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绰依法办事(1 / 1)

隋文帝统一全国之初,采取了很多巩固统治的措施,如改革官职、设立科举制度、严惩贪官污吏等。经过他的改革,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国家的气象欣欣向荣。

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偷盗抢劫之类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隋文帝很气愤,下令这种罪犯一经逮捕,全部处斩。大理寺(掌管司法的机构)官员赵绰却认为,应该按照法律对犯罪的人加以惩罚,不能失去信用。隋文帝欣然接受,还任命赵绰为大理少卿。

在封建社会,法律和皇帝意志经常发生冲突。皇帝的情绪对他作出的判断会产生重要影响,隋文帝也不例外。他时常会作出和法律不一致的决定,大理寺的官员都很为难,只有赵绰敢违背皇帝的意志,维护法律的尊严。

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条俗名“利于官”的红裤子,被隋文帝看到了。隋文帝讨厌铺张浪费的行为,便想给他安上巫术的罪名,想将他杀掉。赵绰极力劝阻道:“按照法律,辛亶不应该判处死刑,我不能答应您的要求。”

隋文帝大怒道:“你这么爱惜辛亶的生命,不管自己的死活了吗?”命令手下将赵绰斩首。

赵绰毫无畏惧地说:“宁可您杀我,也不能杀辛亶。”他自己走到朝堂,脱下官服,等候处斩。

隋文帝只不过想吓唬一下赵绰,派人问他:“你还有什么话说?”

赵绰朗声答道:“我一心执法,不怕死。”

隋文帝气得拂袖而去,过了很长时间才平息怒气。事后,他觉得赵绰是对的,于是赐给赵绰三百段锦帛,以示慰劳。

当时,国家禁止市面流通不好的钱币。市场上偏偏有两人用不好的钱币换好钱,扰乱市场秩序,被抓进监狱。隋文帝命令杀掉两人,赵绰又进谏道:“这两个人应该受杖刑,不应该处死。”

隋文帝正在气头上,敷衍道:“不关你的事。”

赵绰反问道:“您让我掌管司法,现在却又要胡乱杀人,怎么不关我的事?”

隋文帝怒道:“你能撼动大树吗?还是退下吧。”

赵绰恳切地说:“我只希望能改变您的意见,不想撼动什么大树。”

隋文帝觉得自己下不来台,说道:“人喝汤时,如果觉得热,就会把汤放到一边晾凉。你是一定要挫败天子的威严吗?”

赵绰跪在地上,无论隋文帝怎么呵斥,他都不肯退下。隋文帝只好回到内宫。其他官员也上书进谏,隋文帝才取消了处斩的想法。

大理寺有个叫做来旷的官员,上书文帝,说大理寺执法太宽,不能起到法律的惩戒作用。隋文帝认为来旷忠诚正直,便升了他的官。来旷以为得到了隋文帝的信任,又告了赵绰一状,说他随便免除囚犯的刑罚,把不该放的人都放了。

隋文帝派人去调查,发现毫无此事,来旷是在诬告。文帝大怒,下令处斩来旷。赵绰再一次据理力争,认为来旷不该死。隋文帝袖子一甩,回内宫去了。

赵绰在隋文帝身后大叫:“我不管来旷的事了,还有别的事没有上奏呢。”

隋文帝派人将他引入内宫,赵绰跪在地上说道:“我有三条死罪:第一,身为大理少卿,没有管好手下的官吏,致使来旷犯了法;第二,囚犯本不该死,然而我却不能据理力争;第三,我本来没有别的事,为了进内宫,谎称自己有事。”

隋文帝听后大笑,免去了来旷的死罪,改为流放。

面对强权,要想坚持真理、严守原则,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赵绰时刻冒着杀头的危险,当众和隋文帝顶撞,挽救那些不该杀的罪犯的性命。即便是自己的仇人,他也要依法惩治,甚至触怒隋文帝,并不因仇人的诬告就置之于死地。只要坚持正义,不徇私情,不计较个人恩怨,以正义和真理作为衡量标准,依法办事就不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