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物化是存在的,因为经济行为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被“物”[11](商品和货币)中介的,这些物在市场中反过来又发展出了它们自身之间的“社会关系”,并融入这些社会关系中。换句话说,经济学的物化暗示着一个市场主导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作为经济行为人的行为是由超出他们控制的市场力量指导的,他们被这种力量包围着。如果市场不依赖任何经济之外的力量(政府干预或者其他有组织的人类干预)就能完全控制社会的经济生活,那么经济就是彻底物化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发展价值法则理论的时候假定了彻底的物化,而在讨论历史的时候却没有这么做。不仅“拜物教”这个术语,而且他把人类隐喻式地表述为只是“经济范畴的承担者”“经济范畴的人格化”,这些都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马克思使用“商品拜物教”主要强调的是:在政治经济学中,物化这个事实产生了认识混乱。按照我的理解,物化指的是资本的结构逻辑,它把人转变成经济力量的“承担者”或“Tr?ger”。而马克思使用“承担者”和“人格化”这样的隐喻想要强调的是:他正在把资本理论化为“自我增殖的价值”,而且在他正在进行理论创作的这个抽象层次上,人被简单地视为某个阶级的一员,他们通过工资(劳动阶级)、利润(资本家阶级)或地租(地主阶级)来再生产自身。事实上,按照我的理解,“自我增殖的价值”这个概念说的正是物化[12],因为生产的所有投入和产出都被商品化了,以至于资本的循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M-C-P-C′-P′(买入商品,在生产过程中转变它们,并在一定的利润上售卖它们)——能够不依赖于经济之外的支持而增殖自身,就这一点而言,价值只能是自我增殖的。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还假定了纯粹资本主义,因为所有的生产都是商品生产,而且所有的商品都是由资本为了最大化利润而雇佣的商品化的劳动力生产的。[13]那么,纯粹资本主义的特征就在于完全的物化(完全的商品化),有且只有三个经济阶级,这三个阶级分别承担了从事所有的生产劳动,拥有并控制所有的生产资料(除了可以垄断的自然资源、集体占有的“土地”)和“土地”。纯粹资本主义把劳动和生产过程都吸收进了一个连锁的市场体系中,因为经济之外的任何力量(政府、寡头、贸易联盟等)都没有能力干涉市场,市场体系是自我规范的。

由于“物化”这个术语和卢卡奇的著作联系尤其密切,所以有必要把我和他对这个术语的使用区分开来。在他著名的论文《物化与无产阶级意识》中,他明确地声称“讨论这个问题[物化]对于经济学本身的重要性,超出了这篇文章的范围”[14]。相反,他表明“这里重要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商品交换及其结构性后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影响整个外部的和内部的社会生活”?[15]简单地说,卢卡奇用“物化”来突出由碎片化的和割裂的意识组成的总体,这种意识只能被无产者推翻、整合,无产者在这里是承担着普遍目的论的主体—对象。他的总体首先是人类的一切历史,它终结于割裂的意识,这种意识以物化为中心。由于对象是集体意识,他的总体还是文化的总体。卢卡奇关注的是“商品拜物教”对资产阶级哲学总体的影响,这种影响产生了一组独特的对立和二元论,它漫布于异质的资产阶级文化之中。

与卢卡奇相反,我把“物化”作为资本主义经济本体论最基本的范畴来使用。在我的用法中,“商品拜物教”指的仅仅是由资本物化的深层结构产生的认识障碍,这一点尤其表现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中,然而对于卢卡奇来说,拜物教看起来往往是更为基本的术语,而物化是拜物教这个事实在哲学上的结果。与卢卡奇相反,我相信正是因为资本是一个物化的现实,才可能建构它的科学理论,恰恰由于资本是唯一具有如此强劲的物化和自我物化趋势的现代社会现实,这种理论才有一些独特的属性。[16]在我的用法中,物化是建构资本内在逻辑理论的必要基础,但是由于在具体历史的层次上从来只有部分的物化,这个逻辑在何种程度上塑造了经济因素,经济因素又在何种程度上塑造了其他社会领域,这又是一个问题。物化总是遭到抵抗,在资本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上,被制度化的物化以及抵抗物化的特殊方式是理解那些阶段上的资本积累特征(此即阶段理论)的基础。卢卡奇把物化视为割裂意识的中心,这种意识由于其内在矛盾能够被认识到自我的无产阶级推翻。我与他相反。对于我而言,资本物化的力量是强劲的,但是它对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的影响程度是非常不同的,这依赖于那些领域与经济因素有着怎样的关系,以及经济因素在何种程度上是由资本的逻辑塑造的。事实上,为了整理这些议题,最需要的是清楚地认识资本的逻辑,而且正是在发展资本的逻辑理论的时候,物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宇野弘藏—关根友彦的方法中,“总体”首先指的是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一个被高度限制的总体,它在经验上永远都不能完全地显示自身,因此也只能指导更加具体的分析层次上的研究。

在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是彻底的[17],所有的生产都是按照资本主义原则进行的生产,每一个单个的劳动者为了生存必须售卖他或她的劳动力,或者靠其他这样做的人来养活。工人可以自由地把他们的劳动力售卖给任何一个想要买它的资本家,而且可以为了一个更好的工作而自由地放弃一个工作。因而从纯粹主观的观点来看,每一个工人都是自由的,或者感觉到是自由的。事实上,这种自由是受资本积累所创造的客观条件严格限制的,资本积累是通过市场运作的。由于竞争,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不熟练的工人之间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将趋于平均化,而工资则趋向于平均值,其基础是再生产工人阶级个体所需要的成本。因而,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为这一个资本家工作和为那一个资本家工作是一样的,因此尽管有“选择”,选择却毫无意义。作为一个整体的工人阶级可以选择:要么按照工人阶级无法控制的条件为资本工作,要么选择活活饿死。在一种主观的观点看来似乎是自由的东西,从一种客观的观点来看则是这样的选择:要么在资本主义竞争所规定的条件下工作,要么死亡。这就是物化把工人的行动能力吸收进资本的运动中的方式。事实上,工人的行动能力只是在单纯地为价值的运动加油,价值的运动又把产品强加在工人身上,因此只要我们假定了纯粹资本主义的存在,工人就没有任何办法控制价值的运动,工人的行动能力也就被取消了。更重要的是,资本对利润的执着意味着资本对工人是完全冷漠的,相反,它把劳动力视为另一项商品投入。

在典型的纯粹资本主义完全物化的体制下,单个资本家的行动能力的遭遇也并没有好到哪儿去。在表面上,每一个资本家似乎都是自由地以任何一种他或她喜欢的方式去生产任何东西,而且可以自由地从生产这一种东西转向生产另一种东西。他或她并不必须售卖他们的劳动力,因为在他们自己的人格之外他们还拥有生产性的财产。单个的资本家或许不仅感受到了自由,而且通过获得大量的财富还确证了这种自由。然而这种主观感受到的自由受到了市场确立起来的客观条件的严格限制。从自由的观点来看,资本家比工人的情况仅仅好在他们两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他们首先破产,接下来只是变成工人。因而一个资本家不能把工人的工资和劳动条件设定得比市场确立起来的工资和劳动条件更高或更低些,否则他们会在竞争中失利。为了赚取利润,一个资本家必须生产市场命令他生产的东西,而且是按照它命令的方式进行生产,即使他或她尽力遵循市场信号,在萧条中依旧存在着破产的可能。在没有利润的部门从事生产的资本家必须转向有利润的部门,否则他(作为一个资本家)就要面临灭亡。事实上,低于平均利润率进行生产的资本家将转向高于平均利润率的部门,这导致了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正是由市场竞争确立起来的平均利润率命令作为一个整体的资本家阶级在一个长时期内必须生产什么和如何进行生产。

由于纯粹资本主义是以私有财产的绝对权利为基础的,一些人或许会认为,考虑到它对经济之外的法律体系的依赖,完全的物化是不可能的。但是用马克思常说的话来说,在纯粹资本主义的语境中,法律只是一种“被动的反映”,它把孤立的法人看作参与到交换中的财产所有者。这种交换关系才是根本性的,而法人这个概念只是这些关系的反映。事实上,“法人”只是确证了物化,因为这个概念起源于每一个个人在他或她的私有财产领域内的绝对权利,这些具有权利的个人只是通过商品交换而在经济上联系在一起。

有些人也许会说,物化不可能是彻底的,因为价值的运动暗含着语言的使用,因此,它必须依赖于某些外在的支持。我会这样来反驳这种观点:在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里,语言也是交换的被动反映,至少在经济交易中,它的作用是这样的。事实上,交换关系只需要非常少的语言。需要的只是:售卖者为商品贴一个价格标签,购买者指着这个商品,售卖者把这个商品递给他,购买者再递给售卖者价格标签上写的货币数额。当然,商品和货币由于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只能是商品和货币这样的物,就此而言,它们既是“物”又是社会形式。然而,包含于那些社会关系之中的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被物化的经济关系规定的,那些社会关系使得特定的物能够被理解为商品和货币。在这种语境中,语言与其说是主体试图进行交往的工具,不如说是客观规定的社会实践的反映。

上面的例子是用来说明物化在什么意义上是“彻底的”。彻底的物化并不意味着人的行动能力消失了,毋宁说那种行动能力受到了市场力量的引导和指引,一切一般的经济结果都是被价值的运动而不是人的意图规定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行动能力丧失了所有的自主性。在经济上,并不存在自主的人格,因为直接的人对人的关系完全被商品中介的关系取代了,因为人被还原为资本自我增殖运动的单纯工具。例如,工厂必须被理论化为机械化的组织,它的行为是被价值运动规定的,甚至必须依据物化来思考工厂里面的内在关系。再如,工人只是机器的附属物,而且工厂之间的工作条件也被竞争平均化了,这种竞争会把剩余价值率平均化。在这个抽象层次上,我们不能说存在着“工厂制度”,因为这个术语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存在着人对人的直接权力关系。[18]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当我们从纯粹资本主义理论进入更加具体的分析层次(物化在这些层次上并不是彻底的)的时候,我们会再次碰到各种类型、各种程度的行动能力。

在社会科学中,“物化”经常被宽泛地用来指称任何一种这样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发展出僵化的东西和惯性,拒绝改变,变成了物一样或机器一样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它常常可以和“官僚化”之类的术语互换使用。毫无疑问,官僚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物化的,这有一部分是由于资本主义工厂需要军队式的控制,还有一部分是由于经济的机制和“创造性的破坏”是物化变得如此强劲的根源,而这对僵化的官僚体制则是威胁。由于强烈的市场竞争总是会有崩溃的危险,经济物化的力量更加强大了。“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19],资本运动的法则滋养了那些追求“成功”的个体而进行持续性的疯狂。[20]

有两种商品是资本按照纯粹商品—经济的逻辑而最难以掌控的,它们是劳动力和土地,这是因为它们并不是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生产的。为了像控制一个商品那样纯粹地控制劳动力,工人必须被假定为无组织的和易驯服的,他们必须与所有生产资料完全分离,他们必须是自由出卖他们的劳动力的法人,为了再生产自身,他们必须得到必要劳动换来的产品,而且还必须存在着一个“工业后备军”,他们按照危机的周期消长,这使得工资和工业的要求相一致。

商品—经济的原则用地租和利息这两个范畴控制了土地。地租为了维持平均利润率而砍掉了剩余利润,这种剩余利润是由土地肥力和其他可以垄断的资源配置上的差异带来的,借助“利息”这个范畴,就可以发现需要多少资本才能生产和每年的地租相等的利息,土地能够获得一个合乎资本主义理性的价格。

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是完全被物化的,而且资本主义在历史上还是自我主动物化的,这一点把资本和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在本体论上严格地区别开了。一旦利润的源头落入利润自身的运动之中,或者换句话说,一旦M-C-M′像在M-C…P…C′-M′中那样吸纳了劳动和生产过程,通过M-C-M′这个资本循环,使用货币赚取更多货币的过程就变成自我增殖的了。照此来看,物化就是再生产,它是自我增殖的。在历史这个层次上,这意味着一旦资本在社会生活中扎下根,社会关系就会逐渐变得更加物化,尽管在具体的层次上,这个物化的趋势总是碰到阻止它变得更彻底的障碍。在理解“总体”和“抽象”这样的范畴时,资本自我物化的属性尤其重要(见下)。

对于我来说,“物化”最完全地显现出了资本基本的本体论属性,我把它严格地当作一个经济范畴来使用。对于卢卡奇来说,它是一个社会—文化范畴,这个范畴是资本主义总体的中心。与卢卡奇不同,我并不把物化视为资本主义文化的统一原则,这种文化渗透着整个资本主义;相反它是资本的一个特征,这个特征把它和其他社会结构区别开来,即使在它把那些结构(如官僚体制)物化的时候,它与那些结构还是有区别的。更重要的是,彻底的物化是我们为了精确地发展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才做出的一个理论假设。它不是马尔库塞和阿多诺笔下的资本主义的历史现实性,它并未达到那么高的总体化,以至于对立都被还原成了美学的反抗。同时,作为一个理论假设,它并不是一个任意的假设,它事实上是以资本在历史上自我主动物化的趋势为基础的。正是“物化”帮助我们理解了:一组社会关系(资本)如何能够发展出一种高于且对立于其他社会关系的内在逻辑。

我的“物化”似乎和阿尔都塞的“结构”有同样的含义,因为这两个概念都来自资本把人还原为经济结构的承担者这一趋势。尽管有这种相似之处,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深刻的差异。对于阿尔都塞来说,“结构”是一个普遍范畴,所有的社会总体都是被一个“支配性的结构”统一起来的,而且人的行动能力似乎总是有被结构决定论吞噬的危险。与阿尔都塞相反,我只是在纯粹资本主义的理论语境中,或者换句话说,只是在最抽象的经济理论这个层次上,才认为存在着严格的结构决定论。在更加具体的分析层次上,各种行动能力或许会抵抗、转变结构。更重要的是,阿尔都塞的普遍性的“结构”强调的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本体论,而我的“物化”强调的则是资本或资本主义之下的经济因素在本体论上的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