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王莽(1 / 1)

西汉后期,四川、河南、山东一带连续发生了以申屠圣、郑躬、樊并、苏令等为首的农民和铁官徒(工徒)起义,有的发展到一万多人,有的经历了十九个郡国。西汉皇朝的统治出现了严重的危机,连一部分统治阶级的人物也认为汉朝的命运已经快要完结了。王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凭借外戚(帝王的母族或妻族)的地位,爬上了皇帝的宝座。

王莽的姑母王政君是汉成帝的生母。自成帝时起,王家有九个人封侯,连王莽在内共有五个人做过当时最高的军政长官——大司马。地方官也有很多是王家的党羽。成帝死后,哀帝继位。哀帝在位六年,重用别的外戚,王家不是很得意。公元前1年哀帝死,哀帝没有儿子,王政君就跟王莽合谋立成帝的弟弟中山孝王九岁的儿子做了皇帝,就是汉平帝。这时,王莽做大司马,取得了朝政的实权,还得到了“安汉公”的封号。王莽用大封官爵的办法取得了贵族、官僚们的拥护,又用小恩小惠,如出钱百万、献田三十顷分赈受灾的贫民等办法,并且笼络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他这种假仁假义的做法,曾经在短时间内迷惑了一部分人。据说,前后曾有四十八万多吏民上书太皇太后,要求重赏王莽。平帝死后,王莽一方面挑了皇室一个两岁的幼儿来做傀儡皇帝,另一方面又利用迷信制造舆论,说武功地方掘井发现一块白石,上面有“告安汉公莽为皇帝”八个红字,要王政君下诏许他称“假皇帝”(假是代理的意思)。三年以后,即公元8年,王莽便正式做了皇帝,建立国号叫“新”。

王莽做皇帝后,为了巩固统治,打着复古的旗帜,进行变法。他下令: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奴婢改称“私属”,都不准买卖。一家男子不满八个占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应将多余的田地分给本族或邻居的无田人。原来没有田的人,按男口每口给田一百亩。凡是指摘这套办法和散播反对言论的人,都被放逐到边远地区。

王莽又实行五均六筦(guǎn)。在长安城东西市设市令,在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大城市设司市师,各郡县设司市,负责管理市场、物价、收税和对贫民赊贷,叫作“五均赊贷”。又实

行官卖盐、酒、铁器,由政府统一铸钱,收名山大泽的生产税,加上五均赊贷,叫作“六筦”。

王莽曾多次实行币制改革,如下令废除行用已久的汉五铢钱,造金、银、龟(龟甲)、贝(贝壳)、钱、布(铜制)六类共二十八种名目的货币。严禁私铸钱币,私铸者连邻近五家都算犯罪,人口罚为官奴婢。私用五铢钱的,有罪。

但是王莽要占有田地多的人分余田给贫农的命令在豪门地主的抵制下,一开始就无法实行。他企图停止田宅、奴隶的买卖,这在阶级社会也是行不通的幻想。执行五均六筦政策的各级官吏,本身都是大商人、地主,这些政策不但没有给人民带来好处,反而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例如,市场管理规定:市官根据物价行情,定出本市每季货物的平价,五谷、布、帛等货源多时,政府按卖方成本收货;市价高过平价,政府将存货按平价卖出;市价低于平价,听人们自行交易。这从表面上看,似乎能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可是实际上不然。由于规定市场平价的大权都掌握在那些官僚、地主们之手,他们趁机收贱卖贵,从中取利,以致老百姓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好处。工商业税按纯利额十分取一,这对大工商业不算重,然而对小工商业却很不轻,并且如捕鱼、捕鸟、养家畜、养蚕纺织、缝补都要收税,非常繁苛琐细,人民当然更受不了。官卖盐、酒、铁器,无异是一种对重要产品的垄断。币制改革更是**裸的掠夺,因为这使很多持有五铢钱的小农和小生产者受到了严重损失,甚而破产。只有赊贷予民(百钱月收三钱)一事,倒是可以打击高利贷者,多少还对民有利,可是,假若过期还不出来,人民仍然要受贪暴官吏的迫害。

王莽的变法,在各方面的反对下,“王田”“私属”制只实行了三年多,变法的主要部分就不得不宣告破产。五均六筦坚持得久一些,但最后也不得不下令废除。

在这期间,王莽不甘心变法的失败,还挑动对外战争来向国内人民示威。这便加速了绿林、赤眉农民大起义的爆发。公元23年,长安市民响应起义军,攻入宫中杀死王莽。

(陈继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