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爱》(Married Love)是我近来所见最好的书籍之一。著者斯妥布思女士(Marie Stopes)(现译为玛丽·斯托普斯)是理学及哲学博士,又是皇家文学会及植物学会员,所著书在植物学方面最多,文学方面有剧本数种,最后是关于两性问题的书:《结婚的爱》讲夫妇间的纠葛,《聪明的父母》讲生产限制,《光辉的母性》讲育儿。《结婚的爱》出版于一九一八年,我所见到的去年六月新版,已是第一百八十一千里的一本了。
“性的教育”的重要,现在更无须重说了。但是只明白了性的现象,而不了解性的法则,其结果也只足以避免性的错误,至于结婚后的种种纠葛仍无可免。半开化的社会的两性关系是男子本位的,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正如晏殊君曾在《妇女杂志》(三月号)上所说,女子“被看作没有性欲的”,这个错误当然不言而喻了。文明社会既然是男女平等的,又有了性的知识,理论应该是对了,却又将女性的性欲看作同男性一样的,——这能说是合于事理吗?据《结婚的爱》的著者说,这不但不合,反而是许多不幸的根源。性的牵引本来多在于二者之差异,但这当初牵引的差异后来即为失调的原因。异性的要求不全一致,恋爱的配合往往也为此而生破裂,其余的更不必说了。《结婚的爱》便是想去解决这个纠葛的一篇论文,她的意见,简单说来是主张两性关系应是女子本位的。
本书的重要的话,都在第四五两章里。现在有许多学者都已知道两性的性欲的差异,男子是平衡的,女性是间歇的。第四章名《根本的冲动》(现译为《最根本的活动》),便是专研究这个问题的,根据精密的调查,发现了一种定期律,却与以前学者们所说的全然不同。第五章名《相互的调节》(现译为《相互适应》),是最切要的一章,写得非常大胆严肃。篇首引圣保罗《与罗马人书》的一句,“爱是不加害于人的”,可以说是最深切的标语。有些人知道两性要求的差异,以为不能两全,只好牺牲了一方面,“而为社会计,还不如把女子牺牲了”。大多数的男子大约赞成这话,但若如此,这绝不是爱了,因为在爱里只有完成,绝没有牺牲的。要实现这个结婚的爱,便只有这相互的调节一法,即改正两性关系,以女性为本位。这虽然在男子是一种束缚,但并非牺牲,或者倒是祝福。我们不喜那宗教的禁欲主义,至于合理的禁欲原是可能,不但因此可以养活纯爱,而且又能孕育梦想,成文艺的种子。我想,欲是本能,爱不是本能,却是艺术,即本于本能而加以调节者。向来的男子多是本能的人;向来的爱只有“骑士的爱”才是爱,一落在家庭里,便多被欲所害了。凯沙诺伐是十八世纪欧洲的一个有名的**子,但蔼理斯(2)称他“以所爱妇女的悦乐为悦乐而不耽于她们的供养”,所以他是知爱的人。这“爱之术”(Ars Amatoria)以前几乎只存在草野间了,《结婚的爱》可以说是家庭的爱之术的提倡传授者。
《结婚的爱》是一本“给结婚的男女看的书”,所以我不多抄录她的本文了。《不列颠医学杂志》批评地说,“在已结婚或将要结婚的人,只要他们在精神身体上都是正则的,而且不怕去面事实,这是一部极有益的书。”因此我也将她介绍给有上面所说的资格的人们。不过我还有一句废话,便是要请他们在翻开书面之前,先自检查自己的心眼干净与否。圣保罗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唯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蔼理斯在《圣芳济及其他论》中说,“我们现在直视一切,觉得没有一件事实太卑贱或太神圣不适于研究的。但是直视某种事实却是有害的,倘若你不能洁净地看。”以上也就是我的忠告。
(我很怕那些大言破坏一切而自己不知负责,加害与人的,所谓自由恋爱家的男子。)
《结婚的爱》布面的价三元余,纸面的二元,以英国版为佳,因为我的一本《光辉的母性》系美国版,其中有删节的地方,所以推想美国版的《结婚的爱》一定要删节的更多了。(听说因为他们有一种什么猥亵条例。)英国诗人凯本德(Edward Carpenter)的《爱的成年》(Love's Coming of Age)前回曾连带地说起过,也是有益的书。原本英国出版,美国《现代丛书》(Modern Library)里也收着,价一元馀。曾经郭须静君译出,收在《晨报社丛书》内。但是已经绝版了;听说不久拟校订重印,希望他早日成功,并且能够更多有力的传达那优美纯洁的思想到青年男女中间去。
(1) 编注:《结婚的爱》即《性的尊重:一本关于爱、性和尊重的书》。1924年引进中国,国人将其直译为《结婚的爱》,但这个译法推敲下容易引起歧义,是说结婚这个行为带来的快乐呢,还是其他呢?故编者在编辑过程中,再三考量,又结合副标题A New Contribution to the Solution of Sex Difficulties,译为《性的尊重:一本关于爱、性和尊重的书》。
(2) 编注:今译霭理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