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锄奸(1 / 1)

岳正冕兜了这么一个大圈子赶到杭州“锄奸”,是替海瑞报仇出气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以一国之尊冒此风险有这个必要吗?答案仍是肯定的。其实岳正冕早就有替海瑞出头的想法了,但一直因为事情太多而一拖再拖,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庞家的作死已经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那么岳正冕就不会再让这些败类继续苟下去了。

“汉奸”一词最早出现在哪里,可谓是众说纷纭了,据说最早以书面形势出现的是元代胡震编纂的《周易衍义》中,卷六云:“李固欲去汉奸而反遭羣小之毒吝也,然志在去奸,于义何咎?诸葛欲殄汉贼而反遭街亭之毒吝也,然志在殄贼,于义何咎?”。还有一种说法,这个词是从改嫁的妇人引申而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点侮辱这个词了,这里且不说妇女有改嫁的自由,这是无须辩驳的。单单用这个词去形容那些忘记了祖宗的家伙,就是对广大女同胞的大不敬!

在岳正冕看来那些去做汉奸的可以分为几类人,有的是一直被人轻视就想换个方式扬眉吐气,有些则是贪图小利小惠,还有那些郁郁不得志之辈,以为换了主子就能一展平生所学。然而选择走这条路的人中,最让人觉得气愤的是就是那些本已富的流油,却还想着如何能更加的财源滚滚之辈,为了眼前的利益不好好做人反倒去当狗,最典型就是庞怡曾这种人了。

所以岳正冕是一定要杀他的,而且也是必须要杀之而后快的,并且更是要杀其全家的,对于这种人无论怎么处置都不为过!

应该说他在杭州的一番作为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配合着他那道“锄奸令”一时间让那些投效倭寇,或者正准备投效的垃圾们,个个都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般,躲在家中瑟瑟的发抖。

无独有偶在京城也有一位好汉,每日里看着倭寇在大街上耀武扬威,更可恨的是一班摇尾乞怜的家伙跟在他们后面为虎作伥,于是他把心一横决定效仿古时的刺客荆轲、专诸,好好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这人姓林名唤辉富,本是城南一家镖行的趟子手,没读过几年书,却因使得一手好枪法很受总镖头的器重。近几年朝廷波云诡谲的争斗根本影响不到他们这些市井小民,相反因为市面动荡他们的生意反倒红火了不少。

但随着倭寇攻陷京师,这些所谓的江湖人物也受了影响,大部分都歇业在家闭门不出了。这林辉富年轻人的性子在家也是闲不住,便和一般好友终日泡在大酒缸二荤铺里,喝醉后就大骂倭寇,以及其附庸的走狗。

一日同饮的好友见他又撒酒疯,禁不住随口说了一句“别光嘴上扯,来点真格的让弟兄们开开眼吶”,结果这林辉富听罢竟然将酒碗一摔扬长而去。众人都以为他年轻脸皮薄受不得激落了面子,可谁知一个月后竟传来消息,林辉富居然单枪匹马干掉了京城巡警局里的大队长黄得财。

这个黄得财也很有意思,说起来与岳正冕还颇有一段渊源。他就是当年岳正冕带着其他“麻将三人众”,干掉的那个黄三爷的儿子,当时黄得财正带着手下在城里与人吃茶讲数,等闻讯赶回时黄氏庄园已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他那个好勇斗狠一辈子的老爹也被烧的不知哪里去了。

经此一事黄家也算是家道中落了,黄得财也沦落到带着几个小弟收收保护费,替赌场、青楼看看场子的地步。尽管已是如此的落魄,可他却始终记得,当年一位算命先生给他看过面相,说他四十五岁以后霉运褪尽福星高照,自幼贵人相助。为了这一句话黄得财始终没有熄灭心中那一颗希望的火种。

终于在他四十五岁你生日的第二天,倭寇攻进了北平城。黄得财千盼万盼的没想到谶语竟然应在了这个上面,不过看看自己身处之境心想“还能有比这更糟的吗?”,于是一咬牙带着身边的几个小弟,便上街欢迎倭寇去了。

说来也巧,他赶到城门欢迎小鬼子时正赶上德川家康与瞿文和并骑入城,只见道边一小撮人点头哈腰的模样甚是讨喜,不由得起了好奇心让人过去一问才知道,大宋竟然有人对他们如久旱期盼甘霖一般,德川家康闻言顿时大喜,当场就委了黄得财一个京城巡警局特别行动队大队长的官职。

这下黄得财算是站起来了,早上吃早点也敢要两个鸡蛋的了,没几天他就搜罗了一票的流氓地痞、无赖混混儿,把巡警局特别行动大队的牌子一挂,这货就算是走马上任了。为了能博取主子的眼球,黄得财一上来就狠刷存在感,但凡是对倭寇有些怨言的的一律被他抓进大牢,当然这其中也不乏往日里他的冤家对头,或是对他冷嘲热讽之人,当走狗就这点好处,可以公报私仇并且还算业绩。

很快他就在倭寇中博得了一片“呦西、呦西”的夸奖声,仗着这股势黄得财更加的猖狂起来,很快继倭寇之后他又在京城百姓中,为自己争取到了一片天怒人怨的骂声,只是不敢当着他的面骂而已,林辉富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投效了黄得财。

他先是主动报名加入到了特别行动队,然后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很快就升职做了小队长,在这个期间无论是公开还是私底下,他都表现出了对大队长的倾慕之情,一来二去的就传到了黄得财的耳中,对于这样一个既有能力又很忠心的属下哪个领导不愿意将他提拔到身边加以重用呢?

而黄得财重用人的手段有点特别,他看重谁便会把这人调到身边充作他的保镖兼侍从,就相当于文官大臣手下的秘书班子一样。就这样做了没几天小队长的林辉富便被调到了黄府当起了保镖。

不过进了黄府林辉富还是没有下手的机会,整日里就是跟着其他人一起牵着狗在黄府内外到处的巡逻。到了这时林辉富才知道,根本就不是黄得财有多赏识他,纯粹是岳正冕的“锄奸令”给闹的。如今的黄府内外全都是黄得财的保镖,一律都是腰扎板儿带别着双枪,日夜不停的四下检查,遇到稍微眼生的直接就是放狗咬人。

不过要说机会也不是没有,每逢单日便是林辉富内宅执勤巡逻的日子,好几次隔着窗户都看到黄得财的人影一闪而过,只可惜时间太短时机稍纵即逝。不过常言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终于有一天林辉富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