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母语的湖北方言,有三个与众不同的词语。
去年夏天,一家电视台派人来家中采访,他们想要了解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我回答说这句话只能是:你是个苕!在南方诸省,虽然多有使用苕字的,论起遍及程度和使用频率,任何地方都不如湖北人,想表达的意思还没有吐露丝毫,便脱口指令对方是个苕。在湖北方言中,还有一个说起来十分动听的词:晓得。最好听的却是第三个词:兴。据说,苕、晓得、兴,是古汉语的一部分。当北方游牧民族用血与火外加他们的语言洗劫中原大地后,这些语言就成了残存南方的化石。我常看凤凰卫视一位女主播的节目,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喜欢用晓得一词,来替代国语中的同义词——知道,每次听她说晓得或不晓得时,宛如天籁中飘来中原雅音。
作为一方水土中的母语,“苕”字是本地人最常用的,用起来后亦是最为夸张的。“苕”所对应的是现代汉语“傻”,真用起来意味却大不相同。当一个人对另一个说你真傻时,含意里往往多为惋惜。当这个人对那个人说你是个苕时,就不仅仅是惋惜了,更多的是这个人欲表达自己的见识,是个性的肆意张扬。
在某件事情问答时,如今的人越来越多地选择“知道”或“不知道”,说“晓得”和“不晓得”的越来越少。细细揣摩与体会,这样的替代实在太遗憾。人们相信或者不相信,都不能改变这样的事实,就音乐性来说,“晓得”一词所传达的美感要超过正在趋于普及的“知道”。很多时候,人们说知道时,往往并不是真的知道,之所以那样说,部分原因是应付。当然,人们在说晓得时,也是多有不晓得的。那不要紧:晓而得,是一种参悟;知而道,却是俗套。
都说凡事都像耕种,一分辛苦,一分收成,所以“种”是沉重的,得下大力气,身手稍有不到都不行。种菜、种麦、种棉花、种黄豆等。一般人已经记不得还有一种说法:兴菜、兴麦、兴棉花、兴黄豆。在我们的方言母语中,“兴”即是“种”。对比之下,不难领悟“兴”的美妙。“兴”是自然的,带着天籁气韵,仿佛之中有如天马行空,轻重缓急都在自由境界中。
形而上的艺术品,往往是“无用的”,正是因为艺术纯粹性的无用,才能保证它的美学吸引力——高贵、神奇而美丽的愉悦。在艺术之外,无用的东西也是很多。一如这里所列举的有限的方言母语,许多时候,她越来越显得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不说她,大多数不写她,一旦她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艺术形式里,她存在的价值反而映衬出那些时尚的不值,时髦的无益。在艺术的眼界里,没有无用的东西,重要的,不是种,而是兴;不是知道,是晓得;不是傻,而应当由衷地苕。所谓无用并不等于真的无用,其原因往往是艺术的能力小了。
在人文传承中,母语起着无以替代的作用。从一九九九年至今,我用六年时间来写作长篇小说《圣天门口》,每天都用母语与上个世纪的一群人物进行交流。多年以来,因为背井离乡,不得不用普通话与人交流,而生疏了的母语在一次次的重温中重新熟悉起来。前几天读《妇女闲聊录》,新近来武汉落户的林白,开门见山便用鄂东方言“笔直”取代标准普通话“一直”,让我心中为之震颤。一句方言,传授的却是血缘,依赖着母语的写作是坚实的,而失去母语的写作总是可疑的。当年将“苕、晓得、兴”等中原雅音信笔写满华章的废名先生,通过沈从文,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当代文学。总的看来,在湖北乡亲中所引起的反应却是不够。在母语显得至关重要的文学范畴中,在地域文化传承上能有多大建树,是一方水土中的作家能有多大建树的宿命。
2005年3月23日于东湖梨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