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战地记者(1 / 1)

庄园革命 鹿人戛 1420 字 1个月前

炼狱巨怪和兵蝗巨兽的僵持战打得是一个消耗,兵蝗巨兽虽然在这方面占有优势,不断有兵蝗填补它的残缺躯体,但炼狱巨怪身体上的损伤似乎并不影响它的动作。

马修亲眼看到,巨怪的一根肋骨都被兵蝗巨兽给拧断扯了出来,结果炼狱巨怪直接抓住兵蝗巨兽,一把撕下了它体表的一大片触手,完全是两个头怕死的疯狂野兽的互相撕咬。

比起这边的野性与血腥,另一边的战斗就要讲究很多。

维克多和军刀阿尔伯特呈现出一种让人惊诧的奇妙配合:维克多手持军刀披斩刺撩,和地缚骨尾一击对拼后人刀分离,维克多近战用快速出拳缠斗地缚,军刀阿尔伯特环绕维克多,高速穿梭披斩,哪怕地缚拥有四只手臂也不得不疲于应付。

一人一刀,正面挡住了冥蝗地缚。

这让马修再次修正对维克多的评估:他自己就是很强的即战力。

维克多的风格一直是非常低调内敛,理性聪明,对经营规划有着清晰的头脑认知,作为盟友,无疑非常优质。

不过他的对手就得头疼了。

打不死维克多,他就会默默继续成长,直到时机成熟,如眼前一样发起反攻号角。

马修正津津有味看着,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菲妮克斯小姐!您怎么到这里来了!这里是前线,很危险!”士兵劝告说。

“维克多邀请我来的。我得到前线来,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评估黎明号的实战价值。”

马修扭过脸,和身后持伞的女性四目相对。

她穿着一件医生般的白大褂,背着一个卷了羊毛毯的军绿色背包,头戴鸭舌帽,一头马尾发,里面穿着贴身衬衫,下面是一条短裤,双腿下是一双皮靴。

被称之为“颠覆者”的炼金术师,秘银工坊三大巨匠之一,菲妮克斯给马修第一印象不错。

菲妮克斯浑身有着漂亮健康的小麦肤色,但她靠近领口部分的皮肤确很白皙,说明她是常年在外面晒太阳,经常到野外作业,不是闭门造车的类型。

她四肢肌肉线条清晰,腿上还有好几道伤口,不过并没有用长袜遮掩,大大方方露出来,也并未因不够美观而羞怯。

此外她手中充当拐杖的黑伞,背上背包上裹着的毛毯,实在亲切,总有一种她随时可以在任何地方露宿过夜的感觉。

年仅27岁的炼金术天才,吉赛尔的偶像,就这么站在马修面前,和他互相打量。

“咦?你难道就是那个俾斯麦庄园的马修吗?”

菲妮克斯抬起手指,一脸好奇。

“你认识我?”

这回换马修疑惑了,他可不记得见过这位鼎鼎大名的炼金术师。

“维克多给我说过你的事,施密茨还画过你的画像,他的素描不错,所以我一眼就能认出你来。”

她走到马修这边,拉了拉背包系带,看向下面打作一团的战场:“已经开始了?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白热化,附近道路被破坏地很严重,有的山路马和骡子走不了,只能一路跑过来了。”

马修打了个响指:“再来一张椅子。”

士兵一脸苦相:“马修大人,没有椅子了……”

“没事,我自带了的。”

菲妮克斯脱下背包,从里面翻出一张折叠椅,拉开后就坐了下来。

马修递给她一包薯条。

菲妮克斯也不客气:“有没有甜味酱?”

马修看向索伊,索伊摊手。

“还好我带了。”

菲妮克斯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小银壶,将一种乳白色甜酱淋在薯条上,用清水洗了手。

“黎明号又被打破了外甲……唉,又得工坊的人忙了。”

她自顾自说着:“倒是其他炼金傀儡,比较耐打,修理也方便。”

马修灵机一动,询问说:“我记得《奥秘》上说,黎明号原本是由菲妮克斯小姐你亲手负责设计和研发的,所以,是维克多拜托你制作这一层外装甲用来遮住炼狱巨怪的真身?”

“对啊。”

菲妮克斯又从背包里翻出一副边沿是金属结构的单片镜,固定在右眼,然后轻轻拉伸,于是镜头一下往外凸出——竟然是一个改良的望远镜。

“这也没办法,大多人还是没办法接受这种体量的魔灵,或许卡尔马和阿基坦会好一点,你们那好歹有魔裔,萨克森却是不行。”

她往嘴里塞了一根薯条:“所以需要由我来做一个壳,避免大家恐慌,不过我的工作主要是制作配套的东西,包括改良的巫师重炮,以及巨人形态使用的‘炼金枪刃’,看来枪刃又毁了一把。”

“‘炼金枪刃’需要足够坚韧,但又要兼具杀伤力,能制造瞬间爆发,当时改良花费了很多时间。”

“还有就是外壳需要可拆卸更替化,毕竟炼狱巨怪这种巨型魔灵,不能时时刻刻穿着这么厚重的装甲,为了减少风险,它大多时候在海下活动。”

“对了,惠特曼教授提供的‘普朗克-惠特曼模型’真是厉害啊。”

菲妮克斯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绯蝗入侵以来,我也一直在研究应对反制的兵器,但始终不成功。”

“最开始,我想的是制造一种能不断改变区域性四元素的干扰性装置,有这样的装置,就能不断调整具体参数,让兵蝗疲于改造自己,不论行军还是进攻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马修琢磨着,这不就是一种可以不断调频的群体减状态buff。

如果能成,在战场上绝对能发挥作用。

“可惜真理之眼那边驳回了我的方案,巫师教授讨论后认为,这项巫术要改变四元素流向,并且是范围线的可控,研发起来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员,几年内根本不可能完成。”

菲妮克斯吞下又一根薯条:“然后,我又构想了一个装置,制作出一种和兵蝗极度相似的炼金绯蝗,让它混入虫群,就能造成不错的战果。不过尝试后才发现,兵蝗内部不是依靠视觉识别,而是体内魔术回路构造,要完全复刻兵蝗魔术回路,那是根本做不到的。”

“如果真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这一场仗我们早就赢了。”

她摇摇头:“后来你们做出了‘弗朗茨1号’,我又想过,不如制作一种特殊药物,让兵蝗内部混乱,互相攻击,还是失败。”

“托了你们的福,有了那个模型,才能做出‘绯蝗终结者’这种组件。我们用活体兵蝗测试过很多次,效果非常惊人,绯蝗一族如果找不到应对方法,那么大规模军团战场上,我们必定会逐渐拿回优势,直到将它们赶出去。”

“只不过,还有五大冥蝗,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菲妮克斯盯着战场中央维克多与地缚的白刃战,忧心忡忡:“高端战力,很难依靠单纯某一件装备来弥补……”

她突然啊了一声:“不过好像也不对。狼铳或许能做到。”

菲妮克斯突然看向马修:“狼铳能解决冥蝗吗?”

“恐怕不能。”

马修如实说:“狼铳能处理大批的兵蝗和兵蝗异种,但还是没法对抗冥蝗这一级别。”

菲妮克斯也不感到意外,她翻出一个有些卷边的笔记本,一边观察战场,一边开始唰唰记录各种数字,画速写图。

马修也陷入了沉思。

这次来无疑是正确的,必须亲自来感受萨克森和阿基坦主战场的战况,才有利于庄园做出后续决策。

站在过去胜利中沾沾自喜是非常危险的。

不同区域、环境和不同对手,战争局面和难点截然不同。

卡尔马战区是刺客式得博弈斗智,找到对方致命伤,一刀带走,有点传统功夫点到为止的味道。

萨克森战场则更像是一个困兽牢笼,两头怪兽不得不拼命对殴,只有一个能活着出去。

双方朝对方脸上疯狂挥拳,看谁先撑不住先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