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军已经平定山东。南征军已降方国珍,移军福建,水陆两路都势如破竹。一片捷报声使应天的文武臣僚欢天喜地,估量军力、人事和元政府的无能腐败,加上元朝将军疯狂的内战,**平全国已经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苦战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无非是为做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荫子,有大庄园,好奴仆,数不尽的金银钱钞,用不完的锦绮绸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舒舒服服过日子。如今,这个日子来了。吴王要是升一级做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进一等做帝国将相了。朱元璋听了朱升的话,“缓称王”,好不容易熬了这么多年,才称王,称呼从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见得一统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过皇帝瘾。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杀声中,应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为国的大典。
自然,主意虽然打定,自古以来做皇帝的一套形式,还是得照样搬演一下。照规矩,是臣下劝进三次,主公推让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滥调,于是,文班首长中书省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文武百官奉表劝进:“开基创业,既宏盛世之舆图,应天顺人,宜正大君之宝位……既膺在躬之历数,必当临御于宸居……伏冀俯从众请,早定尊称。”不用三推三让,只一劝朱元璋便答应了。十天后,朱元璋搬进新盖的宫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祗说:“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祗。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祗,惟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1
即位礼仪也决定了,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贺舞蹈,连呼万岁三声。礼成,具皇帝卤簿威仪导从,到太庙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于是皇帝服衮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贺。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认了,朱元璋成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为“奉天殿”,皇帝诏书的开头也规定为“奉天承运”。原来元时皇帝白话诏书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的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奉顺,改作奉作承,为“奉天承运”,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能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
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规定的礼仪节目,遂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以应天为京师。去年年底,接连下雨落雪,阴沉沉的天气,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气更好,到行礼这一天,竟是大太阳,极好的天气,朱元璋才放了心。回宫时忽然想起陈友谅采石矶的故事,做皇帝这样一桩大事,连日子也不挑一个,闹得拖泥带水,衣冠污损,不成体统,实在好笑,怪不得他没有好下场。接着又想起这日子是刘基选的,真不错,开头就好,将来会更好,子子孙孙都会好,越想越喜欢,不由得在玉辂里笑出声来。
奉天殿受贺后,立妃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晋爵。皇族不管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时闹闹嚷嚷,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满了蓬勃的气象,新京师里添了几百几千家新贵族,历史上也出现了一个新朝代。2
皇族和其他许多家族组织成一个新统治集团,代表这集团执行统治的机构是朝廷,这朝廷是为朱家皇朝服务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给他的皇朝起的名号——大明。
大明这一朝代名号的决定,事前曾经经过长期的考虑。
历史上的朝代称号,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用初起时的地名,如秦如汉;第二类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如唐;第三类用特殊的物产,如辽(镔铁)如金;第四类用文字的含义,如大真大元。3 大明不是地名,也不是爵邑,更非物产,应该归到第四类。
大明这一国号出于明教。明教有明王出世的传说,主要的经典有《大小明王出世经》。经过了五百多年公开的秘密的传播,明王出世成为民间所熟知所深信的预言。这传说又和佛教的弥勒降生说混淆了,弥勒佛和明王成为二位一体的人民救主。韩山童自称明王起事,败死后,他的儿子韩林儿继称小明王,西系红军别支的明昇也称小明王。朱元璋原来是小明王的部将,害死小明王,继之而起,国号也称大明,4 据说是刘基提出的主意。5
朱元璋部下分红军和儒生两个系统,这一国号的采用,使两方人都感觉满意。就红军方面说,他们大多数都来自淮西,受了彭莹玉的教化。其余的不是郭子兴的部下,就是小明王的余党,天完和汉的降将,总之,都是明教徒。国号大明,第一表示新政权还是继承小明王这一系统,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应该团结在一起,共享富贵;第二告诉人“明王”在此,不必痴心妄想,再搞这一套花样了;第三使人民安心,本本分分,来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儒生方面说,他们固然和明教无渊源,和红军处于敌对地位,用尽心机,劝诱朱元璋背叛明教,遗弃红军,暗杀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对于这一国号,却用儒家的看法去解释,“明”是光亮的意思,是火,分开来是日月,古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说法,千多年来,“大明”和日月都算是朝廷的正祀,无论是列作郊祭或特祭,都为历代皇家所看重,儒生所乐于讨论的。而且,新朝是起于南方的,和以前各朝从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拿阴阳五行之说来推论,南方为火,为阳,神是祝融,颜色赤,北方是水,属阴,神是玄冥,颜色黑,元朝建都北平,起自更北的蒙古大汉。那么,以火制水,以阳消阴,以明克暗,不是恰好?再则,历史上的宫殿名称有大明宫,大明殿,古神话里,“朱明”一名词把国姓和国号联在一起,尤为巧合。因此,儒生这一系统也赞成用这国号。一些人是从明教教义,一些人是从儒家经说,都以为合式,对劲。6
元朝末年二十年的混战,宣传标榜的是“明王出世”,是“弥勒降生”的预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这类预言,这类秘密组织的意义的。他自己从这一套得到机会和成功,成为新兴的统治者,要把这份产业永远保持下去,传之子孙,再也不愿意,不许别人也来耍这一套,危害治权。而且,“大明”已经成为国号了,也应该保持它的尊严。为此,建国的第一年就用诏书禁止一切邪教,尤其是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接着把这禁令正式公布为法律,《大明律·礼律》禁止师巫邪术条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感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师婆,降神之妇人。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明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云宗等会,盖谓释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云持一宗如黄梅曹溪之类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条例:“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事发,属军卫者俱发边卫充军,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称号的一种。招判枢机定师巫邪术罪款说:“有等捏怪之徒,罔领明时之法,乃敢立白莲社,自号端公,拭清风刀,人呼太保,尝云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后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万状,小则入迷而忘亲忘家,大即心惑而丧心丧志,甚至聚众成党,集党成祸,不测之变,种种立见者,其害不可胜言也。”7 何等可怕,不禁怎么行?温州、泉州的大明教,从南宋以来就根深蒂固流传在民间,到明初还“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因为名犯国号,教堂被毁,教产被没收,教徒被适归农。8 甚至宋元以来的明州,也改名为宁波。9明教徒在严刑压制之下,只好再改换名称,藏形匿影,暗地里活动,成为民间秘密组织。
事实是,法律的条款和制裁,并不能也不可能消除人民对政治的失望。朱元璋虽然建立了大明帝国,但并没有替人民解除痛苦,改善生活,二十年后,弥勒教仍然在农村里传播,尤其是江西。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年底诰戒人民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初本数人,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合共谋倡乱。是等之家,吾亲目睹……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妇愚于家,反教子孙,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以为六字,又欲造祸,以殃乡里……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毋存毋奉,永保已安,良民戒之哉!”他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殃归首乱”,只有他自己是跟从的,所以“福在殿兴”。劝人民不要首事肇祸,脱离弥勒教,他翻来覆去地说,甚至不惜拿自己做例证。可以看出当时民间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意,和渴望光明的情形。
政府对明教的压迫虽然十分严厉,小明王在西北的余党却仍然很活跃。从洪武初年到永乐七年(1409)四十多年间,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在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以佛法惑众,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年号还是龙凤,高福兴自称弥勒佛,帝号和年号都直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认这个新兴的朝代。前后攻破屯褰,杀死官军。10同时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永乐四年“妖僧守座聚男女成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被杀。永乐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新成县,都曾爆发过弥勒佛之乱。11以后一直下来,白莲教、明教的教徒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传播以至起义,可以说是史不绝书。虽然都被优势武力所平定了,也可以看出这时代,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和愤怒的程度。12
注释:
1.《明太祖实录》卷二四。
2.《明太祖实录》卷二五。
3.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二九,《元建国始用文义》条。
4.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国号大明,承林儿小明号也”;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载《清华周报》三十周年纪念号。
5.祝允明:《九朝野记》卷一。
6.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7.以上并据玄览堂丛书本《昭代王章》。
8.宋濂:《芝园续集》卷四,《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9.吕毖:《明朝小史》卷二。
10.《明成祖实录》卷九〇;沈德符:《野获编》卷三〇,《再僭龙凤年号》。
11.《明成祖实录》卷五六、九六、二〇〇。
12.本节参看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