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郑秀文亲笔专栏(1 / 1)

骨感天后郑秀文 龙翔 2938 字 1个月前

(2003年)

喜欢纯粹因为喜欢,所以便欣然答应会交出五期文章。出发点是简单和直接的,因此没有构成太大的压力。“喜欢”于我来说,是轻柔的,没有负担和迫力。就如我喜欢画画一样,喜欢那五彩十色的颜料。随意混合在调色板上,是红艳欲滴的牡丹红,出其不意的配上一沬绿和黄,登时令画板上热闹得像嘉年华般;那种任由笔尖在板上无拘无束的游走和没有规律的落,是我最喜欢的。画画与看画似乎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俱有“喜欢”作为背后动力。情况就如喜欢一个人时,“动力”自当源源不绝地供给。我看画,亦很“纯粹”,我不懂得什么叫颜色的运作,什么是光影的配合,什么是高超的技巧,或是绝顶的构图;这些看似很重要的“要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负担。正因为我的“空白”,才能让我率性地选择我喜欢的,因此大师与否或作品被赞誉与否,这些让人先入为主的论调,是不存在的。然而,一切必须止于“喜欢”;若尝试去解读它,情况就会变得像一颗被剥开的洋葱,那股浓烈的气味总是叫人刺眼得泪水直流;我不喜欢以泪水作完场曲,但无论你接受与否,这“催泪”的程序似乎是必然和强制性的。故此,我宁可选择让人心旷神怡的喜欢,那种不问缘由的喜欢,是“动起来”的燃料;若然经过公式的评审和解构法;只会让人失去感性的冲动,落得一身是沉重的负担。“你理性分析的讨厌往往是让我最感性的喜欢。”最终落得一面的尴尬,何苦?还是“忠于喜欢”便很好了。我们的世界都太复杂了。“喜欢”与否随着环境,气氛,或他人影响到自身的选择;我们的“喜欢”,会变得含糊和浮动。最后,只会丧失“个人喜恶”;虽然“一体化”并不是错,但我常认为“喜欢”本是一种个人意志的选择,夹杂太多因素或添加人们的口舌,而改变了自家的口味,便不是“真喜欢”了,更加失去了“自由意志”的意义。“该不该喜欢?”“为什么喜欢?”“值得喜欢吗……”答案就是:“喜欢”。归根究底并没有公式可言,亦没法则可从,一切价值都在自家心中。翻开来看,难免会有五十步笑一百步之感;但那又如何?谁不是五十步?谁又不是一百步呢?

这就是信仰很多人在不同的阶段亦会找到一些他(她)们相信的事情,对象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宗教,甚至一句话。这是我们每个人不同的信念,在某程度上,也可演变成为一种信仰。在孩童时代,我们乐于相信所有的事情,一草一花,一屋一舍,对我们来说,都是新鲜的,爸爸说的话就是金句,他的话语就是我们的信仰。几乎每个人都曾经说过:“是我爸爸说的。”这句话,说时难免是带一丝的骄傲,爸爸就是地铁上的黄线,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过它。稍大的时候,我们开始懂得发问,因为我们对世界有着更多的好奇,这个时期,爸爸的话就是已被潜移默化的价值观,我们依然以他作依归,当外界与我们的价值观有所差异时,我们惟有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收回疑问。因为爸爸是不会骗我们的。

进入青春期时,由于反叛的因子开始活跃,我们会大胆地作出假设,反问,甚至反对爸爸所相信的,我们必须在外在的因素与爸爸所说的,找到一条出路;而这个出路刚好被投放在眼前这个发育中的男同学,我们深信,他说的话就是真理,他懂我,我懂他,我们愿意相信:爸爸不再是我们唯一的信仰。爸爸说的话,距离我们的世界很远,很远。但两小无猜激发出来的爱情力量,是坚贞和永恒的。直到我们的豆芽梦碎,才回归爸爸怀中。我们后悔曾经叛离爸爸,我们会记着这苦楚,立志追随爸爸,爸爸的话,就是活着的金句。

然而,当爱神之箭再一次射向我们时,在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人”的话,“爱人”的拥抱,“爱人”的一吻就是一切,是道路,是真理,更是我们绝佳的爱情信条,我们相信眼前一切看得到的爱情,我们心中只有爱情一字。我们全心全意提升向这“爱情信仰”里。沉醉在这爱情的气泡里,我们坚信,他(她)就是我们唯一的信仰;只要相信他(她),天堂就在不远……直到某一天爱情离开了我们……我们狠狠地被关进地牢里去,“爱情信仰”背叛了我们,从前信誓旦旦的承诺,在今天变成恼人的咒语。忽然之间,我们才想起爸爸的话是我们唯一可信靠的,他用毕生的经验和历练,为我们奠下人生的金句。他的说话是我们投向任何一段爱情之前绝佳之信条。在飘浮不定的生命里,是我们的守护神。可是我们都喜欢选择看得到的事情,我们宁可抓紧看得到的爱情,却不知道爸爸的话语就是让我们获得最佳爱情的祝福。

爱情的命运“爱情”是敢于担当的人才有能力赐予给它。爱情若不被人的情感和热力灌溉,是不存在的。能衍生出爱情,而让它存活或死亡的,皆是人。当人爱得地动天摇之时,“爱情”便出世了,它是恋人们因为**而诱发出来的婴儿。爱情哇哇堕地之时,基于恋人们仍陷于澎湃的恋爱过程中,“爱情”便得以好好哺乳,快高长大;待**过后,营养供应马上中断,恋人们宣布“爱情”经已返魂无术。

而事实上,“爱情”并非死于非命,一切皆是“人为”杀害。“爱情”本无罪,只是自私的人不再愿意付出努力,灌溉以热情能量,“爱情”是因饥饿而致死的。由始至终“爱情”都没有权力掌握生杀大权,它的出生以至死亡,既被幸运地选上又继而被放弃,命之苦,恋人们实在难辞其咎。“爱情”本无罪,担当不起亦请别“以身试法”。

独身≠孤单独身只是一种选择。

一种对生命的选择。

独身主义。除了是对个人身份的辨认外,它更像一种思想主义。

更是带有神秘色彩的主义。

它的神秘来自群众的盲目认定和小众的渲染。

群众盲目认为独身的可怜和被遗弃感,小众亦不遗余力地渲染独身的叛乱和“不道德”的性向……一众没有选择的人向生命有选择的人号叫。为自己号叫,亦为麻目的生命号叫。

“独身”的神秘来自脱离了所谓的“常规”。

相对于凡人的结婚生子,供书敎学的所谓“生活”,它显得太脱俗和不落俗套。

恨得一众对生命号叫的“营役人”不得要领。

人的生理有时钟。饿时吃,渴时喝,累时睡,乐时笑,悲时哭,气时怒……然而,心理又何尝抽离过其时钟?儿时听父母,闷时找朋友,少时逆父母,长时找伴侣,老时靠儿女……

这一切不正是人们一向依循和相信的吗?这一切,确实是无误的吗?没有人敢向自己提问……

生命一向如此……

操作,和运作。

身边所有人皆是如此向生命进发。

起点如一,但行至途中,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人上对路,有人急欲掉头。

终于,有人发现生命不如九宫格字帖,不可翻印。

不是盗墓者游戏机,没有天书可鉴。

他有的,我不一定需要,她不爱的,却是我所渴求的生活方式……

要明白,每个人只是在同一赛道上,跑着自己的步履。

赛道上,有着千头万种的步伐,跟得了谁,谁赶得上谁?还不如跑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脚印好。

硬要找出另一双脚,成双成对上路。

合则笑,不合则如二人三足一般,成滚地葫芦。哈哈哈。最后只是苦了自己,累了别人,促成另一悲剧。

何苦!生命太多被既定的公式和“归类”。

1岁=学行3岁=上幼儿园6岁=上小学11岁=儿童身份证15岁=月经**18岁=成人身份证25岁=开始护肤30岁=适婚最后召集……

既然被动地被选择归类,何不重新掌握选择权。但,这不是菜式咖啡的选择。

是我们对生命的选择权利。

别像一堆无头无脑的蚂蚁,负着一身的沉重,跑向一个不知名的坟墓……

牠可能适合于大部分的群众,但在选择这“选择”之前,要知道,茶或咖啡以外……还有,更多的选择!喝不惯团团坐,分甘同味的功\夫茶……一个人坐着喝杯热鲜奶也很悠然。

独身≠孤单“独身,是一种对生命更高层次的选择。”

这是一个五十有多的独身朋友告诉我的我和芝士有个约会记忆中的第一口芝士,是在飞机上尝到的,是马上爱上了它,亦打破了芝士的宿命。

自幼便认定“芝士”是属于异族的食物,是洋人的玩意和口味,中国人吃芝士是“崇洋”的表现,有能力吃芝士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平民百姓亦只可以远观而不能“近试”……现在来说,这些当然是谬论,而这些谬论幸好被飞机上的一口芝士彻底打破了。

我发现我并没有因为吃过芝士而变得崇洋,亦没有因此而变得尊贵,而且很多中国人也很喜欢品尝芝士,然而,为什么我一直被这些谬论误导?或许是那些高贵的餐具,款客的手法,餐桌上的洋烛,还有,那瓶“port酒”威武:和吃时的态度把弱小的心灵吓倒了……反而让人忘记了其本质,味道。让“吃芝士”神化了的是周边的东西,芝士依然是芝士。吃芝士,绝不比吃白粥来得高贵。吃芝士,原来可以很随意。多么庆幸,那飞机上第一口尝试的勇气,让我和芝士有重生的机会。

就是那么的一口芝士。

就是那么的一程飞行。

就是那么的一份尝试精神。

造就了芝士和我。

从此,每次飞行,我内心总是有所期待……我和芝士有个约会。

后记:第一次替amy撰写文章……第一次感受赶稿的心情……第一次脱稿的内疚,尴尬和不安……第一次遇见张小娴,是在柴湾一影楼……第一次阅读张小娴的作品是“贴身感觉”……

第一次都令人难忘……谢谢amy。

谈自己(2004)

我最喜欢冬天,我希望一觉醒来已是很老、很老了,我希望太空有其他外星人,杨利伟每天只吃一包蒙牛牛奶片(糖),饱吗?我想写一本Diet的食谱,我发明了几十种有效的减肥动作,我喜欢旅行,我今天没有正式吃晚饭,我想去北极尽处,我害怕跌进沼泽,我想一睹浮沙的可怕,我昨晚梦见一条如蛇般的鳝鱼,我昨晚梦见自己在飞翔,我想写一本小说,我喜欢德国作家:Patrick Suskind,我想没有可能写一本小说,法国女作家Annie Emaux确实是出色,她的著作《Laplace/Unefemme》(位置),我看了两次,我很喜欢太阳下山的一刻。很浪漫,我想参观其他人的房间,我很喜欢下雨天,我觉得“我走不出我的黑夜”这句话,很可怕,我很喜欢哲学,我对钻石完全没有兴趣,“诺曼底”这个地方名很浪漫,我期待一次法国南部的旅行,西藏令我好奇万丈,僧侣会爱上他人吗?列根已进天国了吗?王菲的瘦削,很令人羡慕啊,我很怕鬼,我知道世界上并没有鬼,我非常喜欢坐长途飞机,我很喜欢看林海峰近来在电视制作的节目,超好看、超好笑,我近来疯狂的笑了好几次,我在上海电影节上遇到嘉玲(刘嘉玲),她当晚很美、很美,我想看毕整本圣经,我发觉世界上有很多好心人,我发觉我身边的人很喜欢评论在电视上出现的任何人,我非常喜欢《No Doubt》的Gwen Stefani。她的粗糙很好看,很性感,我想着书论瘦身,我认为恬妞很美丽,我不能想象没有气味的婴儿是怎样的?没有任何气味的肌肤,很可怕,没有气味的人是人吗?

我很怕微波炉失灵,我不懂弄蒸馏咖啡,我非常喜欢白色的食物,我觉得飞机上的便宜芝士,超好吃,我超级喜欢飞机上的廉价Port酒,我的上升星座是人马,我非常喜欢人马座,我喜欢睡觉,我是一条闷棍,我想隐形,我梦想有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书架,我习惯躺在**写字,我要再买书了,日本作家贵志佑介的《天使的呢喃》很好看,太宰治这个作家的性向是什么呢?我房间有一颗小小的盆栽,我超级喜欢垂吊的木风扇,我梦想在家中有一把美丽木雕的垂吊木风扇,美国作家Raymond Carver写的书很好看,但很灰暗,我喜欢下雨天,我又喜欢冬日阳光,冬日阳光让我想谈一场恋爱,我常常梦见自己在飞,我想拥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洗脸盆,我非常讨厌报纸的油墨,我很想吃掉一碟沙爹牛肉炒菜,我可吃掉两打生蚝,我非常怕蛇,我非常抗拒粟米,拉筋的动作,我非常喜欢,拉筋过程中的痛楚,我认为是美妙,我喜欢毛衣,我很少穿毛衣,毛衣让我鼻敏感,我想吃一件巨大的神户牛柳,我非常喜欢Country Music,如果有一天Madonna与Kdlang同时开Concert我一定会去看Kdlang的Concert,我的化妆师阿Zing常笑我对Kdlang始终痴心如一,我的司机常被迫与我一起听Kdlang的Live Concert CD,我不能看恐怖片,我十分喜欢吃鸡蛋,我很久没有看见李进的女儿了,我想学懂整蛋糕,我的房中,有一只纸制的狗仔玩具,我助手弄的圣诞鸡,非常美味,我极爱看吴君如穿衣的配搭,吴君如非常有品味,我的Hand Cream是Creme Brulee Souffle,味道好,我常常想吃掉整瓶Hand Cream,实在太香了,我的睡房有两个小冰箱,但都没有插上电源的,我认为约旦比我想象中美和和平,我非常喜欢坐长途车,我不怕坐“倒车”,我一定要去西藏、尼泊尔,我是Lonely Pianet的超级Fans,妈妈常常替我涂Hand Cream,我渴望在欧洲住上一年半载,我并不鼓励他人抽烟,我想开始吃Omega3以作补充,我觉得古董Lace很美丽,我愈来愈不喜欢复杂的穿衣法。

我认为日本的鱼生,是人间美点,我喜欢一切的甜食,我喜欢一个人看电影,我喜欢砌拼图,我画画很差,但非常喜欢画,杜琪峰导演很喜欢黑泽明;我亦因此而看了《虾蟆的油》(黑之自传),杜琪峰导演和杜太太与我的合照,我放在房间里的电视机旁,今年的农历年,助手Nor送予我一件XX滩的棉袄,超级暖和轻柔;我爱不释手,我常常想起四川一行,助手主理的当归火锅,超好味,四川的羊肉串,我爱死了,珠宝钻石不会令我生出半点兴奋;但最近购入的一枚廉价水晶戒指,我却爱不释手,我想再去罗马,我忘记了在罗马喷泉许了什么愿,佛罗伦萨很好逛,我想学懂十国寓言,今天,我很想吃韩国烤肉,我答应了姨甥仔、女,若干年后,带他(她)去远行,弟弟很了解我的个性,Alainde Botton的著作非看不可,我的歌迷常买糖给我吃,我喜欢静,我偶尔可接受热闹的环境,我喜欢下班后,立刻回家,我喜欢刘再复先生与其女儿刘剑梅合着的《共悟人间》,我喜欢大自然,但我却很怕小昆虫,我非常喜欢吃牛肉,在演员中,梅丽史翠普是的瑰宝,Tildaton模型,她主演的《Orlando》,虽然我不太喜欢拍摄手法,但她却依然叫我心动,片尾出现的怪形天使,我爱死了,我看了《人在纽约》三次,不知道徐克先生在康城坐在Tildaton旁边,有否与她谈话呢?我很想BBQ,我家人依然叫我乳名Ah Bee,Maggie的简单穿衣法,实在很好看,我的月亮星座是人马,我七月会举行演唱会,我希望你们会来欣赏,我今年的生日,想怎么过呢?我想做一条会飞的线虫,我对一切条子的衣服,都爱不释手,我想跳笨猪跳,我有一个星期减去十磅的记录,我认为女孩胖一点,其实很好看,我今天要交出这份稿件给AMY杂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