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灿烂的青春后记1拾起灿烂的青春后记1(1 / 1)

难道,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 拾起灿烂的青春 后记(1)

青春沽沽流淌着,我们都在义无反顾的奔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

――题记

在键盘上敲完小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有种成就感!感觉上像是做了件伟大的事。这么长时间的敲击,我的指法已经相当的熟练。我和我妈开玩笑,我说让我现在去练钢琴最起码指头非常灵活。

我的网名叫随风飘曳,大家都叫我随风。不是随处风流的风,而是随意的风。现实生活中,无法做到随意,所以给自己起了个这个名字,只愿在网络中随意。刚开始写小说很随意,可以骂人,可以把自己写的很强悍。小说起笔的时候,我上高一,当时还有两个多月就16了。全部写完的时候是上高二,还有两个多月就17了。回想我这十七年,好像还就写了个小说这点可以铭记的破事,其余没干什么。

写小说的时候比较累,因为思维跨越了很远,回到了别的时空,努力去搜集当时的记忆。那时我说,我是在荆棘丛中与记忆赛跑,如果我能冲过终点,我一定是伤痕累累的。

唯一可以支撑我写下去的是曾经的记忆,那些玩世不恭天真烂漫的记忆,写着写着仿佛就回到了小时候,一起放声的谈天说地,一起轰轰烈烈的逛荡。为了那些一去不复返的记忆,我竟然洋洋洒洒的涂鸦十几万字,想来都觉得自己很不容易。

小说写完后,万老师告诉我要写后记。当时我的第一反映就是后记怎么写?写什么?想了半天,决定在后记中写写我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书中的原形,再写写这个小说的创作经历。

习惯了叫他表孙。提起他,第一反映就是瘦。175的个子不足100斤,还逢人必说他初一的时候23公斤的体重保持了一年。

表孙的IQ很不正常,初中时候常常挥斥方遒说理化老师是个菜。我很早就下过结论,他是块学理化的好料子。果然在今年他不负我望,很酷的弄了个全国性科技创新一等奖。

想起他,就想起了当年一起牛B闪闪的在学校里做些自认为很酷的事情。那次表孙有事回家取东西,在车棚看见了一辆没有上锁捷安特。于是锁上自己的车子,骑上那辆就走。办完事后他竟然从家里拿了个大锁把捷安特锁在了车棚铁栏杆上。他说,哪有人像我这么拾车不昧!要是别人,早骑走了,让他砸锁总比丢车子强吧!

表孙一直都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芬达,而我喝百事。然后我们就在高大挺拔的白杨树下并肩行走,漫无目的的找饭馆吃饭。很多个傍晚就是这样被白白浪费掉。要是吃完饭时间还充裕,我们就在精品店里翻找学校里从没有人用过的东西,找到了不管好看与否,都高兴的要命。那时候,生活真的过的很简单,很快乐。我当时对表孙也特崇拜,我问他为什么每天都这么有劲。他很不在乎的说,生活永远都是灿烂的。

初中毕业,他去了郑州一中,并且感到了压力。对于一向很自以为是的他来说,算是一种打击。到现在,我们分开有两年了。我对其他朋友说,表孙变了,变的没有锐气了。后来他郑州的朋友说,他知道你们说他后很严肃的想了一个晚上他到底变了什么。我说,不管他变了什么,他都是我永远最好的朋友。

这两年我也变了,成熟了,嗅觉也强了。我对表孙说,朋友之间的感情受距离远近的影响。表孙给我回了一条短信,他说,有一种东西,即使分隔在地球的两端,却感觉依然在眼前,那就是知己。当时我看着手机屏幕,直到泪眼模糊,手机上的字体歪歪的跳动。

表孙是我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记得当时只写了2万字的时候给他看的。他看完后说写的很真实,很有当年的感觉。我听的出他的兴奋。

小说终稿定下来以后,又是表孙先看。看完他问我,以后还写小说么?我说我写小说靠的是耐心而不是天赋,写这个写的我身心俱疲,估计很长时间不会再写东西了。表孙如释重负的说,我还以为你田原真的热爱上文学了呢,原来精神还是正常的!

现在我会偶尔收到表孙的信,大都是些自习课无聊的破烂。但我还是会对着信封露出最真挚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