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恢复青春
左青龙道:“我们不说这个,我还带来了四个野猪蹄膀,你们一快尝尝。”
“谁吃你带来的野猪蹄膀?人家金家的野猪是出了名的,你带野猪蹄膀来不说膈应人吗?”左碧玉对自己的老爹看来怨念很深,所以说话总是带刺。
孙渺然和白羽同时瞄了一眼金三,这家庭矛盾,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因为李明媚。
左青龙把自己的大小老婆一块带来,还带着大老婆的两个孩子,这肯定是自己找不自在。
“哈哈,我当然知道金家不缺猪蹄,不过这不是你们小妈的一片心意吗?猪蹄乃是大补之物,野猪蹄更是一味十分名贵的中药材,我们带四只来,就要吃回去八只。
你们两个要多吃点,不要皱眉,皱眉容易早衰,不过多吃点你们小妈带来的猪蹄就好了,猪蹄能够美容养颜。”
左青龙也是混混出身,脸皮厚的很,再说那是他的两个宝贝女儿,他自然是没法发作,而且还要哄着,可怜天下父母心。
金三在他们一家起内讧的时候,就从嗜血空间里把十几头野猪放了出来。
院子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就是这个院子的大厨王麻子,处理猪肉是一绝。
他正在处理四只猪蹄,这可能就是左青龙带来的,他看着小院的一角,一转眼出现了十几头野猪,而且那个头,全都有两米多长。
他可是个识货的,这么大的野猪,每一只都不下六七百斤。
而它们出现的方式更加诡异,不过想到金三的一些传说,他也就当做没看到。
不过他不出声,却有人很吃惊的叫出声来:“啊,你们快看,我听说过天上下馅饼。还真没见过天上还会下野猪。”
这是左青龙的大女儿,左碧灵的声音,她虽然没看到这些野猪是怎么出现的,但她肯定自己进来时这里是没有这么多死野猪的。
要知道十几头六七百斤的大野猪,堆在一起就跟座小山似地,他们进来不可能看不见。
他们来了一会儿了,刚才金三来时,他们出来也没有看到有人向这里抬野猪。
那这些野猪出现的就太过突兀了。但她也没有想到,这些是金三变出来的。
但她想不到,并不代表别人也想不到,左碧灵和左碧玉的母亲,万清芳首先反应过来道:“小三,你左大哥现在也是跟着你干事了,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嫂子个忙?”
“嫂子有什么事情说就好了,我能帮的自然要帮。”金三道。
金三没有动,而孙渺然、金鳞他们全都围着那些野猪去看稀奇了。
而万清芳也没动,她想了一下道:“早就听说兄弟有大本事。不知道能不能让你嫂子我变得年轻点?”
金三奇怪的看了一眼万清芳:“嫂子你怎么有这种想法?”
万清芳道:“都知道兄弟你有本事,现在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已经快五十了,虽然我自信保养的不错,可毕竟人老珠黄了,而且我没有给我们家青龙生个儿子,现在这种情况,你让我怎么办?”
有竞争才有动力,女为悦己者容。现代社会,女人的压力也很大啊!
看了自己的两个小美女一眼,金三决定。以后要对她们更好一些。
不过,万清芳这要求可不低,她毕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要想让她边年轻一点,他还真没有把握。
他虽然研究了不短一段时间的癌症病毒,也对端粒酶的催生有了点成就,但这对人类的衰老,好像没有多少用处。
虽然癌症细胞的无限分裂能够让人细胞再生,这样可以让人浑身的细胞再次焕发青春,让人变得年轻。
但那癌细胞是不可控的,最起码现在金三还没有找到办法,控制癌细胞的分裂繁殖。
这样自然也不能用这个,来让老年人的身体细胞重新焕发青春,再次回复年轻时的新陈代谢功能。
看到金三皱着眉,万清芳道:“很难吗?我看电视上的那些女明星,她们使用什么羊胎盘素,还有黄金丝的,那些都能让人永葆青春吧?”
看到金三还是皱着眉,万清芳也知道,让人恢复青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她失望的道:“要是没办法就算了,我也是听说你们实验室很厉害,我还以为你们能够提取羊胎盘素呢!
虽然国外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但也有很多失败的个案,要不是过于担心,我也不会给兄弟找麻烦了。”
金三道:“羊胎盘素?我还真没有听说过这个,所以我们实验室也应该没有这东西,不过你让我研究一下看看,要是真的能够让人永葆青春,我们还是很愿意研究的,不过嫂子你就要等一会了。”
金三终于听到了万清芳的话,从失神状态恢复过来。
看到她失望的眼神,他感觉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也老的不成样子了,如果真有这样的好东西,给自己的父母恢复青春也是好的。
而这东西也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的,研究一下,没准也能成为周围三镇的一种特色产业。
“走吧,不要围在这里了,还是感觉进去吃饭了,你们要看了我处理这些野猪,没准一会儿就没有胃口吃了。”王麻子在赶人了。
孙渺然他们可没有一个省心的,看着她们是在帮忙,看纯粹是帮倒忙,所以王麻子忍无可忍,只得赶人:“锅里有我煮好的猪蹄,你们先吃一点。”
这会儿金三肚子早已经饿扁了,闻言听到居然有意境炖了好久的野猪蹄子啃,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顿时大叫,“来巧了,来巧了!”
可不是来巧了么,野猪肉好找,这下面的各个县里总能发现野猪。
可野猪蹄子这东西还真不多见……
说来有趣,既然能找到野猪,更是有不少野猪被打死的,为什么野猪蹄子比较少见?
难道野猪都不长蹄子吗?
野猪当然长蹄子,可既然老百姓都知道野猪蹄子是好东西,谁不是自己留着。
自己吃或者自己用不行吗?
实在不济,留着也可以留在关键时刻托人办事啥的,干嘛要平白无故的便宜了别人?
而金家虽说野猪不少,但现在杀的数量很少,大部分被金虎金鳞这两个小子弄走了。
他们还准备弄出来一队猪骑士,不过没有成功,毕竟野猪难训。
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那些野猪他们也没有舍得杀,而是作为种子,用在了养猪事业上。
现在有不少村子使用的猪种,就是从山中的野猪身上得来的。
“巧什么啊,就是两个野猪蹄子而已,就是谁吃不上也不能让你金大当家吃不上。”
王麻子呵呵笑着,望了左青龙一眼,道:“知道不?前一阵子周围三镇政府的领导,可是给大当家送来了不少的好东西,乖乖!他们可是下了大本钱了,穿山甲、野羊、驯鹿,听说还有几只藏羚羊呢!”
“真的?”金三的眼睛顿时瞪出来了,藏羚羊也能弄来?
金虎道:“那是什么藏羚羊?就是几头黄羊,当时我还高兴了一会儿,没想到一看就是些普通黄羊。”
金三也有点失望的道:“我说呢,藏羚羊他们要是能弄来,还真是有心呢!”
金三当然知道周围三镇的镇政府,为什么给他送礼,他可是本土的最大地头蛇,不给他这个土地进贡,在这里可是混不下去。
要是昨天之前,金三还真的要好好想想,他会尽量的低调做人,也可以说的夹着尾巴做人。
但他现在成就了元神,一般人是没法威胁到他了,所以对一些人,他也没必要客气了。
除非是他遭受到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袭击,要不然,任何危险,他都能感知到。
要是这样他还要夹着尾巴做人,那他可就真傻了。
金三啃着猪蹄,看着王麻子在处理熊掌。
熊掌啊,上八珍之一,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肥腴的右前掌,可即便是两只后掌,那也是罕见的好东西。
有熊掌,金虎他们几个吃货也在努力的咽了口口水。
熊掌是好吃,经典的美味之一,可一只没有经过处理的熊掌,从处理好到能吃,最少也需要二十多个小时的时间,极其费工夫和时间。
而且一个处理不好,做出来的东西就会让人难以下咽,端的糟蹋了好东西。
但王麻子祖辈就有处理山珍的经验,就算王麻子也年轻时也处理过几次熊掌,所以金三也不怕他毁了这熊掌。
王麻子猪头肉远近闻名,是因为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猪头肉,要是熊掌多了,没准他们做熊掌更出名。
据说早在王麻子的太爷爷的时候,王家便开始做猪头肉,那一锅卤水上百年了,卤出来的猪头肉香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到肚子里去。
自打金家大锅全羊出名之后,王二麻子便十分有先见之明的,打算自己也开个大锅全羊,可最后也没有竞争过金家。
最后,他干脆也被金家收编了。
不过就算这样,他家的猪头肉他也没有放下,而有了金家提供的优质猪肉,反而让他的猪头肉更加出名,现在很多外地游客,都会慕名来他这小院吃顿猪头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