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不要轻易许下诺言(1 / 1)

当一些交情不错的朋友托老实人办事时,老实人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或为给对方一个台阶,往往对对方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加分析地加以接受。但有许多事情并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的,有时会受限于条件、能力的制约而心有余力不足。因此,当朋友提出托你办事的要求时,你首先应考虑,这件事你是否有能力办好,如果办不好,你就应该老老实实地说,“我不行。”随意夸下海口或碍于情面答应下来都是于事无补的。

某高校一个系主任,向本系的青年教师许诺说,要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评上中级职称。但当他向学校申报时,出了问题,学校不能给他那么多名额。他据理力争,跑得腿酸,说得口干,还是不解决问题。他又不愿意把情况告诉系里的教师,只对他们说:“放心,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一定要做到。”

最后,职称评定情况公布了,众人大失所望,把他骂得一钱不值。甚至有人当面指着他说:“主任,我的中级职称呢?你答应的呀。”而校领导也批评他是“本位主义”。从此,他在系里信誉扫地。

其实,他完全应该把名额的问题告诉大家,诚恳地道歉说:“对不起,我原先没想到。”并把每次努力争取的情况也向大家转述。这样,即使人们开始有些怪他信口开河,但也会谅解他。

由此看来,有许多诺言是否能兑现得了,不只是决定于主观的努力,还有一个客观条件的因素。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要轻率许诺。许诺时不要斩钉截铁地拍胸脯,应留一定的余地。当然,这种留有余地是为了不使对方从希望的高峰坠入失望的深谷,而不是给自己不作努力埋契机。

另外,有些人口头上对任何事都“没问题”、“一句话,包在我身上”,一口承诺;可是,嘴上承诺,脑中遗忘,或脑中虽未遗忘,但不尽力,办到了就吹嘘,办不到就噤若寒蝉。这种把承诺视作儿戏,是对朋友的不负责行为,要不得,迟早得为人所抛弃。

轻易对别人许诺,说明你根本就没考虑事情可能遇到的种种困难。这样,困难一来,你就只会干瞪眼,从而给人留下“不守信用”的印象。许诺越多,问题越多。所以,“轻诺”是必然“寡信”的。

我们答应帮别人办事,先要看自己能不能办到。对于那些有点权力的人更应该注意,因为你有权,托你办事的人肯定多,这时你应该讲点策略,不能轻易答应别人。有的朋友托你办的事可能不符合政策,这样的事最好不要许诺,而要当面跟朋友解释清楚,不要给朋友留下什么念头。不然,朋友会认为你不给办事。有的朋友找你办的事可能不违反政策,但确有难度,就跟朋友说明,这事难度很大,我只能试试,办成办不成很难说,你也不要抱太大希望。这样做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办不成,也会有个交待。

当然,对于那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还是答应朋友去办,但答应了后,无论如何也要去办好,不可今天答应了,明天就忘了,待朋友找你时,你会很不好看。

我们在这里强调不要轻率地对朋友做出许诺,并不是一概不许诺,而是要三思而后行。尽量不说“这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之类的话,给自己留一点余地。顺口的承诺,只是一条会勒紧自己脖子的绳索。

为人处世,应当讲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不可随意承诺。聪明的人会事先充分地衡量客观条件,尽可能不做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须知,承诺了就必须努力做到,千万不可因一时事急,乱开“空头支票”,愚弄对方。因为你一旦食言,对方一定会十分恼火。

万一因情况有变而无法实现自己原来的承诺,也应向对方说明原委,并诚恳地道歉,以求得对方的原谅和理解。

至于对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办到或不想办的事情,最好及时地拒绝。拒绝并不是简单地说一句:“办不到”就行了,而是要讲究些艺术,不致伤害对方的自尊,也不损害彼此的关系,这才是最高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