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与税(1 / 1)

税,有着神秘而令人敬畏的色彩。

这是历史和社会赋予它的。一位著名影星因税而坐牢,成为轰动性新闻,出狱后会越发地著名。震惊中外的远华大案也跟税有关……至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套汇骗汇以及黑社会犯罪等等,无不是想在税上打歪主意。

数年前,国家抽调税务界的精英,协助公安部门在广东潮汕地区破获了共和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出口骗税案。为此新华社发了通稿:“807工作组已经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三百二十三亿元。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对三十八起案件涉及的六十五名被告人和十三个被告单位做出判决,其中判处死刑十九人,对被告单位分别判处了五十万至一千万元的罚金。还有一批案件正在进入司法程序。在揭露、抓捕社会上犯罪分子的同时,对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涉案人员共三百二十八人进行了调查,对六十四人实施了‘双规’措施,部分违法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案金额是几百亿,涉案人员是几百、几十,难怪媒体在报道五花八门的案件时总是格外强调“大案、要案”。不“大”、不“要”的就略而不计了。

所以,我们的许多统计数字,也在前面都加一个限制词:“据不完全统计”。

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〇年至一九九四年短短的五年间,全国出口退税累计一千八百亿元,而出口骗税竟有三百亿元之多……”

更不要说税收减免过多过乱,致使一些地方领导和企业过分依赖减免税,依法纳税观念淡薄,说情减免的风气滋生蔓延,甚至以偷税逃税为能,破坏了健康的税收秩序。中国亟须建设一个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于是,一九九四年秋天诞生了国税局。直截了当地将“国”和“税”连在一起。

其实,从人类发明税收制度的那一天起,税就是国家存在的根基。税关乎着一个国家的强弱,经济学界始终关注着一个命题:收多少税、怎样收税,才能既不抹杀国民的劳动积极性,又能满足国家的需要。

杨小凯曾做过通俗而精到的解释:薄赋轻徭是专制主义的一个特征,因为一个不是民选的政府不敢收太高的税,否则人民会造反的。而一个共和政府反而可能征得很高的税。所以早期英国的成功,就和法国的发展有着重要区别。英国政府平均税率比法国要高得多,但英国的税法很公平。在法国有很多人可以不缴税,比如贵族等。正因为税法不公平,所以法国的平均税率比英国低得多,它没有能力搞大规模的公共事业。

因此,税——构成了每个公民与国家、与社会、与自然的最本质关系。人是社会动物,取之社会,依赖社会,通过赋税回报社会、组织社会。

税法的尊严,国家的尊严,太大、太重了。

我们常听人讲,发达国家的税法是何等严密,在他们那里除去阳光和空气都要上税。而他们的公民,纳税意识又是多么的自觉和自然等等。然而,通过反避税调查发现,相当一批外资出口企业存在避税问题。比如挂着五星级标志的大酒店,这边在不断地扩建分店,那边到了获利年度该缴税了,账面上却出现严重亏损。还有不少外资企业,早该从初创阶段发展成熟了,竟不断地返老还童,摇身一变又成了初生的婴儿,使企业永远长不大,以逃避纳税。逃了税,反而瞧不起税。收税员有理有力有据地让逃税诸人补缴了税款,他们反而会对税尊敬有加。

皆因国税局前面有个“国”字。

由此可见,建立纳税秩序、培养纳税意识,比收缴税款有着更为重要和更为长远的意义。纳税必须成为正常的社会意识和全民意识。不确立对纳税人的尊重,纳税就不会成为百姓自觉而愉快的行为。

收税的事,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