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研究中,我们仅仅列举出一些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所包含的费希特式的主题,这种做法是肤浅的。我们要超越这一表层的讨论,就要考察马克思的生平及其著作,从而发掘其对费希特思想产生理论兴趣的缘起。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有诸多的证据表明,马克思旨趣当中包含着费希特的思想立场。
毫无疑问,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了费希特的立场。尽管在马克思接受哲学训练的时候,费希特的重要性已经被黑格尔所替代,但他仍然是哲学界最耀眼的明星,所以学习哲学的学生大多都要学习费希特的思想。马克思很可能对费希特的著作很熟悉,因为他有良好的哲学背景,并且阅读广泛。但我们很难获知马克思对费希特的观点究竟有多了解。马克思在柏林时期的学生课堂笔记中有对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斯宾诺莎以及康德学派的记录。①对康德的研究主要是通过阅读罗森克兰茨(Rosenkranz)的《康德哲学的演进历程》(Geschichte der Kantischen Philosophie)进行的。罗森克兰茨的这本书的A部分被命名为“克服康德哲学”,其中包含了对费希特思想的简單评述。实际上马克思是否阅读罗森克兰茨的著作,或者是否参加了一些相关的讲座还并不能确定。
閱读马克思的著作表明马克思了解费希特的思想或者至少对费希特的思想是感兴趣的。尽管费希特的思想从未被引用,但其著作包含一个按照年代顺序所列举的小范围的参考书目。这些参考书目表明马克思对费希特的许多著作是熟悉的。例如,费希特的名字在广为人知的马克思与父亲的通信(1837年10月10日)中出现了两次。马克思指出他正在努力基于费希特的模式来构建一个法的理论,而后这一努力被放弃了,这表明他已经阅读了费希特的《自然法原理》(Rechtslehre)。他进一步指出他试图做出某种带有康德和费希特色彩的哲学理论,这表明马克思已经了解了费希特的《知识学原理》,但对费希特的指认总是充满否定性的语气。一个典型的例子出现在《资本论》的开篇。马克思发现人成了某种商品,由此人不再成为一个镜子,也不再是一个费希特式的哲学家,因为在后者圣保罗式的观念中,人不能与动物区分开来。①尽管这一段充满了批判的意味,但其中却包含着对费希特思想的持续关注,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几个月之后,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对恩格斯委托拉法格为他带来的一系列费希特著作的引文表示感谢。②
尽管马克思的主要文献对费希特思想的直接指认并不多,但却能表明马克思对费希特思想是很了解的。但如果仅仅依赖于这些零星的材料来获取结论,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尽管马克思很了解费希特,但却对费希特不太感兴趣。然而我们如果对理论进行深挖,就会发现马克思不仅熟悉费希特的思想,而且还在其对黑格尔的批判中运用了他的理论。在我们看来,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大部分源于费希特的理论视域,并进一步运用了费希特的术语表述方式。
一个极为有趣的段落出现在《巴黎手稿》的第三部分中,这一部分被冠名为“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在对意识对象与外在世界的关系所展开的讨论中,马克思认为将人放入自我意识的语境下来加以考虑与将意识的对象降低为某种纯粹的脑力活动,两者都是错误的。显然,在此马克思运用了费希特的术语来反对费希特,从而得出了随后的观点:
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定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到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①
一言以蔽之,费希特认为现实完全是思想的产物,而马克思则坚持某种外在世界的客观性。
但如果对象不仅仅是通过思想活动被创造出来的,那么人也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是从其思考能力当中创造出来的。在此马克思用以反对黑格尔和费希特的观念与费希特用以阐释人的概念的观念多么的相似。为了表明这一点,我们需要再次引用一段与此观点处于同一时期的文字,马克思写道: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说一个东西是对象性的、自然的、感性的,又说,在这个东西自身之外有对象、自然界、感觉,或者说,它自身对于第三者来说是对象、自然界、感觉,这都是同一个意思……
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
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suffering),所以是一个有**的存在物,**、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①
这段出色的论述有多个方面吸引了我们的注意。虽然这不是一个关于人的理论的完整论述,但在我所知的范围内,这是马克思著作中所拥有的最为详尽的关于人的概念的表述。仅此而言,这一段就十分有趣。它自身构成了马克思对人的基本看法,同时成为驳斥那些认为马克思从未有过类似观点之看法的有力论据。这一段还进一步地勾勒出一个与费希特的观念十分接近的人的概念。反观这一段,我们注意到,这一段的重心放在了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需要对象的自然本性上。人被描述为“自然的”,拥有着“冲动”,是“受动的”,因而是受限的存在,人因为意识到他的限制而成为一种富有“**的”,那些限定人的对象被描述为“不依赖于”他的需要而存在的东西,作为“现实的”和“感性的”存在,它们也成了“追求”的直接对象。在此我将马克思的观点与费希特的观点做一个详尽的比较似乎是多余的。对于这些观念,我们已经在本书中做了诸多探讨。但人们不要忽视此处所提出的种种观念、语言与费希特关于人的观念的讨论的相似性。简要说来,诸如, “受动的”(suffering)、“**”(passion)、“冲动”(drives),以及“追求”(striving),都是费希特的术语。进一步说明费希特主义中的人拥有一个受限的本质,他需要通过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以及在关系中达到需要的满足来获得对自身的界定。简言之,在马克思对黑格尔,甚至对费希特的批判中,马克思运用了费希特的语言,构筑了与费希特十分相近的人的概念。
尽管以上对马克思生平及其著作的考察并没有揭示出马克思对费希特思想的过多借鉴,但马克思的著作的确表明了对某种错误观念的关注和意识,所谓错误观念,即人被视为一个非自然的存在物。但由于马克思用以与这种观念做斗争的术语是费希特式的,并依赖于费希特的诸多观念,因此费希特对于整个青年黑格尔派的影响同样在马克思思想中依稀可见。在这一方面,马克思并没有与青年黑格尔派有较多差异。因此对马克思与费希特的比较性研究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为费希特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关系提供了理论的支撑。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种比较性关系也可以被视为蔓延于当代德国哲学中反笛卡尔主义哲学的一个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