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无力的反击
“通过这些证据恰恰可以表明,陈科先生和我们大德公司之间并没有所谓的正常的劳动关系。既然没有任何正常的劳动关系,那么只有基于‘劳动关系’之上才可以判定的‘工伤’,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不可能的。我现在,说完了。”
乌玄武,坐下。
但是他的声音,却是如同铁锤捶打钢块一般,发出的声音在这偌大的法庭之内不断回荡。
法者鸩愣在当场,嘴巴张的大大的。
在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连忙拿起那份合同的副本,仔仔细细地看着,希望能够从中找出一点点的破绽!
“反……反对!”
随着法庭的气氛渐渐压抑,他慌慌张张地举起手,大声道――
“这……这份合同上面写明了是‘劳动合同’这四个字,可想而知当时我的委托人和大德公司之间签署这份合同的时候,双方的确是想要按照‘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的要求进行签订的!所以不能那么简单地就将这份合同归类于‘劳务合同’!”
“反对。”
和法者鸩现在明显的慌神不同,乌玄武却是显得更加的冷静加淡定――
“第一份合同是在迄今为止的十一年前签订的,当时大德公司还只是一个小公司,别说法务部,就连员工都只有区区的四五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的‘名称’很有可能无法很好地反映当时双方的意志,只是很简单地签订合同。”
法者鸩大声道:“那也只能说是第一次合同如此签订!在有了我的委托人加入之后,大德的市场估值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在这样的情况下,后续再次签订的多份合同依然还是以‘劳动合同’四个字为名,难道被告律师是想要说那个时候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德公司依然没有法律部门介入吗?”
乌玄武托了托眼镜,十分淡定地看着手中的文件,缓缓说道――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应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者注:这只是一个大概描述,具体情况还有许多细节要求,在此不便展开)。若是双方之间真的是雇佣者与劳动者的话,那么在连续两次签订合同之后的第三次,为什么原告方没有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者鸩:“这……这代表我的委托人并不是很清楚法律!”
乌玄武:“或者说这是因为原告知道双方之间并没有实际的雇佣关系,所以也没有要求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意义。”
不管法者鸩怎么反驳,那边的乌玄武似乎都能够从各个方面进行截杀!
看着法者鸩现在这样一副紧张的模样,旁边的陈科也是一脸的土灰色,更不用提现在正坐在旁听席上的陈太太了。
当然,法者鸩也知道现在情况紧急,他可不指望那个坐在法官席上的魔女控会真的向自己这边倾斜!如果自己真的在这里退缩的话,那么……
他绝对会下达对自己这边不利的判决!
“我……我要求询问证人!”
关键的问题就是要证明有没有雇佣关系!所以,只要通过询问证人,让那两个证人承认大德有对陈科进行过任何的“领导”或是“指挥”的话,那就行了!
――证人询问时间――
法:“段义先生,你口口声声说你没有对我的委托人陈科先生进行过任何的领导。但是这可能吗?要知道,你们之前可是以他违反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为由解雇他的!”
段:“哦,这个啊。这个……只能说是一个借口吧。我刚才也说了,我们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员工在工作时间上外网就解雇人呢?我们公司给员工开了外网,所以几乎每个员工都上过外网,所以这也仅仅只是员工手册上写着而已。”
法:“所以你是想要用‘借口’来搪塞吗?”
段:“我说……这位律师,你这么一直对我吼是什么意思?你真的认为我们那么大的一个公司在陷害一个我们的合作对象吗?”
法:“但是我的委托人却是在你们的公司工作!使用你们的设备,并且管理你们公司的员工!这怎么能说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
段:“那是为了让陈科先生顺利工作,所以我们让他随意使用我们公司的资源而已。这也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吧?”
法:“呜呜呜――!”
――――
法:“厄忠先生,你曾经的上司,也就是陈科先生带领你们一起工作!但是你们的工作是要受到大德公司的监管的吧?这不管怎么说都不能算是‘不受监督,不受领导’吧?”
厄:“呵呵,这位律师啊。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呢?真的!我们那个团队真的只服陈老大,公司真的不会来管我们的,真的!”
法:“胡说八道!难道我的委托人每次上班来打卡这些不能称之为监督吗?”
厄:“打卡?反正陈老大迟到又不会出什么事,不会被扣钱也不会被怎么着。这算是监督吗?”
法:“照你这意思说!如果陈科在快下班的时候来公司上班,呆上一个小时之后就离开,你们公司也会认为他出了全勤吗?”
厄:“没有错!这一点在我们公司内部已经是众人皆知了!只要陈老大能够拿出成绩,我们管他什么上班制度呢。只不过……嘿嘿,陈老大从来都没这么做过。”
――证人询问结束――
问完话,法者鸩已经完完全全地面如死灰,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旁边的陈科捂着心脏,泪水已经止不住地流淌了下来,痛心疾首。
或许,他现在在后悔?
后悔当初没有签订协议,用二十万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现在,他恐怕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吧。
接下来,凌峰询问原被告双方还有没有其他话想说。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最后的自辩。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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