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湖人队的两个新人(加更)(1 / 1)

第四百五十八章 湖人队的两个新人(加更)

在快船队组成了“三巨头”之后,这个联盟也算是彻底进入了三巨头时代,热火队有,凯尔特人队有,纽约有,原本湖人队也有。

当然了,这个趋势在热火队组建了三巨头之后,就已经有很多的专家看出来了。

在他们看来,帕克莱利开始了一种新的游戏模式,让很多的球队老板以及总经理认识到原来这个游戏还可以这么玩。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肯定是大胆敢想的人。

接下来吃螃蟹的人肯定是因为螃蟹好吃……

同样的道理,热火队“三巨头”让行列内的这帮总经理看到了如何快速组成豪强的新模式,之后纽约照搬照抄,组成了“安东尼加小斯加比卢普斯”的三巨头,现在快船队也抄了一份作业,组成了“格里芬加霍华德再加上克里斯保罗”的三巨头。

先不说“巨头”模式能打出什么样的效果来,只说目前谁最高兴的话,那肯定是格里芬!

要不是得保护膝盖,他这会儿非在客厅来个“滑跪”庆祝一下。

“孙,这次,我绝对会赢!”

格里芬的第一反应是他击败孙大圣有望了。

上赛季的全明星正赛上,这家伙将他当工具人使用,他特么的还扣得乐呵,再加上之前的新仇旧恨他早就寻思着要报了!

只是湖人队的阵容摆在那里,即便科比退役了,快船队跟这只球队打起来也够呛能赢,现在的快船队在格里芬自己看来,有用的也就他一个人!

他真没想到,快船队的管理层在自由交易市场一开启就给了他这么一个大惊喜,有了霍华德跟克里斯保罗的助力,他感觉现在这只湖人队绝对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他报仇有望了!

“肯达尔,看新闻了吗?快船队做了两笔大交易,我有帮手了,这个赛季打湖人队的比赛你一定要来现场看球,看我血虐孙!”

……

快船队在联盟引起大动静的时候。

湖人队的训练营也开始了好一段时间了。

孙大圣也跟湖人队的新主教练见过面了。

相处下来还算不错。

简单来说的话,是个有自己防守理念的工具人,进攻端的战术看他的样子依旧只有那么一套——把球交给勒布朗。

当然了,现在在湖人队,他应该是有两套的:把球交给孙大圣,把球交给姚明。

其实吧,孙大圣倒是不反对场边站着的主教练是个工具人。

毕竟湖人队目前这套阵容,除了两个新人以外,其他都是至少有过一次总冠军经验的球员,而且对于他也非常的信服,进攻端他如果可以完全做主的话,有一说一,更有利于这只湖人队在进攻端的发挥。

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按照孙大圣的指挥来跑位了。

而孙大圣已经习惯了自己来决定进攻端该怎么打!

所以湖人队一开始换帅的时候,孙大圣一度还很担心来着,但听说是迈克布朗之后,他顿时就安心了下来。

那没事了~

说来这么多的年度最佳主教练,有一个算一个,这哥们应该是能力最差的几个主教练之一了。

除了有半瓶水程度的防守理念以外,真的是没有其他任何的优点。

嗯……或许有,那就是懂得督促其他球员在关键时候把球给到核心球员。

不过,还是那句话,这是孙大圣希望看到的结果。

话说回来,湖人队的管理层还是挺懂的,知道这种时候球队需要的不一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主教练,因为这只球队的底子真不差,孙大圣作为核心也非常得人心,单就这两点便足够湖人队管理层在选择主教练的时候,更注重性子,而不是执教战术能力的好坏。

他们首先要保证的是不跟核心球员闹矛盾,其次作为主教练的掌控欲望不能太强烈,比如拉里布朗这种的,是湖人队管理层绝对不会选择的。

在这段时间里,孙大圣对吉米巴特勒还有钱德勒帕森斯两个新人也有了一些了解。

前者跟贝弗利差不多,属于那种闷头训练,只想着进步,有强烈好胜心的球员,不过这家伙目前的实力确实不咋地,进攻端没啥威胁,但在防守端有一种不把持球人撕碎就不会松口的野性,跟贝弗利相同,但又不太一样,如果说贝弗利是只“疯狗”的话,那巴特勒就是一匹“野狼”,总是带着一股嗜血性。

而且这家伙显然不如贝弗利活跃,当孙大圣将这个外号送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低声念叨了两句,就又投入到了训练之中。

嗯……这是孙大圣最满意他的地方,这家伙是个训练狂魔,每天日常的训练完成之后,会主动进行加练,可以这样说,每个晚上球馆最晚走的肯定是他。

当然了,孙大圣跟贝弗利将加练放在了早上,如果晚上加练的话,跟他走的时间估计差不多。

另外一个新人帕森斯是个帅哥。

就是那种完全可以去当男模的长相。

说到这里,有些好笑的地方在于,钱德勒帕森斯算得上是2011年新秀里面长得最帅的几个人之一,而吉米巴特勒可以说是2011年新秀里面长得最丑的几个人之一。

可结果一个最帅,一个最丑,都被湖人队给选中了!

两个人站在一起,那叫一个全面。

相比巴特勒,帕森斯的即战力更好,有一手不错的三分球,还有一手不错的攻击篮筐的能力,只看目前的前景应该会被吉米巴特勒更光明。

但有些可惜的是,湖人队最不缺的就是三四号位的球员,他的即战力是不错,可跟奥多姆等人比起来,就没有可比性了。

所以,虽然他目前的即战力不错,如果让他跟巴特勒单挑的话,他应该会获胜,他进攻十个球,巴特勒能防住7个。

这是巴特勒的防守能力。

奈何,巴特勒的进攻能力太捉急了,他打帕森斯十个球,帕森斯能防住其中5个,剩余4个就算帕森斯不防,这家伙也有可能砸筐而出。

就这么的离谱。

帕森斯看着也还算勤奋,但比起巴特勒他的勤奋就算不上什么了。

而且,孙大圣瞅着他,总能闻到一股跟过去的他相同的味道。

嗯~~是“我如果签大合同了就死女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