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澳门被占(1 / 1)

15世纪的时候,欧洲许多国家为了向海外寻找殖民地,都奖励航海事业,葡萄牙是其中的一个。明弘治十一年(1498),葡萄牙人达·伽马率领葡萄牙武装商队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到达印度西南海岸的古里。不久,强占了果阿,将之作为在东方经营商业和政治活动的根据地。接着,葡萄牙又用武力强占了当时东方国际贸易的中心马六甲(在马来西亚半岛西南)。明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的武装商队闯进了中国广东东莞的屯门岛。不久,他们又派使臣到北京要求通商,但遭到了明朝政府的拒绝。此后,他们的武装商队赖在屯门岛不走,在那里干着抢劫商人、掠卖人口的罪恶勾当。嘉靖元年(1522),葡萄牙海盗商人到广东新会西草湾地方抢掠,遭到中国军队的迎头痛击,被赶下海去。他们离开屯门岛后,转到福建、浙江沿海一带,勾结倭寇进行抢劫,又被明军击溃,随后又逃回广东,盘踞在浪白港。

葡萄牙商人千方百计想在中国沿海找到一个据点,以便对中国进行海盗式的通商活动。嘉靖三十二年(1553),他们借口在海上遇到大风浪,浸湿了船上的货物,请求明地方官借广东的澳门海滩让他们晾晒货物。他们使用卑劣手段,用行贿的办法得到了广东海道副使汪柏的许可。就这样,他们在澳门搭起帐篷住了下来。过了几年,他们又通过行贿的方法骗取了正式居住的权利。之后,他们更得寸进尺,一步一步地建造了房屋和市街,还修筑了城墙和炮台,并且擅自设置官吏,居然把澳门视为己有。这是澳门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骗占的开始。万历元年(1573),葡萄牙商人以向明朝政府交纳地租的办法讹取了澳门的租借权。起初,澳门的行政、司法、收税等权,还仍然归广东地方政府掌握。到后来,这几种主权便逐渐被侵夺。清光绪十三年(1887),清政府被迫签订《中葡条约》,承认葡萄牙占领澳门。澳门就是这样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骗占的。

(徐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