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127.断尾(1 / 1)

律政奶爸 盘古混沌 1343 字 1个月前

第127章断尾

法:“不好意思,我的委托人可能还真的不是一个‘正常’人。”

法者鸩举起手中的一份鉴定资料,嘴角冷笑地说道:“根据我的当事人在那个时候反常的举动,我建议她去做了一份心理健康程度咨询。结果,却是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我的当事人,也就是千颂小姐,患有非常严重的恐血症。平日里虽然她对于血液这种东西早就已经非常的害怕了,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华国人来说,恐怕根本就不会想着自己是得了某种精神疾病吧?但是恰恰,我的当事人就是患上了这种疾病。”

法者鸩将这份医学鉴定资料直接拍在公诉方的桌子上,脸上那种带着嘲讽的笑容依然没有丝毫的减弱:“当然,公诉方完全可以要求我的当事人去做再次鉴定。只要是能够保持公正的法院所指定的正规精神医疗机构都可以。”

拍下这份资料之后,法者鸩重新回到法庭中央,摊开双手,高傲地说道:“没有错,我的当事人本身就有恐血症!也正是因为这种精神疾病,所以我的当事人才没有办法去接触被害人,将被害人从车子底下拉出。但是,我的当事人又非常地担心被害人,希望能够尽快就医,所以只能采取将车辆开走的方式来救人。只不过可惜的是,我的当事人因为恐血症所带来的恐慌,惊惧,心绪不宁让她没有办法能够很好地控制车辆,才导致车辆后两次地碾过被害人。这就是我的当事人为什么没有在当时伸手去救出那个孩子,并且还慌慌张张地上了车的原因!”

“反对!”

贾公正终于听不下去了,他的双手也是一样重重地拍向面前的桌子,大声喝道:“恐血症?这是什么东西?你以为,这种光凭这一份精神鉴定就可以洗脱你的委托人身上的嫌疑吗?这份精神鉴定报告最多只能证明嫌疑人当时无法去接触被害人!但是你却将被害人如此明目张胆地碾压被害人的行为说成想要把车子开走好救那个孩子?这未免也显得太过荒谬了!这种说法根本就无法在法庭上站住脚!”

啪――

法庭锤落下,法官喝道:“检察官,请你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辩护律师,你是否还有其他话想说?”

“其他话?当然有!”

等了那么久,法者鸩等的就是这一刻。这最关键,能够将那个贾公正所举出来的所有证据全都一口气全都吹跑的关键时刻!

“我从刚才开始,其实都只是在强调一件事,那就是我的委托人的确是碾过被害人三次。但是,哪怕公诉方完全不接受我的委托人在结仇动机,恐血症精神疾病这两种状态下的说法,强行还是坚持我的委托人的确是犯下了滔天大罪的话!那我想要对于这三次碾压进行分门别类!”

稍稍停顿了一下之后,法者鸩转过头,对着法官和书记员的方向大声喊道――

“我希望再次播放录像!”

书记员立刻开始播放视频,伴随着视频的播放,法者鸩开始解说――

“首先,是第一次。可以看出,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卷入车底,在这里,由于视频的角度问题,我们没有办法看清具体是怎么碾的。但是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孩子是仰面朝上躺在地上,而车辆的右前正是从他的胸口和脖项处碾过。”

“然后,是第二次。这第二次是最轻的,车子的右后轮仅仅碾过他的手臂和半个胸腔后就停下。”

“最后,是第三次。同样也是角度的问题看不清楚,但是也可以看到车辆的右前轮再次从孩子的胸前碾过。”

视频放完,法者鸩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大声说道:“请仔细看看被害者的尸检报告。其中有一条,就是颈椎折断。在这里,我想要申请我的证人出庭作证,仔细解读一下这份尸检报告!”

法官看了一眼手中的证人列表,点点头。

用不了多久,一名同样身着西装,头戴一顶圆顶帽,大约五六十岁,看起来好像是个老教授模样的人从侧门中走了出来。他的脸上带着微笑,走到证人席之后,他脱下帽子,向着法官温和有礼地行了一礼。

法者鸩走到证人台旁,开口问道:“请问证人,您的姓名,年龄,职业。”

证人笑着说道:“我叫詹连,今年已经58了,是在x市x医院中担任外科医生主任的职务。”

法者鸩点点头,脸上微笑地说道:“詹医生,我想问一下,如果一个人如同尸检报告中这样所写被折断颈椎的话,那么请问这个人还可以活多久的时间?”

詹连笑着说道:“基本上活不过几秒钟。虽然颈椎折断之后,皮肉、血管之类的生物组织还是连接着的,但是颈椎断裂之后,脊椎里面的脊髓液就会瞬间无法传递,导致大脑对身体的其他部位的控制瞬间消失。最多几秒钟,就会迅速进入脑死亡状态。”

法者鸩背着双手,依然是笑容满面:“原来如此,那么请问这种死亡方式是否有详细的报告或研究呢?而不是像小说电影里面那么神奇?”

詹连也是保持着脸上的微笑:“这方面的研究要多少有多少。而且基本上是个医学生都曾经能够体会到这种事。因为做生物实验时要用到的小白鼠,处死小白鼠的时候使用的就是名为‘断尾处死’的手法。实际上也是直接折断颈椎。具体手法是一只手捏住老鼠的头部,另外一只手猛地用力拉扯老鼠的尾巴,就可以让其颈椎脱落。只要确实拉断颈椎,这样的老鼠会在几秒钟之内死亡。”

法者鸩点点头:“非常感谢您,詹医生。法官阁下!我现在在这里主张!我的当事人的确是第一次就因为‘交通意外’而不小心撞倒了枣遥小朋友!但是在第一次撞击的时候车子就直接碾过了他的脖子,将他的颈椎完全折断!被害人在第一次撞击之后的几秒钟之后,其实就已经死亡!”

“而我的委托人第二次,第三次的碾压,不管我的委托人究竟是怎样的心态,也不管我的委托人究竟是不是故意!事实上,我的委托人所碾过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能够被称之为‘人’的正常的拥有公民权的公民,而只是一具再也没有任何生活反应的尸体!”

“所以,公诉方所主张的‘故意杀人’事实完全就不存在!请求法院驳回公诉方的指控,还我的当事人一个清白!以上!”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