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六章 雅鲁藏布江大峡谷
江面上并没有结冰,唐叶的棍子没有可着力的地方。他想破了头皮,也没有想出有任何可以利用到的地方。
就像是一个漂流的木头似的,往下游漂去,到了最后,直接连动也不动了。脚下的树杆,不再前行,对唐叶来讲,是个很大的考验。
因为,天黑之前,他若无法度过江面,就有可能要在极寒的深夜中,零下三十度的天气中,独自一人在江面上度过。凭他现在的穿着,那将是死路一条。
在最艰难的时刻,你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激发自己的创造力。
但江面上,即没有冰,又没有其它的木头。唐叶耐心的想着办法,这时,他忽然看到江面上有很多飘浮的绿色的水草,他立即有了办法,当即点头兴奋道:“有了。”
他伸手将掏出全能短刀,将手中的那根三米长的木棍,猛的在腿上荡了一下,断成了两截。然后用刀削了削,将水面上的水草,一点点的往上捞。这些水草,大都是飘浮在水面上的青草,从上游边儿上冲下来的。时间久了,在水中已经生了根。
因为雅鲁藏布江内没有污染,所以江水中水草较多。这些草的叶子加上藤,足有一尺来长。唐叶将方圆数米的草,都捞了上来,捆绑起来,绑在了两个木棍的两头,直到绑得一头变得很多很多,像普通的洗脸盆大小,他这才累得松了一口气笑说:“靠你们,一定可以过江。
他试着两手同时划船,但是发现这样并不舒服。就将一条木棍,放在脚来。用另一条开始划水,这样一来,舒服多了。木棍船浆的阻力大了,划水的时候受力更多,所以,往前冲的时候,也更加的快。
就这样,慢慢向对面航行。并没有出什么差错,连唐叶自己都禁不住为自己的这个办法,拍手尖叫。直划了一个小时,这上面的草,都掉光了。他这才拿起脚下的另一条木棍,开始划水,直划到对岸,这才停了下来。他猛的用力一跳,整个人跳到了对岸的石头上。
看了看手表,此时已经是六点钟了。
太阳已经西下,马上就要落山了。
唐叶跳上岸来,手臂酸软,全身发烫。虽然只是区区两百米远,但是这足以像他平时做一千俯卧撑一样消耗能量。唐叶登上岸来,沿着江边往下游走,直走到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前面是一条峡谷,他才钻进峡谷内,边走边寻找可要攀爬上去的地势。
终于,他找到了一个陡峭的地方,这时太阳就要落山,如果再不上去,天一黑,就很难找到出路了。所以,唐叶又不得不征服,这个高数百米的陡崖。
还好了,攀岩对唐叶来讲,算不上什么难事。
所以,一点点的向上攀而去。这里的峭壁,大都有着力点,除了较高外,并不险峻。所以,花了约半小时时间,唐叶就攀了上来。一上来,他已经全身酥软,再也没有能量了。他只好躺在了地面儿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此时再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七点二十分。此时太阳已经要落山了,西边传来了红色夕阳的光茫。
但是,不多时,已经日薄西山了。整个天空陷入了巨大的黑暗,晚风刮了起来,呼呼的从耳边刮过,将地面儿上的微尘给刮了起来,沙子漫天飞舞。
唐叶再看西北方向,已经亮起了晚灯,约有四五里远。但是,他无论如何也要走过去。风很大,温度急速下降,不到半小时,已经有零下数度了。
唐叶眼看就要到帐蓬那里了,但是因为消耗能量过多,他双腿发软,走不动了。
当快走到帐蓬前面四五十米处,忽然听到几声汪汪的狗叫,唐叶再也支持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地,昏迷了过去。
这时,他恍惚看到了从那群帐蓬中,冲出几个强壮的男子来,到唐叶面前,将他抬起来,进入了帐蓬内。很快,一碗热汤入嘴,唐叶悠悠的醒了过来。
唐叶睁开眼睛来,咳嗽了两声。他听到一个藏族女孩说:“客哭鲁累。”
唐叶内心暗想:这一定是藏语了。只听一个强壮的男子问:“你是什么人?”
唐叶张开嘴来说:“我,我是,我是汉人。”他用普通话回答。藏人当然也懂汉语,看他这样说了,便问:“你怎么在这里?”
唐叶这才意识稍显清醒,他按着木床,坐起来说:“我来,我来救人。”
“救人?”强壮男子一脸的茫色。看这男子,高颧骨,下巴有力,额头上显出岁月的痕迹,约有三十出头,鼻梁虽低,但眼神野性,看起来像是山野猎人。不过,他们大都是藏民,是放牧为生,每家都有几百头藏绵羊,山羊,还有耗牛。
“对,我是军人。”唐叶回答
那人看唐叶不像是坏人,就点了下头说:“你怎么会走失?这边是没有人居住的地方,非常的危险,有很多有毒的动物,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唐叶向他点头致谢。那男子说:“我叫阿尔巴。”
“你好,我叫唐叶。”
后面还有两个少年,十六七岁,还有一个像个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她的脸冻得红朴朴的,大大的眼睛,在朝唐叶发笑。
唐叶看他们装束,很古朴,腰间都带着配刀,还有个身上还带着弓箭。
“克里雅,帮我照顾客人,我们要去将羊群圈起来了。”
“是。”小女孩非常大方的答应。
两个十五六岁少年,跟着阿尔马走了出去。唐叶的帐蓬被刮得呼嚓呼嚓的乱响,他的帐蓬里面,虽然有火炉,而且还有厚厚的棉被,但是依旧感觉十分寒冷。
克里雅笑着问:“你是汉族人?”
“是的,你是藏族人。”
“对,我喜欢汉族的学校,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读过书。”
她坐在一张折叠小凳子上面,将一些羊肉块块,用铁丝串起来,放在火盆上面炙烤着,发出丝丝香味儿来。
“是吗?你喜欢读书?”唐叶笑问。“是啊,我非常喜欢一休和尚,我还很喜欢葫芦娃,可是我爸爸只让我学藏文,说,我长大了,只留在西藏,不要去其它的地方。说别的地方,都被污染了,水都无法喝,会毒死人的,是不是?”她说完,又盯着唐叶看了看,两眼珠乱动。
“嗯,对,你爸爸说的很对。不过,了解汉文,应该对你不会有坏处,你要知道,我们有修久的历史,还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文化。”唐叶看她这么平易近人,如此好客,内心高兴许多。
“不,我爸爸说,我们与汉人不同。我们死了,要将人切成十二大块儿,然后,扔到山顶上面,让秃鹫吃了我们。你们汉人,就要埋进土地中,占了地,还污染了水源,还会发臭。”她笑着看着唐叶,似乎对这个陌生的汉人很感兴趣。
西藏开发不久,这些偏远的城市,由于生态原因,地理原因,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开发。所以,这里的牧民,依旧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与自然保持一致,没有现代工业,因此这里的人虽然长相看起来较为凶恶,但他们却非常的友善,这让唐叶内心突然发出了很大的感叹:工业化的人们,更多的是为了争权夺利。而在这里,人们可以自力更生,放牧为生,更不需要为了几只羊,而相互伤害。
便说:“我们现在已经施行火化了。”
“火化?”她好像没有听说过。
“嗯,将人烧成灰烬,然后将这些灰烬洒到江水里。”
“哦,不,我不喜欢,那样会污染水源的,我不愿意喝。”她摇了摇头,非常的可爱。
唐叶又要说话时,她将烤熟的一串羊肉串递给唐叶说:“给你吃的。”
“谢谢。”唐叶赶紧接了过来,一口吃了个精光。“那个阿尔巴是你的哥哥?”
“他是我爸爸。”
“嗯?”唐叶看他不过三十岁左右,怎么会是她爸爸。
“我的爸爸,怎么了?”
“没什么。”唐叶忘记了,藏族人通常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子了,世界上只有汉族人,是二十二岁才结婚的,也是世界上最晚婚晚育的民族。
所以,时间久了,听到别的少数民族,结婚早了,就觉得有些奇怪。“那两个男孩是谁?”
“我的两个弟弟,高的,眼睛小小的,是我的大弟弟库巴尹,矮的,眼睛大大的,叫可喀力娃。”她笑着回答。
“哦,好听的名字。”
“唐叶,你是坏人吗?”她突然笑问。“不,我是好人,我从来不做坏事情。”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你的脸上,你的脖子上,为什么会有很多鲜血,你是不是杀了人了,逃到这里来了?”她笑着问。
唐叶大惊失色,忙说:“不,不,那是我,我追杀了一只羚羊,不得已,因为快饿坏了,我才那样做。”
“你杀了羚羊?你能追赶上它们?”她更奇怪了,扭过头来,睁大眼睛,看着唐叶,看着她挺萌的,胖胖的脸蛋儿,让唐叶恨不得伸手去捏一把。
“是啊,我把它们逼上了绝路,所以,它们就四处乱蹿,我趁机抓到了一只,就杀了它,喝了它的鲜血。”唐叶笑着解释。
“哇,好厉害。那么,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这是我弟弟可喀力哇的帐蓬,今晚他看守羊群,你可以睡在这里。”
“好的,谢谢。”唐叶万分感谢,至少今晚有地方睡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们这里有电吗?”唐叶想给手机充下电,这么好的景色。
“电?没有,我们这里只有收音机,还是电池,你要干什么?”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十分可笑。
“我想给手机充电。”
“那不行,这里没有。”她摇了摇头,朝唐叶来了个媚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哦。”唐叶只好将这个想方放弃。正在此时,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大吼,用藏语吼出来了:“可哩可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