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独裁的君主,用以维持和巩固皇权的两套法宝,一是军队,二是官僚机构,用武力镇压,用公文统治,皇权假如是车子,军队和官僚便是两个车轮,缺一不可。

朱元璋从亲兵爬到宋朝的丞相、国公,做吴王,一直做到皇帝,本来是靠武力起的家,有的是军队,再加上刘基的组织方案——军卫法,一个轮子有了(详后)。

另一个轮子可有点麻烦,从朝廷到地方,从部、院、省、寺、府、监到州、县,各级官僚要十几万人,白手起家的朱元璋,上哪儿去找这么多听话的忠心的能干的文人?

用元朝的旧官僚吧?经过二十年战争的淘汰,生存的为数已不甚多,会办事有才力的一批,早已来投效了。不肯来的,放下脸色一吓唬,说是:“您不来,敢情在打别的主意?”1也不敢不来。剩下的不是贪官污吏,便已老朽昏庸;不是眷怀胜国的恩宠,北迁沙漠2,便是厌恶新朝的暴发户派头,恐惧新朝的屠杀侮辱,遁迹江湖,埋名市井。3尽管新朝用尽了心机,软磨硬泡,要凑齐这个大班子,人数还是差得太远。

第二想到的是元朝的吏,元朝是以吏治国的。从元世祖以后,甚至执政大臣也用吏来充当,造成风气。4朱元璋深知法令愈繁冗,条格愈详备,一般人不会办,甚至不能懂,吏就愈方便舞文弄弊,闹成吏治代替了官治,代替了君治,这是万万要不得的。5

第三只好起用没有做过官的读书人了。读书人当然想做官,可是也有顾忌,顾忌的是失身份:“海岱初云扰,荆蛮遂土崩,王公甘久辱,奴仆尽同升。”6和奴仆同升也许还不太要紧,要紧的是这个政权还不太巩固,对内未统一,对外,北边蒙古还保有强大力量。顾忌的是这个政权是淮帮,大官位都被淮人占完了,“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7。更顾忌的是恐怖的屠杀凌辱,做官一有差池,不是枭示种诛,便是戴斩罪镣足办事,“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8。不是不得已,谁敢做官?

第四是任用地主做官,称为“荐举”。有富户、耆民、孝弟力田、税户人才(纳粮最多的大地主)等名目。有一出来便做朝廷和地方的大官的,最多的一次到过三千七百多人。9可是,还不够用,而且,这些地主官僚的作风,也不完全适合新朝统治的需要。

旧的人才不够用,只好想法培养新的了。朱元璋决心用自己的方法,新造一个轮子——国子监,来培养大量的新官僚。

国子监的教职员,从祭酒(校长)、司业、博士、助教、学正到监丞,都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于吏部,国子监官到监是上任做官,学校是学校官的衙门。政治和教育一体,官僚和师儒一体。祭酒虽然是衙门首长,“严立规矩,表率属官”,但是,并无聘任教员之权,因为一切教职员都是部派的。监丞品位虽低,却参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课业不精,并从纠举。不但管学生规矩课业,还兼管教员教课成绩。办公处叫绳愆厅,特备有行扑红凳二条,拨有直厅皂隶二名,“扑作教刑”,刑具是竹篾,皂隶是行刑人,红凳是让学生伏着挨打的。照规定,监丞立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敢有不遵学规,即便究治。初犯记录(记过),再犯决竹篾五下,三犯决竹篾十下,四犯发遣安置(开除,充军,罚充吏役)。监丞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而且有执行刑讯之权,学校、法庭、刑场合而为一。当然,判决和执行都是片面的,学生绝对没有辩解申说和要求上诉的权利。10膳夫由朝廷拨死囚充役,如三遍不听使令,即处斩刑,学校又变作死囚的苦工场了。11

学校的教职员全是官,学生呢?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又分两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外夷子弟(包括日本、琉球、暹罗和西南土司子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发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府、州、县学的生员。12原来立学的目的,是为了训练官生如何去执行统治,名额是一百名,民生只占五十名。13可是,后来官生入学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在学人数为例,总数八干一百二十四名,其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经失去原来的用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做官的机构了。

功课内容分《御制大诰》、《大明律令》、四书、五经、刘向《说苑》等书14,最重要的是《大诰》。《大诰》是朱元璋自己写的,有《续编》《三编》《大诰武臣》,一共四册。主要内容是列举所杀官民罪状,使官民知所警戒和教人民守本分,纳田租,出夫役,老老实实替朝廷当差的训话。洪武十九年以《大诰》颁赐监生,二十四年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俱以《大诰》出题试之”。礼部行文国子监正官,严督诸生熟读讲解,以资录用,有不遵者,以违制论。15违制是违抗圣旨的法律术语,这罪名非同小可。至于《大明律令》,因为学生的出路是做官,当然是必读书。四书、五经是儒家的经典,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都在里面,孔子的思想是没有问题的,尊王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大套,最合帝王的脾胃,所以朱元璋面谕国子博士:“一以孔子所定经书诲诸生。”16可是,《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开始读这本书,读到好些对君上不客气的地方,大发脾气,对人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随即下令国子监撤去孔庙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庙。后来虽然迫于舆论,恢复孟子配享,对于这部书朱元璋还是认为有反动毒素,得经过严密检查。洪武二十七年(1394)特别敕命组织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执行检删职务的,是当时的老儒刘三吾,把《尽心篇》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梁惠王篇》“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可杀”一章,“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和《离娄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万章篇》“天与贤则与贤”一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以及类似的“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条,以为这些话,不合“名教”,太尖锐了,全给删减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几条,刻板颁行全国学校。这部经过凌迟碎割的书,叫作《孟子节文》。所删掉的一部分,有“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17。至于《说苑》,是因为“多载前言往行,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深有劝戒”,是作为修身或公民课本被指定的。此外,也消极地指定一些不许诵读的书,例如“苏秦、张仪,由战国尚诈,故得行其术,宜戒勿读”18。由此可见学校功课的项目,内容的去取,必读书和禁读书,学校教官是无权说话的,一切都由皇帝御定。有时高兴,他还出题目“圣制策问”来考问学生呢!

学生日课,规定每日写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违者都是痛决(打)。低年级生只通四书的,入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中等文理条畅的升入修道、诚心二堂,在学满七百天,经史兼通的入率性堂,率性堂生一年内考试满八分的与出身(做官)。19

监生的制服叫“裥衫”,也是御定的。膳食全公费,閤校会馔。有家眷的特许带家眷入学,每月支食粮六斗。监生和教员请假或回家,都要经皇帝特许。20

管制学校的监规,是钦定的,极为严厉。前后增订一共有五十六款,学生对课业有疑问,必须跪听,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和团结组织,甚至班与班之间也禁止来往,以及不许议论饮食美恶,不许穿常人衣服。有事先于本堂教官处通知,毋得径行烦紊。凡遇出入,务要有出恭入敬牌,和无病称病,出外游**,会食喧哗,点闸(名)不到,号房(宿舍)私借他人住坐,酣歌夜饮等二十七款,下文都是违者痛决。最严重的一款是“敢有毁辱师长,及主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21。朱元璋寄托培养官僚的全部责任于国子监,这一条的法意就是授权监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从和敢于抗议的监生。毁辱师长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无论是语言、文字、行动、思想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评,都可任意解释。至于生事告讦,更可随便应用,凡是不遵从监规的,不满意现状的,要求对教学及生活有所改进的,都可以援用这条款片面判决之,执行之。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极意严酷。在他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被迫缢死,祭酒连尸首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收殓。22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当司业,也学父亲的办法,“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23。学录金文征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皇帝控诉说:“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了不少人。”朱元璋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间,文征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这年宋讷七十五岁,照规定是该告老的,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朱元璋大怒,追问缘由,立刻把余熂、金文征和一些关联的教官都杀了,还把罪状榜示在监前,也写在《大诰》里头。这次反迫害的学潮,在一场屠杀后被压平。24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学潮又起,监生赵麟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照监规是杖一百充军,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并且在监前立一长竿,枭首示众(这在朱元璋的口语叫枭令,比处死重一等)。二十八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和惊愚辅教二录于国子监,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整顿学风,他说: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著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着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25

和统制监生一样,国子监的教官也是在严刑重罚的约束之下的。以祭酒为例,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只有以残酷著名的宋讷是善终在任上,死后的恩礼也特别隆重,可以说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杀。26

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枭首示众、凌迟,一大串刑罚名词,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合式地说是监狱、是刑场。不只是学生,也包括教官在内,在受死亡所威胁的训练,造成绝对服从的、无思想的、奴性的官僚。

从洪武二年(1369)到三十一年(1398)这一时期监生任官的情形来看,第一,监生并没有一定的任官资序,最高的有做到地方大吏从二品的布政使,最低的做正九品的县主簿,以至无品级的教谕。第二,监生也没有固定的任官性质,朝廷的部院官、监察官,地方最高民政财政官、司法官,以至无所不管亲民的府、州、县官和学校官。监生万能,几乎无官不可做。第三,除做官以外,在学的监生,有奉命出使的,有奉命巡行列郡的,有稽核百司案牍的,有到地方督修水利的,有执行丈量、记录土地面积、定粮任务的,有清查黄册的(每年一千二百人),有写本的,有在各衙门办事的,有在各衙门历事的(实习),几乎无事不能做。第四,三十年来监生的任官,以洪武二年(1369)和二十六年(1393)为最高(洪武二年擢监生为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司佥事,及知府等官。二十六年(1393)以监生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十九年(1396)为最多(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除授知州、知县等职)。“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27大体说来,从十五年以后,监生的出路,已渐渐不如初年,从做官转到做事,朝廷利用大批监生做履亩定粮、督修水利、清查黄册等基层技术工作。为什么洪武二年(1369)和二十六年(1393),大量利用监生做高官呢?理由是,第一,刚开国人才不够,如上文所说过的,没有别的人可用,只能以受过训练的监生出任高官。第二,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蓝玉被杀,牵连致死的文武官僚、地方大吏为数极多,许多衙门都缺正官,监生因之大走官运。至于为什么洪武十九年(1386)监生任官的竟有千余人之多,那是因为上年闹郭桓贪污案,供词牵连到直省官吏,因而系死者有几万人,下级官吏缺得太多的缘故。为什么从洪武十五年(1382)以后,监生做官的出路一天不如一天呢?那是因为从十五年(1382)以后,会试定期举行,每三年一次,进士在发榜后即刻任官,要做官的都从进士科出身,甚至监生也多从进士科得官,官僚从科举制度里出来,国子监失去了培养官僚的独占地位。进士释褐授官,这些官原来都是监生的饭碗,进士日重,监生日轻,只好去做基层技术工作和到诸司去历事了。

地方的府州县学和国子监一样,生员都是供给廪膳(公费)的,从监生到生员都享有免役权,法律规定“免其家差徭二丁”。

洪武十二年(1379)颁发禁例十二条于全国学校,镌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不遵者以违制论。禁例中最重要的是:“生员家若非大事,毋轻至于公门。”“生员父母欲行非为,则当再三恳告。”前一条不许生员交结地方官,后一条要使生员为皇家服务,替朝廷消弭“非为”。另一条“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贤才,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当,惟生员不许!”28重复地说“不许生员建言”“惟生员不许”,为什么单单剥夺了生员讨论政治的权利呢?因为朱元璋害怕群众,害怕组织,尤其害怕有群众基础有组织能力的知识分子,这个有号召力量的学生群,他是认清楚了他们的力量的。

地方学校之外,洪武八年又诏地方立社学——乡村小学。

府州县学和社学都以《御制大诰》和律令做主要必修科。

在官僚政治之下,地方学校只存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社学且成为官吏迫害剥削人民的手段,“有愿读书无钱 者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又不肯放,将此凑生员之数,欺诳朝廷”29。朱元璋虽然要导民为善,却对官僚政治无办法,叹一口气,只好把社学停办,省得“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30。

除国子监以外,政府官吏的来源是科举制度。国子监生可以不由科举,直接任官,而从科举出身的人则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府、州、县学的生员(俗称秀才)每三年在省城会考一次,称为“乡试”,及格的为举人。各布政司举人的名额是一定的,除直隶(今江苏安徽)百人最多,广东、广西二十五人最少,其他九布政司都是四十人。第二年全国举人会考于京师,称为“会试”,会试及格的再经一次复试,地点在殿廷,叫作“廷试”,亦称“殿试”。这复试是形式上的,主要目的是让皇帝自己来主持论才大典,选拔之权,出于一人,及格的是天子门生,自然应该死心塌地替皇家服务,发榜分一二三甲(等),一甲只有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的名号是御定的,民间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会试由礼部主持。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的都为翰林官,其他或投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会试不及格,改入国子监,也可选做小京官,或做府佐和州县正官,以及学校教官。

科举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来出题目,文体略仿宋经义,要用古人口气说话,只能根据几家指定的注疏发挥,绝对不许有自己的见解。体裁排偶,叫作“八股”,也称“制义”。这制度是朱元璋和刘基商量决定的。十五年(1382)以后,定制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每试分三场,初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试论一道,判一道,诏诰表内科(选)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31

学校和科举并行,学校是科举的阶梯,科举是学生的出路。学生通过科举便做官,不但忘了学校,也忘了书本,于是科举日重,学校日轻。学校和科举都是制造和选拔官僚的制度,所学习和考试的范围完全一样,都是四书、五经,不但远离现实,也绝不许接触到现实。诚如当时人宋濂所说:“自贡举法行,学者知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经之笺,是钻是窥,余则漫不加省。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32学校呢?“稍励廉隅者不愿入学,而学行章句有闻者,未必尽出于弟子员。”33到后来甚至弄到“生徒无复在学肄业,入其庭不见其人,如废寺然”34。科举人才不读书,不知时事,学校没有学生,加上残酷的统制管理,严格的检查防范,学校生员除了尊君和盲从古人之外,不许有新的思想、言论。于是整个学术文化界、思想界、政治界,从童生到当国执政,都向往三王,服膺儒术,都以为“天王圣明,臣罪当诛”,挨了打是“恩谴”,被斫头是“赐死”,挨了骂不消说有资格才能挨得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更不会有不是的皇帝,君权由此巩固,朱家万世一系的统治也安如泰山了。

注释:

1.《 明史》卷二八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

2.《明史》卷一二四,《扩廓帖木儿传》附《蔡子英传》;《明太祖实录》卷一一〇。

3.《明史》卷二八五,《杨维桢传》《丁鹤年传》。

4.余阙:《青阳文集》卷四,《杨君显民涛集序》。

5.《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卷一二六。

6.贝琼:《清江诗集》卷八,《述怀二十二韵寄钱思复》。

7.贝琼:《清江诗集》卷五,《秋思》。

8.《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

9.《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10.黄佐:《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

11.《南廱志》卷一〇,《谟训考》。

12.《南廱志》卷一五。

13.《大明礼令》。

14.《南廱志》卷一;《皇明太学志》卷七。

15.《南廱志》卷一。

16.《南廱志》卷一。

17.《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卷五四《礼志》四;李之藻:《类官礼乐疏》卷二;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北平图书馆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节文》;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载《读书与出版》二年四期。

18.《南廱志》卷一。

19.《南廱志》卷九。

20.《南廱志》卷一。

21.《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

22.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按通行本《草本子》无此条。

23.《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

24.《南廱志》卷一、卷一〇;《明史·宋讷传》。

25.《南廱志》卷一〇,《谨训考》。

26.《南廱志》卷一。

27.《南廱志》卷一;《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28.《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

29.《御制大诰》,社学第四四。

30.本节参看吴晗:《明初的学校》,载1948年《清华学报》十四卷二期。

31.《明史》卷七〇,《选举志》。

32.宋濂:《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33.宋濂:《轴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34.陆容:《菽园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