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读本·贰 01 隋朝的建立(1 / 1)

隋是继北周之后建立起来的一个朝代。

北周末年,皇帝、贵族荒**无度,政治十分腐败。如周宣帝宇文赟(yūn)只顾坐享安乐,不管人民死活,为了建筑洛阳宫,竟把原来农民每年服役一个月的规定,改为四十五天。在位两年后,宇文赟死去。儿子宇文阐继位(周静帝),年仅八岁,年幼无知,外戚(帝王的母族或妻族)杨坚辅政,这样就给杨坚制造了夺取北周政权的大好机会。

杨坚的父亲杨忠,是西魏主要将领“十二大将军”之一,北周时被封为隋国公。杨坚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他的妻子独孤氏是鲜卑大贵族独孤信的女儿,他自己的女儿是周宣帝的皇后。他凭借着杨家的社会声望、个人的政治才能和外戚身份,总揽朝政,官至“大丞相”,集军政大权于一身。辅政不久,他就积极谋划,部署力量,准备夺取北周政权。北周地方大臣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总管尉迟迥、郧州(今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总管司马消难、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总管王谦相继起兵,为挽救北周的统治做最后的挣扎。但是都无济于事,结果被杨坚先后派兵讨平。581年,杨坚迫使周静帝让位,自立为皇帝,国号隋,建都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后迁大兴城,仍在长安附近),改元开皇。他就是隋文帝。

开皇九年(589),隋文帝派兵灭掉了南朝最后的一个王朝——陈,统一了全国,结束了东晋以来二百七十多年长期分裂的局面。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实现和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的统一,隋文帝在灭陈以前和以后一个时期内,实行了一系列安定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项。

1.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规定农民所受土地,分为露田和永业田两种,露田要归还,永业田不归还。一个成年男子受露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当时人口稀少,荒芜的土地很多,所以规定受田较多,但实际并未能在所有地区都按规定受田),妇女只受露田四十亩。奴婢按照一般的成年人受田,一头牛按规定也可受田六十亩。官僚地主所受的田要比农民多得多。隋朝“均田”的土地,是无主荒地或由政府直接掌握的官田。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一部分土地,对恢复社会生产是有利的。

2.减轻农民赋役负担。北周政府原规定,已娶妻的男子每年纳绢一匹、绵八两、粟五石,未娶妻的男丁减半。男子自十八岁到五十九岁每年都要服劳役一个月,周宣帝时因修治洛阳宫一度增为四十五天。隋初规定农民缴纳租调,以床(一夫一妇)为计算单位,丁男一床,缴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四丈)或布一端(五丈),绵三两或麻三斤;单丁和奴婢只需缴纳一床租调的一半。随着政权的日益稳定,开皇三年(583),隋政府把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每年服役日期由一个月减为二十天,调绢一匹由原来的四丈减为二丈。开皇十年(590),又规定五十岁以上一律免役收庸(用布帛代替力役)。租调徭役减轻,对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能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3.整理户籍。从汉末以来,大族豪强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农民,他们隐匿户口,逃税漏税的很多。隋文帝即位后,为了直接控制更多的土地和劳动力,以便增加税收,打击豪强大族的势力,命令州县编制乡党闾保,整顿户籍,清查户口,凡属堂兄弟以下都要分别立户,不准隐瞒。河北、山东一带,隐匿户口的现象特别严重。隋政府整顿户籍首先便以这一地区为对象。583年,隋政府下令在全国实行户口大检查,结果有四十多万壮丁、一百六十多万人口,新编入户籍。这一措施,对于巩固中央集权,限制逃税漏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都是有利的。

此外,隋政府还在革除弊政、划一制度、打击大族豪强地主等方面,做了许多其他有益的工作。例如,南北朝时,郡县的设置既滥且多,冗员充斥,大量官吏的薪俸开支是农民的沉重负担。隋政府合并了许多州县,裁汰了一些冗官,从而节省了一些开支,在客观上多少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隋文帝很注重提倡节俭,他个人的生活也比一般帝王较为简朴,这虽然不能直接增加生产,但提倡节俭,对于社会财富的积累是有好处的。

据记载,隋朝初年,社会经济有很大发展,出现了“人庶殷繁”(百姓多而且富有)的景象。显然,这与当时全国统一以及隋政府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是有一定关系的。

(张习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