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德(1835—1911)是英帝国主义分子,他在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1854年,上海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小刀会起义的时候,英、美、法等外国侵略者从清政府手里夺取了上海海关的管理权,接着,在几年之内,全国各地的海关管理权也都落入了外国侵略者的手里。1859年(咸丰九年),赫德担任了广州海关的副税务司(“税务司”是管理海关税务的官员)。由于赫德使用了“貌类忠诚,心怀鬼蜮”的两面手法,所以很快就得到了帝国主义和清政府两方面的信任。1863年(同治二年),他被正式任命为海关总税务司,统一管理全国的海关。
赫德担任总税务司的职务一共有四十六年之久,直到1909年(宣统元年)才去职回国。在这一段时期内,他深深地取得了帝国主义和清朝封建政权的信任,中外反动势力对他十分重视,倍加赞赏。英、法、日、俄等帝国主义政府给赫德的勋章、爵位共有二十四次之多,清政府给赫德的奖励也有八次。
赫德利用总税务司的职位,从各方面伸张帝国主义的侵略权利。他在上任后不久,就给中国海关制定了一套殖民地性质的管理制度。按照这套制度,总税务司掌握海关行政、用人和财务大权,各地税务司只向总税务司个人负责:各地税务司和高级职员都由外国人担任,中国人只能充当下级职员。通过这套制度,帝国主义便全部控制了中国海关的管理权。当时海关税收是清政府的一项很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清政府借外债和偿付赔款的重要抵押,所以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同时也就掌握了清政府的财政经济命脉。赫德因此也就可以利用他的总税务司的职位来干涉和支配清政府的内政和外交了。
赫德受任总税务司之后不久,就向总理衙门呈递了一篇叫作《局外旁观论》的建议书,里边说道:“现在某事当行,某事不当行,已有条约可凭。”他还用威胁的口吻说:“民间立有合同,即国中立有条约。民间如违背合同,可以告官准理,国中违背条约,在万国公法准至用兵。”赫德提出这个“建议”的目的很明显,因为这时各资本主义国家已迫使中国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地,它们就要求保证“条约权利”的完全实现,赫德的建议书就是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叫清政府充分满足侵略者在条约中规定的种种特权。
赫德的“建议”对清政府是很有影响的。一个外国人曾经这样说:“(清政府在)一切国际问题上,从商议一个条约到解决一个土地纠纷,都常常依赖北京的总税务司的意见并求得他们的帮助。”事实的确是这样。赫德曾经一手包办地代替清政府谈判和签订过许多条约。例如,1876年,赫德作为清政府的外交顾问,参与了清政府和英国的谈判,他为了英国的利益,促使清政府和英国订立了《烟台条约》,使英国不仅扩大了在中国内地通商的权利,而且还取得了侵入云南和西藏的权利。又如,在中法战争的谈判中,赫德装成是热心公正的“和事佬”,竭力怂恿清政府向法国妥协。赫德自己在当时就曾扬扬得意地说:“目前的谈判,完全在我手里!”正当中国在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时候,中国却在赫德的主持下签订了《中法新约》,丧失了许多利权。1900年的义和团反帝运动被镇压以后,当帝国主义各国正在争吵今后用什么办法侵略中国对他们更有利的时候,赫德又以“中国通”的资格提出了扶植清政府,通过清政府这个傀儡来间接统治中国人民的主张。以后帝国主义各国正是按照赫德的建议,采取了“以华治华”的办法,扶植清政府作为奴役中国人民和扩大侵略势力的工具。
(荣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