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熙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要以三省制替代金初的勃极烈制。金初期的中枢机构职能在皇帝之下,是一种带有氏族残余的贵族议事机构,皇帝则依赖这样的机构来议决国家大事。

由于勃极烈贵族会议的职能十分有限,且没有明确分工,从而造成了国家无秩序和效率低下。

金太宗在位的最后一年,颁布“初改定制度”的诏书,废除原有的勃极烈制度,建立新的朝廷中枢机构。

可是诏书颁布后不久,金太宗便去世了。三省制度虽然在继续实施,但执行的力度却大不如前。对此,金熙宗首先在皇帝之下设立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只是,这三师的职位虽高,却无实权。

金熙宗任命国论忽鲁勃极烈宗磐为太师;国论左勃极烈宗干为太傅;国论右勃极烈宗翰为太保。并在三省之上设置领三省一事一职,以三师并领三省事。

金熙宗通过改革,首先把军权和行政分开。虽然授予了宗翰等势力最大的军事贵族以最高行政职务,但剥夺了他们的军权,同时还规定,以后各地的军事统帅均不得随意从州郡领军,军权都要收归于中央的都元帅府,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势力。

在官制改革所建立的三省制度中,以尚书省为新的行政中枢机构,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长官均由尚书省官员兼任。其中,门下侍中由尚书左丞相兼任,中书令为尚书右丞相兼任。

尚书省最高长官为尚书令,其下设左、右丞相及左、右丞。三省六部的建立彻底摧毁了旧体制,促进了整个官制改革的进行。公元1138年八月初一,金朝廷正式开始施行新的官制,并开始更换新的官格,史称“天眷新制”。