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的终点——斩头神灵——仰光——对猫的猎杀——传教士的失误——传教士的奉献和传教收获
现在我天天忙着做最后的准备返乡。我把我买的那块油毡毯子送给了别人,这条油毡子可以驱走中国客栈里的那些臭虫。另外我也把自己的铺盖送掉了。至于华人头上的那根猪尾巴,我从来没有戴过,将来也不会。任何外国人都不应该戴那种辫子。这对那些有辫子的中国人来说可能会感到不太愉快。至于我那身中国服装,我在谬迪时曾经穿着它拍过一张照片,现在我正在马六甲海峡的一艘轮船上写这本书的最后一章。
曼德勒城是缅甸最有意思的城市,在这里我目睹了一位传教士如何把当地的一尊神像斩头的举动。这位传教士就是达文波特,浸礼会的传教士。他在当地买了一块地皮,这块地皮上正好有一尊高达13英尺的佛像,于是他就召开了一次由当地人和外国人共同参加的会议,商讨如何终止这尊菩萨的使命,最后会议认为用铁锹把它推倒似乎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一位苦力拿来一把铁撬,但是没有哪个缅甸人敢砸碎一尊佛像,于是人们就找了两名印度人来帮忙做这项有趣的工作。当那位美国传教士手持铁橇准备开工时,一位印度人跑到礼拜堂里,拿来一本《圣经》,面朝佛像大叫:“噢,上帝!噢,上帝!”然而当佛头一落,所有的人都一起上阵,很快就把菩萨砸烂了,因为偶像的头一掉,便成了“摩西所造的铜蛇”(《旧约·列王纪下》18:4),人们在佛像里面找到了一颗银制的心,里面还有一些刻有神圣巴利语的金条,以及一枚带有牙齿的戒指。我不知道这颗牙齿到底是谁的,但是它肯定不是佛祖的牙齿,因为在亚洲号称是佛祖的牙齿足以给一个巨人嵌满他那张宽大的嘴巴。不管怎么说,这颗牙齿被认为具有驱巫避邪的神力。
这座城市有许多东西对于学者来说是非常有趣的。在曼德勒山的脚下大约有400多个佛塔。我自己没有数过它们,但当地一位值得依赖的人告诉我说,这里有719座佛塔,而另一位人则说有450座,我认为每个人应该有自己的看法,所以亲自做了一个独立的调查,做出了400座佛塔这个保守的估计。每一座宝塔里都竖有一块雪花石膏的石碑,上面刻有一些经文。据说即使所有的佛经都被销毁,人们依然可以从这些石碑中恢复佛经的全文。另外,这里还有一座大型的王后寺庙,借以超度王后生前所犯下的许多罪孽。王后寺庙里有这里最大的一口铜钟,每天响彻云霄的钟声都在人们的耳畔回**。这个地方还有许多有趣的事情,限于篇幅,只好在此从略。
火车准时到达了缅甸首都仰光。我在站台上受到了麦考恩先生的热烈欢迎。麦考恩先生是当地基督教青年会的干事,他曾是一位十分成功的律师,后来放弃了高薪收入,以从事现在的传教工作。他目前的工资仅仅相当于他原来支付自己律师行里的一名文书的工资!基督教青年会的工作富有成效。仰光城内拥有著名的瑞光大金塔,塔身贴有金板。据说这座宝塔特别神圣,因为里面藏有一位佛祖的八根头发!从这么多宝塔所保存的头发来判断,我想如来佛的头发肯定都被拔光了。然而这里最值得看的还是美国浸礼会传教使团的印刷厂、学校和教学工作。这个传教使团在当地克伦人中就有500多个自助教堂。
克伦人的先知三爷(San Ye)是一位具有超凡能力的人。当他皈依教会之后,就积极参加当地教会的活动。现在有成千上万的异教徒都愿听他讲道,当然他也常邀请传教士来给公众讲道。他现在已经建立了两座大型的教堂,另外六座教堂也已动工兴建。在托马斯、文顿和沙普的陪同下,我拜访了这位奇人。我们乘坐一辆没有减震弹簧的牛车启程前往,但不巧在森林中迷了路,只好在树丛中四处找路。时至午夜,我们才看到另一驾牛车经过;正当我们上前问路时,他们的一头公牛不失时机地踢了我一蹄子,正中我的膝关节。好在我们车上带着四打止痛药片,当然止痛用不了这么多止痛片,其中一些就足以缓解我的伤痛了。到了后半夜我们才到达目的地。在这密林中间有一些高大的建筑,均是那位克伦奇人出资建造的,其中一个客栈的房间就长达280英尺,它和另外一个同样长度的谷仓吸引了我的目光。我们到来的消息被这位先知的手下传了出去,早上9点就有1000多人来到那儿的大礼堂来聆听福音的传道。当天中午还有另外一场人数同样多的布道会。那位先知从当地人中间为基督教事业募集了40万卢比。他自己除了一艘接送传教士用的汽艇外已经一无所有。他不让我们给他拍照,以免被人当作偶像给供奉起来,尽管他自己的教诲与此相反。在募捐的时候,人们纷纷拥上前来,把自己的捐款放进一个盛水的银制容器里。“钱是烫手的,”他说道,“应该放在水中降降温。”他就是这样一位善良、谦卑而富有魅力的人。
曼德勒的400多座百宝塔
有一天,我们几个人去丛林打猎,听说这里的公野猪、鹿、老虎和蛇都比较大,于是我建议大家应该带着枪爬到树上,让当地人敲打树木,放火驱赶猎物。由于那头公牛给我造成的伤痛,我发现自己很难爬上树去,而且更难在树枝上保持一种瞄准姿势。但无论如何,在人们敲打树林,驱赶猎物时,我还是设法在树上稳住了自己。这时有一只野猫和一头鹿跑出来了。我用左轮手枪在75码远的地方打死了那只野猫;而那头鹿显然在别处有急事要办,在猎手举枪之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于是那只野猫成了我们带回来的猎物,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让人把它煮熟,我和克伦人一起坐在地板上,用手撕扯野猫肉吃。当地人对野猫的肉香十分喜爱,我自己只吃了一小块,其味道确实不错!然而当时我善心大发,把余下的肉都留给当地人享用了。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吃野猫肉。但这次其实也只是名义上的尝鲜而已,射杀野猫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我曾品尝过全世界的众多餐馆,但猫科动物的肉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味道一般的“干肉”。
即使是传教士也会犯错误的,在这里我还是小心谨慎地对传教士提出一点批评。这些好人和我们一样,有时候也难免犯错误。有些人会说,传教士是上帝从天堂派到人间来的天使,或像圣彼得的裹尸布,人们只有仰慕其神圣,而根本谈不上为他们纠正错误。对这种方法,我不能够苟同,那些传教士本人也不会认同。
第一个错误就是没有雇用更多的用人。传教士没雇用足够多的用人,这一点应该受到严厉批评,当然有些情况也有例外。例如,牛奶对孩子和病人来讲是必需的。然而中国的奶牛产奶量不高,一头奶牛的产奶量还满足不了一个昭通的婴儿。在美国,牛奶都是送奶工人送到家门口,而且后者为许多人服务。而在这里,传教士必须自己买奶牛,并需要训练专人来挤奶和饲养奶牛,这个人是传教士应该雇用的。美国的牛奶工人非常能干,并且为许多家庭服务,而这里的牛奶工都没有用,还必须由传教士来教他挤奶。而传教士本人或许也不擅长挤奶。因此,最好、最便宜,而且又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自己动手。尽管如此,传教士仍应该雇用一个牛奶工人。再者就是水的问题。在美国,冷水和热水都是由自来水公司输送市民家中的,自来水公司是公众服务部门。然而这里的传教士必须雇人把水抬到传教使团驻地来。如果没有了水,他们将无法生存,并且不久也会湮没在异教徒之中。
厨师在中国也是一大麻烦事,厨师负责买菜,并且在每样东西中都要刮油占便宜。在中国,买任何东西都要讨价还价,即使是大白菜和土豆,也一样要讨价还价。假如我们的女传教士学会说汉语之后并不去教诲民众,而是每天去街上买菜,花上一小时的时间来为买白菜、萝卜和瘦羊腿而讨价还价,她们虽然也会从中得到很多的乐趣,但那些批评家们就肯定有意见。他们会说:“为什么这些女传教士不去工作,不去传道?她们去国外可不是为了跟当地人讨价还价,而是要去传播上帝的福音。”传教使团的驻地总是对民众敞开的,人们可以随时来访,那么传教士的妻子们就应该为所有的人做饭吗?
在美国和欧洲,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就要去学校上学,每天学习五个小时,使母亲们可以有时间休息,或去做其他事情,然而,这里的传教士妻子必须自己辅导孩子学习。因此,她需要一个教师来教孩子们。传教士应该拥有和美国劳工阶层同样多的用人。美国的同胞们拥有足够多的用人来为他们服务,如屠户、面包师、烛台工、电气工程师、送奶工、学校教师、医生和牧师等。然而这里的传教士极其缺少用人。在这里传播福音的传教先驱们不得不同时兼任所有这些工作。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厨师的工资是每个月还不到两美元,然而他会想方设法地拿东西,并且这样的厨师什么也不懂,凡事都要别人来教他如何做。
第二个错误是不要持有和使用手枪等武器!记得我在云南省楚雄府的潘氏客栈里,曾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即传教士的工资不足以使他们雇用必要的用人。在中国成百上千名传教士的月收入只有20美元。在我美丽的家乡多伊尔斯顿,那些来我家种洋葱和挖电杆洞的工人收入也比这些传教士要高得多。这些工人的月收入有40美元或至少有36美元。这些工人都是一流的公民,但就是花在教育上的钱不够,他们只具备学校普及教育的程度。然而在中国的那些拥有学位的医生和大学毕业生,那些拥有渊博知识和过人精力的传教士们,他们每月的收入只有20美元,却工作如此勤奋。我在中国从来没有听见过哪位传教士抱怨过自己的收入太低。我知道有些传教士的收入也高出这个数目,然而大多数传教士的收入就是这么低。
一个获得命运犒劳和奖赏的人,
也应该同样赢得人们的感激。[1]
在横穿中国的旅途中,我一直带着一支填满了子弹的连发来复枪,但只是为了沿途能够猎杀中国的野味。在美国一些城市里,人们为了防身也会携带手枪,因为那儿常常会遭到拦路抢劫的坏人。在这一点上西方的强盗们要比东方的同行占有优势,因而在中国随身携带手枪没有那么大的必要。中国是个拥有四亿多人口和众多方言的大国,然而在99天日夜兼程的旅行中,我从来没有遇到骚扰,而且中国人对我表示的友善犹如恺撒三次拒绝皇冠那天,安东尼在他头上所撒的美丽玫瑰花瓣那么多。传教士处事虽然比较谨慎,但他们绝不是胆小鬼。他们应该持有枪支弹药,以免餐桌上少了可口的野味。野鸭、大雁和可食用的鹤在中国数不胜数。途经大理府平原的英国总领事发现那儿有多达14种不同的野鸡。让一位传教士在早上花不到半小时就能打到一只鸟,那么晚餐就会丰盛可口。有了这样的野味果腹,他工作起来肯定干劲十足。在缺乏可口菜肴的地方,一只野鸡也许会给家庭带来快乐。给你的传教士朋友送一支鸟枪和1000发子弹,确保提前为这些货物支付运输费用,并且为枪支买上保险。
人们常犯的错误。在我的中国之旅即将结束之际,我希望能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传教士的文化、友善和判断力说一句好话。说真的,我发现几乎在所有的方面,他们都比那些从中国回来的批评者们所描述的要好得多。那些不负责任的批评者占尽了传教士们的便宜、接受了传教士的盛情款待,然后又根据不动脑筋的满腹偏见乱写文章和发表演说。一位曾经横穿中国,并称其父亲为“我想这位老糊涂现在正在为我祈祷呢!”的旅行家在一位传教士的家中有过下列有趣的经历:
为了款待这位陌生的客人,传教士用当天从牛奶上刮下来的奶油来招待他。当然这位客人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在喝茶的时候,有三位女士作陪,其中两位是未婚女士。这位自高自大的旅行家对女士们冷嘲热讽,但对奶油情有独钟,于是乎女士们就慷慨地把奶油都让给了他。这位医生出身的旅行家吃光了所有的奶油,并且还用舌头舔干净了盘子!大获全胜!勇敢的男人!有礼貌的男人!尊重女士的男人!出色的医生!呸!这样的人怎么还配议论叙州的某某女士?真是活见鬼!他还滔滔不绝地谈论昭通和东川。
这位旅行家盛气凌人,简直自以为是乔治·华盛顿!他的评判完全是一个浅薄男子未经考虑的废话。这样的人怎么也配批评传教使团!不曾偷过一个铜板的人却会偷走一个传教士好名声。下面这句话并非总是正确的:
一个外出旅行的傻瓜
总要比闭门不出的笨蛋聪明一些。
——威廉·柯珀
有个人到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去打猎,他可称得上是宁录[2]再世,狩猎技术高超无比。他带了四个随从,一个扛枪,一个扛梯子,一个撑伞,第四个人为他拿着威士忌和苏打水。他喝酒的功夫远远超过了打枪。他朝树下一头发晕的鹿连开四枪,但无一中的。于是这位绅士把枪交给了当地的一位随从,后者只开了一枪就杀死了那只鹿。该绅士当时喝酒太多,以至于他眼睛里有两只鹿,而他恰巧击中了那只想象的鹿。让我们听听这位先生对传教使团和传教士的评论吧。在一个俱乐部里,当这位先生酒足饭饱之后,他对于“亲身经历”的描述也会赢得众人的掌声!然而对传教使团确实也有一些高尚的、既具有智慧又富有良知的批评家。这些人所倚重的却是事实。
传教士的经商之道值得称道,他们在使用国内同胞为基督教事业所捐赠的钱财时显得十分谨慎小心。中国内地会资助了我横穿中国的旅行。我在上海把我那几百美元交给他们,他们给我开具了见票即付款的汇票。这样,我就可以在他们任何有中心传道站的地方都能拿到钱。实践证明,他们非常守信用,无一例外。精明的商人开始从事传教使团的商品生意。在华传教使团的工作十分出色。他们的代理人都能够奉献自己,富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值得人们称颂和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滥用教会的钱财,后者全都用在跟传教有关的花费上了。
现在我还得提醒传教士另一件事情,那就是不要沉溺于自己的偏好之中。这一点值得特别强调。让那些有怪癖的人在家里自行其是吧!千万不要一意孤行!一旦肝脏出了问题,那么就马上服用胆汁丸。你也许坚信不用吃药就能病愈,那么我也不愿改变你的信仰,但是为了你周围的那些人,我请求你在祈祷的同时,马上吃药。在这个地球的其他地方,我确实遇到过不相信药能治病的传教士,并且他们也都受过教育,信仰虔诚,精力充沛。但有时候,他们会使周围的人夜里睡不安宁,白天也神经紧张。快吃药吧,兄弟,快吃药吧!用药来医治自己并不亵渎上帝的神灵。请记住:
附身屈就能更加接近智慧,
而非当我们趾高气扬之时。[3]
为了医治身体上的病痛,让我们同时祈祷和服药,而不要使我们周围的人受到伤害。如果你要坚持不吃药的信念,那么就请你充分借助上帝的恩典来解脱自身苦痛,千万不要让你身边的人感到痛苦不堪!在中国的传教士不应该“精神紧张不安”。
现在我们漫长而富于变化的旅程行将结束。我这本游记也应该有其特别的风味,因为它是在我旅程中所写成的。书中的一部分是在各地的客栈中熬夜写成的,有的是在那行进的滑竿上写成的,有的是在那高耸入云的关隘积雪中写成的,有的是在那闷热洼地中挥汗如雨写成的,有的是在传教士的家里写成的;有的是在扬子江逆流而上的船上写成的,有的是在疾走一阵后,等候脚夫们赶上的空隙中写成的。为写这本书我可谓日夜兼程,有的部分是自己挥笔写的,有的是口述给秘书的,有的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当我回顾那漫长的旅程时,我又想起了那些致力于改善中国现状的人们,他们不怕辛苦,不惜钱财地默默奉献着,无怨无悔地推进着这项崇高的事业。这项事业诉诸各个不同阶层的人共同来完成——尤其是那些愿意为上帝和国家而做奉献的人们,以及那些与中国有直接或间接商业来往的人们。他们将这项拯救人类灵魂的事业看作是他们的特权和应尽的义务。传教士为商业和贸易开拓了道路,传教士用英语和汉语写出了中国最好的书籍。
传教士为中国人树立了高尚精神生活的圣洁榜样,为此他们遭到了欧洲那些酒鬼和败家子们的恶毒攻击。美国政府在北京和上海两地的最高级官员都雇用有传教士经验的人来做他们的笔译和口译人员。而现在为北京的美国公使,或为上海美国总领事做翻译的人员也像其他传教士那样从中国城市的贫民窟和气味中了解了中国和汉语的知识。各通商口岸的领事馆也都愿意雇用传教士做他们的翻译,假如那些传教士能够放弃传教事业的话。
然而我对传教士最为敬佩的是他们诚挚的敬业精神和不屈不挠的工作态度。他们从不怀疑自己所献身的事业,很少有人半途而废。传教士居住的城市大多都在他们外交官的势力范围内。由于英语语言过于贫乏,不足以描述出中国城墙之内生活特有的味道。传教士居住在这些城镇中,因为这里有不朽的灵魂。我再重复一遍,传教士在华传教是在做一件对上帝和世人都有好处的善事。那些与传教士一同工作的人,在争取使人们皈依基督的光荣事业中,都应该对传教士提供由衷的同情和慷慨的支持。
[1] 莎士比亚:《哈姆莱特》第三幕第2场。
[2] 宁录,《圣经》中的著名猎手。
[3] 引自华兹华斯的长篇叙事诗《郊游》(18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