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团结”工会的命运要求我们重新反思工会在工人阶级解放运动的范围内所具有的作用与意义。众所周知,独立工会并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果。相反,法国大革命的国民议会,其最早的举措之一就是通过了谢普雷法令,按照这一法令,国民议会在1791年6月14日宣布禁止普遍的结社和罢工。当时,让·保罗·马拉在他所创办的报纸《人民之友》中控诉道: “他们剥夺了许许多多的短工和工人为了更好地商讨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集会的权利。他们只想使市民处于孤立分隔的状态,从而阻止他们共同探讨公共事务。”①
官方对结社禁令给出的理由是,结社使衰朽的封建行会死灰复燃,而废除封建行会是实现自由市场的前提条件。在这里,一场自下而上的进步民主运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第一次被掌权者污蔑为“倒退落后的”。可以促进民主的扩大与具体化的东西,却被看成了“反动的东西”。
至少在西欧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及美国实行结社法之前,结社禁令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例如直至1918年,德意志帝国还禁止“家庭雇工”即农业工人组织工会。在19世纪下半叶,除了合作社、工人政党之外,工会也是“工人运动”的三大“支柱”之一。
如果说,工会和合作社(主要是消费合作社,在更小范围内也有尤其为拉萨尔所寄予厚望的生产合作社)主张直接改善、保障工人的生活条件与劳动条件,那么工人政党——它们大多自认为是革命的——则为了彻底改变社会经济结构而斗争。工会试图通过其庞大组织所施加的压力来改善工资与劳动状况,因此,它并不想对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提出质疑。合作社则着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范围内为工人培养更为有利的购买条件与生产条件。尽管如此,工人运动这几个不同支柱之间的个人联系与机构联系必然仍是颇为密切的。当然,在社会民主党必须非法存在十二年之久(从1878年至1890年)的德意志帝国,工会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而被迫强调它在政党政治方面的中立性。
此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几年里,社会民主党以及工会的领导人在关于政治大罢工的讨论中达成了一项协议,按照这一协议,工会的最高委员会在政治罢工的情况下享有否决权。党的领导对工会的这种妥协遭到了党内左派人士的强烈谴责。由于在通常情况下,工会的领导干部也是社会民主党的党员,因此,左派人士原本希望,这些干部会在政治问题中把党的观点置于优先地位。然而事与愿违,与政治上的考虑相比,维护与保持工会的庞大组织这一主旨在现实中获得了优先权。然后,这一观点在1933年再次导致了最具灾难性的后果。为了避免恐吓性的禁令或者强制性的解散,当时的工会领导甚至准备赞同新政府的国家社会主义口号,并在5月1日与纳粹一起举行示威游行。5月2日,工会的所有建筑被纳粹冲锋队占领,工会的财产被没收,工会的活动遭到禁止……
德国的工会运动从这个教训中认识到(或者应该认识到),它在政党政治方面的中立态度无论如何都不能发展成对民主秩序的漠不关心。因此在今天,与1933年极不光彩地向纳粹俯首称臣相比,工会更愿意回顾它在1920年镇压极右的卡普政变的过程中所扮演的光荣角色。
列宁一方面把工会看作为工人在企业中的直接利益进行辩护的合法的、合理的组织。他在《怎么办?》(1902年)一书中谈到,工人只能“自发地”达到一种“工联主义”意识,因而只能在现有的社会政治情形范围内意识到为他们自身的直接利益进行辩护的组织的必要性。但是另一方面,列宁认为,俄国社会民主党党员有责任把政治的、革命的阶级意识灌输到工会中,有义务作为热心的工会干部来赢得工人的信任,并利用这种信任来发展政治的、革命的意识。时至今日,这一点仍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共产主义政党的方案。工会分析社会的视角是与其职能相符的,它局限在企业领导与企业主联合会方面;与之相反,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分析了“与现代社会的一切阶级以及与作为有组织的政治权力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并在斗争中顾及了这一点。列宁试图在工会与政党(由职业革命家所领导)之间拟定严格的职能与工作的分工,但他主要是想阻止工会的“工联主义观点”渗透到党的领导中。列宁也把这种观点称为“经济主义的观点”,因为它仅仅把经济斗争视为“吸引群众参加政治斗争的手段”。
与工联主义观点相反,列宁在1902年强调,不但经济剥削的直接经验,而且“各种各样警察压迫和专制暴行的表现”——“决不是只有那些同经济斗争相联系的表现”,都能够成为群众进行政治活动的诱因。①
在对1905年俄国第一次革命的分析中,罗莎·卢森堡对工人阶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关系的看法与列宁大相径庭。在她为汉堡的社会民主党组织撰写的《大罢工、政党与工会》(1906年)一文中,她为反对工人阶级的政治斗争与经济斗争在原则上的分裂(正如当时德国的工会干部与社会民主党党员进行理论争论时所断言的那样)而进行了论战。卢森堡认为,俄国1905年革命证明,与“工会的普遍罢工”截然不同的“纯粹的政治大罢工”,其“迂腐的模式”是站不住脚的。②“可以说,就连每一场大规模的罢工都在以具体而微的形式重复着俄国大罢工的普遍历史,它肇始于纯粹的经济斗争或者至少是局部的工会斗争,以便经历过各个阶段直至发展为政治集会。”③
但是,反过来讲,政治成果又会再次成为进一步的经济要求的起点。 “经济斗争是从一个政治联结点转向另一个政治联结点的传导器,政治斗争对经济斗争来说,就是定期的土壤施肥。(……)经济要素与政治要素在大罢工期间(形成),它们相去甚远,泾渭分明甚至相互排斥——这种迂腐的模式正是如此认为的;毋宁说,二者只不过是俄国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互纠结的两个方面。”①
不过,罗莎·卢森堡认为,阶级斗争的经济形式和政治形式在现实中相互交织,也符合当时工会与工人政党之间的紧密依存关系。工会右翼领导人声称的政党政治中立性,实际上只是普鲁士—德意志社团法(在社会民主党被查禁的时期,这一法令迫使工会把自己的活动仅仅局限在纯粹的经济使命方面)和工会机构所具有的某种独立性的反映。在基层则恰好相反。社会民主党的阶级意识在实际中与工会的全体成员几乎是同一的。况且,除了“自由”工会之外,还有赫尔施一敦克尔工会和基督工会。正是由于这种官僚主义的领导层,才产生了关于工会与政治党派“并行发展”的理论,才产生了“工会理论”的萌芽,但是这种理论决不符合被组织起来的大多数成员的信念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情形,这同一种工会运动,它不论就下层的广泛的无产阶级群众而言、还是就上层的行使管理职能的上层建筑而言,都与社会民主党完全一致,可它却偏偏粗暴地脱离了社会民主党,并把自己确立为与之对立的第二大独立权力。”②
因此,罗莎·卢森堡也完全像列宁那样要求工会与党实行联合。但她所期待的联合并不是党对工会施加组织上的影响,而是共同斗争。在共同斗争中,党虽然能够发挥协调配合、把握方向的作用,但却不能成为发布命令、下达指示的核心。虽然列宁谈到 “工联主义的意识”仅仅是自发地在工人阶级中形成的,但卢森堡则倾向于认为,这种工联主义的意识最初是由工会机构灌输到工会运动中的。如果说,列宁非常鲜明地区分了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那么卢森堡则看到了阶级争论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的恒常性。
早在“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之前,革命的工联主义从克服工会运动与党的政治运动的二元论这一必要性中得出了更进一步的结论。如果卢森堡最终像列宁那样把政治党派视为革命的领导力量,那么,即使列宁主张更为强有力的专断的领导方法而卢森堡力荐民主的领导方法,工联主义者也会完全拒绝以政党作为组织形式。在他们看来,政党被议会政治(尤其被法国的改良主义)败坏了声誉,它不能在结构上超越资产阶级国家及其统治秩序。顺便提一句,罗莎·卢森堡也看到了改良主义的议会制与修正主义的工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密切关联,但她把这些革命工会与革命政党对立了起来。与此相反,对工联主义者来说,只有工会及其斗争手段——罢工(直至革命性的政治总罢工)——才是适合于工人解放的组织形式。革命的工联主义者(以及无政府主义者)自认为 “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的一党专政,证明了他们的担忧:在“夺取政权”的道路上,运用传统的资产阶级革命和政治党派的手段,只会造成新的压迫形式。
对列宁来说“社会民主党的政治斗争要比工人同厂主和政府作经济斗争广泛得多,复杂得多。同样(而且因此),革命的社会民主党的组织也一定要同进行这种斗争的工人组织不一样”①。
列宁特别要求党要进行严格的干部选拔,要纪律严明,要使知识分子与工人结合成为同质的统一体。只有这种“新型”政党,这种(特别是)由职业革命家构成的“干部政党”,才能领导劳动大众在革命中取得胜利。于是,在这一背景下也出现了著名的军事隐喻与机械论隐喻(罗莎·卢森堡早在1903/1904年的文章《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就对此提出了批评)。列宁把党称为革命军队的“军官团”甚或“总参谋部”,把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称为“传送带”,领导的力量可以借助于这些“传送带”传输给群众。卢森堡尤其指责列宁的组织原则保持着与工人运动性质毫不相称的资产阶级激进的“雅各宾主义”: “社会民主党的中央集权建立在这两个原则上,其一,党的所有组织及其活动,哪怕是最琐碎的细节都从属于中央权力,只有中央权力可以思考一切、运作一切、决定一切;其二,党的组织核心与围绕着它的革命氛围截然分离,正如列宁为之所辩护的那样——对我们来说(……),这种分离表现为:阴谋策划者集团向工人群众的社会民主运动机械地传输布朗基主义运动的组织原则。”①
虽然罗莎·卢森堡很快就纠正了她对布尔什维克所作的批判性评价,因为她认为布尔什维克已然克服了它的“雅各宾主义”②;但她在关于俄国革命的文章(1918年)中依然强调,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和监督控制(禁止、取消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等)始终还是这个党采取的方法。在对十月革命一边倒的崇敬、钦佩之辞中,卢森堡极其扎眼的批判在本质上完全对准了这场运动的反民主方面,在她看来,这一方面与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全然不符的。
为了能够回答工会在“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地位问题,扼要地概括有关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党和工会作用的种种观点,是非常必要的。当然,列宁既不能援引马克思,又不能援引其他更为古旧的文本来回答这个问题。布尔什维克必须在这里实时创新。在1922年1月12日中央委员会的一项决议中,列宁对“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地位和任务”做了详细阐述,虽然在这一阶段结束后,他的阐述并没有立竿见影地适用于苏联社会,但它却表明了列宁对种种问题及其解决可能性的看法。
与苏联工会相比,私人企业获得了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完全一样的使命,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就已经国有化的企业来说却产生了差别,尽管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观点来领导这些企业。因此,列宁认为,由于领导和职工的不同任务,由于“必然会产生本位利益和过于热衷本位利益”,必然会出现“工人群众同国有企业的经理……在利益上的某种对立”。 “因此,即使在国有企业中,工会也义不容辞应维护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阶级利益,尽可能致力于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它所采取的手段是:不断地纠正经济机关的错误与浮夸——只要国家机器出现了这些官僚主义陋习。”①
当然,列宁马上在下一点中补充说,工会的斗争目标自然不能像在资本主义国家中那样在于推翻国家政权,而是相反,在于“巩固无产阶级国家和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②。因此,列宁确信,罢工之所以合法, “其原因只能是无产阶级国家中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弊病,在它的机构中还存在着各种资本主义旧残余”③。但是,工会的领导人首先应当及时地认识到可能冲突的起因,而且必须在公开的争论爆发之前设法清除这些起因。在这一背景下,列宁也提到了妥协的必要性。他指出,只有在“不亏待其他群体、不破坏工人国家的发展”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唯一的工人群体的最大利益。①但是,这寥寥数语中存在的艰巨性,他却似乎没有察觉到。
之后,在独立的一节中,列宁强调了恢复工会的自愿入会制及其类似于宗教中立性的政党政治中立性: “对于无产阶级国家中的工会会员,只应要求他们懂得同志纪律,懂得工人团结起来捍卫劳动者的利益和忠于劳动者政权即苏维埃政权的必要性。无产阶级国家应当从权利上和物质上鼓励工人参加工会组织。但是工会如果不尽义务,就不应当有任何权利。”②
当波兰政府与波兰统一工人党的领导人允许新的工会组织波兰“团结”工会注册时,也坚持了列宁的这一要求。
在下一节中,列宁强调了为最大限度的节俭和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而负责的权威的个人管理制。不过就当今形势而言,它可能已然不只对波兰不具有现实意义了。无论如何,像“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对企业管理进行任何直接干预都必须认为是绝对有害的、不能允许的”③这样的观点,几乎不再具有丝毫的有效性。
最后,列宁敦促工会要培训工人,从而使他们能够把工业管理、计划部门的决策、制定“工资标准和供给标准”等都接手过来,并且能够胜任。就这些方面来说 “联系群众,也就是联系大多数工人以至全体劳动者”将始终是“工会任何一项工作取得成绩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④。然而,在进一步描述“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列宁再次动用了他那过时的机械论隐喻:他总是从领导者的立场,而不是从同等程度的工人立场本身出发来看待使命。如果“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那么“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就不能领导一个大国。①列宁把这种联系同工厂的“发动机”和“机器”之间的联系进行了类比: “如果发动机和机器之间的传动装置坏了”,那就不能开工。与之类似 “如果共产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工会位置摆得不正或工作得不正常,那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必然遭殃”②。
然而,这种用机械论观点把握革命后社会中工会与政党关系的做法,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列宁也在下一条中央委员会决议中开诚布公地谈到了这些矛盾,只是没有对这些矛盾本身的破坏力给予充分说明。列宁认为,第一个矛盾在于,工会(顺便提一句,这个矛盾也适用于革命后的党。——作者注)应当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但是“另一方面,工会既然是国家政权的参加者,就不能拒
绝参加强制”③。第二个矛盾是 “一方面,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而且是最直接最切身这种意义上的利益;另一方面,工会既然是国家政权的参加者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建设者,就不能拒绝实行压制”④。第三个矛盾是: “一方面,工会要善于适应群众,适应群众当时的水平;另一方面,工会又决不应当姑息群众的偏见和落后,而要坚持不懈地提高他们的水平,如此等等。”⑤
列宁认为,所有这些矛盾很可能“在几十年的时间内”还不能得到消除。
然而,1922年以来的工会运动和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实践却表明,这些矛盾并没有作为活生生的张力而在某个地方得到维系,恰恰相反,到波兰成立了新的工会为止,到处都是以偏向国家一方为基础来裁定这些矛盾的。换句话说,由于处处都偏向行政命令、监督管理和约束限制,说服教育活动、代表工人的直接利益以及适应工人“当时的水平”等,都遭到了忽略漠视。几乎在所有的地方,工会领导都难以取得人们的信任。工人抵抗运动的发展经过了工会这一阶段,可又与工会相对立。工会几乎从未实现列宁所期望的那种中介作用,这一失败的主要原因或许就在于:工会内部缺乏民主。事实上,从一定级别起工会的领导人就是被任命(或者增选)的,而不是由各个成员或者他们的代表自由地选举或罢免的。自斯大林时代以来,工会领导在“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成为国家机器、党的机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另外,它(与军队、警察和计划部门相比)所具有的意义和分量也相对减弱了。早在1921年,苏联的“工人反对派”就认识到,工人阶级及其工会是多么迫切需要团体内部的民主,即使在今天再次聆听,它的口号仍然极具现实意义。例如,亚里桑德拉·柯伦泰(Alexandra Kollontai)在苏联共产
党第十次党代会上就以这一群体的名义声称: “与官僚主义体系相联系的对批判与思想自由的恐惧,有时会在我们身上表现出漫画式的特征。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与思想自由,自我首创性又从何谈起呢?(……)我们害怕批判,我们不再信任群众,我们彻底的官僚主义源之于此” “作为官僚主义的特有标志,任命的实践成为一种普遍得到认可的合法现象。它在党内(自然也在工会中——作者注)制造出一种不健康的氛围,因为它摧毁了平等和同志情谊,推动了名利思想,助长了(……)裙带关系。任命的实践削弱了被上级任命为下级机关领导的那些人的责任感,从而加深了‘最高层’与‘基层’之间的裂痕。” “必须取消这种由上级来提名的实践,并代之以(……)各个阶层的被选举权。” “批判的自由,保障各不同政治倾向在党代会上的言论自由权,讨论权——所有这些早已不再只是工人反对派的要求了(……)除了官僚主义的习气之外,我们的党还弥漫着极权思想与干部崇拜,同志情谊仅仅存在于基层中。”①
罗莎·卢森堡和亚里桑德拉·柯伦泰两位卓越的女革命家,最早公开地认识到俄国工人运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监督和管束的危险,这或许不是偶然的。毋庸置疑,二者并不是复辟运动的维护者。她们都主张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的讨论,主张在党和工会内部实行真正自由的选举,因为她们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信任,才能维持信任。
列宁对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国家中工会职能的矛盾重重心知肚明,但他却没能指出任何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苏联将遭受孤立与国际威胁的暗示有利于使他的后继者实行一种纯粹国家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构想。只有在国际形势趋于缓和的时代 “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尚未解决的社会矛盾才能明明白白地显现出来,这当然也不是偶然的。不过,这决不意味着它们之前根本不存在,它们只是被有关日益迫近的外部危险的暗示成功地压制了下去。
西方新闻记者对波兰事件做出的评论,常常足可以用幸灾乐祸和愚昧无知来形容。英国的工会干部在他们最近一届代表大会上所做的说明不是没有道理的,像波兰那样的罢工在英国根本是不允许的。要求取消(或者引入!)审查制度,改变公共电台与电视台节目的罢工,在我们这里也是非法的。的确,在那些集中管理国有工业的国家中,即便是简单的经济罢工也必然会马上获得政治意义。在体制上独立于党和国家的工会必然在那些不是资本主义企业主及其协会,而是国家机器直接与之对峙的社会中,获得更为广泛的重要性。所以,一直以来,工会仿佛都过着睡美人式的生活,它将苏醒过来达到现实的独立性,从而显现出自己作为强有力的反对党的本来面目。
因此,如果一些评论家认为,一切似乎仅仅取决于波兰最终赶上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古老成就,那么这只能是一个乐观的幻想。在(广泛地来讲)没有私营经济雇主的国家中,自由工会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工会相比是具有截然不同的重要性的权力因素。因此,它们也不可能像诸如美国的工会那样具有“非政治的”意义——美国工会仅仅把自己视为与资本利益相对立的、被组织起来的商品劳动力的利益代表(虽说它们当然也不是完全非政治性的,就它们为资本主义所做的清晰选择而言,它们也直接是政治性的)。但另一方面,随着自由工会的引入,不仅社会主义的民主稳定、而且提高计划决策的合理性以及经济社会关系的稳定性等机会都会大大增加。
与自由工会相比,那些与波兰工人一样、在现实斗争中已经表现出高度自律的工人也愿意为整体的经济发展利益而放弃直接的、特殊的利益。他们愿意更加勤奋地工作,如果有人向他们保证,他们的努力会马上给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孩子带来好处。①诚然,民主的、被确立为合法的工会领导也可以成为政府(一直以来,它都习惯于借助党的领导来监督人民)苛刻的、强硬的谈判伙伴。悖谬的是,波兰工人阶级恰恰是通过反抗列宁所认为的应当真正代表“更高政治阶级意识”的那些人而证明了自己在政治上的成熟的。我们希望(尽管一点都不确定),波兰统一工人党能够动员自身(以及领导班子)中有充分能力进行改革的力量,以便创造性地利用现在提供给他们的时机。
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它拥有自由独立的工会,这些工会也具有罢工权,这对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洲共产主义者的目标设想来说,同样不失为令人心悦诚服的典范,它能够反驳那些在我们这里被企业主意识形态的代表者所珍爱的观点。在《资本杂志》一月号(1981年)中,一篇被奇怪地命名为《不知足》的关于联邦德国工会的文章写道: “在作为政治意志培训结果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不再存在任何罢工权。这种权利与政治反抗权一般无二。”
抛开作者似乎完全忘记了基本法(第20条第4款)与黑森州宪法都明确规定了群众的政治反抗权这一点不谈,波兰统一工人党的领导显然得出了另外一种见解。缺乏自由工会的“专断社会主义”显然完全符合奥斯瓦尔特·施宾格勒(Oswald Spengler)的“普鲁士社会主义”。在《普鲁士的精神和社会主义》(1919年)一文中,奥斯瓦尔特写道: “普鲁士的想法是,由国家对每一种劳动的报酬作出公正规定。根据经济的总体形势,劳动报酬按照计划划分为不同等级,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个职业阶层的利益是这一划分的导向。这是公务员收入秩序的原则,它适用于所有的劳动者。这个原则严禁作为商人反抗国家之手段的罢工。”①
在波兰,由“团结”工会的注册所肇始的“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改革,正如奥斯瓦尔特·施宾格勒所希望的。那样一来,波兰很可能像马克思曾经异常兴奋地谈到1791年波兰宪法改革一样,再次向欧洲证明民主的道路: “这个宪法虽然有不少缺点,但是面对野蛮的俄国一普鲁士一奥地利,仍不失为东欧曾经创造过的唯一的自由文献。宪法仅仅以特权阶级即小贵族为出发点。有史以来从未有过这类小贵族的小贵族例子。”①
贝尔托尔特·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在1953年8月20日的工作日记中写道: “六月十七日使一切存在都疏远陌生了。在茫然无措与可怜无助中,工人阶级的示威游行还是表明,这里有一个正在上升的阶级。不是小资产者,而是工人(……)它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组织力量,没有提出任何建议,也没有形成任何计划。但是,在这里,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阶级(……)一切都取决于,全面
地分析利用这第一场会面。这是一次接触,它不是以拥抱而是以拳击的形式出现的,但这仍然不失为一种接触。——党一定会大吃一惊,但它不必把这当做大不利而深感绝望(……)因为,争取工人这一有利时机来到了。”②
当时,德国统一社会党的领导失灵了,而1953年的柏林工人也缺乏但泽人、什切青人以及上西里西亚人在1980年所展现出的卓越之处: “组织力量”和“计划”。或许,波兰的统一工人党成功地实现了对作为“良机”的“大不利”的利用。个别情况表明,至少党内有一些人认识到了这一任务,并且有勇气在进步的意义上来解决它。1982年12月战争法的颁布暂时埋葬了这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