讲究的。人们可以表示不满,发脾气,不答复别人的问话,反之,亦能表示莫名其妙的狂欢。家庭中所有的分子,都接受亲族的这些举动,且应当尽量地容忍。只要注意“熟悉的”一词的双重意义,便可得到有益的教训[83]。一种熟悉的局面,是常见的、不足为奇的局面。人们讲起一个朋友时,说“他是一家人”时,意思是在他面前可以亲密地应付,亦即是可用在社会上被认为失礼的态度去应付。

刚才描写的那些人物,并非在家庭中感着陶醉般的幸福,但他们在其中觉得有还我自由的权利,确有被接受的把握,获得休息,且用莫利亚克的说法,“有一种令人温暖、令人安心的感觉”。他们知道是处于互相了解的人群中,且在必要时会互相担负责任。如果这幕剧中的演员有一个忽然头痛了,整个蜂房会得**起来。姊姊去铺床,母亲照顾着病人,兄弟中的一个到药房里去。受着病的威胁的个人在此是不会孤独的。没有了家庭,在广大的宇宙间,人会冷得发抖。在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家庭生活减少了强度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战后的俄国)中,人们感有迫近大众的需要,和群众一起思维的需要。他们需要把自己的情操、自己的生活,和千万人的密接起来,以补偿他们所丧失的这小小的、友爱的、温暖的团体。他们试着要重获原始集团生活的凝聚力,可是在一个巨大的民族中,这常是一件勉强而危险的事。

“连锁关系”且超出父母子女所形成的家庭集团以外,在古罗马族中,它不独联合着真正的亲族,且把联盟的友族、买卖上的主顾及奴隶等,一起组成小部落。在现代社会中,宗族虽然没有那样稳定――因为组成宗族的家庭散布太广了――但还是相当坚固。在任何家庭中,你可以发现来历不明的堂兄弟,或是老处女的姑母,在家庭中过着幽静的生活。巴尔扎克的作品中,有堂兄弟邦,有姑母加丽德;在莫利亚克的小说中,也有叔叔伯伯。班琪[84]曾着力描写那些政界中的大族,学界中的大族,用着极大的耐性去搜寻氏族中的职位、名号、勋位,甚至追溯到第四代的远祖。

我用氏族这名词。但在原始氏族,和在夏天排列在海滩上的我们的家族之间,有没有区别呢?母亲在粗布制的篷帐下面,监护着最幼的孩子;父亲则被稍长的儿童们围绕着钓虾。这个野蛮的部落自有它的言语。在许多家庭中,字的意义往往和在家庭以外所用的不同。当地的土语令懂得的人狂笑不已,而外地的人只是莫名其妙。好多氏族对于这种含有神秘色彩的亲密感着强烈的快意,以至忘记了他们以外的世界。也有那些深闭固拒,外人无从闯入的家庭,兄弟姊妹们的童年生活关联得那么密切,以至他们永远分离不开。和外界的一切交际,于他们都是不可能的。即使他们结了婚,那些舅子、姊丈、妹倩、嫂子等,始终和陌生人一样。除了极少数能够同化的例外,他们永不会成为家庭中之一员。他们不能享受纯种的人的权利,人家对于他们的态度也更严厉。

我们认识有些老太太们,认为世界上唯一有意义的人物,只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人物,而家庭里所有的人物都是有意义的,即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人亦如此。这样,家庭便堕入一种团体生活的自私主义中去了,这自私主义不但是爱,而是自卫,而是对外的防御联盟。奚特写道:“家庭的自私主义,其可憎的程度仅次于个人的自私主义。”我不完全赞成他的意见。家庭的自私主义固然含有危险,但至少是超出个人的社会生活的许多原素之一。

只是,家庭必得要经受长风的吹拂与涤**。

“每个家庭蕴藏着内在的特殊的烦恼……”

我们已描写过家庭里的夜晚,肉体与精神都宽弛了,而每个人都回复了他的自然的动作。休息么?是的,但这种自由把人导向何处去呢?有如一切无限制的自由一样,它会导向一种使生活变得困难的无政府状态。阿仑描写过那些家庭,大家无形中承认,凡是一个人所不欢喜的,对于一切其他的人都得禁止,而咕噜也代替了真正的谈话:

“一个人闻着花香要不舒服,另一个听到高声要不快;一个要求晚上得安静,另一个要求早上得安静;这一个不愿人家提起宗教,那一个听见谈政治便要咬牙切齿;大家都得忍受相互的限制,大家都庄严地执行他的权利。

“一个说:‘花可以使我整天头痛。’另一个说:‘昨晚我一夜没有合眼,因为你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关门的声音太闹了之故。’”

“在吃饭的时候,好似国会开会时一般,每个人都要诉苦。不久,大家都认识了这复杂的法规。于是,所谓教育,便只是把这些律令教给孩子们。”[85]

在这等家庭中,统治着生活的是最庸俗的一般人,正如一个家庭散步时,是走得最慢的脚步统治着大家的步伐。自己牺牲么?是的,但亦是精神生活水准的降低和堕落。证据是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客人共餐时,这水准会立刻重新升高。为什么?往常静悄悄的或只说一些可怜的话的人们,会变得神采奕奕呢!因为他们为了一个外来的人,使用了在家庭中所不愿使用的力量。

因此,家庭的闭关自守是件不健康的事。它应当如一条海湾一样,广被外浪的冲击。外来的人不一定要看得见,但大家都得当他常在面前。这外来人,有时是一个大音乐家,有时是一个大诗人。我们看到在新教徒家庭里,人们的思想如何受着每天诵读的《圣经》的熏陶。英国大作家中,许多人的作风是得力于和这部大书常常亲接的结果。在英国,女子自然而然写作得很好,这或许亦因为这宗教作品的诵读代替了家庭琐细的谈话,使她们自幼便接触着伟大的作风之故。17世纪,法国女子如赛维尼夫人[86]、拉斐德夫人[87]辈,亦是受着拉丁教育的益处。阿仑又言:

“若干家庭生活的危险之一,是说话时从不说完他的句子。”

对于这一点,我们当使家庭和人类最伟大的作品常常亲接,真诚的宗教信仰、艺术的爱好(尤其是音乐)、共同的政治信念、共同合作的事业,这一切都能使家庭超临它自己。

一个人的特殊价值,往往最难为他家庭中的人重视,并非因为仇视或嫉妒,而是家庭惯在另一种观点上去观察他之故。试读勃龙德姊妹的传记,只有父亲一人最不承认她们是小说家。托尔斯泰夫人固然认识托尔斯泰的天才,他的孩子们崇拜他,也努力想了解他,但妻子儿女,都不由自主地对他具有一切可笑的、无理的、习惯的普通人性格,和他的大作家天才,加以同样的看法。托尔斯泰夫人所看到的他,是说着“雇用仆役是不应当的”一类的话,而明天却出人不意地嘱咐预备十五位客人的午餐的人。

在家庭中,我们说过,可以还我本来,是的,但也只能还我本来而已。我们无法超临自己。在家庭中,圣者会得出惊,英雄亦无所施其技,阿仑说过:

“即令家庭不至于不认识我的天才,它亦会用不相干的恭维以掩抑天才的真相。”

这种恭维,并不是因为了解他的思想,而是感到家庭里出了一个天才是一件荣誉。如果姓张、姓李之中出了一个伟大的说教者或政治家,一切姓张、姓李的人都乐开了,并非因为说教者的演辞感动他们,政治家的改革于他们显得有益,而是认为姓张、姓李的姓氏出现于报纸上是件光荣而又好玩的事。一个地理学家演讲时,若是老姑母去听讲,亦并非因为她欢喜地理学,而是为爱侄子之故。

由此观之,家庭有一种使什么都平等化的平凡性,因了肉体的热情,否定了精神上的崇高,这一点足为若干人反抗家庭的解释。我以前虽引用过奚特在《尘世的食粮》[88]一书中的诅咒:“家庭,闭塞的区处,我恨你!”我并请你回忆一下他的《神童》(Enfant Prodigue)一书中长兄劝弱弟摆脱家庭、回复自由的描写。可见,即是在最伟大、最优秀的人的生涯中,也有不少时间令人想到为完成他的使命起见,应得离开这过于温和的家,摆脱这太轻易获得的爱和相互宽容的生活。这种时间,便是托尔斯泰逃到寺院里以至病死的时间,也即是青年人听到“你得离开你的爸爸妈妈”的呼声的时间,也就是高更抛妻别子独自到泰伊蒂岛上去度着僧侣式画家生活的时间。我们之中,每个人一生至少有一次,都曾听到长兄的呼声而自以为神童。

我认为,这是一种幻象。逃避家庭,即逃避那最初是自然的继而是志愿的结合,那无疑是趋向另一种并不自然的生活,因为人是不能孤独地生活的。离开家,则将走向寺院,走向文学团体,但它们也有它们的宽容,它们的束缚,它们的淡漠呢。不然,便如尼采[89]一样走向疯狂。

“在抽象的幻想中是不会觉得孤独的。”

但如玛克·奥莱尔[90]所说:

“明哲之道,并非是处于日常事务之外保守明哲,而是在固有的环境之下保守明哲。”

逃避家庭生活是容易的,可是徒然的;改造并提高家庭生活将更难而更美。只是有些时候,青年们自然而然看到家庭的束缚超过家庭的伟大,这是所谓“无情义年龄”。兹为作进一步的讨论起见,当以更明确的方法,研究家庭内部的世代关系。

我们已叙述过这世代关系在幼婴年龄的情状。在母亲方面,那是本能的,毫无保留的温柔;在儿童方面,则是崇拜与信赖:这是正常状态。在此,我们当插叙父母在儿童的似乎无关重要的时期最容易犯的若干错误。最普通的是养成娇养的儿童,使儿童惯于自以为具有无上的权威,而实际上,他表面的势力只是父母的弱点所造成的。这是最危险不过的事。一个人的性格在生命之初便形成了。有无纪律这一回事,在一岁以上的儿童,你已替他铸定了。我常听见人家说(我自己也常常说):

“大人对于儿童的影响是极微妙的;生就的性格是无法可想的。”

但在多数情形中,大人颇可用初期的教育以改造儿童性格,这是人们难得想到的事。对于儿童,开始便当使他有规律的习惯,因为凡是不懂得规律的人,是注定要受苦的。人生和社会自有它们无可动摇的铁律。疾病与工作绝不会造成娇养的儿童。每个人用他的犁锄,用他的耐性和毅力,开辟出他自己的路。可是娇养的儿童,生活在一个神怪的虚伪的世界之中;他至死相信,一颦一笑,一怒一哀,可以激起别人的同情或温柔。他要无条件地被爱,如他的过于懦弱的父母一样爱他。我们大家都识得这种娇养的老小孩,如那些因为有天才爬到了权威的最高峰的人,末了终于因一种极幼稚的举动把一切都失掉了。又如那些在六十岁时还以为眉目之间足以表现胸中块垒的女子。要补救这些,做母亲的必得在儿童开始对于世界有潜默的主要的概念时,教他懂得规律。

阿特莱医生[91]曾述及若干母亲因为手段拙劣之故,在好几个孩子中间不能抱着大公无私的态度,以致对于儿童产生极大的恶影响及神经刺激。在多数家庭中,兄弟姊妹的关系是友爱的模型。但假若以为这是天然的,就未免冒失了。仇敌般的兄弟,是自有文明以来早就被描写且是最悲惨的局面之一,这悲剧且亦永无穷尽。儿童诞生时的次序,在他性格的形成上颇有重大作用。第一个孩子几乎常是娇养的。他的微笑,他的姿态,对于一对新婚的、爱情还极浓厚的夫妇,显得是新奇的、魅人的现象。家庭的注意都集中于他。不要以为儿童自己是不觉得的;正是相反,他竟会把这种注意,这种中心地位,认作是人家对他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