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等级论(1 / 1)

现在许多单位认为只要实行用工“招聘”制,就以为自己是改革了,大会小会都以“革命”自居,就像阿Q认为只要能抢到两只箱子和一张宁波大床,那就是“妈妈的,革命了”!

在积重难返的体制内,像阿Q一样的“革命党”人,他们认为“招聘”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对应聘者随心所欲,除了不包吃住和死活外,还可以无视他们的利益和尊严,实行等级制和歧视政策,他们不知道招聘的真正内涵恰恰是“公平、公正、尊严”。

尤其是在大学生不包分配的今天,没有三拳两脚的硬功夫是不敢应聘和不会被录用的,这些人本来就是有勇气有信心有尊严的人才,他们是为了寻找公平公正才应聘的。但他们一到单位后,最初的梦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被粉碎了,因为他们很快发现,他们除了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还得像下等人一样卑贱地活着。这样的事情主要出现在封闭、保守、落后、贫困的地区和单位。

首先,被招聘者得忍受地位上的等级划分,别人是正式工,你是聘用工,正式工全身上下都是公子少爷的作风和脾气,而聘用工只是丫环仆佣之流必须低眉顺眼,尽管不少正式工是初中毕业中专毕业而且还是平庸无能之辈,但他血统高贵;聘用工虽是本科生研究生又能独当一面冲锋陷阵,但是你是混碗饭吃的不是主人,不服气就让你走人。这种地位上的划分,不仅没有公平公正可言,而且包含着冷酷无情的歧视。与此同时,你还必须忍受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正式工和聘用工的工资收入是不一样的,聘用工工资低没有奖金,有良心发现的给一半奖金,这已经是皇恩浩**了。从按劳分配的原则上说,多劳多得,少干少得,而在有些单位却是平庸低能混日子的正式工下棋打扑克一分钱也不少,而聘用工流血流汗却拿得很少。同工不同酬,不干多得,多干少得的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和公平公正原则是毫不相干的。

有些单位对聘用工还实行等级划分,一种叫做带编制的聘用工,一种是不带编制的聘用工,带编的聘用工享受正式工待遇,不带编的聘用工享受临时工待遇,这种划分并不是以你的学历和能力决定,它是由你的出身和血统来定的,这就是内部子女照顾。于是一个单位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带编聘用的初中生喝酒吃肉分到了套房,而不带编聘用的研究生只能吃菜喝汤租住民房,学历能力是不管用的,关键是要有好的血统。某单位一个正式的初中生手持正式的出入证,而聘用的研究生的出入证上加上了括号“临时”,这种歧视性的举动让这位研究生愤而离开。其实如果懂得对人的起码尊重,只要在出入证上加上有效期“一年”或“半年”即可,何必非得要以这种方式让人每次出入时都要提醒自己是“等外品”呢?

“聘用”的等级划分是封建等级制度在用工制度上不自觉的延伸,因此这种“聘用”与公平公正原则背道而驰,更谈不上是什么改革了,它集中体现了我们有相当多的人并不懂得改革的真正内涵,“聘用”只是让一些非常留恋旧制度的人用来装点门面的,“聘用”使他们在原有不平等的基础上,又制造了新的不平等。因此这种“聘用”是留不住人才聘不到真才,最后还是让庸才当道。深入分析这种“聘用”的实质后,我们不得不说,改革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做起来却还要有相当漫长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