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述案暴疑点(1 / 1)

据索纳斯陈述所知,案发当天早晨9点左右就来到了银行,并顺利地将钱款取出,由于路途遥远,索纳斯想立刻启程,以免路上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但是,索纳斯在银行的门口遇到了前来取钱的莱安斯,两人是从小就关系非常好的朋友。莱安斯打算中午和索纳斯在一起聚聚喝一杯。索纳斯盛情难却,就和好友来到了附近的一家酒馆。

这一顿饭吃得极好,酒也没少喝。两人都有些醉意,来安斯打算留索纳斯在此地居住一晚明日再回,但是索纳斯态度比较坚决,所以即使夜色将至,索纳斯还是启程回家。一路上也较为顺利,大概快到家的时候,索纳斯遇到了突发状况。

索纳斯心有余悸地说道:“那名劫匪也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上来一下就将我扑到,并拿出来一把很长的砍刀,在我的身上乱砍。我伸手去抵抗,结果手臂受伤最为严重。”

警方在索纳斯的身上看到了满是伤口,证明了他的话没有半点虚假。

“扭打了一会,我实在扛不住了,就趴在了地上。劫匪上前将我在银行所拿出的钱财一扫而光,并且他还看上了我的帽子,拼命抢我的帽子。”索纳斯继续说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将我心爱的帽子交给他的。这顶帽子是我妻子送给我的,具有纪念意义。”

由于索纳斯的激烈反抗,劫匪不得不动用大刀,索纳斯头上的斑斑血迹可以证明,劫匪确实用砍刀砍了他的头部。

“幸好我的顽强反抗,帽子一直在我的头上,要不我的脑袋肯定被打开花了。”索纳斯说道,“你们看,我的帽子还在那,没有被抢走。”

警方对此十分好奇,一个能够将索纳斯偷袭得手的作案人,钱财已经到手,为何要和索纳斯抢帽子,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难道是熟人作案,知道这顶帽子对受害人的重要性,所以故意为之?无数的疑问充斥着众位警员的大脑。

警方在询问过受害人索纳斯之后就来到了案发现场,打算在这里寻找证据。在索纳斯的指引下,侦查人员来到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