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猎魔人的传承(1 / 1)

诅咒之船 坛子泡泡菜 1196 字 1个月前

发生了萝拉报仇的事情,交流会进行不下去了。

参会的超凡者相继离去。

郑洋和洛芙妮也离开了酒吧。至于这次见面会的发起人和萝拉怎么收场,对于身为超凡者的他们来说不会太困难。

洛芙妮打了个电话,他们出了后门,那辆无牌的小车悄然从街口驶来。

“洛芙妮,我没钱还那二十万,可以用身体偿还吗?”郑洋望着驶近的小车,随口说道。

“切开了卖零件吗?”

“……你真是没情qu!”

洛芙妮呵了一声,说道:“去哪里?”

“我的船上,那里有浪!”

“我们方向不同,你自己走吧,再见!”

“……”

洛芙妮自然不会真的把郑洋扔在这里,他们一起先回到特事局,才分道扬镳。

分别之际,洛芙妮背对着郑洋叮嘱道:“探险有风险,如果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了,记得求援!”

“明白!”

郑洋心里生出一丝异样,脸上不由自主地笑了。

……

郑洋没有使用传送法印返回灵船,他老老实实地换了衣服,出了特事局坐车回到码头。

此时,已经是过了深夜十二点。

郑洋坐在船舱里,把卷轴和水晶球全部拿出来摆在面前。

“灵船进化最关键的两样物品已经到手,剩下的就差灵能材料的积蓄和船灵的成长度了。后天和泰诺克的行动会有许多鬼眼猴,到时可以把杀死后的尸体传送回来让灵船吞噬,尽快完成积蓄,进化为二级灵船!”

把东西重新收起来,郑洋手上一闪,又取出先前从菲利克斯身上摸到的书籍。

可惜了那把骨匕和菲利克斯的腰包,被洛芙妮还给了萝拉。灵船的感应告诉郑洋,那把骨匕是可以吞噬的灵能材料。

手上的书籍是《猎魔人传承之——力场掌控》手抄本!

仔细翻看过后,郑洋忍不住感慨。

杀人放火金腰带!果然还是要走出去,多参与到神秘侧的事情上才行,天天躲在船上,是不会有收获的。

看看他这几天,

从特事局获得了附魔武器,

从蚊子人那里获得了空间传送法印的修炼方法,

从艾丽玛那里获得了许多神秘侧知识,

从威尔逊的庄园获得了二级和三级的法阵进阶卷轴,

从密学会的线下见面会获得了水晶球,还有这本珍贵无比的传承秘籍。

这本手抄本上记载着一个法印的修炼方法,从效果上看,这个法印和洛芙妮的法术很像。

郑洋研究了一会,就把这手抄本收了起来。他的荆棘环上已经写满了咒文和法纹,就算有新的法印,暂时也是没办法修炼的。

第二天是礼拜日,伊娃父亲的祭日,郑洋没有去找伊娃和艾丽玛。

当然和小情人之间,是少不了一些网上交流的。

郑洋开始准备探险的物资,他不知道泰诺克的行动计划,只知道不会离开英吉里太远。

按照泰诺克所说,至少要做好野营三天的准备,所以郑洋先去买了全套的野营装备和许多罐头,以及压缩饼干囤在船上。

随后郑洋回到特事局,跟洛芙妮额外申领了霰弹枪和沙漠之鹰手枪的普通子弹各二百发,附魔子弹各十发,当然这批弹药是要从工资里扣钱的。

接下来,郑洋先是预支了下周的30发子弹进行了枪法练习,然后在特事局顶楼的训练场不停地练习剑法和枪战的战术动作,直至天黑返回船上。

第二天早上,郑洋接到泰诺克的电话,两人约好就在码头附近汇合,倒是省了郑洋工夫。

不多时,泰诺克坐着出租车来到约定地点,就看到一个全身黑色装束的少年。墨镜、黑色的作战靴和战术长裤、黑色长风衣,双手戴着战术手套,背着一只大背囊和一柄长剑。

郑洋模仿里奇订购的这身行头,终于排上了用场。

“阿宝?”

泰诺克不确定地招呼一声。

下一刻,郑洋解开背囊,拉开后排车门坐了进来。

泰诺克愕然,怎么是个少年?

“怎么,还有人吗?”

郑洋酷酷地看向泰诺克问。

“抱歉,我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泰诺克说完,吩咐出租车司机开车。

一路上,由于有司机这个外人在,郑洋和泰诺克都没有多说话。

出租车往南驶出了港口,进入郊区,渐渐接近南边的山脉。

看到这个方向,郑洋有些肯定泰诺克所说的鬼眼猴就是水猴子了。因为他们正在接近的山脉,其中一段正是探入海岸,抵达郑洋上次装修帆船的位置。

当时,郑洋在那段海边杀了三只水猴子。

要说两边没有关联,郑洋是很怀疑的。

水猴子这种生物并不多见,郑洋前世就听乡下的老人说过,它们属于阴物,又叫水鬼,生于沉尸这地。

这种水猴子绝对不是有些人认为的水獭,据说它们是溺死者的鬼魂因为不能超生,以不知什么诡异的方式转化成了水猴子这种生物。它们天生带着强烈的怨气,喜啖沉尸,所以会把下水的人拖入水底溺亡,以供食用。

而因此溺亡的人,其鬼魂又会生成新的水鬼。

非常诡异。

泰诺克说的那条暗河有大量鬼眼猴——既然这世界叫鬼眼猴,就叫鬼眼猴好了。

有大量鬼眼猴,说明那条暗河通往一片恐怖的沉尸之地,而且尸体的数量非常多。

“可能暗河最后还连通了大海,所以有鬼眼猴出没在那段海边。”

“而吞噬一只鬼眼猴的尸体,灵能材料的积蓄进度大概增长三个百分点。加上船灵的成长也要靠吞噬,所以至少要六十只以上,才能完成积累。”

……

出租车到了山脚一个村子,郑洋和泰诺克下车,付了车费。

泰诺克从尾箱拿出一只筒包,斜背在肩上,和背后的长剑形成交叉。

村里的人看到两人的样子,并不觉得惊奇。这里的山脉外围经常有驴友来游玩,郑洋和泰诺克的装扮,十足十就是来野营玩耍的。

在泰诺克的带领下,两人出了村子,沿着一条林间泥路开始徒步进山。

“从这里到目的地大概有二十公里,前面十公里都有小路可以走,以我们的体质,一个半小时就能走完。后面十公里没有路,需要随时用剑开路。”

泰诺克快步走在前头,同时正式给郑洋介绍后边的行程。

郑洋健步如飞,轻松跟在后面,问道:“你上次出来是什么时候?”

“五天前!”

五天,在原始森林里还真不一定能找到泰诺克出来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