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天朝田亩制度》(1 / 1)

太平天国在定都天京以后,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它是太平天国进行革命和建国的纲领。

《天朝田亩制度》这个文件集中反映了中国封建时代广大被压迫被剥削的农民群众的斗争要求。文件规定一切土地财产都不应该私有,在这个原则之下,地主阶级的私有土地当然应该没收,分配给农民耕种。文件规定:“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将所有土地按好坏和产量分为九等,按人口多寡和劳力强弱,平均分配。妇女也可以和男子一样分到土地。

《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每家种桑织布,养鸡养猪,每二十五家设置木匠、石匠等搞副业和手工业生产。每年全部收成除留给自用外,其余都归国库,个人不得私有。婚丧嫁娶由国库开支,老幼无依的人由国家抚养,丰荒相济,彼此帮助,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乐园。

《天朝田亩制度》又规定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和守土乡官制,它的内容是:以家庭为基本组织细胞,每二十五家为一个单位,设一两司马,四两司马设一卒长,五卒长设一旅帅,五旅帅设一师帅,五师帅设一军帅,一军共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每年每家出一人为伍卒,战时杀敌,平时为农。军帅以下称乡官,军帅以上设监军、总制,称守土官。

按照这种组织制度,每二十五家自成一个独立的政治、经济的基层单位,统辖于两司马之下。两司马的权力很广泛,从组织生产到居民消费,以及军事、民政、财经、司法、教育、礼仪、宗教无所不管。其中特别规定:“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奖励好好生产和安定社会秩序。两司马的权力虽然很广泛,但规定有严密的保举升贬制度,以杜绝破坏分子从中弄权作恶。好官可以随时提升,坏官也可以及时撤掉。

这些都是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英雄们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所规定的革命和建国的纲领。这个纲领有着彻底地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意义,它激发了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进行革命斗争。许多农民对地主不交租或少交地租,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势力,并使农民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一些好处。但是《天朝田亩制度》企图废除私有财产,取消商品流通,这在当时生产力还很落后并且没有无产阶级进行领导的情况下,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是不符合当时历史发展要求的,因此也是行不通的。《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平分土地的办法,在当时也没有实行。

(张革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