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伪的传统观念,影响所及,不但使女子对于自身的关系,和对于同性的关系,见解上与感情上要发生种种谬误;同时,她婚姻中的幸福,与前途的一生,都要受到支配。一个天真烂漫的青年女子,一朝突然地加入“终身不改”的婚姻生活,那危险真是大极了;她既不明白她的丈夫的真相,她又丝毫不明白男女情爱的法则,她也完全不知道自己会发生什么可能的变化,最可怜的是,她对于自己这种种知识的缺乏,始终蒙在鼓里一般的不识不知。好比一个人玩一种球戏,还丝毫没有学会,便须出场竞赛,其不至一败涂地不止,是可以无疑的了。一个女子不能先学养子而后嫁人,所以在她的天性没有因婚姻的经验而唤起以前,社会一定要她牢牢地和一个男子相依为命,这一类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情形原是多少不能免的。一个青年女子自信她有她的品格;她依据了这种品格,来安排她的前途;她终于结婚了。就在这种自动的情形之下,还有一大部分的女子(小说家蒲石Bourge说六个中有五个)在多则一年半载,少则一二星期以内,发现她以前对于自己和对于对方的认识完全错了;她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另一个自我,而这个自我,对于新婚未久的夫婿,却是一眼也看不中的。这种不幸的可能的遭遇,只有一个有过恋爱的经验的女子,才有相当回避的能力。一班平日讲究恋爱自由与选择自由的女子还是一样的不能避免。
学养子而后嫁,虽属不可能,因此我们不能给女子以充分的自动的保护;但至少有一种保护,是未来做新妇的人可以取得、而无碍于最通俗的婚姻观念的。就是,我们以为一个女子在结婚以前,至少应该预先知道她和她的丈夫会在身体上发生什么一种关系,并且应该知道得很正准,庶几临时不致引起什么精神上的打击或事后失望与上当的心理。对于两性关系的真相,我们讳莫如深的心理已经改去不少,但即在今日,所谓知识阶级的女子,在结婚的前夕,恐怕大多数还是莫名其妙,间或有一知半解,也是暗中拾人牙慧,不足为依据的。一个富有才学的女子像亚当夫人(Madame Adam)说她在未婚以前深信因为一个男子同她接过吻,她便非嫁给他不可,原来她以为接吻便是性结合的最极度的表现1。亚当夫人犹且如此,其他便可想而知了。有时候一个女子嫁了一个有同性恋爱的变态性心理的女子,却以为所嫁的是一个男子,而始终未能发现自己的错误。不久以前,美国便发生过这样的一个案子;三个女子连上嫁给同一的另一个女子,但三个之中,似乎谁都没有发现她们的“丈夫”究属是雌是雄。卡本德(Edward Carpenter)说:“一个文明生活里的女子,当她被牵到‘神坛’前面的时候,对于将近举行的礼节和此种礼节所含蓄得很浓厚的牺牲的意义,往往不是完全不了解,便是完全误解。”因为此种知识的缺乏与准备的毫无,婚姻的行为实际上便无异强奸的行为,并且我敢说,婚姻以内的强奸比婚姻以外的还要来得多2。一个将嫁未嫁的女子,一心期望着以为恋爱是一种怎样甜蜜的经验,但所谓甜蜜,在她却也很模糊,最多不过是普通所谓“浪漫的”亲热罢了;于此种期望之外,又添上她在小说书里看来的那些私订、落难、发迹、团圆一类千篇一律的凭空捏造的故事,以为神仙眷属的生活,便应尔尔。这种小说书里,因为传统的性观念的虚伪,又往往把健美的性的事实,完全搁过不提。瑟南古(Senancour)在他那本《恋爱论》(De l’Amour)里描写此种女子的心理说:“她真是一派信赖的天真,一个缺乏经验的人所有的欲望,一个新生命的种种要求,一个正直不私的心肠的期望,也都在那里候着。她有的是恋爱的种种能力,她一定得把她自己的爱发放出去;她有的是种种可以令人陶醉的媒介,她一定得把别人的爱接受过来。一切都表现着爱,也都要求着爱:一双手是生来预备做甜蜜的拥抱用的,一双眼睛竟是一个幽深不可测度的东西,除非在盈盈脉脉之中,它会对人说,你的爱是可以接受的;一个胸膛,要是没有爱,便不会动,也没有用,要是不受崇拜,也终必归于凋谢。这些都是一个处女的情感,宽大得可以笼罩一切,柔和得可以融化一切,浓艳得了以**人心魄,是心坎里出来的愿望,是至情的豪放的流露!宇宙的法则既有那么一条细腻的规矩要她遵循,自然她也只有遵循的一法。至于那陶醉的一部分,真个销魂的一部分,她也自然很明白的知道,一切都可以叫她联想到它,白天则感触时至,夜间更梦寐以求,又有哪一个年青、敏慧、富有情爱的女子不准备着来经历的呢?”这一番话固然写得很美,但真正到爱的这幕喜剧在她的面前展开的时候,尤其是当她霍然惊觉在那“陶醉与销魂的部分”里,她应该扮演什么一种脚色的时候,形势往往便会突然变更,而喜剧竟不免化为悲剧!她发现自己对于这一部分竟全无准备,于是便不免惊惶失措,在心理引起严重的变化来。在这种形势之下,她的一生的幸福便已不绝若线,那一线便是丈夫的应付能力与体贴心肠和她自己的心神镇定了,希尔虚弗尔德(Hirschfeld)在他的作品里记载着一件事。一个十七岁的天真烂漫的女郎出嫁,结婚之夕,便坚拒着与新郎同房。新郎无法,便请求丈母娘把结婚以后应履行的“妇道”向新娘解释一番。解释了以后,新娘对她的母亲说:“要是妇道是这样的,你做母亲的事前为何不告诉我?要是我早知道这一点,我就打算终身不嫁人的。”后来发现这个女郎本来是一个同性恋者,对于异性恋是不可能的。但她的母亲和丈夫都不明白这一层;丈夫本异常爱她,守了她八年,要她回心转意,但是徒然,后来终于分居了3。这固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不足以代表一般的状况,但在婚姻的佳期里,下面两种情形是一定时常发生的:一是同性恋者的突然发现她们自己的特性;二是发育与性倾向很健全的女子,因为事前毫无准备,以致惊惶失措,使早年幽美的爱的“诗境”未能如春云一般的逐渐展开,终于演成了更加健美的“实境”。婚姻原是进入实境的必经的步骤,但在实境中脚还没有踏稳,而一个筋斗便把诗境跌成一个落花流水的女子,必定大有人在。
注释(Endnotes)
1.以接吻为两性极度结合的谬解,似乎在欧洲大陆上比较普通。法国小说家普利佛(Marel Prevost)所作《女子的书信》(Lettres de Femmes),即拿它做题目之一。其在奥国,弗洛伊得也认为不能说不普遍,但仅仅限于女子中间。
2.但是,依英国法律而论,强奸一罪在丈夫对于妻子,是不可能的,可以参考之物很多,例如祁瑞的《婚姻法》(Nevill Geary,The Law of Marriage)第十五章,第五节。
3.此例见希氏所编的《性的间性现象的年鉴》(Jahrbuch für Sexuelle Zwischenstufen),1903年,第88页。在这里我们不妨补一笔,对**的恐怖心理未必一定是教育不良的结果,不健全与退化的遗传也未始不是一个原因,有此种遗传的家族,表现此种或类似的变态心理的人往往不止一代,也不止一人。此种变态的心理或行为叫做“功能的性痿”(Functional impotence)。1906年意国的精神病学研究存卷(Archivio di psichiatria)第六册,第806页中即载有一例。一个意国的女子,年二十一,已婚,除性欲外,一切都健全,对丈夫的感情也很好。但后来终于解除婚姻关系,理由是因为她“犯着一种初步的性欲的或情绪的夸大狂”,故虽有健全的性器官,终不免因极端倔强与反抗的变态性格,酿成了精神上的功能痿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