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浩然,岁,是一名杀手。
曾经效力于尽灭杀手团,并且是白字号的杀手,知道尽灭的人肯定知道白狼。一白二黑便是尽灭的最强战力。
在尽灭之后,还有一个叫纸牌杀手堂的杀手组织,他们的等级以扑克牌划分,大小王,K到A。在我灭了他们大小王和三张老k以后,又得到了一个两王之上的外号。
当然,这些是没人知道。
我现在已经脱离了那个血腥的组织,十岁那年我离开了养我长大的师父,跟着一个茉莉的杀手加入了尽灭。
那个时候,茉莉是尽灭的最强战力,后来我打败了她,成为尽灭的头,当然在我之上还有一个人,他是我的义父,尽灭的存在就是效命与他。
整整十二年,我不知道我杀了多少人,自己身上的伤也数不胜数。
对杀手生活有了一丝厌倦的我决定回华夏,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走的时候,义父并没有挽留我,他只是担心我适应不了安宁的日子。但我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
之所以离开尽灭,是因为在我完成最后一项任务的时候,跟我一起一起执行任务的黑熊为我死了。
当杀手那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感情,唯一可以感受到的一点亲情便是苏妈给我的关爱。
以前的时候,有一个女杀手说我没人情味,说我应该去体会一下人的七情六欲。
我觉得她在跟我扯淡,一个杀手要什么人情味,有了人情味还杀什么人?
以前的我总认为杀手就应该保自己的命,杀自己的敌人,但黑熊替我死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自己错了,那个女杀手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杀手也是人,也应该有人情味。
所以,我离开了,离开了那个叫凯旋岛的地方,离开了那个奉我为王的血腥世界。
我叫徐浩然,大青山的时候,师父告诉我这就是我的名字。
十五岁那年,苏妈认我当儿子给我起的名字也叫徐浩然。
我知道这不是巧合,师父曾经跟我说过,能说出“离合三年,方得始终,磨难六十,方定安宁”这句话的人就是我的亲人。
我知道她是我的亲人,却一直没有拆穿。
在离开凯旋岛的那三个月里,我游走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因为我要去寻找一种叫“人情味”的东西。
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
在这三个月里,我试着接触了一些人。我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也没问他们的名字。
以前看书的时候,我记得那么一句话,叫萍水相逢,他乡之客。
我是他乡之客,和他们也是萍水相逢。
渐渐的,我发现了一些比杀人有意思的东西。比如跟一群大汉喝酒吃肉,然后看一些腚大胸挺的俏娘们,从头到尾给她评论一番。
这里面的乐趣很足,以前的我只知道在女人肚皮上发泄,现在才知道,原来偷看美女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三个月的旅行,让我多少有了一些改变,虽然我也说不上哪里改变了。
我最终的目的是华夏,因为黑熊在华夏还有亲人需要我照顾,虽然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我不能不做。
游荡了三个月,我终于踏上了去往华夏的路。
我叫徐浩然,此刻我跟一个老头坐在一个孤岛上抽着烟。
老头是在我在去华夏的路上救得。
师父曾经对我说过,杀人也可以救人。这不这次我就杀了五个大汉救了一个老头。
老头为了报答我,在知道我在华夏无亲无故的情况之后,决心当我的亲人,还要将自己的孙女嫁给我。
虽然老头提这事的时候眼里满是狡黠。
我没有答应他,只说会一路送他到家就会离开。
可我没有想到,我最终还是被老头阴了。
这个老王八蛋恩将仇报,最终还是把他孙女嫁给了我。
岁,我稀里糊涂地娶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
在老头跟我提这事的时候,我以为他孙女是个恐龙,可我在见她第一面的时候,还是被惊艳到了。
老头的孙女长得很美,用闭月羞花,倾国倾城来形容也不为过。
能娶到这么一个媳妇,我也认了。
我们的婚礼是秘密进行的,这对我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毕竟我的仇家遍布全球,能在华夏的一个小城市隐藏起来那也是好的。
老头似乎也是这个想法。
我跟他孙女的婚礼举办的很是简单,简单到一步到位,直接洞房。
说实话,那天晚上,我还是挺高兴的。
对我来说,这些年最大的乐趣就上女人,来华夏还没几天就遇上这么一个大美女,叫谁谁不乐。
也没等老头再催我,我直接带着新媳妇回到了我们的新房。
但很快一切都变了。
老头大概是没和他孙女谈妥,我们虽然结了婚,但这个臭娘们死活都不让我上。
回到我们的新家,我刚要抱她的时候,她便从怀里掏出一把刀,然后很淡漠的看着我。
从事杀手这么多年,我感受到了一阵生平仅见的杀气。
那个娘们是认真的。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动她,她会毫不犹豫地捅我一刀,或者捅自己一刀。
我是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这个娘们告诉我,她并不喜欢我,之所以跟我结婚完全是为他爷爷考虑,并且还跟我约法三章,非逼我答应她跟她演完这场戏,作为回报,等她爷爷死后,可以给我一大笔钱。
我并没有为钱所动,虽然现在我的手头有些紧,但身为一个高冷的杀手,我又加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让她帮我黑熊的家人。
就这样,我成了一个有妇之夫,虽然有名无实。
为了做样子,我被迫去她公司当了一个小职员,手里也拿到了她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身为一个华夏人,我打算以后再华夏定居,至于到底在那个城市,我还没有想好,想了也没用,毕竟我还有履行自己的合约。
来安阳市的第一个月,我从新房搬了出去,这些事老头是不知道。
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跳脚。
搬出去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不想整天面对那娘们警惕的眼神,以及她那性感诱人的身.体。
我才岁,血气方刚,每天光看不吃叫谁谁都受不了。
一个月,我也适应了这个城市的生活。
安阳是个小城,比凯旋岛的李大志市还小。但这个城却很舒适,这么多年来,这一个月是我人生中最舒心的时间。当然如果孟子彤要是从了我,我会更舒心。
虽然挺舒心,但我还是有些厌烦这样的生活。
一个人野惯了,突然过生朝九晚五,日复一日的生活,叫谁谁也不自在。
所以,我变得越来越消极,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没事逛逛夜场,喝喝酒吹吹牛逼。
虽然听起来不错,但我还是很厌烦。
不知不觉,我来安阳已经三个月了,和孟子彤结婚也三个月。
这个臭娘们在这三个月里压根没有理过我,当然我也没怎么理她。我们两个就跟陌生人一样,对面不识。
这三个月我也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比起那些当杀手的日子,我觉得我简直就是在天上。
书上说,平平淡淡才是真,这一点果然没有骗人。
其实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
那个时候,我经常会在自己的小租屋里思考,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前二十年我在血液里驰骋,现在却只能蜗居在一个小平房。更为关键的是老子居然还结婚了。
一想到孟子彤那张冷冰冰的脸,我就一阵火大。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没结婚之前,她跟我在她爷爷面前表现的不知道有多恩爱,结了婚之后,这个娘们连床都不让我,还特么硬生生把我逼出了家。
我发誓有朝一日一定把她上了,上完之后就离婚,就凭老子的魅力,什么样的娘们征服不了?
大概是接触的烂人太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每晚都会yy跟孟子彤打.炮的场景。
那娘们长得那么标志,身高至少一米七,三围更是惊艳,最关键的是她那张脸。人家都说好看的五官拼一起会很丑,但孟子彤却是个例外。
老孟长得那么寒碜人,为啥她孙女却那么标志?
基因变异,还是老孟的儿子被绿,这我不得而知。
总之一想到她,我就浑身火大,恨不得能抓过她来弄得她嗷嗷叫。
但那只是我想的,如果孟子彤知道我的想法,一定会对我扒皮抽筋,说不定还会喝我几口血。
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出来第三个月的时候,这个冷冰冰的女人居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虽然她依旧摆着一副臭脸,但我还是很知足的。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这娘们居然主动邀请我回家,而且诚意还挺足。
难道她这是回心转意,打算要跟我过一辈子?
心里美到不行,一想到今晚就能征服她,我立刻激动了起来。
但很快我才知道,我特么完全是想多了。
我们的分居状态照旧,只是我住在了新房,孟子彤搬了出去。
平淡的日子继续,我也没了奢望,只希望这娘们能兑现对我的承诺。
反正我还年轻,来日也还方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