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如果我们通过辩证法发展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理论,下面这一点就会很明显:
“矛盾”和社会机体的整个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它是在这个机体中被发现的,和这个结构存在的形式条件是不可分割的,而且甚至和它支配的事件也是不可分离的;它受到它们的深刻影响,它在同一个运动中既主动规定别的东西也被别的东西规定,而且是被它推动的社会形式的不同层次和事件规定的;它原则上可以称作被多重决定的。①
这段来自阿尔都塞的引文完全适用于资本辩证法中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只要我们把“社会形式”看作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很明显,阿尔都塞并没有这样做)。①
在揭示资本的辩证法时,每一个主要的逻辑步骤都包含着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某种矛盾的解决。不论使用价值障碍是与商品、货币、资本、劳动、技术衍生品、固定资本、商业行为、土地有关,还是与放债人有关,价值为了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而存在,在面对每一种使用价值障碍时,都要被迫采纳特定的形式。
在资本的辩证法中,我们发展出了一种理论,这种理论研究的是价值控制资本主义生产中所有主要投入的那些方式,其中价值是通过商品一经济的逻辑运作的。举例来说,土地并非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生产的,而且能够被地主阶级垄断。因而土地对于自我增殖的价值来说构成了一个严重的使用价值障碍。把土地完全变成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生产的商品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要按照商品一经济的原则控制它的话,它就必须要有一个价值。在资本的辩证法中,“地租”这个范畴的产生确保了土地所有者的剩余利润不会一直破坏平均利润率的规范作用,“地租”和“利息”把土地商品化了,而且还给了它一个合乎资本主义理性的价格。
这个例子说明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与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机体的整个结构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和那个机体的“形式条件”以及“它所支配的事件”②是不可分割的。土地财产是社会机体整个结构的一部分,而且是由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支配的一个事件,正是由于自我增殖的价值需要变为自我依赖的价值,才需要严格地规定土地财产,同时,它也迫使价值接受了“地租”这个范畴——这个范畴确立起了工业资本和土地财产之间的临时协定。由此是否可以得出,在资本的辩证法中,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在原则上是被多重决定的”?我怀疑不是这样的,但是由于阿尔都塞是依据俄国革命以及具体的社会形式来阐明这个概念的,因此对他来说,在什么意义上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是被多重决定的,这就是不清楚的。①
如果资本的内在逻辑在形式上是辩证的,那么就需要使用某种“矛盾”概念。我已经说过,资本的矛盾是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一个矛盾在循环、生产、分配这些论题中的表现是不同的。在循环论中,我们从商品形式进入资本形式,同时价值从使用价值的限制中越来越多地摆脱出来,直到最后在资本形式,即M-C-M'中,它能够明显地把社会物质经济生活吸收进它无限增殖的事业中。在这里发挥作用的是转变的逻辑,依靠这个逻辑,从一个循环形式中产生了另一个质上不同的循环形式,使用价值的障碍就这样被克服了。在这里起作用的某个矛盾在克服使用价值障碍的过程中产生出了新的形式。
在生产论中,发挥作用的是反思的逻辑。在这里,循环形式一开始表现为内部本质生产关系的单纯外部反映,但是随着辩证法的推进,这种外部反映变为一组必然的显现,这些显现要么依赖、要么独立于某种劳动和生产过程,而且在资本的扩大再生产(再生产图式)中,这种必然联系也被图式化了。
在分配论中,自我增殖的价值必须处理某些异质的东西,例如,不同生产分支中的技术差别、土地表面的外在特征,以及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之间的功能差别。在这里,发展的逻辑克服了某些形式的差别,因为这些差别是价值的同一主义逻辑必定要吸收进来的对象。换句话说,资本发展出了某种异质性,但自我增殖的价值吸收了所有这些异质性。
上面说到的每一种辩证逻辑都包含着矛盾,它们之间转变时也有矛盾,分析它们的精确本性和功能,超出了本书的范围。但是这个简单的概述至少表明了:矛盾在资本的辩证法中有着复杂的认知功能,而且尽管它和黑格尔的《逻辑学》之间有显著的平行关系,但资本辩证法的物质性还是迫使辩证法做出一些真实的工作才能最终达到闭合,而之所以会出现闭合,是因为它假定了一切使用价值都是足够温顺的,能够被自我增殖的价值吸收到自身之内。①
在他著名的论文《矛盾与多元决定:研究笔记》中,阿尔都塞一开始就证明,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利用并非简单地从神秘外壳中抽象出理性内核,而是一个包含着根本决裂的过程,这一决裂彻底转变了辩证法。为了说明这一论断,阿尔都塞使用了俄国革命的例子,②如果把这场革命理解为纯粹现象在一个内在统一体(它是简单的、一般的矛盾统一体)中的堆积,就不能完全理解这场革命的统一性。相反,必须认识到,俄国革命融合了很多相对独立的实践,这些实践每一个都有自己明确的行为模式。让我们回到阿尔都塞上面的引文。革命的矛盾是很多矛盾的聚合:
(它)和社会机体的整个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它是在这个机体中被发现的,和这个结构存在的形式条件是不可分割的,而且甚至和它支配的事件也是不可分离的;它受到它们的深刻影响,它在同一个运动中既主动规定别的东西,也被别的东西规定,而且是被它推动的社会形式的不同层次和事件规定的;它原则上可以称作被多重决定的。①
阿尔都塞继续论证道,马克思笔下的所有矛盾都是多重决定的,这与黑格尔的矛盾是对立的,后者是内在化的累积,它总是从一个简单的中心开始的,并终止于一个表达的总体——这种总体拒绝承认它的构成部分有任何真实的独立性。
在这里令我感兴趣的是,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即在分析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和革命这个层次上,阿尔都塞确立起了他的多重决定的矛盾的概念。在这个层次上,把唯物主义的、多重决定的矛盾和单纯“唯心主义的”矛盾区分开来相对容易,前者从来都不是纯粹的、自足的或者无条件的,但它和异质的、复杂的社会力量(它们在历史中是有作用的)却是兼容的,后者倾向于按照最抽象、最单纯的观念把历史平面化,这种观念在整体中填满了它的精神,并按照预先设定的目的论展开自身。这种区分肯定会有利于阿尔都塞的多重决定的矛盾,因为它更加复杂、更加唯物主义。
按照我的观察,尽管阿尔都塞主张要变得复杂,但他的立场还是有问题的,还是太简单了!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著述中各种类型的矛盾和各个层次上的矛盾,这项工作超出了本章所能容纳的范围,但是对我来说下面这一点还是很清楚的,即阿尔都塞并没有太留意两种矛盾之间的差别:一个是俄国革命的展开中所包含的矛盾,另一个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价值法则的展开中所包含的矛盾。《资本论》中包含着多种矛盾,阿尔都塞认为,其中有些带有黑格尔辩证法的特征,有些是他在俄国革命中看到的那种类型的矛盾,我对此丝毫不感到惊奇。
阿尔都塞把俄国革命视为模型,并从这个模型中发展出明确的马克思主义的矛盾概念,因此他把一个历史事件当成了一般矛盾理论的基础。尽管不同的历史事件能展示出不同的矛盾,涉及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多重决定的矛盾,阿尔都塞的某些观点还是值得称道的。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下面这一点很明显是真的,即“资本一劳动这个矛盾绝非简单的,它总是具有明确的、具体的历史形式,并在特定的情境中发挥作用的”①。下面这一点似乎也同样明显,即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经济辩证法从来都不是在纯粹的状态中发挥作用的”②。尽管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阿尔都塞的这些观点似乎非常合适,而且确实是清楚的,但是就算在这个层次上接受这些观点,这也并没有帮助我们澄清资本内在逻辑理论(或者说是价值自我增殖理论)中的矛盾的本性。如果不是把价值理论看作考察历史的工具,而是如其自在的和自有的那样来看待它,那么价值理论是被帝国主义、封建残余、统治阶级的分化以及布尔什维克组织上的和策略上的技巧多重决定的吗?如果不是,那么资本逻辑理论之中的矛盾在什么意义上是被多重决定的呢?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了简单地表达矛盾(阿尔都塞眼中的黑格尔的矛盾)吗?对于我而言,它们都不是唯一的选择,而且当他把多重决定的矛盾模型用到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的时候,阿尔都塞是在用一个复杂的概念来言说相当明显的东西,同时对于何以能够研究与何以应该研究历史的力量这个问题,他的建议也是误导的。在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中,矛盾的突出特征似乎并不是多重决定的,因为在这个分析层次上,政治和意识形态被还原为消极的背景条件,也就是说,矛盾只存在于经济范畴之间或者经济范畴之内。当然,这些范畴的物质性以及它们的历史独特性使得资本的辩证法在很多重要方面都不同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它们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依照黑格尔的观点,偶然性在本质上是中立的,偶然性只是必然性的外在化,如此一来,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最抽象的层次经由一个或多或少简便、直接的运动就能进入更具体的偶然性层次。在资本的辩证法中,我们有一套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这个逻辑在那些更加具体和偶然的分析层次上是如何以及以何种形式显现自己的。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是相对独立的,如此我们就需要更进一步认识这些领域是如何与资本的逻辑勾连在一起的,同时由于受到其他社会力量的影响,这个逻辑本身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比较不像一个逻辑。这些考虑使得我们非常需要分析层次,在这里,这些层次互相引出要对对方进行研究,同时又是相对独立的。在很大程度上,阿尔都塞借助于“多重决定”(主要是复杂的因果关系)这个概念试图完成的东西,宇野弘藏—关根友彦的方法借助于那些相对独立的分析层次完成得更好。
在《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容易吗?》这篇文章中,阿尔都塞论证道:
矛盾,就像你在《资本论》中发现的,呈现出了不均衡这个令人惊奇的特征。……因为劳动阶级并非资产阶级的对立面,它并非资产阶级的否定。……他们并不共享相同的历史,他们也并不共享同一个世界,他们并不领导相同的阶级斗争,而他们却面对面对峙着,而且这确实是一个矛盾,因为面对面对峙的关系再生产了面对面对峙的条件,而不是像黑格尔主义的漂亮词句所说的,在提升、和解中超越了这些条件。①
这个论证中的含混表明,在哲学中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确实不容易。
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中,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最早出现于循环论的结尾处(出现在向生产论过渡的时候),此时已经变得很清楚的是,只有劳动力的商品化才使得M-C-M'有可能吸收劳动和生产过程,而且正是由于它吸收了这个过程,资本才在自身中发现了自我增殖的秘密。正是由于在生产领域中剥削劳动这种特殊的商品才出现了剩余价值,这一点在生产论中就变得清晰了。在这个论题特有的反思逻辑中,资本和劳动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彼此都必然需要对方存在。因而,它们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和谐地和解,而是在这个“纯粹的”辩证法中不断地再生产出来。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假定以商品的形式出现的劳动是温顺的,但是这确实没有暗示现实生活中或历史中会有任何“和解”。
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很明显“它们并不共享相同的历史”,但是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被还原为资本一样的存在,就像一个自我分裂出另一个自我,它们两个都与资本处于极端的对立中,而又完全依赖于资本。这种“完全依赖—完全异己”的关系对于理解资本—劳动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阿尔都塞的观察——“它们并不共享同一个世界”——对理解这种关系没有任何帮助。在资本的辩证法中,它们不仅共享同一个世界,而且这个世界能够再生产自身,迫使劳动一直“共享这同一个世界”。在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中,人被还原为经济范畴的单纯承担者,劳动之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资本剥削它才能增殖自身。从资本的观点来看,劳动是一个商品,而维持劳动的商品化需要有阶段性的危机。“面对面对峙”总是处在萌芽状态,因为我们假定了劳动力总是处于商品形式中。在现实的历史中,面对面对峙的关系或许无法“再生产面对面对峙的条件”,因为阶级斗争或许会改变这些条件。
“不均衡的发展”和“矛盾”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但是阿尔都塞把它们融合在了一起,他这样做并没有让我们在哲学上有更明晰的认识。按照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矛盾”可以出现在那三个层次的任何一个层次上,但是在比纯粹资本主义更加具体的那些层次上,矛盾缺少辩证矛盾的严格必然性。另一方面,只有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使用“不均衡的发展”,这个概念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在这个层次上,发展确实总是不均衡的,因为差异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有不同的发展时间性。相反,在纯粹资本主义这个层次上,存在着同质的抽象时间性,同时在阶段理论这个层次上,从资本的观点来看,积累为了成为特定阶段上的资本积累类型,要把不同的时间性协调同步。
尽管上面已经说过,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自身并不能告诉我们,这个逻辑在更加具体的层次上有什么样的效应,但要是没有认识到资本的逻辑理论所带来的非常大的认知上的收益,这还是一个错误。在理解资本过去是什么,现在是什么以及能够成为什么,进而分析它在世界中存在的方式(包括它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勾连关系)的时候,这个理论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事实上,考虑到资本在塑造现代历史时突出的重要性,我们再怎么强调这个理论的重要性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