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公爵和法国皇太子上了我们的筏子(1 / 1)

两三个白天和黑夜就这么过去了,我觉得也许应该说漂浮过去了。它们就这么顺顺当当地过去了,真是甜美、平和。我们是这样消磨时间的:到了这里,密西西比河已经是一条大得吓人的河了,有时候有一英里半宽。我们在夜里航行,白天就停航躲起来。当过去了大半夜时,我们就不再开船,而是把筏子系上缆绳。我们差不多总是去找沙洲下面的死水洼停泊,然后用砍下来的杨树和柳树嫩枝条把筏子藏起来;随后我们架起钓钩绳,接着跳到河里游泳,凉快一下,把一身的乏劲洗掉;最后我们才坐在水齐膝深的沙河**看着白天到来。到处都没有一丁点声音,天上地下,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好像整个世界都睡着了,可能只有牛蛙偶尔叫唤几声,算是没睡觉的东西了。越过水面远远望去,我们能够看到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条黑压压的线,那就是对岸的树林,你的眼睛只看得到它;然后是天空中白白的一条线。那条白线朝四周散开,然后河流的颜色变淡了,不再那么黑了,而是变成了灰色。你可以看到微小的黑色小点在远处漂呀漂的,那些是运货的驳船。黑色的长条带子是木筏。有时你甚至能听到船桨吱吱嘎嘎的动静,说不定还有其他混在一起的乱七八糟的声音,因为现在静极了,你能听到远处的声响。不一会儿,你就能看到水面的一道条纹,这表示在激流的下面有一块暗礁,它打散了水流,让水面看上去像那种样子。你还能看到水雾在水面上转着圈往上升,这时东边渐渐出现了淡淡的红颜色,河流也染上了红色。你能在树林的边缘看到原木小屋,在远离河对岸的地方很可能是个贮木场,人们在堆放木材时有意欺骗,在木料堆内部的好些地方连狗都能在里面钻来钻去[1],然后飘来的是叫人心里头爽快的清风,从那边吹过你的全身,真是凉爽、清新,有一股森林和花朵的香气,闻起来叫人像喝了酒似的发醉。但有时候也没有那么好,因为有人乱扔死鱼,像雀鳝这样的鱼,实在是弄得臭气熏天。最后,白日天光到底是来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阳光下笑呵呵的,鸟儿也到处叽叽喳喳地唱个不停!

现在弄出一点烟来已经没人注意了,于是我们从钓钩绳上取下几条鱼,做上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饭。然后,眼看着单调寂寞的大河,我们会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接着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睡着了。我们也会不知被什么惊醒,睁开迷迷糊糊的睡眼,看到底是啥把我们弄醒的。那时或许会看到一艘轮船,它正“吭吭哧哧”地向上游驶去,它其实离我们这么远,似乎在河对岸,你只能看出它的明轮是装在船尾还是装在两侧。然后,在大约一个钟头里,河上既没啥可看的,也没啥可听的,只剩下冷冷清清啥声音都没有的一条大河。接着你会看到一只木筏在远处漂**,可能上面有哪个傻大个儿在劈柴。人们在筏子上总会这么干。你会在斧头落下时看到它反射的那一缕阳光。但你什么动静也听不到,你会看到斧头又一次抬起来,但只是当斧头再次到了那人的头顶上时,你才能听到咔嚓一声,因为声音花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才能从水面传到你耳边。可以说,我们白天就是这样懒洋洋地度过的,周围静悄悄的,我们就是听来听去。有一次河上下了大雾,木筏和小船的人都敲着白铁锅,这样轮船才不会撞上它们。有一次,不知是一艘驳船还是筏子离我们这样近,我们甚至听得到他们的谈话、咒骂声和笑声,简直清清楚楚。我们却什么也看不到。这让你觉得头发根子都竖起来了。这就好像有鬼魂出现在空中一样。吉姆说他相信这就是鬼魂。但我说:“不对。鬼魂才不会说:‘去他妈的鬼雾。’”

夜间一到,就是我们开船的时刻。我们把筏子划到河心附近,然后就不去管它,随便水流愿意把它带到哪儿。然后我们点起烟斗,在水里晃**着腿,天南海北地聊天,啥都聊。不论白天晚上,只要蚊子叮人没那么厉害,我们就总是光着身子,啥都不穿。巴克家里的人给我做的新衣服太讲究了,穿起来让人不自在,而且我确实也不怎么爱穿衣裳。

有时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河里就我们一只筏子两个人。水面上,远处是河岸和小岛,有时还有闪光,那是在小屋窗户上的蜡烛。有时候,你也能在水上看到一两道闪光,你知道,它们是在驳船上或者木筏上的。你也可能会听到从驳船或者木筏上传来的琴声或者歌声。生活在木筏上可真好。我们头顶着天,天空中是一闪一闪的星星。我们时常四仰八叉朝天躺着,看着星星,谈论它们到底是谁造出来的还是本来就有的。吉姆认为它们是造出来的,但我认为它们是本来就有的。我觉得,造这么多星星要花的时间太长了。吉姆说它们是月亮下的蛋。看上去这也有几分道理,于是我也不说什么反对的话了,因为我曾经看到一只青蛙下了一大堆蛋,所以这种事儿还是做得到的。我们也时常看那些掉下来的星星,看着它们闪着光,唰唰唰地往地上落。吉姆觉得,那是些坏了的蛋,结果就被从窝里丢出来了。

每天夜晚都会有一两回,我们看到轮船在黑暗中滑过,它们时不时会从烟囱里喷出一大捧火星,像雨点一样落进河中,看上去相当漂亮。接着它转过一个河湾,船上的灯火和明轮的声音都被它带走了,弄得这条大河又一次静了下来。在它走了以后好久,它带起的波浪才会来到我们跟前,让木筏轻轻地摇晃几下,然后,谁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再听到声音,打破寂静的可能只有青蛙或者啥别的东西。

过了半夜,岸上的人都去睡了,在后面的两三个钟头里,岸上一片漆黑,连小屋窗上的蜡烛光也全都没了。这些闪光就是我们的钟表——第一点灯火又亮起来了,这就是黎明来了,我们就该去找地方躲起来,系上缆绳了。

一天早上,我在天快亮时发现了一只独木舟,便驾着它越过一道急流,到两百码外的岸边,并从那里向上游划了大约一英里,来到一道长着柏树林的小河湾,去看看能不能摘些浆果。我越过了一道河湾,水下是牛蹚过的路径。这时我看见了两名男子,正在岸上死命地跑。我立刻觉得这次我可倒霉了,因为我自然而然地感觉,只要有谁在追啥人,被追的一准是我,或者可能是吉姆。我正准备溜之大吉,但他们已经离我非常近了,然后向我发喊,求我救他们一命。他们说他们啥坏事也没干,但一伙人还是带着狗跑来要抓他们。说着说着他们就要跳上独木舟,但我说:“别跳别跳,我还没听见狗和马的动静呢。你们还有时间,可以穿过灌木丛,再往河湾上游多走一点。然后你们可以涉水过来,再爬到独木舟里,那些狗就再也闻不到你们的气味了。”

他们照做了。他们一上船,我就发疯一样地划着独木舟向一座沙洲划去。大约五到十分钟后,我们听到远处的狗叫声和人声乱作一团。我们听到他们是冲着小河湾去的,但看不到人影。他们似乎停下了,乱转悠了一通。然后,我们越划越远了,几乎完全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接着我们就离开树林,来到了一英里外的大河,这时一切又都重新静了下来。我们划着小船,来到了我们停泊的沙洲那里,安全地躲进了杨树丛。

两人中,一个大约七十岁或者再多一点,秃顶,胡须花白。他头戴一顶陈旧破烂的宽边软帽,身穿一件到处都是油渍的蓝色羊毛衫,一条破破烂烂的蓝布旧裤子,裤脚塞在靴筒里,两条家织的粗布背带拴住了裤子让它掉不下来,不,背带只剩下一条了。一件蓝斜纹布旧外套搭在他胳膊上,上面钉着亮晶晶的黄铜纽扣,好长的下摆[2]。他们俩都拎着又大又肥的破烂毛毡手提包。

另一个家伙三十来岁,同样是一套破衣烂衫。早饭后我们全都躺下来聊天,结果他们一开口我们就知道了,原来这俩家伙其实不认识。

“你是怎么有了麻烦的?”秃头问另一个家伙。

“说来话长啊。俺一直在卖一种能给牙齿除垢的药,但问题是,它不但能除牙垢,甚至连牙层也一块儿都去掉了。坏就坏在俺多住了一晚上,结果就在跑到镇子这边的道撞上了你。你告诉俺有人在追你,要俺拉你一把。俺就告诉你,俺自己的麻烦也要来了,干脆不如和你一块儿溜了得了。俺就这点破事,你又如何?”

“说到俺吗,俺一个星期以来一直在鼓动娘儿们反对卖酒和喝酒,结果深受一伙妇女同人关怀体贴,当时真是大小通吃,因为俺让镇上酒鬼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不瞒你说,俺每晚上都有五六块钱进账。来听俺讲话的人一个人头十分钱,小孩和黑奴免费。俺的生意一直好得出奇,但不知怎的,昨晚上有人散布流言蜚语,说俺偷偷藏了一罐子酒,自斟自饮好不快活。结果一个黑奴今早跑来叫醒俺,说那些人正悄悄地集合,带着狗,骑着马,说给俺半点钟时间先跑,看能不能追上俺。要是追上了,他们肯定就会把俺抓起来,涂上柏油、插上羽毛,抬着游乡。于是俺没吃早饭就逃了。其实俺喝酒喝到半夜,不吃饭也不会饿。”

“老头儿,”年轻些的说,“俺看咱俩合伙赚钱算了。你怎么想的?”

“可以啊,但你主要干的是啥职业?”

“俺是印刷零工,还卖专利万用药;还当演员,专演悲剧,你瞧。有机会时,俺能搞催眠和摸头骨看相换换口味,变个花样的话,俺能在地理学校里教唱歌,动不动还做个演讲啥的。俺能干的事实在不少,啥方便就干啥。你呢?”

“俺当年主要是闯**医药界,用手驱邪,专治癌症、瘫痪这类病。要是有人帮俺打探消息,俺算起命来十拿九稳。俺传道也在行,还有布置野餐会,云游布道啥的。”

一时谁都没说话,然后那个年轻人“唉——”的一声长叹。

“你怎么的啦,长吁短叹的?”秃头问。

“没承想俺到头来过着这样的生活啊,沦落到与这样一群人为伍。”说着他就用一块破布擦擦眼角。

“你娘了个蹄子,难道俺们辱没了你?”秃头说,嘴里一点也没客气,心里似乎很不舒服。

“没有辱没,你们确实跟俺非常般配,说起来也是俺自作自受。想当初俺是何等高贵,谁把俺弄到这般田地?是俺自家。俺不怪你们各位先生,完全没那事。俺谁也不怪,全都是俺自作自受。就让这个冷冰冰的残酷世界对俺表现它最残酷的一面吧。俺只知道一件事:无论天南海北,俺总会在什么地方走进坟墓。这个世界或许会像它一直以来那样持续,剥夺俺的一切,俺心爱的人们、财产,一切的一切,但它无法剥夺俺的坟墓。有一天俺会躺在里面,忘记一切,俺可怜的破碎之心将得到安宁。”说着说着他又擦起了眼泪。

“让你那颗可怜的破碎之心见鬼去吧,”秃头说,“你的那颗可怜的心关俺们鸟事?俺们又没有亏待过你。”

“是啊,俺知道你们没有。俺并不责备你们,先生们。俺自己摔了下来。是啊,俺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哟。对得一塌糊涂。俺绝对不叽叽歪歪一句。”

“你从多高的地儿跌了一大跤的?你原来又有多高?”

“啊,你不会相信俺的。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相信俺。让它过去吧,没有关系。俺的出身的那个秘密——”

“你的出身有秘密?你的意思是说——”

“先生们,”那位年轻人非常严肃地说,“俺将向你们**这个秘密,因为俺感觉可以相信你们。按照血统,俺生来是位公爵!”

听到这里,吉姆的眼睛瞪得溜圆。我觉得我的表情跟他一样。然后秃头说:“不!你不是说真格的吧?”

“是真的。俺的曾祖父是布里奇沃特公爵的长子,他在上世纪末逃到了这个国家,来呼吸自由的纯洁空气。他在这里结婚,在这里死去,留下了一个儿子,而老公爵,也就是他自己的父亲,也差不多在同时死去。已故公爵的二儿子夺走了爵位和财产,真正的婴儿公爵无人理睬。俺就是那个婴儿公爵的嫡系传人,俺是合法的布里奇沃特公爵。但是俺现在在这里,地位卑微。贵族的天生权利被剥夺,遭人追逐,被这冷酷的世界藐视,衣衫褴褛,精疲力竭。俺心已碎,沦落到木筏上与罪犯为伴!”

吉姆非常可怜他,我也一样。我们试着安慰他,但他说这不管用,他没有感到有啥宽慰。他说只要我们愿意承认他是贵族,这比啥都强。于是我们说可以,请他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他说,每当我们跟他说话时都要先鞠躬,并叫他“阁下”,或者“俺的大人”,或者“公爵大人”,或者直接叫他“布里奇沃特”也行,因为他说那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封号,不是一个名字。我们中的一个应该在吃饭的时候伺候他,为他做他需要做的任何小事。

好吧,这也不算啥难事,于是我们就这么干了。在吃饭期间,吉姆都站在他身边伺候他,问他“大人,您是不是要这个或者那个”这类的话,而我们看得出,他对这种做法特别受用。

但那个老头儿就越来越哑火了,不怎么说话,看上去对我们奉承讨好公爵不大舒服。他好像有什么事藏在心里。结果他终于在下午把话挑明了。“不拎清沃水[3],”他说,“俺对你深感同情,但遭到这种命运折磨的不是你一个。”

“还有谁?”

“你不是唯一的一个。像这样被人卑鄙地拖下高位的人,你并非独自一人。”

“俺的天哪!”

“是啊,并不是你一个人有出身的秘密。呜呜呜——”而且他越说越来劲,到后来居然开始哭上了。

“停停停!你啥意思啊你?”

“不拎清沃水,俺能信得过你不?”老头儿问。他仍然在抽泣。

“俺用性命担保!”公爵把老头儿的手拉了过来,下死力握了握,接着说:“不管你有啥子秘密,尽管说,没有事儿!”

“不拎清沃水,俺是别人以为死去了的法国皇太子!”

你可以肯定,吉姆和我现在都傻眼了。然后公爵说:“你是啥子?”

“没错,你没听错,千真万确,此刻站在你面前的,正是那位不知所终的法国皇太子,路易十七啊。俺是路易十六和蛮累·安托纳妾[4]的儿子。”

“你!你多大岁数了啊[5]!不可能!你怎么不说你是去世的查理大帝[6]呢?你肯定起码有六七百岁了吧。”

“这都是因为俺受的折磨啊,不拎清沃水。俺受的折磨让俺未老先衰,把俺变成了这个样子,让俺增添了这么多白发,早早地秃掉了俺的脑瓜。是的,先生们,站在你们眼前的,正是穿着蓝色工装裤、饱受磨难、颠沛流离、离乡背井、遭人践踏、多灾多难的法国合法国王啊!”

嗬,他还在继续数落着,哭得一塌糊涂,弄得我和吉姆不知如何是好。我们很难过,但对于能跟落难国王走到一起,也觉得自己特别有面子。所以我们也想按照刚刚安慰公爵的方法来安慰他。但他说这不管用,只有他死后灵魂升了天,他才能感到宽慰。不过,如果人们能按照他的合法权益对待他,在对他说话时单腿跪下,总是称他“陛下”,在吃饭时首先伺候他,而且不经他允许不得坐下,这通常会让他觉得舒服、好过一些。于是吉姆和我就把他当皇上一样供着,一起为他干这干那,要坐下也得先经过他允许。这让他特高兴,于是他心情愉快了,也舒坦了。但公爵这时觉得有些酸溜溜的,对于事情的变化不是很满意。但国王对他相当友好,说他的父亲很惦记着公爵的曾祖父和所有其他不拎清沃水公爵,经常让他们到王宫里做客。可公爵还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怒气冲冲,结果最后国王说:“不拎清沃水啊,俺们很可能要在这只筏子上过他妈的好长一段时间呢,你这么成天垮着个脸有啥用?这只会让大家日子不好过。俺生下来不是个公爵,这不是俺的错;你生下来不是个国王,这也不是你的错。所以操那份闲心思做啥?俺的座右铭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不如一切顺其自然。俺们到此也算有缘,有吃有喝挺清闲,来啰,拉个手吧公爵,让俺们成为好朋友。”

公爵照做了。吉姆和我看到了相当高兴。所有的不愉快都没了,我们大家都乐呵呵的,因为在筏子上闹不团结就太惨了。在一个筏子上,我们最想要的就是大家都高兴,彼此和睦相处。

我没用多久就弄清楚了,这俩骗子根本不是啥国王或者公爵,只不过是下流小人和诈骗高手。但我从来没揭穿他们,从来没有显出我知道他们的底细的样子。我就是心里有数就行了。这是最好的方法。那就不用吵嘴,也没那么多麻烦事。要是他们想让我们叫他们国王和公爵,那就叫好了,只要咱这伙人和和气气的就行了。告诉吉姆也没啥用,所以我也没说。我从我老爸那里学到的事儿不多,但有一条真管用:跟他们这类人一起混,最好的办法就是,他们乐意干啥就随他们干啥。

[1] 当时木材按堆买卖,因此卖家有意在内部弄出空隙欺骗买方。

[2] 这是哈克口中的燕尾服,估计是因为他不认识,所以才做了这样一番描述。

[3] Bilge water意为“舱底污水”,是Bridgewater(布里奇沃特)的谐音,此处老头儿故意叫他“不拎清沃水”,显然不认为他真的是公爵。

[4] 玛丽·安托瓦内特,原为奥地利女大公,1774年嫁给路易十六,成为法国王后,1793年死于法国巴黎革命广场的断头台。她的名字的正确的拼法是Maria Antonia,所谓皇太子把她的名字错误地说成了Marry Antonette。

[5] 真正的路易十七生于1785年。假设《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发生年代在1850年前后,他应该是六十五岁左右,这与老头儿的七十岁以上有差异;当然,老头儿可以说他的长相大于实际年龄。

[6] 查理大帝(742—814),欧洲中世纪早期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公元768—814年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