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关心如何把知识的潜在对象理论化的时候,找到起点是困难的、重要的,马克思②不是注意到这一点的第一个人,但却可能是最有名的人。找到起点之所以困难,是因为我们想要的范畴对于知识的对象来说是根本性的,而且起点预设的东西要最少;起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理论起点处看起来很微小的差异最终能够发展成为很大的差异。在理想的状态下,我们想从一个抽象、空泛而又渗透着整体的范畴开始,就像生物学中的“细胞”那样。如果知识研究的是像资本那样自我规定的对象,那么我们需要的范畴就要能够严格、清晰地完全把握住资本的内在逻辑,因为正是这个逻辑使得资本成为自我规定的东西。
当被追问的对象是思想的深层结构时,“存在”看起来可以是一个逻辑起点,但是研究资本主义的时候,许多起点都会冒出来。一个明显可能的选择就是“劳动”,但是这个范畴太普遍了。我们需要的范畴要能够展开资本主义的历史独特性。我们可以从“资本”开始,但是我们只有在达到理论的终点时,才能充分解释这个范畴,而且对资本的解释又预设了商品和货币。起点是最抽象的,并且是资本在历史上独有的要素。“货币”怎么样呢?货币当然是资本的一个要素,但是由于“货币”预设了商品,有一种商品分离出来成为一般等价物,这才有了货币,货币并不是最简单的范畴。那么,对于资本辩证法而言,最合逻辑的起点似乎就是“商品”这个范畴。
辩证法的起点总是会有点儿类似于“引导算子”。我们假定资本主义存在,那么我们就不能从任意的商品概念开始,而是要从“成熟”的商品,或者是从像它在一个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最终会变成的那样的商品开始。换句话说,我们是从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生产的商品开始的,因为这种形式的商品是最“成熟”的,尽管直至达到理论的终点,我们才能完全理解这一点意味着什么。换句话说,我们感兴趣的商品是要能够变成资本的商品。这种商品总是由雇佣劳动生产的,目的就是在一个无人格的、竞争性的市场上出售。更重要的是,这里理解的商品形式是最简单的社会连环,它把纯粹资本主义社会连接为一个整体。我们知道自己在理论中的目的地在哪里,但是我们需要以逻辑上最连贯的方法到达那里,这种方法就是从抽象到思维具体。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是什么使得一个商品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其最抽象、最简单的特征是什么。这个特征就是它的可交换性,即原则上,每个商品与另一个商品都是可以交换的。我们对商品最直接的认识就是,它们都是在市场上循环(即交换)的产品。我们把商品的社会身份称为“价值”,依照这种身份,商品只有量上的差别,因此变得可以交换。那么重要的,价值只是商品之间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使得商品可以交换。作为可以交换的产品,商品彼此之间除了量上的差别外是没有别的区别的,因而,简单地说,每一个商品都是相互联系的社会价值整体的一个片段。①换句话说,价值是衡量一个商品的社会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把它和所有其他商品区分开。作为商品的普遍链环,价值构成了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维度,这个社会是一个完全由商品经济的逻辑控制的社会。
商品应该和“货物”明确地区分开来。在经济学理论中,货物是从消费的视角来看待的产品,这种视角最终是私人性的。相反,商品暗示了卖者和买者之间的社会关系,②而且价值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卖东西的人尚未找到买家。③在辩证法的更高阶段上,最终将会表明:这个卖东西的人就是资本家。相似地,我们最终还可以看到,只有当一个商品仅仅是由社会必要劳动生产出来的时候,这个商品的社会意义才会作为价值出现,但是,在辩证法的这个阶段上,我们还没有这样做的条件。
商品的社会存在不能存在于虚空之中。它必须内在于每一个商品的独特的物质性之中。这种物质性是商品的属性,它让购买者想要购买商品——这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应该和有用性明确地区分开来,后者关注的是消费者的主观满足。①使用价值指向的是从潜在的购买者的观点来看,依然处于卖者手中的商品的物质性。②一旦产品为了最终的消费而交换,它就变成了商品。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必须包含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在售卖者为了交换拿出一种商品,而对那个商品的使用价值感兴趣的购买者考虑购买它的时候,这种对立表现得最明显。
从我已经讲过的内容可以得出,资本主义的商品必须进行交换,而且,正是在交换的那一刻,价值和交换价值都释放或扬弃在价格之中。我并不想概述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它从商品形式中产生出了货币形式,但是却有充分的理由说,资本主义的商品必须总是为了货币而出售的,而且正是货币这个要素释放了交换或价格这个因素,后者不断“生成”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对立。③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必须为了货币而出售,这一点也明确地区分了商品和“货物”,后者可以作物物交换。
在资本主义商品中,价值和使用价值只有在彼此的对立之中才存在,而且,这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对立,在这个对立中,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售卖时消失于交换价值或价格之中。售卖者拥有的商品对于他来说是一个非使用价值,或者说是有潜在价值的商品。商品的社会的量的方面和物质的量的方面是对立的。正是这个对立或矛盾在根本上赋予资本以活力,就像在资本内在逻辑理论中那样,自我增殖的价值把现实的经济生活吸收进其整个物质性中。正如价值和使用价值在交换时把它们自身扬弃在价格之中一样,价格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资本的“生成”①过程。
在我概述关根友彦对价值、使用价值和价格(或交换价值)之间关系的理解时,我已经表明了这和黑格尔的存在、无和生成之间有某种一般的平行关系。然而,发展一个历史上独特的社会机制的深层结构理论,必定和发展思想的深层结构理论有某些区别。“存在”被黑格尔展现为无条件、无中介、没有前提的起点,然而价值却不具有这些属性。价值甚至不是第一个范畴,因为在辩证法能够迈开步子之前,必须先找到商品这个起点。在黑格尔那里,并不必然是这样的,因为知识的对象包含了一切,因此辩证法并不需要一个范畴作载体。只有商品成了知识的对象(这在历史上很独特),辩证法才能从价值开始,而价值首先是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或社会存在。简略地说,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社会链环和排序原则,价值和那个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存在”是等同的。当然,它比“存在”这个范畴更加具体,因此既不能是“空泛的”,也不能是“没有前提的”。当考察循环形式时,“价值”毫无疑问是最简单的范畴,同时最简单的循环形式就是商品。
如果说价值和“存在”之间还有些相像的话,使用价值和“无”可就不那么相像了。这是因为,使用价值肯定是某种东西,而并不简单的是价值的否定或非价值。事实上,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它是一个物质上独特的物,有自身的属性,这使得它被人需求。既然资本的辩证逻辑的基本矛盾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只要能摆脱使用价值的限制,价值就会无限地增殖,而使用价值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的载体,它限制着这种增殖,并且甚至不断地用崩溃把全神贯注于纯粹数字的价值带回到尘世。因为价值全神贯注于纯粹量上的增殖,对量有无法满足的欲望,它的运作对使用价值完全漠不关心,它在数字这个符号之下把社会生活的差异抹平了,就好像使用价值是无一样。在历史上,使用价值的阻碍一直与价值的极权主义平面化力量相对立,强迫价值不断地重塑、构成自身。但是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这个假设之下,我们假定狡诈的资本依靠其自身的力量能够克服使用价值的阻力,这一点使得价值能够走完辩证法的历程。
即使大家同意知识的对象是资本的深层结构,和黑格尔的《逻辑学》相比,资本辩证法的起点还是不那么显而易见。为什么起点必然是它,这只能够由辩证法的总体加以说明,而总体又是从这个起点产生出来的。只有在这时我们才清楚地认识到:没有哪一个起点能够如此成功地产生出资本的内在逻辑。商品形式的核心地位——价值克服使用价值限制的运动,由此产生出有必然内在联系的运动,所有这些只有在资本的辩证法完成的时候才变得一目了然。辩证法的起点既有社会形式又有物质形式,这是价值成功克服使用价值阻碍的首次尝试。只有仔细地研究作为一个整体的资本辩证法之后,我们才能看到:在发展资本的深层结构理论时,所有其他方法都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