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没多久,我老爸就又起来到处转悠了,然后他跑到法庭上,要撒切尔法官把钱吐出来,而且他也到我这儿来了,因为我还在上学。有两次他抓到我暴打了一顿,但我还是照常上学,而且大多数时候我都躲开了他,或者跑得让他追不上。我过去不怎么爱上学,但我现在偏要上学,就是为了气气我老爸。这件官司不是三两天就能打完的,而且看上去好像也不会有人开始干似的。于是我隔三岔五就得从法官那里借个两三块钱打发我老爸,这样才不会遭他暴打。但每回他拿到钱,接着就是一场烂醉;每回他喝醉了,就会在镇子上闹得大家不得安生;每次闯了祸,就都会被关进牢里:一年到头,他就是按这老一套活着的。
我老爸在寡妇门前转悠得实在太多了,有一天她最后告诉他,如果他还这么干,她就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了。这真的让他发疯了,是吧?他说他要让大家看看,到底哈克·费恩归谁管。于是,春天里,他有一天老远猫着盯住了我,把我逮到了,用一艘小船把我带到镇子上游大约三英里的地方,渡河到了对岸伊利诺伊斯州地面。那里林子很深,没啥人家,只有一间旧的原木小屋,周围的树林密极了,如果不知道有这么间房子,你根本就找不到。
他一直跟我寸步不离,我一点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我们就住在那间小屋里,他总是锁着门,晚上就把钥匙放在枕头底下睡觉。他有一支枪,我觉得是偷来的。我们抓鱼打猎,就这么生活。每隔一阵子他都会把我锁在小屋里,自己划船去下游三英里外,从渡口过去,用打来的鱼和野物在店里换威士忌。他带了酒回来就喝得大醉,自顾快活,还有就是揍我。寡妇慢慢也知道我在哪里了,就让人过来,想把我带回去,但我老爸拿出枪来把那人撵走了,而且没过多久,我对这样的生活也习惯了,也挺喜欢,当然不算经常挨揍这一条。
生活就这样,我整天就是舒舒服服地躺着,懒洋洋地、高高兴兴地抽烟钓鱼,不用上学,没有书本。就这么过了两个月或者更久的时候,我的衣服又全是脏兮兮的烂布条了。我简直闹不明白,我怎么会那么喜欢在寡妇家的生活呢?那里你必须洗洗涮涮,在盘子里吃东西,梳洗打扮,上床睡觉和起床都得按钟点,老是得为读书的事发愁,华生小姐也总是在挑我的毛病。我再也不想回去了。因为寡妇不爱听,我已经慢慢不说脏话了,但现在我又把脏话捡回来了,因为我老爸随便我怎么骂。所有的事全算上,在林子里的日子可真不赖。
可慢慢地,我老爸用核桃木棍子打我打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狠了,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我全身都是瘀伤。而且他离开的时候也太久了,一离开就把我锁起来。有一次他就是这么干的,一走走了三天。我一个人待着孤单得要命。我想他大概淹死了,那我就永远也出不了这个小屋了。我很害怕。我决定想个办法出去。我已经试过好多次了,但就是没法子。小屋的窗户小得连狗都钻不出去。烟囱太窄了,那里更是没辙。门太厚了,是硬实的橡木板做的。我老爸离开时又特别小心,压根儿没在小屋里留下刀子啊什么的。我觉得我在小屋里翻来覆去地找了怕不有上百遍。可以说,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这上头了,因为我只能靠做这件事来消磨时间。但这次总算被我找到了点啥:我找到了一把生了锈的旧木锯,但没有把儿。它就放在屋顶上的一根椽子和板壁中间。我在锯条上抹了点油脂就开始干活了。在小屋一角,桌子后面的原木上钉着一块旧的马鞍座毯,放在那里是为了不让风从屋缝里进来吹灭蜡烛。我钻到桌子底下,掀起毯子,要在地板上的大原木上锯出一个洞,大小足够让我进出。说实在的,这份活真得花不少时间才能完工。就在我差不多锯透了的时候,我听到了老爸在林子里的枪声。我赶紧把干活儿的痕迹去掉,然后放下毯子,藏起锯子。然后没多久,我老爸就进来了。
我老爸心情不怎么好,所以他现在倒是和他没喝酒的时候一个样。他说他去了一趟镇子,但啥事都办得不顺当。他的律师说,他认为,如果开庭,他的官司就能赢,能把钱要回来。但那伙人拖着不办的办法多极了,而且在这方面,撒切尔法官是个老油条。他又说,他们又弄出了一个官司,说要把我从他这里抢走,让寡妇当我的监护人,而且人们猜想,这次寡妇会赢。听了这话我大吃一惊,因为我再也不想回寡妇那里去了,不想受她们的管束,当他们说的什么体面人。然后我老爸就开骂了,骂他能想起来的每件东西每个人,骂完了以后又从头骂起,确保他没有漏掉一样。然后他又用一种大撒网式的方法改进了咒骂,结果把许多他不知道名字的人也包括进去了。他在提到他们时叫他们“那些个谁谁谁”,然后就是一通破口大骂。
他说他倒真想看到法官把我判给寡妇。他说他要好好盯着他们,如果他们真的要跟他玩这套把戏,他就要把我藏到一个他知道的地方,离这儿六七英里远。一藏到那里,就随便他们找一辈子好了,最后找不着便只好罢手。这又让我心里特别折腾起来了,但我很快就不折腾了,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在这里待多久,到时候他也就没机会了。
我老爸让我去小船上把他弄到的东西拿过来。其中有一口袋玉米面五十磅重,一大块咸猪肉,弹药和四加仑的罐装威士忌,一本旧书和两张报纸,是用来在枪里裹火药的,还有些绳子。我装了一些带到小屋里,然后回到船头歇口气。我整个盘算了一遍,觉得在逃走进入树林时得把那支枪和几根钓鱼线带上。我想我不会待在一个地方,而是会在这个国家里到处转转,出来时多半是在晚上,靠钓鱼打猎弄东西吃,而且要走得远远的,无论我老爸或者寡妇都找不着我。我琢磨着,要是老爸当天晚上醉得足够厉害,我就可以把原木锯断,然后跑出去。我觉得他那天会喝得烂醉。我一心一意地想心事,根本没注意到我已经待了好久,最后还是我老爸吆喝了起来,问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我把东西都搬到小屋里了,这时天已经快黑了。我老爸在我煮晚饭时就喝了几口小酒,这让他的折腾劲上来了,于是他就又破口骂开了。他在镇子上时已经喝醉了一次,在排水沟里躺了一夜,这让他看上去非常吓人。人们会以为他是亚当,全身都是泥巴[1]。每到发酒疯时他都会骂政府,这回他说的是:“这叫什么政府!只要看一眼就知道它是个啥东西。还有这种法律,允许外人把人家的儿子抢走。人家自己的儿子啊,人家费了多少麻烦,担了多少心,花了多少钱才千辛万苦地养大了。是啰,最后人家马上要从儿子身上得利了,就要能干活了,就要给人家做点事了,让人家歇口气了,结果法律来了,要把儿子给他拿走。那也能叫政府!他们狗屁都不是。法律就知道向着那个老法官撒切尔,帮着他霸占我的财产。法律能干啥?法律硬把一个有六千多块钱的人弄得一钱不值,还把他塞到像这么一个陷阱一样的小破房里,让他穿着这么一身猪狗都不喜见的衣服走来走去。这叫什么政府!有这种政府,我就得不到权利。有时候我真是想一发狠,离开这个国家再也不回来了。对着了,我就是这么告诉他们的;我指着老撒切尔的鼻子这么告诉他的。好些人都听到我这么说了。我说,只要给我两分钱,我就会离开这个倒霉的国家,以后再也不要走到它跟前。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你们看看我的帽子吧,这还算帽子吗?帽子盖高高的,其他地方都垮了,到了我的下巴底下,这简直就不是啥帽子,更像是火炉上的一节烟囱,我的头就这么塞了进去。看看吧,我说,这种帽子给我戴,而我如果能够拿到我的权利,我会是镇子上最有钱的人里头的一个呀。
“哦,真的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政府,太了不起了呢。听我说吧。有一个从俄亥俄州来的自由黑奴,是个杂种,皮肤白得跟白人一样。他那衬衫也穿得白得晃眼睛,你从来都没见过,他戴的帽子也是最有派头的;镇上没谁的衣服穿得比他更阔气,他还有金表,上面拴着金链子,还有一根镶了银头的手杖,是本州最让人敬畏的灰头发大佬。你知道人们怎么说吗?说他是一个大学教授,啥外国话都说得出来,啥都知道。而且最糟糕的还在后头呢。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去投票选举呢。这真是气死我了。我在想,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那天正好是选举日,如果我醉得不那么厉害,还能走过去,我是准备去投票的。但他们告诉我,这个国家里有一个州,那里的黑奴也能投票,我马上就退出去不干了。我说我再也不投票了。我原话就这么说的,他们都听见了。这个国家烂成啥样都和我无关。我这一世都不会再投票了。你就看看那个黑奴的那个神气样吧,哈,要是我没把他一家伙撞开,他在路上都不会给我让道。我问那伙人,干吗我们不把这个黑奴送到拍卖行去卖了做奴隶?我很想知道为啥。你知道他们怎么说的?嗯,他们说,他得在这个州里待足六个月,那时我们才能把他卖了做奴隶,他现在在这儿待得还没那么长,还不到期。你能相信有这样的怪事吗?这也叫政府?连一个自由黑奴也得待足六个月才能卖。它还管自个儿叫政府,摆出一副政府的嘴脸,心里真当自己就是政府了,可就是还得盯着钟表死等六个月,也不敢把那个鬼鬼祟祟、贼头贼脑、穷凶极恶的白衬衣自由黑奴逮起来,并且——”
我老爸就是这么一直骂下去,没注意到他那两条哆哆嗦嗦的老腿把他带到哪里去了,结果他被腌肉桶绊倒,大头朝下摔了一大跤,把两条小腿的迎面骨都蹭伤了。然后他就开始用他最最厉害的语言骂上了,主要是狂骂那个黑奴和政府,但整个时候也时不时地冲着那只大桶骂几句。他一条腿在小屋内外单脚跳了好长一阵子,先是一条腿,接着是另一条腿,先抱着一条小腿的迎面骨,然后又抱着另一条。最后他突然用左脚狠狠地给了木桶一脚。但他喝醉了,眼睛不好使唤,而且那只靴子破了,他的两个露在外边的脚指头刚好朝前露在靴子外面,于是他紧接着就发出了一声号叫,能把人的头发根都竖起来。他一跤摔在地上,捧着脚指头东滚西爬,但嘴里的狂骂更厉害了,过去不论啥时候都比不上。后来他自己也这么说。他说他听过老桑巴里·黑根在他最出风头的时代的大骂,但认为自己已经超过了他的水平,但我觉得他很可能是在吹牛皮说大话。
晚饭以后我老爸拿起了酒罐子,说里面的威士忌够他喝两顿,耍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我估计,大约一个钟头后他就会醉成一摊泥,那时我就可以偷钥匙,或者锯断木头逃跑,怎么都成。他喝啊喝啊喝,没多久就摔到毯子上了。但这次我的运气不怎么好。他并没有死沉沉地睡过去,而是睡得挺不安稳的。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哼哼唧唧地翻来滚去。最后,哪怕我死命坚持,可还是上下眼皮打架,结果,不等我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我就已经睡熟了,连蜡烛都没吹。
我也不知道自个儿睡了多久,但突然一声怪叫让我醒了过来。就看见我老爸眼睛里冒着凶光,正在到处乱蹦,嘴里喊叫着有蛇。他说它们正在顺着他的腿往上爬。然后他一个高蹦起来直叫唤,说一条蛇已经在他脸上咬了一口,但我啥蛇也看不见。他开始在小屋里跳来跳去,吆喝什么:“把蛇给我拽下来!拽下来!他在咬我的脖子!”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的眼神有那么疯狂。没过多久,他实在累狠了,结果倒在地上喘个不停。然后他又在地上滚来滚去,动作快得出奇,滚到哪里脚就在那里乱踢,两只手在空中乱打乱抓,一边嘴里狂叫着,说魔鬼抓住他了。他一点一点地累垮了,躺在地上消停了一会儿,嘴里不停地呻吟。然后,他躺在那里就不怎么动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我能听到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声音,四下里静得吓人。他现在躺在墙角里,慢慢支起半个身子听。他的脑袋偏向一边,非常小声地说:“啪嗒……啪嗒……啪嗒,死人来了。啪嗒……啪嗒……啪嗒,死人来追我了,但我不去啊。哦,他们到了!别碰我——别啊!放开手——手太冷,松手!哦,饶了我这只可怜虫吧!”
然后他双手双脚趴在地上爬着,请求他们放过他。他全身裹着毯子,滚到了那张老松木桌子底下,嘴里还在哀求着,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能听到他在毯子里面发出的声音。
他慢慢地从毯子里滚了出来,接着就一挺身跳起来,看上去像个野人。他看到了我,就向我走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把折刀,在屋子里追了我一圈又一圈,说我是死亡天使,说他要杀了我,这样我就不会再索命追魂了。我求他别追了,说我是哈克啊;但他笑了一声,笑声特别凄厉,接着又怒吼着,咒骂着,继续追杀我不肯停下。有一次我突然一个转身,想从他的胳肢窝下面钻过去,但他伸手一抓,抓住了我的外衣后领口,我想这下子可完蛋了;不过我灵机一动,如同闪电一样,一下子把外衣脱掉了,这才救了自己的小命。没多久他就累垮了,一屁股坐下,背靠着门,说他先休息一会儿,然后就宰了我。他把折刀放在身底下,说他先睡一会儿,养足了精神,再让我看看谁是谁的老板。
就这样,他一下子就打上了瞌睡。过了一小会儿,我把那张藤条编的旧座椅拖了出来,小心地爬上去,尽量不弄出一点声音来,把枪拿了下来。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确定里面装好了火药,然后我把枪横放在萝卜大桶上面,对准了我老爸,然后坐在大桶后面,等着他苏醒过来。时间过得好慢啊。
[1] 基督教传统认为,世上第一个男人亚当是上帝用泥巴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