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老子被女神强吻了?【求票!】(1 / 1)

第247章

韩春明直接懵逼了。

刚才看黎资喝的那么急,以为有多大酒量呢?

就这儿?

现在韩春明面临着一个蛋疼的事儿。

黎资虽然是跟公司签了合约。

可她住哪,韩春明还没来得及问。

原本打算等一会儿吃完饭,将她送回去的。

现在怎么办?

……………………

唯多利亚酒店顶楼总统套房中。

韩春明能想到的办法,只有在这里给她开上一间房。

自己总不能下手去翻她的身份证查住址吧?

他今天已经不小心占了黎资好几次便宜了。

可能不再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了。

韩春明轻轻地将她放在大**后,刚要离开。

又觉得她就这样睡一觉,估计明天不是感冒,就是浑身酸痛。

还是找客房服务过来帮忙脱衣服好了。

只不过,他刚转身,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自己的裤子正被黎资死死地拉着。

韩春明摇了摇头,转过身,准备将黎资的手拿开。

这时,就见黎资紧闭双眼,口中念叨着。

“老板,你不要走,我害怕!”

韩春明想了想,坐在了床边。

估计黎大美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外面睡,说怕也正常。

自己再陪她一会儿,等她彻底睡着了,再去叫客房服务过来好了。

见自己坐好后,黎资口中不再呢喃,手也从韩春明的裤子上松开,韩春明松了口气。

准备再次起身去叫客房服务。

他刚要拿起床头电话,就感到后背遭到了“重”击。

两团柔软紧贴在他的后背上。

那触感,韩春明差点儿没把持住。

他只好将电话先放下,准备回身安顿一下黎资。

只是……

他刚一转头,嘴就被什么堵住。

一股冰凉且带有红酒香气的味道,瞬间涌入口中。

“老子被女神强吻了?”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韩春明自然也明白了黎资的心思。

人家女孩都这么主动了,韩春明要是还无动于衷,读者估计得弃书。

想到这儿,韩春明抱住黎资滚到了**。

…………………………

两个小时后。

黎资醉眼迷离地躺在韩春明的怀里小声说道。

“老板,您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不求能跟您白头偕老,只求您能记得我!”

韩春明紧紧地搂了搂黎资说道。

“放心,我韩春明,没有抛弃自己女人的习惯!”

听到韩春明说自己是他的女人,黎资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下。

这才安心地睡了过去。

韩春明这会儿,可是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他两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心中吐槽着自己。

“说好的守身如玉呢?

说好的不和自己的员工发生关系呢?

这他娘的,回去怎么跟小丽交代?”

………………………………

虽然是吐槽自己,但韩春明压根就没打算瞒着蔡小丽。

韩春明一大早,就带着黎资回到家中。

对于韩春明的夜不归宿,自从来了港岛之后,蔡小丽早已习惯。

见到韩春明进门,刚要上前打招呼。

就见到韩春明手里还牵着一个年轻女人。

蔡小丽瞬间明白。

“春明!这位是你的新女朋友吗?”

听到蔡小丽的这个问题,韩春明略微有些尴尬。

而见到蔡小丽的气质,黎资也是瞬间明白过来。

这位,应该就是韩春明的夫人了。

只不过,她刚要上前打招呼,就见到二楼又下来一个漂亮女人。

韩春明这时,才开口介绍道。

“小丽,小关,你们两个过来一下,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

说着,韩春明指着黎资介绍道。

“她是黎资,我的女人!”

如果韩春明介绍出来的是女朋友,蔡小丽和关小关还得往好处想一想。

现在听到韩春明说这是他的女人。

那就不用说了。

两人肯定是有了实质性的成果。

现在韩春明跟黎资已经滚了床单,再称她为黎小姐,显然就不合适了。

韩春明昨晚与黎资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按照蔡小丽她们那样排下去。

只不过,蔡小丽和关小关是赶的巧,都叫某小某。

“小姿,这两位都是我的夫人。

这位是蔡小丽,这位是关小关!”

黎资连忙上前,给两女鞠躬道。

“大姐好,二姐好!”

事情到此,已经实锤。

两女只好上前拉着黎资的手说道。

“小姿,我们带你去挑个房间吧!”

说完,两女拉着黎资就往楼上走。

黎资回头看了看韩春明,韩春明微笑地点了点头。

她这才有底气跟着两位正宫娘娘离开。

三女走后,韩春明这才松了口气,准备去沙发上休息。

这时,韩小兮的声音传来。

“老爹,刚才的那个漂亮姐姐,我是不是要叫三娘?”

……………………

半个月后,韩春明给蒋天生的那份名单上的人,已经全部集齐。

李家城的写字楼也已经到位。

在新的会议室中,韩春明第一次针对艺人这一块,召开了第一次大会。

懂事的黎资,在公司里并没有泄漏她与韩春明的关系。

这次开会,坐在韩春明身边的依旧是蒋天生和骆驼。

黎资只是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与其他女艺人坐在了一起。

韩春明扫视了一眼在场的这五十多位女艺人,又看了看唯一的男艺人周星星。

“这五十多人,可都是自己的财富啊!”

韩春明心中叹道。

这些人,无一例外,全都被韩春明拿出来的“剧本”打动,全部都签了五十年的合约。

虽说韩春明的那份艺人合同上年限部分是由艺人自己决定,但那个违约条款,他还是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不把违约金写的高一些,保不齐哪个未来之星,因为拍了自己写的剧本红了,就会想到跳槽。

有了巨额违约金,想来,就算是未来有其他公司想来挖人,光是那份违约金,就能将其他公司劝退。

想跳槽,需要赔款一百亿港币!

当时这些艺人们签得时候,都看到了这个条款。

只不过,她们现在还都是素人状态,有公司上赶着要签她们,并且还为她们量身定做了剧本。

她们高兴都来不及,哪有跳槽的心?

因此,违约金那一项,她们自动忽略了。

殊不知。

正是因为有了那个条款,才会让韩春明在未来的三十年中,一直在港岛电影界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