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请我进去。虽然此时天色已黑,蜡烛也已经点上了,但帘子还没有拉上,她正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望着外面的花园。她背对着我,双手放在腿上,我进屋的时候她一动没动,大概以为进来的是佣人。多恩卧在火炉前,鼻子夹在两只前爪中间,旁边卧着两只小狗。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动一下,那张小桌子的抽屉没有开过,也没见乱扔的衣服,没有一点点有人来了的痕迹。

“晚上好!”在这么个小房间里,我的说话声听起来很生硬,很不自然。她转过来,立刻站起身走向我。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以至于我没有时间,没有一点点时间去回想在过去的十八个月中她在我想象中的千百个样子。那个没日没夜萦绕在我脑海中的女人,使我夜不成寐、日不成思的女人,现在就在我的身边。我的第一反应近乎是感到震惊,一种恍惚,她竟然这么弱小,几乎没我的肩膀高,一点也比不上露易丝的身高和体形。

她全身着黑,使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她的脖子上和手腕上都绑着丝带,头发是棕色的,分成两边,在后面低低地盘了一个髻。身材很匀称,身上唯一大的是一双眼睛,一见我,就像认识我一样猛地睁得很大,目光中流露出惊讶的神色,就像一双鹿的眼睛,慢慢地从认识变成了迷惑,又从迷惑变成了痛苦,然后又似乎像是明白了什么。我清楚看到了她神色的迅速变化,想必他和我一样,见到对方都感到非常震惊,要说我们哪一个更紧张,哪一个更不自在,还说不清。

我看着她,她望着我,一时间我们两个都没说话,当我们开口说话时,又几乎是同时。

“但愿您已经休息好了。”我生硬地说了一句。她则说:“我请你原谅。”随后又很快顺着我的话说道,“好了,菲利普。”然后走到火炉边坐在一个低矮的小凳子上,并示意我坐在对面的椅子上。那只老猎犬多恩伸了伸腰,打了个哈欠,头枕着后腿卧在那儿。

“这是多恩,对吧?”她边说边把手放到它的鼻子上,“它是不是刚过了十四岁的生日?”

“是的,”我说,“它的生日比我的早一周。”

“你是吃早饭时在一个蛋糕盒里发现它的,”她说,“安布鲁斯当时躲在餐厅的屏风后面,看着你打开蛋糕。他告诉我说他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打开盒子,看到多恩从里面挣扎着出来时的惊奇表情。那时你十岁,是四月一日。”

她抚摸着多恩,抬起头来,向我微笑着,使我感到最不安的是我看到她眼里涌出泪水,又瞬时掩饰过去了。

“请原谅我没有下楼和你共进晚餐。”她说。

“你为我做了那么多的准备,而且一定是提早赶回了家,可我刚才太累了,没有精神陪你,会给你一个很糟糕的印象,所以我觉得你独自一个人吃饭可能会更轻松些。”

我想到自己是如何为了让她空等,在庄园里从东走到西,一时无话可说。一只小狗睡醒了,舔了舔我的手,我友好地抓了抓它的耳朵。

“斯考比说你太忙了,说有很多事要做,”她说,“我不想由于我的不期来访而使你感到有碍于事,我会照顾自己,并且会很开心的。你明天如果有事,千万别因我而更改。我只想说一句话,那就是,谢谢你,菲利普,谢谢你,能让我来,这对你来说肯定很为难。”

她站起来,走到窗边去拉窗帘,雨点敲打着窗台。或许我应当替她去拉窗帘,但我只是很尴尬地站了起来,想那么做,却没来得及。她已经拉上窗帘又回到了火炉边,我也就又坐了下来。

“坐车经过草场来到了房前,看到斯考比站在门边迎接我的时候,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觉。我已幻想过无数次,一切的一切都正如我所想象的那样,大厅、书房,还有墙上的画。马车到门口的时候,钟正好敲了四下,这种钟声好像也是早就熟悉的。”我一直抚弄着小狗的耳朵,没有正视她,“去年的夏天和冬天,安布鲁斯病之前,在佛罗伦萨的每个傍晚,我们都会谈起回家的事,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候,他总是会给我讲这里的花园,这里的树林,还有去海边的小路。我们一直设想沿着我来的这条路来,这也就是我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从热那亚到普利茅斯,然后威灵顿用马车接我们回来,你能这样安排真是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感动。”

我感到她真有点傻,但我说的话却是:“我担心路不太好走,斯考比告诉我说,你们不得不到一家铁匠铺去修马掌,实在过意不去。”

“那没什么,”她说,“坐在火炉旁,边和威灵顿聊天边看着他们干活,心情很好。”

她的举止已经很自然了,那种初始的紧张感——如果可以称其为紧张的话——已经没有了。我说不清楚,现在如果有谁不对劲的话,那这人一定是我。房间很小,我感到自己块头又大又笨拙,因而不知所措。我坐着的这把椅子像给爱人坐的。再没有什么能比如坐针毡更显得举止狼狈了。蜷缩在这该死的小椅子上,两只大脚很别扭地缩在椅子下面,两只长胳膊吊在两侧,这到底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

“威灵顿给我指了指去肯达尔先生家的路,”她说,“我一时还不知道是否应出于礼貌去拜访他们,但天色已晚,马已经走了很远的路,而我又非常自私地希望早点到这儿。”她在说“这儿”之前停顿了一下,我想大概要说“家”,然后又改了口。“安布鲁斯已经给我作了详细的描述,”她接着说,“从门厅到这屋里的每个房间,他甚至给我画了一张草图,所以,今天我深信,我可以不用别人指导就能找到哪儿是哪儿。”她稍微停顿一下又说,“你让我住在这个房间里,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如果我们能一块儿回来的话,我们就打算住在这个套间里。安布鲁斯一直想让你住进他的房间,斯考比告诉我你已经住进了,安布鲁斯要知道一定会很高兴的。”

“希望你住得很舒适,”我说,“自从有个叫波比姑妈的人走了以后,好像再也没人在这里住过。”

“波比姑妈爱上了一个代理牧师,便离开此地到唐桥去安抚自己受伤的心,”她说,“可她的心意很坚决,为此她伤心了二十年,你没听说过这件事?”

“没有。”我答道,同时悄悄看了她一眼。她正望着火炉,想必是在想波比姑妈。她的双手握着放在腿上,我以前从没见过哪个成年人的手这么小巧,非常纤细,瘦长,就像一位大画家画的一双未画完的手。

“那后来,”我又问,“波比姑妈怎么样了?”

“终于在二十年后,遇见了另一位代

理牧师,她才得以解脱。可那时她已经四十五岁了,心已经不那么脆弱,便和这第二个代理牧师结了婚。”

“她的婚姻美满吗?”

“不,”她说,“她在新婚之夜惊吓而死。”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嘴唇轻轻动了一下,而眼神仍是那么的肃然。突然间,我仿佛看见安布鲁斯在讲这件事的样子——一定是这个样子的——蜷缩在椅子上,双肩颤抖着,她也像我现在这样望着他,强忍住不笑。我禁不住对瑞秋表姐笑了笑,她眼中掠过一丝什么,也朝我笑了笑。

“我想你是现编的吧!”我对她说,马上后悔不该笑。

“我绝对没编,”她说,“斯考比也知道这件事,你可以问他。”

我摇了摇头:“他肯定会认为这不合适,如果他知道你这么给我讲,肯定会大惊失色。我忘了问你,他给你端晚饭了吗?”

“端了,一杯汤,一只鸡翅,还有一盘烤腰子,非常可口。”

“你一定已经发现这所房子没有女佣人,没有人来照顾你,帮你收拾衣服。只有小约翰和小亚瑟给你倒洗澡水。”

“我宁可这样。女人的话太多。至于我的长裙,整个丧服期都是一样的,我只带了这件和另外一件,我的鞋也能在坚硬的地上行走。”

“如果明天还像今天这样下雨,你就不得不待在室内了,”我说,“书房里有很多书,我自己不太读书,你或许可以找到愿意看的书。”

她的嘴唇又闭紧了,很庄重地看着我。“我可以擦擦银器之类的东西,我没想到能看到这些银器,安布鲁斯过去常说由于靠海,银器慢慢地都有些发黑了。”我从她的话中已经猜出,她已经猜到了这些银器古董是从一个锁了很长时间的橱柜中取出的。在她的一双大眼睛后面,肯定带着对我的嘲笑。

我向别处望去,我已经对她笑过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对着她笑了。

“住在别墅里的时候,”她说,“要是天热时,我们会出去坐在一个有喷泉的小院子里,安布鲁斯就会要我闭上眼睛,听水声,想象那是雨落在家里的样子。你知道,他有一大套理论,说我要是遇上英国的气候,尤其是康沃尔潮湿的气候会冻得发抖,缩成一团。他说我是温室中的植物,只适合精心栽培,无法在一般的土壤里生存,说我是大城市出生的,过于文明化。记得有一次我穿着新长裙下楼吃饭,他说我带有一种古罗马的味道。他会说,‘在家里你会被冻坏的,内衣得穿法兰绒布的,还要披条毛披肩。’我没有忘记他的忠告,这次带了披肩来。”我随即瞥了一眼,真有一条,像她的衣服一样,是黑色的,放在她身边的小凳子上。

“在英国,特别是在我们这儿,太受天气的影响,靠海,没办法。我们这里的地也不像内陆的地,不太适合耕作,这儿的土壤很贫瘠,七天有四天下雨,有太阳的时候我们多半依靠阳光。我想明天天气会变,你可以出去走走。”

“波沃镇和巴登草地、坎普教堂的四周、牛排公园、开勒牧尔和灯塔院、二十英亩园,还有西山。”她说。

我吃惊地看着她,“你知道巴通的这么多地方?”

“是的,怎么了?两年来,我逐个把这些地名记在了心里。”她说。

我无言以对,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片刻,我又很生硬地说了句:“女人步行去这些地方可不大容易。”

“可我的鞋很结实。”

从她裙子底下伸出来的脚穿着一双紫色的便鞋,看上去很不适合走路。

“就这双?”

“当然不是了,还有比这结实的。”

不论她自我感觉如何,我实在难以想象她在田野里走路的样子。恐怕随便哪个犁地农人的靴子都能把她整个套进去。

“你会骑马吗?”我又问她。

“不会。”

“如果有人牵着,能坐在马背上吗?”

“或许可以,但我得双手抓住马鞍,有没有那个能使人保持平衡的叫作鞍头的东西?”

她很急切地问着问题,目光很严肃,但我还是又一次肯定她的目光后藏着嘲笑,她这只是想跟我套近乎。

“我不太清楚我们是否有女士马鞍,我会问问威灵顿的。不过我在马具房好像从来没见到过。”我冷冰冰地说。

“或许波比姑妈在失去她的心上人以后常骑马,这是她唯一的消遣方式。”她说。

这一切都没用,她的声音中有什么在跳动。我如坠云雾,她又看着我在笑,这简直让人受不了。我赶紧望着别处。

“那好吧,”我说,“明天早上我吩咐人办,你看我是不是叫斯考比在壁橱找找看,另外找找波比姑妈是不是也留下骑马服了?”

“我不需要骑马服,如果你能牵着马慢慢走,我就能平稳地坐在马上。”

正在这个时候,斯考比敲了敲门,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很大的盒子,上面放着一把银制的水壶、一把银制的茶壶和一只茶缸。这些东西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我真想知道他是从管家房的哪个迷宫里发现这些东西的。他拿这些东西来是何目的?瑞秋表姐看到我惊讶的目光。我是绝不会伤害斯考比的,可看到他一本正经地将拿进来的东西摆到桌子上,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怒火冲上了我的心头,我站起来走到窗边,假装看外面的雨。

“茶准备好了,夫人。”斯考比说。

“谢谢你,斯考比。”她很庄重地答道。

那些狗爬起来,将鼻子凑到盘子上嗅了嗅,它们和我一样感到惊奇。斯考比忙叫它们走开。

“过来,多恩,过来,三个都过来。夫人,我想最好把它们弄走,要不它们会打翻盘子的。”

“好的,斯考比。没准会把盘子打翻的。”

她的话语中又带着笑意,谢天谢地,我正好背对着她。斯考比又问:“夫人,早饭怎么办?菲利普先生八点在餐厅吃早饭。”

“我就在房间吃吧,”她说,“艾什利先生过去常说十一点钟之前的女人都不便让人看。不会太麻烦吧?”

“当然不会,夫人。”

“那就谢谢你,斯考比,晚安。”

“晚安,夫人,晚安,先生,过来,小狗们。”他打了个响指,几只狗不情愿地跟着他走了。房间里好一阵寂静,过了一会儿,她很轻柔地问:“你来点茶吗?我知道这是康沃尔人的习惯。”

我不再故作姿态了,总这样太累。我走回火炉边,坐在桌旁的小凳上。

“告诉你吧,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个托盘、这把水壶,也没见过这把茶壶。”

“我知道你还没见过,斯考比拿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眼里的神色,我想他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是一些埋藏的宝物,他是从地下室挖出来的。”

“吃完晚饭后真要喝茶吗?”我问。

“当然。”她说,“在上流社会,如果有女士在场,这是必然的。”

“星期天,肯达尔一家和帕斯科一家来吃饭,但我们从来不喝茶。”我说。

“或许斯考比不认为他们属于上流社会,”她说,“那我可是受宠若惊了。我愿意喝茶,你可以吃些夹黄油的面包。”

这也算一种发明,薄薄的面包片,卷得像香肠一样。“我很意外,厨房里的人竟会做这种东西。”我说着,一口吃了一块,味道不错。

“那是灵机一动想到的。”表姐说,“你可以把剩下的留作明早的早餐,黄油在融化,你最好吮一吮手指。”

她边喝茶边望着我说:“如果你想抽烟,请吧。”

我睁大眼睛直盯着她。

“在女士的闺房抽烟?你认为可以这样?星期天牧师带帕斯科夫人过来时,我们从不在客厅抽烟。”

“这不是客厅,我也不是帕斯科夫人。”她说。

我耸了耸肩,然后伸手从口袋中摸烟斗。

“斯考比会认为这有失体统,他明天早上会闻到味的。”

“我会在上床之前打开窗户,把味吹到外面的雨里去。”

“可雨会溅进来弄坏地毯,那可就比烟味更糟糕了。”

“那可以用布擦掉,你太仔细了,像个老绅士一样。”

“我还以为女士们很介意这些事。”

“那只有当她们别无他事烦忧时才会如此。”

我这么坐在波比姑妈的卧室里吸着烟,突然心里感到一阵惊悸,我可不想这么度过这个晚上,我想说几句冷冰冰的客套话,然后很唐突地告辞,使这个不速之客受到冷落,感到沮丧。

我瞥了她一眼,她已喝完茶,把茶杯和茶碟放回到托盘上。我又再一次意识到她的手窄小、白净。我想安布鲁斯是否也说这双手是生在大城市的。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上面的宝石都质地不错,它们并没有因她身着丧服而削弱丝毫光芒,和她本人也极其相配。我很庆幸,自己手里托着烟杆,嘴里衔着烟嘴儿,这能使我感觉自然一些,而不至于像个夜游者,在梦中游荡。该有些我应当作的事,还有些我应当说的话。但此时的我坐在火炉前像个傻子,无法将自己的思绪和印象整理到一块而。拖得人筋疲力尽、焦灼不堪的这一天已经结束了,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确定这对我有利还是不利。要是她能够有一点点我曾经想象中的那种样子,我就知道该如何去做,可现在她就在这儿,活生生地坐在我旁边,那曾经想象过的印象都成了不可思议的东西,混杂在一起,然后又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某个地方有个痛苦的生物,年事已高,脾气很坏,由律师们簇拥着;某个地方有个大号的帕斯科夫人,粗声大气,又自以为是;某个地方有个被宠坏的女孩,满头卷发,爱发脾气;某个地方有条毒蛇,静静蜷伏着,但她们都不是现在房里和我在一起的这个人。此时,愤怒也罢,憎恶也罢,都徒劳无益。至于恐慌——我怎么会惧怕一个远没有我肩膀高的人?怎么会惧怕一个除了点幽默和除了手小而别无其他特点的人呢?难道就为曾有一人为她决斗,另一个命将尽时给我写信说:“她终于对我下手了,瑞秋,我的冤家。”就像我在空中吹了个泡泡,站着看它舞动,如今它“砰”地迸裂了。

我自言自语,近乎是在这闪耀的火炉边点着头对自己肯定地说:我一定要记住,以后在雨中走上十几里路也绝不能喝白兰地,它会使我思维不清,语不达意。我是来和这个女人搏斗的,可到现在都还没有开始。她所说的波比姑妈的马鞍是什么意思?

“菲利普,”她的声音很小,很轻,“菲利普,你快要睡着了,你是不是起来回房睡觉?”

我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她坐在那儿看着我,双手仍放在腿上。我摇摇晃晃站起来,差点打翻盘子。

“实在不好意思,大概是我蜷缩在这个椅子上,弄得有点瞌睡了,平时在书房中,我总是伸直腿脚的。”

“你今天活动量很大,对吧?”

她的话没有一点恶意,可——她到底什么意思?我皱了皱眉头,站在那儿低头望着她,决意什么话也不说了。

“如果明天早上天气好,你真的会给我找匹马,一匹又稳当又听话的马吗?那样我就可以骑着马出去看巴通田地了。”

“可以,如果你想去的话。”

“我不会打扰你的,让威灵顿带着我就是了。”

“不,我可以带你去,我没什么事可干。”

“等一下,你别忘了明天是星期天,早上你得给佣人们发工资,我们下午出去吧!”

我望着她,感到十分茫然:“我的上帝,你怎么会知道我星期天发工资?”

使我十分沮丧也很难堪的是,她眼睛放光,但有点泪光盈盈,样子很像刚才说到我十岁生日时的那样,然而她的声音听起来却比刚才生硬一些。

“如果你不知道,那你就没有我原先想的那样善解人意,你稍等一下,我有个礼物送给你。”

她开门,走进对面蓝色的卧室,回来时手里拿着一根手杖。

“给,拿着,这是你的了,别的东西你其他时候可以整理,但今晚我想亲自把这交给你。”

那是安布鲁斯的手杖,他以前经常使用依靠的东西,上面配着金手柄,杖头是象牙刻的狗头。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我很笨拙地说。

“现在你走吧,赶紧走吧!”她说。

她把我推出房间,关上了门。

我站在门外,手里拿着手杖。她甚至没给我足够的时间让我向她道声晚安。卧室里没有一丝动静,我慢慢走过过道,回到自己的房间,心里想着她给我手杖时眼里的神情。不久前,我也曾看到过一次与此同样的备受煎熬的眼神。那双眼睛也蕴含着一种冷漠与自尊,但也饱含着同样的失意,同样有着那种向人祈求的痛苦。我走回自己的房间——安布鲁斯的房间,边看着熟悉的手杖边想,那一定是因为那两双眼睛都是同样的颜色,她们属于同一个种族,否则,那个在亚诺河边上要饭的女人和我的瑞秋表姐没有共同之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