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大量土地集中在以皇帝为首的大贵族、大官僚、大地主的手里。到处是皇帝的“皇庄”和贵族官僚们的“庄田”,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有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还要照旧交纳田赋。有的地主勾结官吏,把自己的田赋暗地里分摊在农民头上。
万历末年,明政府为了跟东北新起的建州女真作战,把全部战争费用完全加在农民身上,向农民加派“辽饷”。农民本来就穷困到极点,在没有“辽饷”时,一年所获已是一半纳粮,一半糊口;加派“辽饷”以后,连糊口也难以做到了。崇祯时,明政府甚而将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也加派在农民头上,又增添所谓的“剿饷”和“练饷”,使得农民的负担更加沉重。据记载,天启末年至崇祯初年,陕西北部发生灾荒,农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蓬草采尽后“则剥树皮而食”,树皮剥光后“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
天启七年(1627),陕西北部饥饿的农民纷纷起义,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
起义初期,战争主要在陕西北部和中部进行。崇祯四年(1631)以后,起义军转移到山西,组成三十六营,势力渐渐壮大起来。后来,他们在河南、陕西、四川、湖北四省边界地区流动作战,屡次挫败官军。经过五六年的苦斗,起义军里锻炼出了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等几位著名的农民军领袖。
李自成(1606—1645),陕西米脂县人,幼年时给地主牧过羊,二十多岁时当过驿卒和边兵。崇祯二年(1629),他参加了起义军,之后在闯王高迎祥部下做了闯将。
1635年,高迎祥等十三家七十二营的首领,在河南荥阳开会,商量反抗官军围攻的办法。大家采纳了李自成提出的“宜分兵定所向”的作战计划,把军队分作四路:北路、西路、南路以防御为主,东路积极进攻;另一部分军队往来策应。李自成提出的作战计划,不但增加了大家斗争的信念,更重要的是表明了起义军首领们已经懂得联合起来作战的必要,改变了过去分散作战的方法。这次大会把明末农民战争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1636年,高迎祥在陕西战死,李自成继承了“闯王”的名号。他带领起义军转战四川、河南等地。当地的饥民纷纷参加起义军,李自成的队伍很快扩充到了几十万人。在农民革命急剧发展的形势下,李岩、牛金星等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也参加了李闯王的队伍。
起义军针对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和赋役极端严重的情况,提出了“均田”“免赋”的斗争口号。起义军打到哪里,就宣布哪里“三年免征”或“五年不征”,实行“平买平卖,蠲(juān)免钱粮”,还到处宣传“迎闯王,不纳粮”。起义军受到了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和支持,这是李自成迅速取得胜利的主要原因。
1641年,起义军攻破洛阳,杀死河南人民最痛恨的福王常洵,并且把王府中收藏的从民间搜刮来的金、银、粮米散给饥民。在此后一两年里,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在河南连续大败官军主力,占领了今河南全省和湖北省的大部分地区,人数壮大到百万左右。
1644年春,李自成在陕西西安正式建立政权(在取西安前,已在今湖北省襄阳市初步建立了政权),建国号大顺,改元永昌,扩大了在襄阳时的政权组织。接着,起义军发动了对明朝封建统治的最后冲击。起义军迅速占领太原、大同、宣府、居庸关(今属北京市),直逼北京。1644年4月,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攻破北京城,崇祯皇帝在景山自杀,腐朽的明朝封建统治终于被伟大的农民革命力量推翻。李自成进入北京城,杀掉了一批人民痛恨的明朝贵族和官僚,释放了关在监狱中的囚犯。
但起义军进入北京后,李自成以下的一些领导者,被这巨大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他们滋长了骄傲轻敌的情绪,自以为天下大势已定,失去了对革命敌人的警惕。刘宗敏等将领在财货声色的**下,甚至腐化堕落起来,醉心于享乐,厌倦斗争。广大的士兵在他们的影响下,也有不少人产生了太平麻痹和享乐腐化的思想。这样,就大大地削弱了起义军的战斗力量,影响了人民对起义军的热情支持。至于丞相牛金星之流,原是混进起义军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们这时不但纵情享乐,而且为了扩张自己的权势,篡夺农民革命的胜利果实,更阴险地在起义军内进行了谋害、破坏的活动,引起了起义军内部的严重分裂。
山海关的明守将吴三桂降清,引清兵入关,攻打李自成。在清军和吴三桂军队的夹攻下,李自成的军队失败了。为了保存力量,李自成从北京撤退到西安,后来又从西安转战到湖北。1645年,李自成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在地主武装的袭击下牺牲了。
(徐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