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制颁布后,金熙宗又开始对朝廷礼仪制度进行改革。金国建国初期,朝廷上下保留着一种较为淳朴的风尚,君臣之间也不怎么注重礼仪规矩,尊卑界限十分模糊,这对实行君主专制统治十分不利。

公元1139年三月,金熙宗命令朝中百官详细制定宫中礼仪,开始从这方面进行改革。经过近八年时间的完善,金熙宗先后在宗庙、社稷、祭祀、尊号、谥法、朝参、车服、仪卫及宫禁制度等各方面都进行了大量改革,制定了一套周密详尽的礼仪制度。新的礼仪制度,体现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尊严。

有了这些规定,臣下要面见皇帝需要一系列的烦琐程序,皇帝的威严在此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储君继承方式的改革,也是金熙宗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女真的传统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金太祖死后,按律把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弟弟吴乞买。金太宗在位时,仍是立弟弟完颜杲为储嗣。后来,因为完颜杲死得早,金太宗才把皇位传给了金太祖的嫡长孙,也就是金熙宗。

金熙宗对这种继承方式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公元1142年三月,他立自己的亲儿子济安为皇太子,确立了父死子承的世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