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历来在紧要关头不忘脚踏两只船,见风使舵,千方百计为自己留后路,最初脱离共产党投靠国民党如此,背叛蒋介石投靠汪精卫一道叛国投敌如此,眼见小日本及汪伪穷途末路再次投蒋亦如此,如今见蒋介石迟迟不肯接见,自然就想到另辟蹊径。
周佛海投日前与陈布雷关系密切,考虑到陈布雷在蒋介石面前的分量,遂向戴笠提出与陈布雷见面。
这个要求显然让戴笠出乎意料,从指挥周佛海等人协助接收,到护送五人飞渝软禁,每一步都是奉蒋介石之命,没有蒋介石允许怎能让他与他人见面?
戴笠委婉拒绝说:
“陈先生因侍从室取消,所有业务为吴鼎昌吸收,此时心情不佳;再者陈果夫兄弟高唱严办汉奸,若布雷先生与渠兄接近,恐有不利。”
对戴笠的拒绝,周佛海十分不满,后来在日记中说,这不过是戴笠的一种托词,实际上是不愿别人插手,而要一手独揽。
其实,将来能救周佛海的唯有戴笠,只有戴笠有证据证明他被策反后所做之事。开始时戴笠只要在渝,每天必去白公馆与周佛海聊天,但随着时间的推延,戴笠在重庆的时间越来越少。
1946年1月戴笠回重庆时,曾到白公馆与周佛海晤谈五个小时,对周佛海担心的未来命运,戴笠答复说:
“你不必担心,委员长到相当时期必有办法,预计须到九、十月份。”
由于此前戴笠曾安慰周佛海,“时机一到,主座(蒋介石)必有办法”,而几个月过去迟迟不见动静,周佛海认为此乃戴笠的托词,所以对“九、十月份”持怀疑态度。后来周佛海等人果然在9月被送到南京,10月份公审。
作为犯人被关进看守所送上法庭公审,这个结果周佛海不是没想过,但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落不到那一步,毕竟他为重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尤其为上海、南京的顺利接收立了大功,理应将功折罪。因而在重庆被“保护”期间,无论他本人还是家人,都对戴笠的种种做法表示不满。
当时,由于发现来往信件被检查,周佛海开始怀疑戴笠对他的“诚意”,并怀疑戴笠接杨淑慧到重庆并非为照顾他,而是为了调虎离山,便于调查他的家产。他在日记中说:“余一向不治家,家中一切均淑慧主持,雨农知之,以为余家财产均在淑慧手中,恐其在沪分散藏匿,故接其至渝。”
这一点周佛海猜得不错,戴笠调开杨淑慧,正是为了调查其财产并防止藏匿,以便日后查收。如此第三大汉奸不可能因为他在穷途末路之际协助国民党做了些事情,就会让他保全汉奸逆产。戴笠允诺要“保护”他,这个“保护”与周佛海的理解显然有很大出入。
1946年3月中旬戴笠坠机身亡,周佛海闻讯后悲伤不已。无论如何,戴笠是唯一全部掌握他为国民政府所做一切的证人,特别是戴笠对他有“保护”的承诺,也是唯一能保护他们安全的人。
戴笠在年初便知9至10月份是周佛海等人的“相当时期”,对他们最终被送上法庭显然也是心中有数。至于他们的最后结局,显然也与戴笠在世与否有着直接关系,尤其对周佛海本人。
从4月初开始,陈公博、陈璧君、梅思平、林柏生、褚民谊等大汉奸陆续受审、判刑,继陈璧君于4月下旬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从5月到10月间,缪斌、陈公博、褚民谊、梅思平、林柏生等先后被枪决……
周佛海等人在重庆享受的是贵宾级待遇,除了行动受限制,其他一切自由,看报纸听广播必不可少,这些消息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噩耗频传,对周佛海来说更是一日三惊。
9月16日五人被送往南京时,为防止发生意外,军统人员特地说明,由于军统局已改组为保密局迁往南京,周佛海等人也曾要求在国民政府还都后将他们迁往江南乡间,所以在南京附近乡下布置了住所,现在就将他们接到南京乡下。
起初周佛海半信半疑,但见服侍他们的勤杂人员全部同行,也就信以为真。当飞机降落在明故宫机场,周佛海在机舱门口看到多名武装警察列队站在机舱门两旁,机场周围亦布满岗哨,霎时如五雷轰顶。
他担忧的不仅仅是被公审,更有判决结果。他也曾想过最严重的后果,可他不相信,戴笠说过蒋介石“必有办法”,所以117 日上午在南京高等法院,当他亲耳听到法庭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对他宣判死刑时,登时吓得魂飞魄散。
倘若戴笠为周佛海出庭作证,后果应该大不相同,起码可直接免死,周也将最终明白戴笠所谓“保护”的真正含义。但是戴笠死了,周佛海以及其他一些被策反的汉奸所做的工作已无从查证,即使程克祥等潜伏特工愿意出庭作证,也难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且人微言轻。
蹊跷的是,虽然杨淑慧的上诉、抗诉被先后驳回,已必死无疑的周佛海却迟迟未被执行死刑。事实上,周佛海到南京后,说起来是真正下了大狱,但他仍然享受着不同于其他犯人的优待,从这一点看他或许不会死。
虽说戴笠不在了,可时机一到,蒋介石还是有办法的,这个办法就是“特赦”。周佛海最终被减为无期徒刑。
从“鬼门关”走了一圈的周佛海又“还阳”了,欣喜若狂之际,甚至希望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对赠诗庆贺的同案犯汉奸口吐狂言称:
“苟能恢复自由,誓必于余生中竭尽全力,对国家为人民为刍荛之贡献,以为朋侪出一口气,扬一扬眉也。”
只可惜,他并不知自己早已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被“特赦”将满一年的时候,1948年2月28日他因心脏病瘐死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