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军训神器(1 / 1)

“咦?小晨你......你在里面穿了舞蹈紧身衣诶?!”

“哎呀呀呀........原来我们家小晨.......还有这种癖好啊?”

周六的下午四点四十分,阳光正好,财大镜湖旁边的林荫小道上,一个女孩将一个男孩壁咚在了树下。

虽说只解开了衣领上面的几个扣子,但林思思一眼就认出了林晨军训服里穿的是什么。

林思思也是从小就被父母送去练舞蹈的人,这黑色的连体紧身练功服,她简直再熟悉不过了。

“那这么说......下面肯定穿了白色连裤丝袜了?”

林思思低下头拉起了林晨的裤腿,被白丝包裹着的纤细的小腿立马显露了出来。

“啧啧啧,话说.......小晨你是觉醒了新的XP吗?喜欢女孩子的舞蹈服?早说嘛!姐姐我中学的时候用过的舞蹈服都还留着呢,喜欢的话我给你呗~”

“你你你你才觉醒了新的XP呢!!!”

被姐姐发现了外套下的秘密,林晨红着脸急忙拍开了林思思的手,扣好了领口的扣子。

“我只是.......我只是被受邀加入我们学校的舞蹈社了而已,社长规定去舞蹈室练舞一定要先换上练功服才行。”

“舞蹈社???”

听到这三个字,林思思脸上一惊。

“话说小晨你还会跳舞?什么时候学得啊?我怎么不知道?”

“唉,也不算会跳啦,就是军训的时候,在才艺展示环节上,照着哔站上的宅舞视频随便跳了两下,就被舞蹈社看中了。”

“比起舞技,我猜她们看中我,可能更多的是因为我漂亮吧。”

等等,为什么我说这话的时候,居然会有一丝骄傲啊???

不过讲真,林晨之所以这么穿,确实是因为舞蹈社的要求,虽说舞蹈社的教室内自带更衣室,但他怎么可能去更衣室里换衣服?

要知道,这种舞蹈服,里面是自带胸垫的,穿这种紧身衣,是要全身脱光的。

这特么要是在更衣室里换衣服,那不得爆炸?!

林思思听完这番话,脸上更是露出了姨母般的笑容。

“不错不错,弟弟越来越习惯自己女孩子的身份了呢,甚至还加入了舞蹈社,还穿上了女孩子的舞蹈服,姐姐我很欣慰。”

林思思像是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一样,照着林晨白嫩的脸颊上,轻轻地啄了一口。

“到饭点啦,鉴于弟弟你的表现良好,今晚想吃啥?姐姐请客!”

“算啦,你都来我们学校找我了,还是我请你吧,就在食堂吃吧。”

“讲真,财大的食堂味道不错的。”

林晨知道林思思最近忙毕业设计的事情,没时间再出去做兼职了,眼下手头并不宽裕。

“啧啧,不错嘛,懂得关心姐姐啦?真没白疼你~”

眼下已经五点了,正是食堂刚开饭,新生还在军训,食堂里人不多。

姐弟二人路过食堂旁边的校园超市的时候,林思思突然叫住了林晨。

“弟弟你在这等我一会儿吼。”

说罢,林思思钻进了超市,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两包东西,看起来像是.......

“喏,买给你的,怎么样,姐姐够贴心吧?”

林晨看了一眼林思思手上拿的东西,包装类似纸巾,上面写着:

“七度空间,优雅系列,空气感超薄棉,日用型,245mm,丝柔无感。”

“........”

“姐,这是........”

林晨满脸黑线地问。

“卫生巾啊,你之前不是跟教官说你今天又来大姨妈了吗?话说,小晨你真是医学奇迹呢,明明前两天刚刚来过,怎么今天又来了啊?”

“对了,小晨你知道这东西怎么用吗?不知道的话,姐姐教你,来!”

说罢,林思思拉了拉林晨的袖子,就要往旁边的女厕所走去。

“???”

“去死啊啊啊啊!!!”

看着林晨脸上惊恐的表情,林思思忍不住“噗嗤”得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姐姐逗你玩的啦!!”

“小晨你怎么这么可爱啊哈哈哈!”

“这卫生巾,是买来给你垫在鞋子里的啦。”

“军训的劳保鞋又磨脚又不吸汗,在里面垫一块卫生巾,穿起来要舒服很多,又软又吸汗。”

“你既然都加入了舞蹈社,要是把脚给磨破了,还怎么跳舞啊?”

林思思一边说着,一边拆开了一包卫生巾。

林晨听得是一脸懵逼。

军训的鞋子里垫卫生巾?这是什么操作?!

不过他的确记得,军训刚开始的时候,在女生的队列里,的确听一些女生说过,说什么卫生巾是军训神器什么的,具体怎么个神器法,林晨就不知道了。

好家伙,感情是垫在鞋子里啊?

“来,把鞋脱了。”

林思思让林晨坐在了超市旁边的花台上,脱下了林晨的鞋子,将两片卫生巾仔细地塞进了林晨的鞋子里。

“啧啧,话说小晨你真是妖孽啊,军训了一天的脚,居然没有一点味道,反而还是香香的,真是嫉妒死我了,你不当个女孩子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林思思一边说着,一边吸着鼻子,脸上是满满的愉♀悦的表情。

“.......”

算了。

已经麻了。

塞好卫生巾后,林思思一手捧着林晨的白丝脚,一手将鞋子套在了林晨的脚上。

“走两步试试,感觉如何?”

林晨站起身,在原地跳了两下,有小跑了几步。

“别说,还真是舒服了很多!”

原本硌脚的劳保鞋,在加了两片卫生巾后,僵硬的鞋底一下子变得柔软了起来,一点也不磨脚了,而且脚踩上去还有很好的包裹感,用时下各种名牌运动鞋的广告词来说,就是满满的踩屎感。

若非亲身经历,林晨是万万不会相信,两片普通的卫生巾居然能有如此功效。

这确实是军训神器啊!

林晨决定等回宿舍后跟姜长庚那三个孙子也推荐一下这个好物。

二人在财大四号食堂找了个偏僻的位子坐了下来,随便点了几个菜。

“四号食堂的土豆炖牛腩味道很好的,快尝尝~”

林晨给林思思的盘子里盛了几块牛肉,自己也扒了起来,军训一天了,他早就饿了。

不过林思思好像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筷子,她白皙的手臂拄着下巴,歪着头,笑眯眯地看着进食中的弟弟。

她总是这样,仿佛只要看着弟弟吃饱,自己也就能饱了一样。

“看我干嘛啦?快点吃饭,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嘻嘻,我们家晨晨真是越长越好看了,当然要多看两眼啊~”

“再不好好吃饭,我就去告诉爸妈,你没钱花了天天吃泡面!”

“啊?不要嘛不要嘛~”

听到这话,林思思嘟着粉嫩的小嘴表示抗(撒)议(娇)。

“不想我去告状就好好吃饭喔!”

“那你喂我!”

“你喂我我就认真吃!”

林晨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哦,都多大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不如你当妹妹,我来当哥哥好了。”

说着,林晨放下手中的筷子,左手将林思思面前盛满食物的盘子端了起来,右手用勺子舀了一块牛腩,小心翼翼地送到了林思思的樱桃小嘴边。

“啊——”

“啊呜!”

林思思很乖的一口咬下了牛腩,在口中咀嚼了起来,她的脸超级小,嚼东西的时候腮帮子总是一鼓一鼓的,可爱极了,在小的时候,林晨特别喜欢观察姐姐吃东西的样子。

“味道如何?”

“嗯,好吃!”

“我跟你说了,财大的食堂,在整个天河市的美食界都是拿得出手的。”

“我还要。”

“喂我。”

就这样,林晨将食物一小勺一小勺地喂到了林思思的嘴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晨总有一种自己在填鸭子的既视感?

饭后,已经接近晚上六点,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将天际线印染得一片血红,树林间满是蝉鸣,军训的新生们这才陆陆续续结束军训,开始跟饿狼似的,一波接一波地涌进食堂。

林思思挽着林晨的胳膊,漫步在财大图书馆附近,走到惟义楼附近后,林晨停下了脚步。

“那个.......姐姐,时间差不多了,我得去舞蹈社了,今晚有排练任务。”

听到这个消息,林思思的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不过转瞬即逝,马上恢复了暖暖的笑意,说:

“嗯,你去忙你的吧,大学生活充实是件好事,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今天有你陪我,姐姐真的很开心。”

“抱抱~”

林思思抱住林晨的腰,将他搂进怀里,良久,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走了,拜拜~”

挥挥手,道了个别,林思思独自转身,朝校外的方向走去,扎成马尾的栗色发丝,在晚风中肆意的舞动。

或许是血缘之间的共鸣,又或许是心灵之间的感应,看着林思思离去的背影,林晨此刻的心里更加肯定,林思思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今天有点事,只能更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