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了?”
“回来了。”
这次,百里十步终于让闫儒玉进了山庄。
北方的春天比猫脖子还短,山脚的植被争先恐后地抽枝长叶,已有了几分盛夏的意思,百里山庄反倒更加萧瑟,去年的落叶还堆在院子里,风一带,呼啦啦地满院子跑。
百里十步伸手想要接过闫儒玉手中的包袱,闫儒玉却没递给他。
他走到院里的石桌前,仔细地用袖子擦干净石桌上的灰尘,轻轻将包袱放在桌上,解开包袱,第一层木匣。
两层木匣中间的冰块还是新鲜的,坚硬透彻。
闫儒玉伸了伸手,却又将手缩回来,没去那第二层木匣。
他拣出三块冰,放在手里搓揉着,直到冰全化了,手也洗得干干净净。
将手在袖子里层擦了擦,这才第二层木匣。
连日颠簸并没有让吴大公子露出一丝疲态,她的表情依旧安详,许是过了尸体的僵硬期,皮肉软化后脸上的表情更生动了几分,好似随时都可能睁开眼对人笑。
闫儒玉看得痴了。
一旁的百里十步看得更痴,他甚至想伸手摸摸,以确认这是不是他要杀的人。
闫儒玉伸手拦住了他,那只拦住他的手力道奇大。
“我答应过别人,善待吴大公子,送他回去安葬。”
说话的时候闫儒玉手上的力道始终不减,这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百里十步又深深看了一眼木匣中的脑袋,终于收回目光道:“你这一路想必遇到不少吴大公子的朋友。”
闫儒玉道:“总共三十六个。”
“这些朋友在哪儿?”
“死了。”
“死了?”百里十步捋了捋胡子,眼中露出些许赞许,“你杀了他们?”
“貂如意杀了他们。”
疑惑代替了赞许,“貂如意为何杀他们?”
“因为那些人都想要我的命,而貂如意……”这还是闫儒玉第一次感到难以启齿,“她……她想嫁给我。”
闫儒玉的声音小得如同蚊子哼哼,百里十步却还是听见了。
“哈,哈哈哈……你小子桃花运倒还不错,”一笑起来,百里十步的脸色终于回暖了些,可是转瞬他的脸上又覆了一层霜,“你既然知道死的是吴大公子,就应该也知道他是吴错的哥哥。”
“我知道。”
“等你把吴错救出来,他会如何对你,想过吗?”
“无论他如何对我,我都要去救他。”
“哪怕他要杀你?”百里十步走上前,逼视着闫儒玉的眼睛。
“他要杀,就让他杀。”闫儒玉直视着百里十步,毫不闪躲。
“明天早起练功。”
丢下最后一句话,百里十步转身进屋了。
没有人招呼闫儒玉,百里山庄的老奴来来回回从他身边过了三趟,却压根没瞧他一眼。
一个粉绿的身影自院外一跃而起,轻盈地坐在了院墙上,晃着穿云头锦履的脚。
还未开口,先传来了笑声,“小没良心的,姐姐又来找你玩了。”
闫儒玉已经习惯了她突然出现,除了喜欢杀人,她也不算太坏。
“你还敢来?不怕我杀你?”
听闻闫儒玉答话,院中老奴不动声色地移开了摸上腰间砍柴刀的手。看来,他们总是用砍柴刀招待百里山庄的不速之客。
“你不舍得杀我,因为除了我,没人能把吴大公子送回去。”
貂如意毫无防备地跃下院墙,走到闫儒玉身边,娇笑道:“你自己说,若是娶了我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夫人,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你?”闫儒玉其实有些心动,他确实急需一个可靠的人护送吴大公子回家。
“你不相信我?”
“不太相信。”
貂如意皱起了眉,叉着腰嗔道:“我有没有说过要宰了所有想取你性命的人?”
“你说过。”
“我是不是把他们都杀干净了,一个都没漏?”
“的确。”
“那你就该信我,因为我言而有信。”
闫儒玉突然觉得,只要一遇上女人,他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笨蛋。
“况且,遇见你之前我的确是想嫁给吴大公子的,送他回去,也算最后为他做一件事。”貂如意狡黠地一笑,继:“小没良心的,你不必吃醋,倘若有朝一日你也这般身首异处,我同样会想办法把你的脑袋送回去,让你有个全尸。”
“我谢了你这份心意,”闫儒玉叹了口气,“只可惜,你一定会忍不住匣子瞧瞧,等你发现自己想嫁的原来是个女人,免不了撒泼打滚耍起疯来,到时万一伤了吴大公子……”
貂如意笑弯了腰,“你见过我耍疯?”
“女人耍起疯来总是差不多的。”
“原来吴大公子是个女人。”貂如意既没有撒泼,也没有耍疯,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认真思索起来,“她可真不简单……哈哈,能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我更应该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递到貂如意面前,他终于决定将这个一路上都不离手的包袱交出去。
对貂如意,他当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吴错已经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来他要心无旁骛地营救吴错,哪怕是吴大公子也不能成为这一战的负担。
递上包裹,他低声对貂如意道:“我欠你一个人情,若你以后……”
“若你以后娶了我,就算你还了人情,一言为定。”
又是轻盈的一跃,粉绿色的身影消失在墙头。
百里山庄没有为闫儒玉安排住处,他也觉得自己压根不配拥有住处。
困了,缩在柴房门口打个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继续练功。他的朋友还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实在太少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时辰约等于2小时),闫儒玉已经在院里蹲了大半夜马步,又练了一趟剑。
“你太慢了。”
不知何时,百里十步已经站在闫儒玉身后,闫儒玉诧异地转身,他怎么会没发现?
“你已经死了一回。”百里十步抬手,手中赫然是吴错的剑穗。
那条始终与他的剑相伴的剑穗,剑是银白的,剑穗却是张扬的降红色。
闫儒玉还曾经调侃过他。
“又不是文剑(文士所佩的剑,多用于装饰、礼仪,挂剑穗。),挂个剑穗还当你多有学问,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动手。”
如今,剑在闫儒玉手上,剑穗却已不在。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怎会有人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拿走他的剑穗?
可他又记得很清楚,就在他开始练剑的时候,剑穗明明还挂在剑上。
“出招。”
简短的一声招呼,百里十步的剑已经出鞘。
很快!
闫儒玉还没看清,他已经收了剑。
清风徐来,吹动了闫儒玉有些凌乱的头发,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领,衣领的断口处十分平整,连一根线头都没有。
还是那件青布长衫,没了衣领,显得不伦不类。
割掉一个人的衣领可比割掉他的脑袋难多了,用剑割一块软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头打一团棉花。
拳头能把棉花打烂吗?当然不能。
况且,还要不伤及那人的脖颈。
偏偏百里十步出手精准得鬼斧神工,不仅割下了他的衣领,还一丝都没有伤到他。
闫儒玉终于信了,百里十步的确有这个实力,与他一比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什么双谱上排名第四,笑话!
这是一个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里十步已经将剑穗系在了自己的剑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