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立场的考察主要集中于其早期文本,大多数评论者都关注到了其中所包含的哲学倾向。尽管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早期的《巴黎手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直到其晚期,马克思才将研究方向转向到政治经济学。因此,有些讨论认为马克思早期的“哲学”立场和成熟时期的“经济学”立场之间存在着“断裂”,或者说“非连续性”。在近年来的这类讨论中,人们普遍认为马克思在晚期发展出了一整套新的理论,这一理论首次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
1846)当中。这一理论的基本命题与其早期的观点完全不同。持有这一看法的人认为,尽管早期马克思文本是哲学的,但其晚期的文本却是科学的。①与这一争论相对,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并不存在这种非连续性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可以视为马克思早期与晚期著作的桥梁。②进一步说,马克思晚期思想当中存在的种种理论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已经出现在其早期试图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尽管那些关于马克思立场中的连续性的论证对我们理解马克思是有帮助的,但马克思思想中的这种转变仍然需要进一步讨论。我确信这种转变可被归结为马克思理论逻辑的内在要求。此前我已经指出马克思所关注的主要是人的社会发展的真正可能性,同时马克思将人视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我进一步指出人在社会语境中的经济维度是一个核心要素,其原因在于马克思区分了人的需要与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如果这些观念可以被接纳,那么下一步就要构建一个现代社会理论,或者资本主义理论,以便我们能够把握当下社会语境的一般本质以及这种社会变迁的真正可能性。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可以视为其早期哲学一人类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资本主义的一般理论在马克思更为宽广的视域当中扮演着双重角色。一个显而易见的意义在于,如果人被社会关系所界定,那么对社会语境的分析对于更为深入地理解人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路径。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如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一样,将国家视为人的夸大的存在形式。马克思将进一步保留着柏拉图的理论旨趣,即将社会情景引入理论当中,人将在这种社会情景中完成某些任务,以彰显其内在的能力。但不应忽视的是,尽管柏拉图给出了一个最为理想的国家的可能形式,但马克思,却如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自己限制在对当下社会形式的分析当中。在比希腊前辈更为广泛的意义上说,马克思倾向于改变那种并不合理的社会形式,这一社会形式的存在仅仅依赖于偶然的经济要素。另外一个构建资本主义理论的原因在于,马克思试图探寻在何种条件下当下的社会形式能够被改变。在此与黑格尔的理论近似,马克思认为尽管资本主义是对人的否定,但它有可能通过对自身的否定展开一个更适宜人类发展的社会形式,而当下的状态正是这种否定必不可少的条件。但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如果社会转变的真正可能性可以被把握,它必须要能在具体的社会现实中被理解,而不是仅仅在抽象的思想当中被理解。
在其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当中,追随黑格尔,马克思区分了政治国家与资本主义或者市民社会。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目的是进行一次资本主义社会的解剖。因为市民社会所对应的仅仅是经济演进中生产方式的私有制的一个阶段,所以一个一般的资本主义理论是必要的。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这一任务延续其一生,它[这一任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它的完成也不断地被推延到将来。依据诸多手稿勾勒出的基本设想,已经出版的《资本论》(被称为马克思的未完成的杰作)以及上千页留待马克思死后才出现的附加的材料仅仅代表了马克思原初计划的一部分。①相应地,我们所拥有的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而是一系列片段化的,极为详尽但却从未表达充分的观点。
尽管在《巴黎手稿》的经济学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马克思晚期理论的特征,但马克思关于经济学的研究首次系统地呈现为一种政治经济学理论却只在与普鲁东的争论中才真正出现。在这种争论中,马克思对于后者的经济观点给予了犀利的批判。几十年之后,马克思在一部近800页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当中推进了自己的理论。这部手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到来的时候,即1939—1941年在莫斯科出版。这一理论在1858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再次出现,而重新修订的版本则成了《资本论》,于1867年出版。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与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不可分割,许多文本对此已有广泛的讨论。①它已经超出了当下的质询,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和详尽的分析。在此我将就其早期文献,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某些部分做出一些评价,用以展现马克思整体理论中哲学与经济学维度在本质上的一致性。
尽管马克思在其研究过程中不断地修订他的理论,但将社会作为一个经济架构的整体却始终是其不变的主题。追随恩格斯,马克思的研究过程似乎是利用已经给出的经济范畴,采用经典的政治经济学的相关著作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没有引入属于他自己的新概念,而是意指马克思运用既有理论自身的概念对这些理论进行了重新的考察,从而拒斥或者至少重新思考了经典的政治经济学的诸多结论。
马克思早在《巴黎手稿》阶段就有意识地运用这种策略。他写道:“从政治经济学自身出发,用它自己的话来说,工人已经沦为了商品。”②在此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地方,马克思的基本观点似乎是某种潜在的乐观主义,它在对社会境遇的考察中被视为非正当的。这种乐观主义曾表现为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它还被视为莱布尼茨的神学乐观主义信念的世俗形式,在莱布尼茨看来,当下的世界就是所有可能世界当中最好的那个世界。的确,在旧有的经济论文当中不断增长的经验倾向似乎表明人类苦难的不断扩张正是工业进步的代价。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商品理论。据说马克思认为商品理论是他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贡献。在他生前出版的成熟时期的经济学著作中,马克思开始于对商品的分析,并由商品“推导”出其理论的其他部分。商品可以做如下界定,它是任何在市场上被出售的对象。商品源于私人所有的生产过程,人们通过对它的所有,满足了自己的某种需要。①一般说来,商品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性质。②质的特性表现为使用价值,量的特性表现为交换价值,这些特性的分析最终在一个纯粹经济的术语中展开。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是一个内在循环的过程,从市场的角度可以将其表述为如下公式:“商品—货币—商品”,而在资本的视角下来看,它可被表述为“货币—商品—货币”。在每一个例子当中,这一公式所意指的循环过程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两个必要条件:持存与自我发展。通过这一过程,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了它自身的必要条件,同时,商品与资本之间的持续转换,通过剩余价值的积累带来了资本的持续增长。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典型特征在于他关注特定的生产工具的分配,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分配方式对福利的影响。马克思在后期的经济学著作中,如《资本论》中,为早期异化理论提供了更为具体的细节论证。如果生产工具是私人所有的,那么工人就只能通过出卖自身的劳动力来换取工资以保障他及其家人的需要。与之相交换的是,资本家获得了产品,他将产品在市场上出售以获取利益。在这种出售中,生产产品的成本与出售商品的价格之间存在差价。现在按照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工人没有能够获得他全部的劳动所得,他被剥削了。①
剥削不是一个偶然的事实要素,而是资本主义的构成要素。工资是生产的可变资本。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利润随着成本的降低而增长。因此工人拥有生产过程得以展开所必不可少的劳动力,资本家拥有生产工具,两者之间的利益是此消彼长的。基于对生产工具的占有与非占有,社会日益分裂为两个主要的阶级,这种社会阶级的分裂最终必然导致潜在的或者公开的阶级斗争,换言之,资本主义潜在的冲突使得工人和资本家相互对抗着。工人竭尽全力试图将工资最大化,从而使其与他付出的努力相一致,而生产工具的所有者则竭尽全力将工资降到最低,仅仅能够满足工人的基本需要。所有者得到了市场法则的支持,因为这一法则要求获取多余的利润以使资本最大化。自自我利益以及自由市场经济结构出现以来,工人被剥削就是生产工具私有制不可避免的一个后果。
尽管当下讨论的目的不是批评性的,而是拓展性的,但我仍愿意指出在马克思分析当中的诸多困难之一。毫无疑问,马克思看到了在生产工具私有制的条件下,为了工业潜能的发展,工人必须要付出代价。但这一讨论隐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如果弱化利益驱动,例如,用生产工具的集体所有制来替代私有制,那么情形就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但如果我们这一看法在马克思自身的理论当中以及其所批判的对象当中分别具有真实的可能性,那么这就产生了一种理论困境。既然经济的增长依赖于为了投资而不断产生的新的资本,那么被带入开放市场中的产品与生产这一产品所需的成本之间必然要有一个差价,这一差价的存在避免了经济的停滞甚至崩溃。问题在于马克思所构想的用以治愈资本主义的途径,如果倾向于削减利润,以便遏制剥削,甚至不惜减缓经济发展,那么他的理论还有一定的说服力。的确,现在我们常常提到工人在经济发展中日益处于有利的地位,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在此获得了有利的发展。但如果马克思仅仅将利润等同于剥削,从而认为一定要无条件地削减利润,那么他的讨论将不仅与资本主义的现实,而且与任何形式的经济现实不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