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686.强词夺理(1 / 1)

律政奶爸 盘古混沌 1316 字 1个月前

第684章强词夺理

“呵呵,的确啊,著作权的确是在被告人的手中。我作为一个小小的读者,没有权利,也不可能要求更改《战争少女》的故事情节。”

“但是!”

法者鸩猛地抬起手指,稳稳地指向投影仪上面的那篇访谈,大声说道――

“我想说的,可不是仅仅要求更改《战争少女》的故事情节这种事情!我想要说的,是另外一回事!”

在这之后,这个家伙返回自己的坐席,从桌子下面抱出一个大箱子,打开,从中取出一本又一本,用书包皮仔仔细细地包裹起来,打从五年前开始一直到最新一期的《dump》杂志。当这些杂志清一色地在原告桌子上摆开的时候,蜜律真的有一种想要找个洞直接钻下去的感觉。

“这里,是我个人从五年前开始到现在一直购买的《dump》杂志!”

然后,他拿出一份清单――

“由于我每次都是从《dump》的官网上直接订购杂志,所以我这里的收据也是从dump官网上面下载下来的,可以接受查验。可以看到,每一次我都购买三本杂志,分别为实际用,展示用和收藏用!这一次我只带来了实际用和展示用,收藏用的我放在家里,实在是太多了带不过来了。”

法者鸩,这个家伙一脸自豪地展示着自己面前的这些杂志。这样的态度让旁听席上的蜜律更加捂住自己的脸,满脸满心都是一副快要崩溃的模样。

倒是那些宅们,现在看到法者鸩的作风之后无不是深受鼓舞!全都表现出一副等开饭的哈士奇一般的兴奋姿态。

对面的dump编辑看了看这些清单和书本,犹豫了一下之后,终于说道:“谢谢法律师,您的确是我们杂志的忠实读者。我在这里要向您表示感谢您的支持。所以――”

话还没有说完,法者鸩的眼睛却是突然间冷冷地刺了过来,一下子打断了这个编辑的话。

“别会错意了,我对于你们dump可没有任何兴趣。我只对艾娜感兴趣!”

说完,法者鸩继续对着法官席说道――

“我的购买已经证明了我对于《战争少女》的热爱。除此之外,我这里还有一份数据想要向法庭展示。”

之后,他再次取出一张清单,放进幻灯机里面展示出来――

“从这张清单上可以看出,这是五年前,dump杂志的销售量的份额。”

“当时dump还只是一家小杂志社,旗下的优秀漫画也并不多,所以其销售量能够很明显地看出差别来。在艾娜死亡的那一期里面,当期的杂志销售额猛增。我这里可以让法庭翻看这本杂志中的其他作品,其他的作品列如《陆贼王》,《水影》,还有《活神》都还没有进入热血期,而且剧情也稍显平淡。所以当次唯一能够造成销量增加那么多的理由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艾娜的死亡!”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然后,就是艾娜死亡之后两期的杂志销量,可以看到,在突然地猛增之后,dump杂志立刻遭遇到了如同断崖式的跌落。这样的情况甚至一直都没有回转,一直到那一年的夏末,杂志社终于发表了这份作者的话,暗示艾娜有可能复活之后,杂志的销量才重新回暖,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

“在接下来的五年一直到近期,杂志社曾经在过年,过节等多次的访谈节目中提到,要让艾娜复活的消息。而在这之后的销售份额,由于其他几个漫画的逐渐崛起,而变得不再明显。一直到最近,这位作者虚渊学终于发表讲话,表示艾娜不会复活。我这边有当时的访谈录像可以证明,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当时与会的证人可以作证。”

至此,旁听席上的宅们立刻欢呼雀跃起来,不断地喊着“我可以证明!我可以证明!”之类的话。一直到凌峰落下法庭锤,这些人才渐渐安静下来。

对方律师显得有些急了,连忙问道:“原告,你究竟想要说些什么?”

碰――!

法者鸩的双手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大声喝道――

“我在这里正式指控被告,发布虚假信息,用来哄骗我们这些读者继续购买其作品足足长达五年之久!其通过给予我们这些读者一个不切实际,不可能产生的结果,诱骗我们继续购买这些我们其实已经不需要的产品!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案件的主客观条件!所以,被告人和被告杂志社明显已经属于欺诈!我在这里要求被告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噗的一下,正在喝水的蜜律差点点把水直接从嘴里吐出来。

什么?欺诈?

很显然,那边的被告律师,以及dump编辑和虚渊学三个人也是非常的惊讶。

被告律师:“欺诈?不不不,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的欺诈行为!”

法者鸩:“反对!我在这里要求被告律师再次仔仔细细地查看一下诈骗罪的法律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此可见,虚渊学作者和dump对故事情节的隐瞒和虚构,是为了能够提升其杂志作品的销量!而这种销量所表现出来的方法则是一种很明显的诈骗行为!我摆在这里的杂志就是见证!”

说着,法者鸩大力地拍打着摆放在面前的那一堆杂志,状态看起来简直就像是要疯掉了似得。

蜜律现在也真的是无话可说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为自己那么宅而骄傲的?而且宅成这幅境地简直就是律师界……不,简直就是整个司法界的耻辱啊!

“以一本杂志二十元来算,一年52周,以我每周买三本来计算,也就是花费了3120元。总共五年下来,粗略估算光是杂志上的花费我就用了一万五千多元。这么一笔巨额的款项绝对可以证明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巨大!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犯罪行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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