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已经指出在费希特和马克思的立场中“活动”以及活动与人的关系都扮演着类似的角色。在对这一点的讨论中,其内在的相似性被揭示出来,并被提升到理论的层面。但理论要对应于元理论,这是在两种立场当中都呈现出来的一个维度。对理论本质的反思,以及关于传统哲学中多种可能的路径,甚至与此相关的哲学都引起了费希特和马克思的关注。费希特仔细考虑了这些问题,特别是他的早期文本,马克思的著作也时常包含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相当多的段落与此论题相关。相应地,我们现在必须要明白理论层面的相似性会引发对元理论(metatheoretical)层面问题的探讨。
尽管近年来研究者对元理论的关注逐渐增多,但对于元理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元理论是一种理论的自我反思并由此获得理论的自我意识。由此,我们将其理解为对理论的一般反思就足够了,例如,对理论的本质、目的和界限的反思。
元理论与理论是相互关联的。作为理论的理论,元理论优先于任何特殊的理论,它一般是为了论证已经做出理论选择的合法性而被阐发的。但尽管在概念上元理论先于理论,但元理论并不能独立于理论,因为作为理论的理论,它自身也是一种理论。
元理论与理论的相互关联类似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自身是元理论为其提供的指导原则的实践方式,因为一个既定的理论需要元理论,以便证明其所选择的某种立场的合法性。但相反,正如实践为理论提供决定性经验(experimentum crucis),并影响了理论的选择一样,一个理论也可以影响元理论所采取的立足点。
理论与元理论的相互关系在当下的讨论中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费希特和马克思那里存在着一个理论层面上的相似性,同样在元理论的层面上,他们也应当具有某种相似性。如果在理论层面上的相似性并不能延伸到元理论的层面,那么原初的相似性就会很难维持下去,因为任何给定的理论都依赖于先于其概念的一些概念。由此,我们至少要将对两种立场的讨论分别拓展到其一般理论本性的概念当中去。
显然如果要将它拓展到对元理论的讨论中,我们必须要理解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理论本性的看法。但在这一讨论之前,有一个困难需要去除。我们一般认为观念论与唯物主义之间的区分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理论类型。在当下的语境下,这个众所周知的信念是重要的,因为马克思的立场被视为唯物主义的,因此他与任何其他德国传统哲学完全不同。的确,我们常常提到唯物主义,并将其作为讨论马克思与一般哲学之区别的重要依据。[1]但如果观念论与唯物主义之间的区分本身包含着一个被遮蔽的关于哲学与非哲学的进一步区分,那么我们将无法比较费希特和马克思的立场。由此在试图展开两者的元理论之相似性分析的时候,我们必须要面对费希特的观念论与马克思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