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这一字,拿清朝官吏惯说的话来翻译,是“打板子”。打老百姓的板子,自然不足为奇,可是打官吏就奇,打小官也罢了,如果打的是大官,是政府中要人就更奇。打的是大官,喝打的人,却是皇帝或太监,打的地方,就在殿廷,这就叫廷杖。廷杖这名词最流行的时期是明代,可是,创造制度的,却不是明太祖。蒙古人早已用这手段,对付他的文武大臣了。试引数例作证,《元史·桑哥传》:
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县官吏,稽缓误事,奉旨遣人遍笞责之。
这一次打的是地方长官,虽然没有指明是哪一些地方的长官,可是从“诸”字看来,大概挨板子的一定不少。打了以后,并没罢官,大概是将息了几天,就起来办事。据同书《赵孟頫传》,也记有同样的事件:
至元二十四年诏遣尚书刘宣与孟頫,驰驿至江南,问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诸路官,则径笞之。孟頫受命而行,比还,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为谴。
这事和《桑哥传》所记时月相同,主使人也相同,可是罪案不同,也许不是同一件事。那么,从此看来,可见那时期的政府,是时常派使臣出去打地方官吏的板子的。最妙的是,赵孟頫被派去打人,他不肯打,后来却自己挨了一顿打,只因为迟到几分钟的关系,同传:
桑哥钟初鸣时即坐省中,六曹官后至者则笞之。孟頫(兵部郎中)偶后至,断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頫入诉都堂右丞叶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桑哥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史以下。
可是比起周戭来,孟頫总算便宜,《陈天祥传》:
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可否,(卢)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
后来越打越手滑,即使是最小的过失,也照例打一顿,《阎复传》记:
元贞三年疏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
《韩镛传》:
至正七年,有旨以织币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诸郡长吏,独镛无预。
史臣竟因韩镛侥幸免打,而特笔记这件事,可见官吏挨打,在当时真到家常便饭的地步了。
上引一些例,打的不过都是小臣,打的地方,都不在殿廷内。现在试引一件打的是宰相,又是在殿内打的史料,据《张珪传》:
延祐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失列门传皇太后旨,召珪切责,杖之。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遂出国门。
这可以说是明代廷杖的师范。同样,外面的最高地方长官,也有挨打的,《史弼传》:
至元二十九年,拜荣禄大夫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往征爪哇……朝廷以其失亡多,杖七十,没家赀三之一。
以上所记的,都不过是挨打而已,末年,竟有故意打死人的惨剧,《成遵传》:
至正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诬遵与参政赵中、参议萧庸等六人皆受赃。遵等竟皆杖死。
据《铁失传》,蒙古人也同样地挨打:
至治二年十月,江南行台御史大夫脱脱以疾请于朝,未得旨辄去职。铁失奏罢之,杖六十七,谪居云南。
《杨朵儿只传》:
江东、西奉使斡来不称职,权臣匿其奸,冀不问。朵儿只劾而杖之,斡来愧死。
这倒是一个血性汉子,比汉人有气骨多了。
从此看来,廷杖并不是国粹,是蒙古人传下来的习惯,他们过去在蒙古是不是动不动就用板子打人,我不知道。可是,在中国,据上面所记的看来,确然是常常打无疑,明朝的皇帝们,绝不能引廷杖的威风为荣,因为打的是汉人,被打的也还是汉人。可是这两个朝代,也还有一个共通的可以自豪的一点,这一点是,凡被打的,都是知识分子,而且大部分是儒生。怪不得明太祖一做皇帝,就立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条,儒生不肯做官的一律杀头,当时人之所以不肯做官,想也是怕挨板子的缘故。然而明代一代做官的,不论大小,至少有百分之九十,还是儒生,不知道是怕杀头的缘故,还是已经练好挨板子的本领的缘故。
那么,从此看来,建州人入关以后,无论中外官吏,都一律对皇帝自称奴才的理由,是可以解释的了。这理由很简单的,是在清代不很听说有人挨板子。
从挨板子而到自称奴才,这是五百年来知识分子的生活缩影。
明代的廷杖,早已脍炙人口,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